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3 13:48:56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5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情节严重者交给行政部处理。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无故迟到、早退。

  6、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7、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

  8、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9、8:30上班,8:50准时上岗,11:30下班,13:30准时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准在办公室逗留。

  10、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2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6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广州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3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惩制度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处罚:

  一、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保安队的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5

  一、经营管理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收意识,千方百计地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商业网点经营,达到便民利民,为企业增加创收,达到物业公司逐步自养的目的。

  二、根据集团和公司的租赁政策及指导价格,利用各种潜在商机,积极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热情接待来访客商,努力协调各种问题的'解决。

  三、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经商客户,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认真制定租赁合同条款,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互创效益;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漏洞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商业网点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商业网点的卫生、产品质量、销售物价、服务态度等经营状况,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集团的社会信誉;并配合卫生防疫检测部门进行例行的检测工作,对于违规经营者,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不断学习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拓宽思路,开源创收,弥补物业管理的经费支出;经常进行市场分析调研和预测,调整经营项目,对行业信息加以收集、整理,拿出行之有效的方案,为主管经理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逐步实现以业养业。

  六、严格对客商租赁费用和水暖电费抄表计费工作,每月费用收交率必须达到98%以上,努力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认真填写经营摊点登记;对各项收费及时催交填报,每月和财务室对账清点,并做好各种登记和记录的妥善保存。

  八、经常对商业网点使用的设施进行检查,敦促及时保养维修。听取客商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改变经营作风。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6

  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

  参与学校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并持有国家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进驻学校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物业管理公司职责

  (一)安全保卫

  负责学校范围内及大门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秩序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巡视,对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外围治安情况监控。24小时对人员出入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大门岗增设1—2名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秩序维护工作,对迟到学生情况协助学校做好登记。对校园内机动巡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消防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园内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落实消防责任人,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

  灭火器材、喷淋、消防栓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检查校园内所有灭火器材的有效期和数量,并负责及时更换、补充。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

  (四)卫生保洁

  提供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外围、走廊、楼梯、大堂、会议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除“四害”等,含物料: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

  (五)绿化养护

  负责校园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包括浇水、排水、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杀虫、肥料、药品、工具等),确保校园美观。定期对室内绿植物进行施肥、淋水及清洁,确保的绿色植物有强劲的生命力。协助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

  (六)安排一名主任在校负责协调后勤管理工作。

  三、学校职责

  (一)学校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值班室和值班人的临时住宿用房。

  (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支持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

  (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和移交相关的物业资料,并在物业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对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7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六)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八)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十)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

  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9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xx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经营方针和工作特点而制定的一系列在企业内部执行的规章和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管理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则、员工聘用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等。

  2、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热爱本职工作等。

  3、员工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法定假日、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二)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主要职责

  1、总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

  (3)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制定公司章程,签署物业管理制度。

  (4)选聘各部门经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5)选聘社会、劳务服务公司分担具体工作。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各部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主任:

  ①负责传达总经理指示,安排并组织召开会议。

  ②督促办公室人员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③负责日常人事行政管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④做好员工考勤工作,协助培训员工。

  (2)财务部经理:

  ①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②审核各类会议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③检查、督促各项费用及时收缴。

  ④审核、控制费用的支出。

  ⑤提出合理运营公司金融资产的有效措施。

  ⑥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

  ⑦制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和操作流程。

  (3)公共关系部经理:

  ①制定物业公司公关活动方案。

  ⑦策划公司大型活动。

  ③组织召开业主、业户大会,并处理投诉与纠纷:

  ④组织员工和社区内文体活动。

  ⑤协助总经理和其他部门工作。

  (4)房屋维修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合理确定和分配员工工作岗位,督促维修工、管理员工开展日常工作。

  ③布置、检查房屋保养和维修工作。

  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

  (5)保安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负责管理区内的治安保安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

  ③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④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消防等技能培训。

  ⑤负责与社会联防有关方面的联系与沟通。

  (6)清洁环卫部经理:

  ①制定部门工作计划与目标,合理安排清洁卫生。

  ②督促、检查各项清洁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进行辖区内庭院建设和绿化工作。

  ④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7)经营发展部经理:

  ①确定经营项目与经营发展目标。

  ②洽谈经营业务,合理制定各岗位网点的经营办法,估算经营利润。

  ③监督检查各项目的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员工岗位与工作时间。

  ④选聘服务人员,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⑤定时召开部门会议,评论经营效果,开拓公司业务范围。

  (8)计算机中心经理:

  ①组织本部门人员使用、开发物业管理系统软件。

  ②制定本中心的监控、保密制度。

  ③检查计算机的使用、信息输入和保存等工作。

  ④做好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长时间连续稳定的工作。

  3、一般员工:指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和特约服务而设置的工作人员,如房屋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绿化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主要职责如下:

  (1)房屋管理人员:

  ①熟悉物业的`结构和管区使用人情况,做好有关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②办理用户人住手续,定期回访。

  ③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建立图纸档案。

  ④经常与业主沟通,耐心解答业主咨询。

  (2)房屋及设备维修人员:

  ①及时完成下达的维修任务。

  ②及时处理各类管道的跑、冒、滴、漏等故障。

  ③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及时排除出现的故障。

  ④巡查管区市政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3)保安人员:

  ①执行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看管好物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②做好门卫登记,执行机动车辆验证制度。

  ③做好流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④懂得救护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处理好意外事故。

  (4)清洁人员:

  ①负责管区道路、楼梯的清洁与保洁工作。

  ②保持管区内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洁c

  ③保证管区内污水排放畅通。

  ④杜绝蚁蝇,及时外运垃圾。

  (5)绿化人员:

  ①按时剪枝、补种、施肥、浇水、洒药。

  ②及时禁止破坏管区内花草树木的行为。

  ③做好绿化管理和草木生长情况的记录。

  ④保持花园草坪清洁。

  (6)服务人员:

  ①准时到岗,按时开放小区文化娱乐设施,照章收费。

  ②搞好商业网点服务,有礼待宾。

  ③做好计时服务、特约服务等。

  ④管理好文体娱乐设备、设施,及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管理制度和规定

  1、工作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穿工作装、戴工牌;男士系领带(维修工及经批准的员工除外),穿着整洁,头发梳理整齐,不得留长发;女士应化淡妆。

  (2)办公区内必须保持整齐、干净,不得在桌面上堆放杂物。

  (3)每天上班前各管理人员需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各种情况和业主意见,及时处理问题或上门寻访。

  (4)上班期间全体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积极主动,热情地投入工作,不得精神不振、上班打瞌睡或偷懒。

  (5)纪律严明,全体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获准后方能离开。

  (6)全体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巡视、查楼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发现问题并做详细记录,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7)接待业主时态度要和蔼、温文尔雅、落落大方。不管发生什么事,绝对不能与业主发生争吵,要态度诚恳,仔细倾听业主的意见,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马上派单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要向业主解释清楚,并告知解决的时间。

  (8)接受业主电话 投诉时,要热情耐心,语言要规范友好。

  (9)管理员派单后,一定要追踪落实,并负责检查。水电问题要求在12小时内解决,其他急修项目一般在24小时内解决,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把物业管理师加入收藏夹!

  (10)对接受的投诉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记录处理的时间、人员和业主对处理的意见。

  (11)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费用的派单和催缴工作,派单要派到各户,催缴态度要友好。

  (12)认真管好业主档案和业主托管的钥匙。

  (13)认真做好装修审批和管理工作。

  (14)不准在上班时间看书、闲聊、做私事,不准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

  (15)下班后将自己保管的资料(物品)放好,将办公桌收拾整齐。

  (16)休息时间如发生重大事故,或碰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推脱或不予理睬。

  (17)管理处的工作原则是服务第一,工作标准是业主满意,工作态度是认真负责。

  2、业主回访制度:

  (1)管理员必须经常上门征求业主对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管理处负责人也应经常上门访问,了解管理和上门服务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对业主提出的要求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3)维修人员每次上门服务均应让服务对象填写回访单,以征求对服务的意见。

  (4)保安员在值班、巡岗时应定时征求业主对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注意研究、改进。

  (5)回访单、回访记录和保安队的征求意见单,应由管理处指定专人保管,每月集中装订存档,不得遗失。

  3、巡岗制度:

  (1)保安领班在当班期间,要经常定线或不定线地对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各岗执勤情况、有无违纪现象、查看值班登记等。

  (3)巡查的要求是,一边检查一边观察,做好巡查记录,掌握各值勤点值勤情况和动态。

  (4)管理员主要负责对物业情况的定期巡查。一般每天巡查两次,交接班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派单解决,并负责跟踪:

  4、门卫制度:

  (1)每位门卫保安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对每位业主负责。

  (2)按照规定认真巡视,巡视时要挂巡视牌。

  (3)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任何外来人员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4)外来施工人员要有管理处发的临时出入证才能进入。

  (5)认真做好报纸、信件的收发工作。

  (6)严禁自行车进入塔楼。

  (7)业主若向外搬运东西,一般物品需在保安室办理登记手续,大件物品必须到管理处开具放行条。

  (8)电梯运货时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运送家具、装修材料等大宗货物时,必须收取一定得责任押金,在业主填写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准运。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1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一种状态。

  (3)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4)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5)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7、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处理。

  (2)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拉、合一组刀闸;投、退一块压板。

  (3)拉开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5)压负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评价与考核。

  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班长和电气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当月使用票数-不合格票数)/当月使用票数×100%。

  物业公司高压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 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证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站备查,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

  5、配变站,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者(但需在各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保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

  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开工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

  几个工作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分组负责人应持有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的工作命令单,并必须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工。

  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站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票保存一年。

  物业公司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2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3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4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具体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具体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5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