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

时间:2023-11-13 11:59:44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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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

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1

  一、目的

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

  1、通过行政查房,发现问题,确认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2、通过业务查房,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了解国内外专科护理发展新动态。

  3、通过教学查房,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4、通过夜查房,解决和处理夜间护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保证夜间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内容和要求

  1、行政查房

  内容

  (1)查护理质量,尤其是重危病人的护理质量。

  (2)查服务态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4)查护理记录。

  (5)查护理操作。

  (6)查病房管理。

  (7)查护理安全隐患。

  要求

  (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主持,科护士长(或护士长)参加,每月抽查五个病区,有重点检查内容及反馈、整改。

  (2)科护士长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检查本科各护理单元的工作。

  (3)病区护士长查房: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内容,每周一次。

  2、业务查房

  内容

  (1)分析讨论重危病人、典型、疑难、死亡病例的护理。

  (2)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落实情况。

  (3)结合病例学习国外护理新动态、新业务、新技术。

  要求

  (1)护理部组织每季全院业务查房一次。

  (2)病区护士长组织业务查房,一年10次。

  (3)科、病区护士长参加医生查房每月4次。

  (4)查房前预先告知有关人员查房的内容、目的,做好查房记录,保存资料。

  3、教学查房

  内容

  (1)分析典型病例,指导护生运用护理程序。

  (2)检查教学计划、教学目标落实情况。

  (3)教导或示范护理技术操作。

  要求

  (1)负责教学的护理部副主任应参与护理教学查房。

  (2)带教老师应负责组织教学查房,每一轮学生至少一次。

  (3)护士长安排护生每月参加护理查房一次。

  4、夜查房

  内容

  (1)掌握全院重危、抢救病人的情况,认真检查病房管理、基础护理、消毒隔离、抢救物品、操作技术、护士素质、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指导和解决夜间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要求

  (1)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参加,每晚进行,各科室每周至少被查到2~3次。

  (2)帮助解决疑难问题,遇到特殊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3)协助医院总值班,调动院护理应急小分队参加特殊重大抢救任务。

  (4)查房中发现问题逐条记录,重大事宜次日向护理部主任口头汇报并提交值班记录。

  (5)护理部对夜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反馈、落实整改。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

  一、经院领导审核、院人事科分配到护理部门工作的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安排、调配,建立护理技术档案。

  二、护理部根据床位数编制及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调整护士到各科室,由病区护士长具体安排工作。

  三、护理部根据各科需要,有计划地选拔德才兼备的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护理业务和管理水平。

  四、对新分配及调入本院的`护理人员,均应进行岗前培训,业务考试及技术考核,有条件时新护士应实行轮科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护士参加学历教育。

  五、护理人员应服从护理部的调配,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着装整洁,自觉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尽职尽责,平时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须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不准电话请假或由他人转告请假,病假须要医生证明),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擅自换班,不得存假及互相借假。

  七、因各种原因不适宜在本科护理岗位者,由个人写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护士长签署意见,报护理部讨论并呈报分管护理工作的院领导审核、批准。

  八、新分配来院的护士应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护士执照,方可继续从事护士工作。

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卫医发[1997]第23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对护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严格护理员准入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发挥好护理员在弥补注册护士数量不足、满足病人需要、减少陪护,确保临床护理工作质量等各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护理员是指经过护理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在护士长、注册护士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对病人实施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理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20—55岁之间,性别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无残疾。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4、经过正规培训的护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且不需经过培训。

  第二章培训

  第四条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院校、护理学会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护理员培训基地,负责护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护理员岗位合格证》。未经委托的单位不得培训和向医院输送护理员。

  第五条培训内容:

  1、医院概况、工作性质和任务。

  2、病区环境、布局、床单位配备、病区管理。

  3、职业道德教育。

  4、工作职责及程序。

  5、消毒隔离基本知识。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6、卫生清洁处置。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7、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8、等级护理要求。

  10、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1、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2、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3、沟通技巧。

  14、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须按全日制六周时间安排,坚持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结合、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结合。

  第三章从业

  第六条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护理员工作职责:在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按照等级护理的要求,为病人实施生活护理。

  第八条护理员工作内容:

  1、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起居,协助病员自身的清洁工作,如洗脸、漱口、洗头、洗脚、洗澡等;

  2、帮助病人进食、饮水、大小便、翻身、功能锻炼;

  3、护送、协助病人进行检查、理疗、治疗康复活动;

  4、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盆等生活用具;

  5、保护病人的安全,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要求,并及时将病人的`有关情况告知护士或医生。

  第九条护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着装规范: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仪表端庄、统一佩戴胸牌;不穿响底鞋、首饰不外露;不留长指甲;

  2、语言规范:礼貌待人,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行为规范: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把病人满意作为工作的目标。工作主动热情,耐心细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探听、不泄露、不传递病人及工作人员的隐私。

  第四章岗位配置标准

  第十条医院聘用的护理员数量应以基本满足病人生活服务为标准。重症监护单元(包括ICU、CCU、NCU等)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3—0、5为宜;普通病区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1—0、2为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护理员须持证上岗。中断工作二年以上者,需重新培训,再次确认上岗资格。医院不得聘用无岗位合格证的护理员。对在岗护理员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适宜从事护理员工作的要及时清退。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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