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3:19:1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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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警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警示管理制度

警示管理制度1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为了减少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警示操作人员,正确识别危险源,经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规定,特进行如下明确:

  一、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1982)、《安全色使用导则》(gb6527.2-86)、《安全标志》(gb2894-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图案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安全警示标志应图形清楚,表面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疵病。

  三、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应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应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

  四、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以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时看不见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固定牢固。

  五、如果在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多个不同类型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每次使用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外观检查,凡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剔除。检查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详细标注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危险部位未及时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八、严格安全警示标志的报废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指定部门和专人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管理和检查,凡是外观有缺陷的安全标志均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再度使用。每次使用回收后,应及时清理检查、剔除报废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处理后存放。

警示管理制度2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2894《安全标志》,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xx、《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标志图》(gb14161-1993)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红色(禁止、危险)、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通行、安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四、安全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含意明确无误

  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明确无误,不使人费解或误会,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种形象化的图形应优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应采用机器国家的语言;确定图形符号应做理解性测试,标志应符合公认的标准。

  2、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

  符号或文字警告应表示危险类别,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笼统定“危险”两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简要说明防止危险的措施(例如指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具体说明“禁止烟火”,“小心碰撞”等。

  3、标志的设置位置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内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4、标志应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机器上的`信息标志牢固,在机器的整个寿命期内都应操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1次,发生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房应设置注明下列事项的布告牌:

  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

  五 、责任机构及其职责

  1、责任机构,以企业安环部为主,车间为施管理。

  2、安顿标志的制定、沟通、传达、修改与更新由安环部负责。

  3、安全标志应至少每年检查1次,由安环部组织检查 。本间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警示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矿区各矿井井下所有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本着规范、实用、节俭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牌板的设置、吊挂一般规定

  各种牌板按要求进行设置、吊挂,吊挂高度为巷道腰高的1.5米处。

  (一)、工程牌板的设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设在巷道入口处安全地段帮上,并吊挂在横杆上。

  2、各岗位点的工程牌板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相邻牌板的吊挂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标识牌的设置

  1、各岗位点的电话、灭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须吊挂在相应设施位置的巷道帮上,吊挂符合安全及人机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员发现。

  2、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等牌板设置在靠近高压设备的入口或围栏上,有人工作牌临时设置在检修的开关上。

  3、配电重地闲人莫入、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牌设置在机房、硐室入口处。

  4、禁止车辆进入等综合警示牌,设在禁止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的边界处,使用必须到位。

  5、规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标示牌如在同一位置设置时,应保持一个平面进行吊挂,不同规格的标识牌不得并排安装,相邻标志牌不得相互阻挡视线,多个相同的标志牌并行安装时,高度要一致,间距为零。

  (三)、路标牌板的设置

  1、巷道指向、工作面指向、井下巷道说明、丁字交叉或十字交叉巷道指向牌,设置在巷道交叉顶板正中间,拐弯处指向牌设置在拐点前10米顶板正中间。

  2、地点指向牌设置在巷道对正位置,进出两个方面均能看见。

  3、禁止通行牌板或非防爆车辆禁止入内牌板吊挂在巷道正中间。

  (四)、其它牌板的位置

  1、主要巷道交叉点,工作面及采区巷道交叉点必须安设避灾路线牌,避灾路线指示牌板必须指明避灾方向,大巷避灾路线指示牌在巷道直线段每隔500米设一个,且保持水平垂直。

  2、管路标识牌设置在管路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

  3、设备责任牌、五小电器责任牌、阀门标识牌设置在易于观察的部位。

  4、电缆标识牌,直径大于50mm的电缆粘贴带箭头的红色反光贴,箭头方向为供电方向,标明电缆电压、用途及维护人。直径小于50mm电缆采用挂牌标识,对于频繁移动的电缆只标出供电方向即可,电缆标识间隔距离为300-500米。

  5、安全确认牌:绞车道等固定安全确认牌吊挂在作业点,采、掘、修等移动式安全确认牌吊挂在距离作业点10米外,随工程进度即时移动。

  6、安全文化牌板吊挂在光线明亮,安全可靠的位置,要求四角固定在巷帮,上下边平行底板。

  7、机电硐室门口要求吊挂硐室名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和“高压危险”牌,硐室内吊挂各种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系统图,吊挂时要求先固定外框,再和外帮固定。

  8、材料牌吊挂,要求吊挂在巷道内位于材料上方的中间。

  9、一通三防牌:瓦斯检查牌,吊挂在各瓦斯测量点人行道一侧,测风牌,吊挂在各测风站人行道一侧,局部通风机牌,要求吊挂在各局部通风机前5米范围内,通风设施牌,吊挂在风门、密闭处,要求四角固定,内容填写清楚、准确。

  10、探水牌板,钻探工程施工牌,掘进工作面先探后掘巷道施工牌等牌板,要求吊挂距工作面50米处,每班填写,内容填写清楚、正确。

  11、其它牌板如通风系统图,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巷道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等,根据实际内容制定,吊挂在适当位置,要求整洁大方,内容符合实际,需填写的项目要填写清楚、正确。

  二、牌板管理

  (一)、牌板管理一般规定

  1、矿区负责各矿井所有牌板管理,各矿井负责人负责管辖矿井范围内的牌板管理,值班长、安全员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牌板管理、检查和维护,各专业岗人员负责所在岗位牌板的管理。

  具体责任人:矿区由安全矿长总负责,矿井由矿井负责人及当班值班长负责,各作业点由安全员、班组长负责,各专业牌板由主管领导负责,岗位牌板由所在岗位人员负责。

  2、矿区对各矿井使用中的牌板建立《井下牌板管理台帐》明确牌板数量,设置地点、管理责任人及使用、更换期限等,有新增加、位置变更、回收、损坏、维修的图牌板及时记录到管理台帐上(标明日期)备查,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考核到个人。

  3、各矿井每班对所辖区域内的警示标识及牌板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掉落或歪斜的',当天要按排人员重生吊挂。

  4、各矿井根据作业场所的环境,随时对各类标示及牌板进行卫生清理,保持标示、牌板清洁完好。

  (二)、牌板使用及回收

  1、标识牌板使用年限:所有反光标识牌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一通三防牌板、路标牌、避灾路线牌、安全警示牌板、安全确认牌板,使用期限2年以上,采、掘、修安全警示牌、工程标识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机电硐室各类牌板使用期限4年以上,大巷安全文化牌板、绞车房制度等管理牌板视制作材料,使用期限在2-4年,开关、电缆、水泵等管理或标识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

  2、搬家、倒面时,原有的图牌板要由负责单位全部回收,除工程牌水溶性需粘贴纸内容外,要求其它标识、牌板重新利用,没有全部回收利用造成丢失损坏的,按标识牌板价格的30%处罚相关管理人员,按标识牌板价格的50%处罚牌板管理责任人,牌板制作费用由责任矿井承担

  3、矿区要设立标识牌板库房,回收的标识牌板应存放在矿区库房内。

  4、对于必须回收利用的,由于矿井责任人的损坏、丢失的,除考核相关责任人外,重新制作费用由各责任矿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

  (三)、牌板检查、监督、考核

  1、公司救护队各安全监察小组会按分管矿井区块,负责对井下牌板的监督、检查、考核。各矿井相关负责人按职责范围负责牌板的维护、监督、检查、考核。

  2、牌板使用过程中,要保证牌板整洁、干净、完好,不得人为破坏,由于放炮、巷道变形等因素可能对牌板造成损坏的,要及时回收或移动牌板,故意损坏牌板的,按双倍价格处罚责任人。

  3、因人为因素造成图、牌板损坏或丢失的,制作和修复费用由责任矿井自行支付,所在矿井落到责任人。

  4、矿区建立标识牌板管理制度和台帐,负责本矿区矿井内所有牌板的管理,相关责任人经常对牌板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其它

  因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需临时制作的地面各类管理牌板,由矿区提出申请或公司统一参照以上规定制作。

警示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职责

  3.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生产行政部提交使用计划,由生产行政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行政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部门告知行政部,行政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生产行政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7.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8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警示管理制度5

  1、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施工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警示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4、相关文件

  4.1《安全标志》 gb2894-1996

  5、记录

  5.1《安全标志牌登记表》

  5.2《检查记录》

  5.3《安全标志平面图》

警示管理制度6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识的相关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82《安全色》

  gb2894—88《安全标志》

  3、职责

  3.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科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3.2项目部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在本项目的实施。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置原则

  a)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b)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c)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d)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识

  4.2设置要求

  a)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b)对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辩;

  c)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d)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8《安全标志》的规定。

  4.3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4.3.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并统一购置、配备。

  4.3.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购置。

  4.3.3安全警示标识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各项目部负责安装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4.3.4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5、记录

  安全警示标识发放记录

  (安全主管部门设置格式,使用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警示管理制度7

  1、目的及使用范围

  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及使用管理办法。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引用文件及术语

  2.1引用gb2893—82《安全色》

  2.2引用gb2894—82《安全标志》

  3、管理职责

  3.1生产安全部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考核。

  3.2各生产厂、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系统的具体实施。

  3.3企管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流程图

  4.2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4.2.1安全警示标识由各单位提出设置要求,报安全主管审定,统一购置、配备。在工作中随时发现需要,随时申请审定,及时购置、配备或内部制作。

  4.2.2安全警示的设置原则

  a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

  b.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c.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

  d.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志。

  4.2.3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

  a.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提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作业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发生。

  b.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c.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和能移动的物体上。

  4.2.4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由所在系统负责安装,并负责日常维护。

  4.3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

  4.4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应列入安全检查的内容。如有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5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各单位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牌,尽可能地再利用。

  4.6考核

  a.公司各单位区域内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合理、规范。

  b.安全警示、标识牌应保持其整洁,不得沾油污。如有变形、破损,视损坏程度扣罚所属单位50—100元。如发现丢失扣罚该单位200元。

  5、记录

  xx

  6、相关文件

  xx

警示管理制度8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志的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2893-1982安全色

  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

  3、职责

  3.1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各项目部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3.2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

  3.3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4、程序

  4.1安全标志的采购

  4.1.1安全部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提交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4.1.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4.1.3所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物资部门即提交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并保管。

  4.2安全标志的设置

  4.2.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所的危险特点,参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标准进行设置。

  4.2.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4.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4.2.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4.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4.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4.2.8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4.2.9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4.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3.1使用安全标志应向安全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3.2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单位)进行管理、维护。

  4.3.3安全部门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3.4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

  4.3.5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3.6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

  4.3.7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4.3.8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4.4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

  4.4.1各单位因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安全标志,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4.4.2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全标志内容宜是《安全标志》中未规定的;

  b)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类型,应参照《安全标志》中第4条(标志类型)的规定;

  c)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所采用的安全色,应遵循《安全色》中第2条(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定;

  d)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均遵守上述相应规定。

  5、记录

  安全标志借用应形成记录,由安全部门保存。

警示管理制度9

  1. 要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种类配备不同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等贮存场所,要在房间门口或设备(材料)旁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放射性警示标识。

  2.警示标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每月检查一次,及时维护和更换。

  3.警示说明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丢弃、不得涂改。

  4.发现警示标识丢失、涂改、损坏等,要立即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尽快更换,以免误导员工。

  5.故意损毁、涂改、偷窃警示标识者,由单位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划分、开除等处理方式。

警示管理制度10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张挂

  1、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统一规划,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平面图,并严格按平面图进行布置并制定管理办法。

  2、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作业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钢支撑、“四口五边”、高空拼装作业区、动火作业区、机械设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和电器设施、机械设备检修等作业。

  3、盖板、操作平台踢脚板应涂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色,脚手架各杆件、临边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现场安全色的使用应符合gb2893-20xx《安全色》标准。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于醒目、明亮的地点,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特殊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应加设照明。

  6、多个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7、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责任人,专门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经张挂,未经管理责任人或项目经理许可,严禁覆盖、遮挡、更换、变动和拆除。任何人都不允许在安全警示标志上涂抹、修改、张贴其他物品。

  3、管理责任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警示标志张挂牢固可靠,清洁醒目。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警示管理制度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版)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二、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三、向我矿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供货方,我矿应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方可入库、使用,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四、向我矿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供货方,我矿应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方可入库、使用,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警示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管理

  3、名词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4、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4.1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4.1.1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公司的人员易于看到。

  4.1.2公司应设置专人负责公司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4.13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2安全警示标志

  4.2.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2.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2.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4.3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

  4.3.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4.3.2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3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4.3.4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5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4.3.6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4.3.7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4.3.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5、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5.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须资料齐全,并有综合办对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禁止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5.2安全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5.3安全防护设施所在辖区应指定专人对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按要求填报检查表。如遇异常,须及时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在现场悬挂相应警示标志。

警示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粉尘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维护生产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粉尘爆炸危险告知和安全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公告栏和培训。

  3、粉尘防爆安全警示是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志。

  4、依据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5、在作业场所的所有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危险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生产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①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的意思。

  ②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③黄色表示提醒、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④绿色表示允许、安全的意思。

  (2)安全标志的分类

  ①禁止标志: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②警告标志: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③指令标志: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④提示标志: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3)安全标志的基本形式

  ①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②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③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

  ④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规则

  1、安全警示标志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人们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粉尘爆炸危险区、当心爆炸等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附近的醒目处。

  3、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人们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安全警示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6、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附着式和悬挂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安全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8、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9、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10、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安全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11、两个以上安全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12、无论厂区或车间内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应设置多个标志牌。

  13、安全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内容

  1、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禁止标志“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2、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警告标示“当心爆炸”、“注意防尘”、“必须接地”。

  3、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指令标志“戴防尘口罩”。

  4、在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设置提示标志“紧急出口”。

警示管理制度14

  1适用范围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与生活区。

  2管理机构与职能

  2.1事业部为使用警示线的责任主体单位。

  2.2公司安环部为专职监察机构。

  2.3土建处为外来施工建筑队现场专职检查机构。

  3定义

  安全警示线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周围及施工人员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息,避免人身伤害。

  4安全警示线设置规范

  4.1生产区室外检修作业,必须在距作业区域最大范围1米左右处设置安全警示线。

  4.2 生产区吊装作业,必须在吊臂转向作业半径最大范围1米左右处设置安全警示线。

  4.3 生产区内开挖、动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线。

  4.4 事业部内凡有孔洞的地方,必须在距孔洞1米左右处设置安全警示线。

  4.5凡开挖、动土当天无法回填时,除设置安全警示线外,还应用围栏进行防护,夜间设置警示灯。

  4.6在人流、车流量大的工程施工的地方,基础开挖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线,还应增加警示标志数量;

  5考核

  安环部不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违反以上规定,每项次考核事业部现场负责人200元,外来施工队1000元。造成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6、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警示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规范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现场和办公场所。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色: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含义。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2安全警示标识的分类

  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文标志。

  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

  说明标志: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

  警戒绳:划定临时警戒区域,提示人们不要进入该区域。

  临时护栏:作为警戒绳的补充,临时性打开的沟、坑、池、等增加强度较高的防护,防止人员跌落。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采购和日常的监督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示标识的申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设置原则

  a)公司级重大危险场所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b)有毒有害场所需设置标识和安全警示;

  危险区域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重要场所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识。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5.2设置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应覆盖全公司范围,做到警示、警告、提醒、标识清晰。

  安全警示标识牌应规范、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志要求。

  公司重大危险源、重要场所、危险场所、有毒有害场所满足警示、提醒、告之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职业危害接触场所等),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做好防护用品穿戴与防范措施工作,达到预防事故的发生。

  e)对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辩。

  f)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g)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20xx《安全色》和gb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5.3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5.3.1各执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原则确定现场安全警示标牌需求,经单位主管领导确定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处审批;

  5.3.2新、改、扩建工程,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识别并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项目组采购、实施;

  5.3.3设备操作、运行可能导致的危险,由设备处根据作业现场设备的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并统一购置、配备;

  5.3.4各执行单位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更新安全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环保部统一购置;

  5.3.5各执行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安全警示标识的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5.3.6公司安全警示标识管理情况,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检查一次;

  5.3.7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应做好发放记录。

  5.3.8对于造成安全警示标识发生损坏的行为,公司安全环保部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10—100元经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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