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差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第十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
表2、出差报告单
出差管理制度2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差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差旅费用,按酒店开业筹备期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制度制订如下。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
查阅权限:
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全体员工。
一、出差管理规定
1.1出差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须向酒店经理办提出申请报告,必须注明具体出差事由和完成时限,出差期限由总经理最终核定。
1.2差旅费用管理
a.差旅费用实行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酒店确定的部门差旅费用年度总额内本着节约的原则实行从严控制使用。
b.差旅费预算财务实行刚性控制,对超预算的差旅费,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c.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填制《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差旅费报销单》,单据上的项目必须填列完整,所附发票单据的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的时间匹配,否则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1.3出差人员管理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电话请示出差审批人获准适当延时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2.1差旅费费用范围
差旅费是指公司在职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和出差期间发生的打包、托运、订票等杂费。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另行报销计入相关费用,不计入差旅费用报销范围。
2.2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1.住宿费的规定:
a.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一律凭住宿发票按不同级别的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b.公司员工到外地参加各种会议,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凭会议单位有关证明,实报实销。
c.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住宿费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经经办人注明并经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可按实报销。
d.对单人出差的住宿费可以在规定标准的130%幅度内予以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e .出差人员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费不予报销。
f.出差住宿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虚假现象或执行不力情况,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交通费的规定
a.交通费指出差员工在出差路途中所发生的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出租车等的费用。
b.出差员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c.出差期间部门总监级以上员工发生的出租车可以据实报销;经理级及以下级员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如确需在市内乘坐出租汽车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出差补贴的规定
a.对参加各种会议的已由会议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补贴。
b.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伙食费已由酒店负担的不再给予出差补贴。
4.杂费规定
a.出差期间,因为业务关系与酒店有关部门之间进行通讯联系的邮件、传真等费用凭有关记录凭证和正式发票可实报实销,因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b.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参观费用,由个人自理。
c.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工作和业务用的购书、报等资料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d.员工因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购票手续费、服务费等,可凭票按每人次不超过20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3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方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其次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国家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大路局或汽
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根据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5
一、交通费用
1、公司全部员工出差,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交通开支凭票报销,市内汽车票按实际报销,有特别事项的需要坐出租车的应在回公司之后书面说明状况或有实际事例,否则不予报销。
2、特别事由出差可视状况打算,批准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开支凭票报销。
二、吃饭、住宿标准
1、销售片区租有房子,每天饮食补50元;无租房的,连吃带住120元/天。
2、特别事由出差按实际票据报销。
三、临时短途出差
当天去当天回的.一般业务,新乡市8元/天午餐补助;郑州、洛阳、安阳、开封等15元/天;本公司四周含新乡市在内安装调试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电话费
1、业务员的手机电话费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机上,年底结算到各人费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员,按出差一天补助3元核定,特别状况按实际费用经批准后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6
一、出差管理
(一)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按规定标准发给交通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销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级:每日120、00元;
2、一般级:每日100、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出租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
2、通讯费用应以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以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专用发票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出具正式的运费收据。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两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销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销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销车费外,另可报销误餐费。
1、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销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销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到岗若超过一天但又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二)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和有关津贴照领外,并准予报销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销,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销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而费用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三)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可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本公司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变动需调整时,可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三日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还要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1、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都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2、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须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报销费用,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情况报告。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交流情况及工作计划方针。
4、国外出差旅费报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金和津贴仍准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的差旅费。
6、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得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7、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8、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部门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较本办法所订费用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9、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立承诺书人
××因公经××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1、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2、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本公司所订办法负责赔偿,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 ×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号:
说明:
1、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2、在同一地区内停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3、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销。
4、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可视该地区汇率做调整。
四、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均应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员工出差均由主管安排,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规定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部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第四条员工出差得按实报销出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不得超出公司标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出差完毕向总务部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差旅费,如三日后仍未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工资中先予扣回,待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六条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七条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的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第八条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销,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销。
第九条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可认可。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其提出的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的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的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如因实际需要必须在外住宿,则在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可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经理或主任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以此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疾病或天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后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经理以上人员核准后,可搭乘飞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三轮车等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在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可依实数支给。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当日21:00时以后,次日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九条当自出发之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因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而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予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十六条出差国外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出差国外人员渡航费,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出差国外人员的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启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改。
出差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xxx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xxx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2、出差规定:
2.1出差期间城市交通费给予交通补贴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乘坐出租车的需权责部门核准可乘坐出租车。(副总经理以上除外)。
2.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自备车出行,出差前须由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做好车辆出入记录,司机做好油耗登记。
2.4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出差行程、事情进展情况,应每天向直接领导汇报一次,接收汇报领导需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费凭乘车发票2.6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以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车辆、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7经同意使用自备车辆出差者,按《差旅费标准》予以补贴油费,过路费按实报销;
3、出差审核程序
3.1出差人员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驻外销售人员需以短信或网络社交工具申请)。并按核准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3.2副总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电话、邮件报请核准); xxx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管总经理审核;超xxx日由总经理批准。
3.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主管审批、超过xxx日则分管总经理批准,超过xxx日以上则总经理批准(安装员工除外)。
3.5公司权责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3.6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主管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审批手续的,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8出差员工(副总以下)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备案(特除情况须以通讯或网络等社交工具报办公室备案)。
3.9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确实后批准给付出差旅费。
4、出差时间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车时间满xxx小时以上的按xxx天计算;
4.2出差往返乘车时间不满xxx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4.3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xxx小时为准。
4.4出差费用标准:依《差旅费用标准》、《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5 、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5.1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5.1.1出差人员借支备用金程序,填写《借款单》→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财务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公司备用金的借支,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1.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5.2出差费用核销程序5.2.1根据出差路途的远近,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者且乘坐火车或轮船时间超xxx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2.2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5.2.3招待费用额度一律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按《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xxx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5.2.5出差当日往返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请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5.2.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或计加班。
5.3核销程序5.3.1出差人员应保管好所有支出凭证,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程序,填写《出差报销单》及《出差审批表》→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办公室审核实际出差天数→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
5.3.3出差人员报销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5.3.4各部门主管对本部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时,必须对出差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点、出差时间计算是否符合本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5.3.5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财务部门对不符合本规定支付标准和有关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应拒绝给予报销(总经理批准除外);。
5.3.6涉及超出规定时间且未获得延期批准进行费用报销的,超出规定时间部分的费用按照标准的5折支付; xxx多人出差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5.3.8《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5.3.9出差按事情的缓急,路程的远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财务报销制度,超标准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如有订票费应索取正式发票。
5.3.10借取备用金的出差人员返回后既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备用金的,财务部门可以从其工资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备用金。备用金的借取,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6、客户现场的安全
6.1遵守所到处的安全规程,不要擅自操作对方的设备;
6.2检修设备尽可能断电再操作,特殊情况需带电检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3检修完成应让客户签字确认。
7、其它注意事项
7.1应确保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特殊情况除外(如:乘飞机,进入地下室检修设备等)。但收到讯息应立即回电。
7.2出差途中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不要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声说话、突出自己,不要参与别人的争吵;加强钱物保管。不要随身带大量现款,也不要在旅馆等住处存放大量现金。文件、钱包、身份证不要同时放在一起,要分开放;贵重背包做到包不离身,置于视线可及之处;贵重钱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划开的塑料袋中。
7.4谨防上当受骗。不要贪小便宜,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出差途中时刻谨记:便宜莫贪,热闹不看,任何与已无关的事不参与。
7.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7.6无论乘座何种交通工具出差,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8、附则xxx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xxx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8
一、审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需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如有特别状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别状况事后准时说明。
4.特别状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别状况需要支配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支配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全部外出人员由公司担当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支配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9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部长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8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b、普通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0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2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
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调查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10
1.0目的
因公司对外往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出差人员出差申请、借款与费用报销的流程及要求,遵从真实、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本管理制度。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人员国内外因公出差、业务办理、参展、参加外训、会议、公司组织旅游等所有外勤活动的申请,以及公差借款与费用报销等手续办理。
3.0职责
3.1出差人员负责出差申请单的填写、借款与费用报销单据粘贴;
3.2直接上级与部门经理负责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的审核;
3.3经部门经理审核的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单据由部门文员递交总经办核准;
3.4总经理负责特殊或重大事项的费用报销单据的`最终批准;
3.5财务部复核后控制度对出差借款进行预支及出差费用进行报销。
4.0程序
4.1出差申请与借款:
4.1.1员工因公出差(经常性外出的采购与送货人员除外),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相关项目,如:出差事由、目的地、期限、交通方式、路线、预支款额、职务合理人等,交由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审核后,由部门文员递交总经办核准。
4.1.2员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门经理视实际情况核定,因公务需要、意外灾害或患病滞阻,需延后回厂时,以电话告诉部门或从事行政部经理,待回来后补办出差或请假手续。
4.1.3业务人员出差时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联)的第一联交部门主管,作为出考勤依据,第二联由出差人员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厂时作为注销凭证,交给财务部。
4.1.4出差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出差所需用品,并根据《出差用品检查清单》对出差用品进行清点、检查、确认。以确保出差工作便利,不误事务。
4.1.5出差人员必须对出差费用进行合理预算,填写《借支单》,按程序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借款。
4.1.6财务部有义务在预算内合理安排出差人员的外出经费,保证出差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别是借支大额现金时,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出差人员填写《借支单》—部门经理确认—总经办审批—财务部借款
4.3费用报销流程:
出差工作汇报—填写《支出证明单》或《费用报销单》粘贴票据—部门经理核实—财务部核对—总经办核准—财务部报销
4.4出差报销标准:
4.4.1国内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话费及杂费等,其标准如下:
4.4.2国外出差:
4.4.2.1员工因公务或培训需到国外出差者,应签呈到总经理批准。
4.4.2.2公司派遣出国受训的员工,除工作原因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外,其他交通费用自理。交通、食宿由对方提供的,其费用不得再行报销。
4.4.2.3公务指派之国外出差,膳食、住宿以当地一般标准报销,工作交通费实报实销(具体情况另行公布)。
4.5报销标准说明:
4.5.1公司总经理、副总、总监级以下的员工在特别情况下须乘飞机或高铁时,必要时提前申请或用电话提前请示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
4.5.2因公乘车的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乘车实报实销。报销出租车费,若多人同时公差或可顺道时,应共同乘坐,而由一人代表报销,其他作为证明人签字。 4.5.3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搭乘出租车须视以下情况:返回途中公共汽车已下班;紧急文件;携带重要文件、现金;有贵宾陪同;其他类似情况。
4.5.4与公司总经理、副总、总监级别人员同时出差,因工作需要同住包房的可实报实销。 4.5.5当同一天去两个不同的城市时按照住宿所在城市为报销费用的城市。
4.5.6除公司电话卡外,出差人员出差电话费补助为:部门经理15元/天,业务员8/天,执照(包括发传真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4.5.7省内周边地区当天去当天回来的业务除车票实报实销外,超过用餐时间1小时以上的补助误餐费用10元/餐;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补助误餐费用15元/餐。
4.5.8以上标准作为出差待遇与报销参考。一般本着经济、实惠、真实、节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住宿及用餐环境。
4.6出差报销要求:
4.6.1业务人员出差报销时,必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其在出差时限内的乘车、用餐、住宿、电话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的真实合法的全国统一或地方税务票据。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4.6.1.1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及公交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车票。
4.6.1.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4.6.1.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据报支旅费。
4.6.1.4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
4.6.1.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4.6.1.6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4.6.1.7电报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4.6.1.8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4.6.1.9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盖有单位全称的公章的正式收据为凭。
4.6.2员工若使用私家车出差的,以每公里1元为计算单位,路桥收费依票据实报实销。
4.6.3礼品费、招待费等须单独粘贴,并填写礼品费、招待费申请报告单(一式两联),列明事由、时间、地点、对象。一联交总经理处,一联经部门经理签字、(副)总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
4.6.4在出差期间发生的礼品费、招待费必须先请求,后开支,不得先斩后奏,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报销。在外招待贵宾,依实际报销,不得再加报膳食费。
4.6.5业务人员因业务外出期间,不得开支与业务无关的费用,不得借出差之际游出玩水,不得绕道坐车,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
4.6.6公司员工参加特定会议或外培,凭会议或外培通知报经(副)总经理报销:如会议或外培统一安排食宿,则不分级别一律凭大会或外培开具的发票实报实销,不再享受补助,如大会或外培期间不统一安排食宿,则执行公司级别标准。
4.6.7住宿费发票必须开具住宿日期、住宿人员姓名,住宿天数等项目,项目不全者视不合格票据,不能享受住宿补助。住宿因实际需要(陪同贵宾等),致使费用超支的,也作报销并备注,呈送(副)总经理批准。
4.6.8公司有关人员因公出差,不慎将票据丢失或留在亲友家中,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经核实批准后,按住宿标准的80%报销。
4.6.9如客户或接待单位提供上述费用的,员工不得另行报销。
4.6.10员工出差期间,无论平时、周末或假日,均不加班费。休息日与假日出差可调休。
出差管理制度11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一《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略)。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12
1.0目的
因公司对外往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出差人员出差申请、借款与费用报销的流程及要求,遵从真实、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本管理制度。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人员因公出差、业务办理、参展等所有外勤活动的申请,以及公差借款与费用报销等手续办理。
3.0职责
3.1出差人员负责出差申请单的填写、借款与费用报销单据粘贴;
3.2部门经理负责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的审核;
3.3经部门经理审核的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单据由出差人员递交行政存档;
3.4总经理负责特殊或重大事项的费用报销单据的最终批准;
3.5财务部复核后按制度对出差借款进行预支及出差费用进行报销。
4.0程序
4.1出差申请与借款:
4.1.1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相关项目,交由部门经理审核后,递交至行政部存档。
4.1.2员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门经理视实际情况核定,因公务需要、意外灾害或患病滞阻,需延后回公司时,以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回来后补办出差或请假手续。
4.1.3《出差申请单》的原件交行政部作为出考勤依据,复印件由出差人员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公司时作为注销凭证,交给财务部。
4.1.4出差人员必须对出差费用进行合理预算,填写《借支单》,按程序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借款。
4.1.5财务部有义务在预算内合理安排出差人员的'外出经费,保证出差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别是借支大额现金时,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借支单》——部门经理确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借款
4.3费用报销流程:
《出差报告单》——填写《支出证明单》或《费用报销单》粘贴票据——部门经理核实——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报销
4.4出差报销标准:
4.4.1差旅费分长途车费和出差包干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话费及杂费等),其标准如下:
4.4.1.1长途车费
公司按实报销出差人长途车费。
长途车费为跨省、市、县的交通费。市内或县内的交通费不属于长途车费。
公司按实报长途车费,但以优先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出差地当地交通费、住宿费等按以下标准包干报销(须住宿):
城市
出差地当地交通费和通讯费标准
省会城市及单列市
180元/人/天
其它城市
150元/人/天
4.5报销标准说明:
4.5.1省内周边地区当天去当天回来的业务除车票实报实销外,补助餐费及市内交通费30元/天。
4.5.2出差当天和返程当天包干费按1天计算。
4.5.3公司所在地出差,按交通费实报实销,没有补助。(外派人员驻地出差不报销交通费)
4.6出差报销要求:
4.6.1业务人员出差报销时,必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其在出差时限内的乘车、用餐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的真实合法的全国统一或地方税务票据。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4.6.2只有提供出差当地住宿发票的才有补助;
4.6.3业务人员因业务外出期间,不得开支与业务无关的费用,不得借出差之际游出玩水,不得绕道坐车,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
4.6.4公司有关人员因公出差,不慎将车、船、飞机等长途路费票据遗失的,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经核实批准后,按长途车费的80%报销。
4.6.5员工出差期间,无论平时、周末或假日,均不算加班。休息日与假日出差可调休。
4.6.6员工外出回公司上班次日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并在出差申请单上确认任务完成后方可报销。
4.6.7出差人员应当按财务规范粘贴票据,对于粘贴不规范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4.6.8所有票据不得涂改,一旦发现视为废票,并取消与之关联的补助。
4.6.9出差人员应据实报销,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予以严惩。
5.0话费补助
5.0.1驻外人员话费补助按150元/月标准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6、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7、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8、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学校所在地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校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上述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领导批准的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通知书,财务处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交通费
第六条: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括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等);在区内其他四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按自治区内、区外和地区确定。在自治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银川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具体标准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另行发布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校级领导、其他公务人员依据住宿费等级开支标准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费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以上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学习、培训、会议、实(见)习差旅费
第十九条:经学校同意离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在就读学校的普通学生公寓住宿。经学校同意在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住宿费上限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报销按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经学校同意参加自治区厅(局)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个人继续教育学习除外)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因公事,经学校领导同意返回单位的,报销往返长途客车或火车交通费(学校派车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经学校同意安排去党校、干部学院、其他学等单位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挂职的人员,按财政厅转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区外: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按校内住宿规定,据实凭据报销不再发放公杂费。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关于“参加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者,专任教师每月核发生活补贴600元,双肩挑人员岗位津贴照发”。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经自治区党组织部等部门安排学校职工在区内挂职(学习)的,按财政厅转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该条款根据新文件规定可随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经学校同意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由召集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费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凭据报销,不享受住宿费和伙食费包干补贴;召集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往返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学校计算课时津贴,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在见习、写生期间或参加一些竞赛、演出活动等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两个学生住一个标准间。在自治区内:标准间每天200元;在自治区外:标准间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排的长期支教、扶贫人员,实行交通费、差旅费包干补助办法。原州区内每人每天补助12元,固原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六条:两地分居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或与父母长期远居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与父母长期远居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分居和远居指居住在自治区以外省(市、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宁师院发〔20xx〕20号、宁师院发〔20xx〕156号文件同时废止。
出差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15
总则:为了规范业务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业务人员出差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行政人员)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请调休;
5、出差后每天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电话形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出差费用规定以时间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为六个月,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3、出差补贴(见附表):
4、电话补助:公司给每位业务人员配备手机、电话卡,电话费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动车,飞机需经特别申请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5000元,经理以上级别不超过1000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0、业务人员公出午餐补助15元/天,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市内交通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自20xx年8月1日开始
1、业务人员只从公司领取基本工资。
2、业务人员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3、业务人员出差前可以从公司借支差旅费,达成订单后,所发生的差旅费及本规定第七项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从其订单的提成中扣除。
六、业务人员的提成办法
1、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5%
2、在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税前提成,实际领取时,必须扣除应该缴纳的税款。
注:业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内随时提出申请按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的方案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八、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业务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由部门主管签字,经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部门主管确认签字,经过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九、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十、业务人员的自觉性:
1、业务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部门主管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一、业务人员晋升通道
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部门主管→营销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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