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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xx〕34号)及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联盟式、帮扶式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共同体基础上,组建一批新的的'帮扶式、联盟式共同体,实现年内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同体建设全覆盖。深入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互助互赢的共同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共同体核心学校,让学校自愿结合,增大学校间组建共同体双向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和帮扶式共同体,鼓励各学校特色发展。
2.制定共同体内相关学校的捆绑式考核制度,推进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共同体主要组建模式
1.联盟式共同体。小学组建10个联盟式共同体,初中组建4个联盟式共同体,全区确定14所联盟式共同体核心校,其余各学校依据地理位置、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择加入一个联盟式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原则上不超过4所学校。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牵头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题共建共享、学生交流、教育教学活动同步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加快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2.帮扶式共同体。需要帮扶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育和体育局优先在其所在的联盟共同体内确定一所帮扶学校,组成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校干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式共同体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张店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并公布。(3月)
2.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接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填写联盟式共同体汇总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3.有被帮扶需求的学校填写帮扶式共同体申请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4.适时召开会议公布全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共同体、帮扶式共同体组建情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4月)
5.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各帮扶学校牵头、协调共同体内学校制定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合作方式、相关职责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4月)
6.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共同体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反馈。(4月)
7.制定全区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评价、考核标准并公布。(4月)
8.各共同体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度、指导。(5月-11月)
9.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1月-12月)
10.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引领各共同体良性发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机制
1.探索构建共同体管理一体化机制。共同体内部实行核心校负责制,引领各成员学校逐步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学、一体化教研”的共同体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各共同体学校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2.探索构建“互联网+共同体”发展新机制。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改善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推进学校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数字化学习推广应用、强化学校校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举措,全面优化学校网络教学与学习环境,实现共同体内部各学校互联互通、互动交流、共同生长。
3.建立科研先导和典型引领机制。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帮扶式共同体帮扶学校系统梳理共同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和难点,按照“问题即课题”思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突破瓶颈,创新协同发展路径,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区教体局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推介,引领发展。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共同体发展经费,用于保障共同体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3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243号)精神,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现就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基本达到同一教育质量水平,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促进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组建融合型、共建型和协作型三种模式教共体,实现教共体内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共享优质资源的原则。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共体,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 帮扶和就近组合的原则。将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成教共体,通过组建将方便教共体内理念提升、教师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三)办学模式多样化的原则。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包括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共同发展。
(四)数字赋能的原则。立足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我省全面推行“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全新基础,依托教共体智慧服务平台,在教育资源推送,大数据精准诊断、教育质量评价、城乡教师流动管理等方面数字赋能教共体建设。
四、组建模式
(一) 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优质学校与一两所乡村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核心校发挥协调、统筹成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成员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成员校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各成员校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设置一个校党总支、多个成员校党支部,由党总支总协调党建工作,党员数达不到50人以上,多个支部成立党建联盟,一个核心校负责多个成员校党建联盟的总协调工作。
(二) 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优质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同发展。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各校党组织协调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本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按照要求各自成立党组织,一并成立党建联盟,核心校做好各成员校的互建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工作。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三) 协作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所或若干所乡村学校结对联盟,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体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协作型教共体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建设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各校党组织协调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本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按照要求各自成立党组织,一并成立党建联盟,核心校学校做好各成员校的互建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工作。协作型教共体适宜县域内或跨县(市)域施行。
五、组建方案
(一)组建方案
1.“融合型”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小学(核心校)、坑西小学(校区)组建成为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城东小学教育集团,由城东小学(核心校)、大济小学(校区)组建成为城东小学教共体。
2.“共建型”教共体:
组建庆元二中教育集团,由庆元二中(核心校)、黄田中心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二中教共体。
组建庆元三中教育集团,由庆元三中(核心校)、竹口中心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三中教共体。
组建菊隆中学教育集团,由菊隆中学(核心校)、蔚文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菊隆中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小学(核心校)、举水乡小(成员校)、竹口镇校小学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二小(核心校)、蔚文学校小学部(成员校)、江根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江滨小学教育集团,由江滨小学(核心校)、淤上乡小(成员校)、黄田镇校小学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江滨小学教共体。
组建城东小学教育集团,由城东小学(核心校)、五大堡乡小(成员校)、荷地镇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城东小学教共体。
组建屏都小学教育集团,由屏都小学(核心校)、安南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屏都小学教共体。
组建五都小学教育集团,由五都小学(核心校)、隆宫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五都小学教共体。
3.协作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适宜县域内或跨县(市)域施行。县外的按省市要求建设,县内未安排此类别建设。
六、建设要求
(一)“融合型”教共体。
1.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
2.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在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各校区个性化发展。教共体各校区共建共享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充分依托网络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学、教研与管理。通过大型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推动教共体各校区师生交流互动。
3.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统一实施,以“移植+嫁接”的方式培育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开展城乡研学旅行、劳动实践、联谊互助、家庭结对等形式,共同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互为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各校区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真正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二)“共建型”教共体。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作息时间、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协作型”教共体。
1.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2.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3.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4.教学协同。主要可以“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教共体各学校间的教学协同。要借助各校的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课堂导学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开学排课表时,教共体要协商制定同步课堂“一张表”,以确保教学协同的有序推进;同步课堂结束后,要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5.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同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由核心校自行选择成效明显的工作项目向县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县教育局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成员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现场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将推进教共体办学工作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教育科、教育督导服务中心、学校建设和安全管理服务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科室负责人和教共体核心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共体办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教共体办学工作。各教共体核心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教共体办学工作。核心校领导成员校,核心校向教育局负责,成员校向核心校负责。
(二)突出党建引领。各教共体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体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实现党建一体化;共建型教共体可组建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协作型教共体可协同开展党建活动。
(三)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由1名校长负总责;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校级班子职数可按合并前各校的职数为基数核定,学校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及中层职数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应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协作型教共体采取城乡结对帮扶模式,指导开展学校德育、教学、党建、后勤等工作。
(四)加大投入力度。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教共体办成现代化学校建设、现代技术装备、教科研、小班化教育等扶持力度,并根据教共体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一定的经费,对为教共体建设与管理作出较大贡献的教共体核心校长和成员校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推动师资流动。按“县管校聘”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融合型教共体内教师实行无障碍调配;共建型教共体的核心校每年应派出一定比例的教师常驻成员校任教;协作型教共体根据学科要求,指派一定数量老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大力推动各教共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技能。
(六)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村学校(校区)任教,视同乡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室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七)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八)强化督导考核。教育局负责对我县教共体建设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建立教共体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订完善教共体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每学年末对每个教共体进行教育教学督导考核,考核采用核心校与成员校捆绑考核的形式,考核结果既作为对教共体及核心校长、成员校负责人奖励的依据,又纳入对各学校评先评优、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教学奖励分配的依据。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要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调整实施意见》,将协作型教共体升级为共建型教共体,形成紧密型合作办学模式,推进校际间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特色等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体本着“平等、互动、共赢”的合作原则,扩充优质资源总量,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面,提升教育优质化水平,全面推进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校及兄弟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共同体领导小组
组长:滕卫成
副组长:汪勇、唐七红、方忠富
成员:丁巧玲、冯秀英、徐善吉
二、池淮镇教共体
核心校:开化县池淮镇明德小学
受援校:开化县池化镇中心小学、开化县池淮镇张湾小学、开化县池淮镇油溪口教学点
三、共同体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各校的共同努力,构建出一套符合各校校情的“管理一体、研训一体、资源一体”的工作制度;研究、探索出一条具有各校特色的一体化共同发展之路,实现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一)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校际联动,营造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以强带弱。充分发挥各校间优势、特色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更新理念、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交流轮岗等方式,有效促进各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三)均衡发展。通过共同体建设,促进池淮镇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优质资源不稀缺,薄弱学校能提高,整体水平有提升。
四、建设措施
(一)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九月底之前完成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及课堂信息汇总表)
(二)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需上传学校或年级组或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三)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途径复核);核心校优质师资可在成员校建立优秀教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教共体内部中、高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教师的职称评聘。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教师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五、各校具体工作
1.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讨制定教共体实施方案。
2.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定开设两门学科同步课堂。
3.核心校和成员校之间签订教共体合作协议。
6.核心校按开设的两门同步课堂安排相关教师进行同步教学,成员校听课教师填写同步课堂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10节)
7.每节同步课堂结束之后,核心校任教教师和成员校教师进行线上评课研修,并填写网络研修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8次)
8.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议线下教研活动开展时间点,通过成员校到核心校上展示课以及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上展示课相结合,加深了解各校校情,深化教共体共同成长。(线下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9.为加深各校间的合作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三校共同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教科研工作。
10.每学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作业专题研讨会3次以上。
11.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建立教共体内师徒结对,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师徒共研活动,师徒结对2对以上。
12.每学期按照青年教师、中年骨干教师,分学科与受援校开展教学比武1次以上。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5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确定组建学校
20xx年,省教育厅给我县下达的任务是新增6对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优质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自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主要适宜在县域内施行。我县新增的6对共建型教共体学校分别是:
1.松阳县古市镇中心学校——松阳县古市镇岗寺中心小学
2.松阳县象溪镇中心学校——松阳县象溪镇靖居中心小学
3.松阳县大东坝镇中心学校——松阳县安民乡中心小学
4.松阳县玉岩镇中心学校——松阳县枫坪乡中心小学
5.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中心小学——松阳县裕溪乡中心小学
6.松阳县赤寿乡中心小学——松阳县樟溪乡中心小学
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扶持象溪片区学校的`结对任务,古市镇中心学校帮扶玉岩片区学校的结对任务。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长:吴
副组长:
成员:
三、明确组建要求
(一)制定《松阳县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共建型教育共同体名单。(责任科室:普教科完成时间:6月15日前)
(二)出台教育共同体考核方案,对共建型教育共同体实行捆绑考核。(责任科室:普教科、教研室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各教育共同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责任科室:教研室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责任科室:教研室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即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责任科室:人事科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六)指导教育共同体学校通过平台对接和人工填报两种方式,及时、有效采集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教研、教育共同体间教师交流等应用数据。(责任科室:技术中心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七)多层面、全方位做好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工作的宣传。(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八)做好教共体建设典型案例的收集和遴选工作。(责任科室:普教科、技术中心、教研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九)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省政府民生实事地图信息编制与进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67)号文件要求,做好民生地图数据采集及审核工作,并确定县级信息采集员为陈金伟。各结对学校根据任务部署及时上交材料。(责任科室:普教科、技术中心、各结对学校全面完成时限:11月底前)
责任科室落实好相关职责任务,各结对学校实施好本方案,明确教共体双方学校、结对模式,有序推进结对任务。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通用6篇)6
一、指导思想
本着“合作、交流、共享、发展”的原则,以城区(特色学校)学校为龙头,对共同体学校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共同体学校教育现状,共同研究制定受援方教育发展三年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帮助共同体学校确立“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校共同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主体学校应对共同体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及组织建设、办学特色、教师培训、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强软件建设,通过共同体建设,使共同体学校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逐渐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
1.加强联动。通过组建学校“1+1”、“1+2”“1+3”模式,进一步加强校际联动,营造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2.以强带弱。充分发挥城区学校、特色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更新理念、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交流轮岗等方式,有效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3.均衡发展。通过共同体建设,促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优质资源不稀释,薄弱学校能提高,整体水平有提升。
4.有效激励。把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热情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校共同体的考核和评优,努力形成人人争先、校校创优的良好局面。
三、共建时间和形式
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以优质带动薄弱,城区、周边学校、特色学校带动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全面实施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行一对二或一加三形式结对帮扶,对口帮扶覆盖面达100%,全面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学校见附件1)。
四、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
为确保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县教体局成立了“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林文平局长担任组长,肖田生副局长、张育华副局长、廖富洋副局长、张智勇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项忠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
五、共建措施
1.交流轮岗常态化
(1)城乡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学校行政,采取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教体局审核调配的.程序进行互派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间为1学年。
(2)交流期间,主体学校一般教师按交流地学校教师工作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按要求组织指导交流地学校的教研活动,轮岗学校行政以参与指导交流地学校的管理工作为主,并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3)交流轮岗教师待遇。城区长期交流轮岗教师享受与交流地学校教师同等的交通补贴,在后备干部确定、职称评聘、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4)交流轮岗期间,学校发展共同体内各成员学校的原法人地位、领导班子、教师编制等不随交流轮岗改变。
2.制度管理一体化
学校发展共同体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参与或指导2次以上各成员学校的活动或学校管理;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2次会议,安排研究解决共同体管理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学校文化、管理理念和机制的创新、融合和落实,相互借鉴、相互交流,在统一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学校个性化发展。
3.教学研究融合化
(1)教学活动:每学期按照展示课、研讨课、竞赛课、送教课等形式,由主体学校组织,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的交流活动;
(2)薄弱学科送教活动:主体学校结合成员学校实际,每学期至少为共同体学校的一个薄弱学科送教一次或在共同体内采取走教的形式定期送教。
(3)教学研究活动:在教研室的指导下,各共同体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教科研活动。
4.考核评价机制捆绑化
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一建三年,实施捆绑发展、捆绑考核评价机制。在县教体局每年的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中,主体学校考核得分按2:8比例计算评估最终得分(即: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中的共同体学校评估得分的20%计入主体学校得分,如有2所共同体学校,则各按10%计入主体学校得分;主体学校自身评估得分按80%计算)。如在学年度考评当中,共同体学校综合排名较前一年进步5个名次(含5个)以上的,则主体学校可以按本校实际考评进行得分。
5.硬件支援重点化
鼓励主体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共同体学校的办学需要提供有关物资等方面的帮助,重点是向共同体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支援,如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确定工作目标,在相互商讨的基础上制定每学年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前报县教体局教育股、教研室、人事股及包片股室,每年7月份各共同体学校要联合形成学年度工作总结交至局相关股室。
2.加大宣传,强化协调。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部署,让学校师生认识到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局相关股室要切实担负起协调的职责,指导和督促联系学校积极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校应及时将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情况、出现的先进经验等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3.注重总结,营造氛围。各学校在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积累文字和图像资料,完善档案,并及时总结在学校管理、教研活动、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体会,为今后共同体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县教体局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在学校发展共同体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及时梳理总结,大力推广和表彰,并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以提高相关学校及典型人物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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