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责任书

时间:2024-07-17 15:27:5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责任书[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烟花爆竹责任书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责任书[优]

烟花爆竹责任书 1

  万科社区居民大家好: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确保我区20xx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 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二、 禁止个人燃放内筒型组合烟花、礼花弹、二踢脚和A类、B类等禁放品种及超标伪劣烟花爆竹;

  三、 要按照说明用正确的方式燃放,不得酒后燃放,不在禁放地点及禁放时间段燃放;

  四、 遇到违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

  五、 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六、 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七、 燃放时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八、 不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九、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特此通知,万科社区的业主可以到社区居委会签订《顺义区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烟花爆竹责任书 2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爆炸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堌镇关于烟花爆竹等爆炸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制度。现制定龙堌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时间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分管领导、派出所长、安监站长、经贸中心、工商所长、管区书记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均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责任目标

  (一)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燃放活动许可;二是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三是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爆炸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及时受理、查处安监、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危险物品刑事案件;五是依法严肃查处阻挠安监、工商、交通等部门正常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抓好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停产企业开工生产,同时指导好生产企业做好现有库存、生产成品、原料的管理工作,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爆炸;二是抓好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从事销售、储存活动;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安全检查,合理部署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严格销售许可证发放;四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工商所。负责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商户,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四)经贸中心。负责对涉及烟花爆竹爆炸危险物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

  (五)交管所。负责对运输烟花爆竹的专用车辆进行路查,严格运输专用车辆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的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理。

  (六)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炸的.检查收缴工作,是与各农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

  (七)各企业、各部门要确保本单位无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奖惩措施

  以责任时间内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由办事处进行评定,奖优罚劣。

  责任时间内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各责任主体要向政府说明情况并作深刻检查,并视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不受责任主体变动的影响,责任主体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烟花爆竹责任书 3

  为做好春节期间及20xx年度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确保我项目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物业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燃放环境,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作为金隅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成郡项目员工应该做到如下事项:

  1.根据《xx市烟花炮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炮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四)输、变电设施;(五)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七)重要军事设施;(八)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大成郡小区属于丰台区的禁放区域,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炮竹。

  2.按照《xx市烟花炮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燃放,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炮竹的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八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炮竹,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的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炮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炮竹;(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炮竹;(五)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炮竹。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人燃放烟花炮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4.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待一段时间再去处理。

  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责任书中的内容,如有违反,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烟花爆竹责任书 4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管理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自觉学习和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安监、公安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安全检查。

  二、建立销售专柜、专店、专用储存库,储藏烟花爆竹不得超规定数量和超高堆码。

  三、销售专柜、专店、专用储藏库要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桶等消防设施,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四、要经常检查销售专柜、专店、专用仓库内电灯线路,防止电线老化、接触不良起火引起爆炸事故。

  五、不得随意改变销售和储存地点,对发生安全事故、违反销售规定的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经营户取消经营资格。

  六、必须在巴东江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货销售,并保管好进货票据。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不准销售包装、散筒等损坏的烟花爆竹。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试放烟花爆竹。

  八、经营户对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进行登记、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告知书。

  九、严禁私运、私存、私卖“黑炮”、“私炮”,从正规渠道购进烟花爆竹产品。

  十、临时证规定的经营时间到期后,经营户主动停止经营烟花爆竹。并将临时证件上交到镇安监办公室。

  十一、时时刻刻注意安全,防止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经营单位(责任人):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5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公安局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苍山县磨山镇政府

  负责人:

  村(单位):

  负责人: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6

  为确保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一是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摊位摆放整齐,必须配置2台以上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经营业主要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过道畅通;

  四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只能向县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六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5箱,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粘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规定的相关标识,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无标识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签订责任书时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XXX公安局治安大队(章)经营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烟花爆竹责任书 7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区良好的烟花爆竹燃放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你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一、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增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五)依照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七)强化现场监管,位于禁放区域的镇街要将禁放区划片划段,明确禁放守护责任人,落实巡逻防护措施。

  (八)在20xx年2月15日至3月2日期间,对辖区进行每天一次安全巡查,确保绝对安全。

  二、工作目标

  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架构,落实工作人员,搞好动员部署。

  (二)深入宣传《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xx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好本辖区、本单位限放、禁放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划分、张贴醒目标志;落实“一对一”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放不发生重大事故。

  四、考核奖惩办法

  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签字: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8

各位商家:

  为确保我市20__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一是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摊位摆放整齐,必须配置2台以上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经营业主要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过道畅通;

  四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只能向县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六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5箱,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粘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规定的相关标识,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无标识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签订责任书时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_________公安局治安大队(章)_____

  经营单位(章)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

烟花爆竹责任书 9

  销售烟花爆竹时保证:

  一、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保证按规定到鄂尔多斯市土畜产品公司、鄂尔多斯市一众公司、东胜区泰达供销公司、东胜区神童炮厂批发进货,保证不在其他地方进货。

  三、对于批发回的烟花爆竹在存放时保证加强安全管理,不发生任何事故。

  四、保证做到不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吸烟、使用明火或试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不允许购买烟花爆竹的'人在经营场所吸烟和试放烟花爆竹。

  五、保证不销售无市安监局、公安局封签的产品,保证不销售拉炮、摔炮、砸炮等政府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

  六、保证在指定地点、摊位销售。

  七、如有违反,情愿接受处罚。

  八、许可证号:

  保证人:

  20xx年X月XX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安监局、批发公司、保证人各持一份。

烟花爆竹责任书 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1、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属本辖区安全管理。

  2、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必须持有特种行业的证件。

  3、非法生产、销售土火炮、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本辖区责任人有权禁止和举报。

  4、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必须有专用库房,并离人集地稀少的地方,按照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和存储。

  5、本辖区内外流经销的土火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有权没收其实物并报告镇安监办。

  6、随时对辖区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定期排查、整改,并报镇政府,如不履行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驻村责任人:

  甲方:XX镇人民政府

  代表:

  乙方:(居委会)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11

  为认真贯彻执行《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xxx号),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密防范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严格贯彻、落实、执行《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积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防死守,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禁得住”;

  三、保证辖区做到“四无”,即:无销售烟花爆竹单位、无经营烟花爆竹网点、无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无燃放现象;

  四、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12

为做好春节期间及xx年度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确保我项目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物业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燃放环境,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作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成郡项目员工应该做到如下事项:

  1、根据《xx市烟花炮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炮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五)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

  (5)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6)重要军事设施;

  (7)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大成郡小区属于丰台区的禁放区域,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炮竹。

  2、按照《xx市烟花炮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燃放,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炮竹的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八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炮竹,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的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炮竹;

  (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炮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炮竹;

  (5)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炮竹。

  (6)十四周岁以下未成人燃放烟花炮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4、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待一段时间再去处理。

  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责任书中的内容,如有违反,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项目负责人(签字):

  员工(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13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零售商考核目标

  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6、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

  二、经营负责人考核目标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

  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

  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5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xxx电话:xxx

  经营地址:xxx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14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县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特签订本责任书。

  1、镇政府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镇政府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拉炮、砸炮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国家规定标准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严格按规定数量存放(不超过40箱),不违法储存。

  6、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和经营场所人货混居;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电线排列有序,燃线裸露在外的'小烟花、鞭炮一定摆放在柜台内展示,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7、不买卖、出租、转让、伪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从事二级批发,不擅自变更经营场所。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定镇人民政府(章)

  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 15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陕桥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在销售经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

  陕桥街道办事处(签章):________________

  烟花爆竹销售点(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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