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07 13:19: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2月24日,护理部在科技会堂召开了20xx年护理教学工作总结会,科室护士长及带教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由盖海云副主任主持,宁亚利主任出席了此次会议,护士带教工作总结。20xx年我院共接收来自西安市卫校、渭南中医学校、陕西医学专修学院、西安联合学院等六所院校护理实习生共179人。按照全年教学工作计划,护理部较好的完成了带教任务。

  一、加强实习生岗前培训。护理部对实习生进行为期一周的系统化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西医理论及技术操作、护理核心制度、实习生请休假制度、医院感染及传染病管理、护士礼仪等,经考核合格后,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实习科室,工作总结《护士带教工作总结》。

  二、重视临床护理带教质量,制定不同学历层次护生的教学计划、临床带教措施,定期不定期检查护理教学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教学评价,保证教学质量。

  三、补充完善了实习带教管理制度,制定了优秀带教老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重新修订了带教老师任职条件,对实习生、带教老师实行双向考评。

  四、护理部定期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充分听取实习学生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与各科护士长沟通,协调、解决科室存在的问题。

  五、全年组织学生参加“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专题讲座3次,护理专题讲座4次。

  六、根据评选条件,全年共评选出优秀带教老师23人,优秀实习生22人。

  2月25日,护理部又组织实习生召开了临床教学总结会,对22名优秀实习生进行了表彰。会上实习生畅所欲言,对我院的护理教学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和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以下建议:

  1、带教老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2、带教老师多给学生提供动手机会。

  3、希望带教老师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多与学生沟通,耐心教导。

  会后,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护理部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改进方向。

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xx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同时,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稽查股,承办防控的具体工作,根据县政府、市局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并对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开展流感疫情防治药品的专项检查。由稽查股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分区划片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类药物如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检查,适时对市场上流感类药物进行监督抽验,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制售相关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述单位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感类药物的储备供应工作。督促、协调被指定防治甲流药械储备单位,做好对流感类药械的种类、种类数量的储备工作;配合经贸、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快速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等相关防护和诊断产品的储备、供应工作,以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管。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及时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与流感疫情有关的动态信息,共同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不良事件。

  (四)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各种流感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群防群控。对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ab角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疫情不良事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将相关药械保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熟悉应急方案。组织学习《xx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人员管理。在疫情发展期间,要控制系统工作人员外出,对已外出人员要详细掌握其行踪;同时,要加强内部人员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属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及时排除、化解隐患。

  三、有关职责分工

  稽查股负责组织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专项检查,并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与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稽查股负责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类用品的质量管理,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应对疫情的必要物资和药品储备等相关物资保障等工作;

  监管股负责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疫情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助物价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监管;

  食品股负责做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综合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队伍的组织,应急车辆的派遣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监察室负责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对失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四、应急措施

  (一)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措施

  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启动《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工作。

  1职责划分

  1.1县局应急指挥部

  (1)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综合股、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2)县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省局、市局指示决定并下达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

  ②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③组织专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析评估等工作;

  ④指导乡(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⑤负责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的决策;

  ⑥负责向县政府及省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⑦提出对外报道的具体意见并拟出新闻稿,上报县人民政府;

  ⑧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药品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药品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起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负责后勤保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等事宜。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和新闻组。

  ①综合协调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

  ②对外联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③新闻组:负责起草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新闻稿件。

  (2)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担任组长,由监管股、稽查股所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不良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对确认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1.3专家委员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应急响应

  2.1事件分级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i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2)ⅱ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3)ⅲ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有较严重的不良事件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2.2 i级响应

  (1)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i级应急预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国家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3 ⅱ级响应

  (1)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ⅱ级应急预案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省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4 ⅲ级响应

  (1) 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ⅲ级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市局宣布启动。ⅲ级事件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建议启动ⅲ级响应应急预案。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公机构的工作,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不良事件情况。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药物滥用的严重程度。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发生ⅲ级突发事件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发生在本市辖区内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将生产、销售情况汇总上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市政府的指示传达有关部门,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对现场的处置。

  2.5事发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响应

  事发地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处置行动,直到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开始履行职责为止,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机构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态势发展。

  2.6响应升级

  在启动ⅲ级响应后,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不断增加并超过30人,且有较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建议启动ⅱ级响应。

  2.7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局发布。

  ⅲ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2.8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i、ⅱ级事件分别由原启动主管单位宣布应急结束。ⅲ级事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同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级通知须采用应急措施(暂停使用、召回、登记保存等)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对措施

  接上级通知后,向本局值班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1、稽查股及相关股室应按上级要求,通知各乡(镇)协管站和相关单位。

  2、稽查股应按文件要求启用监督网络对农村涉药单位开展协查;监管股启用供应网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登记上报。

  3、各股室按照责任区间对县区乡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稽查股或相关职能股室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稽查股按上级要求对问题药械依法处理,监管等股室配合。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新闻发布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保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保证人员随叫随到,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3

  一、亏损企业承包经营的目标是:逐步减亏,实现扭亏为盈,不允许继续扩大亏损额。

  二、亏损挂帐,以盈补亏,工资与被亏挂钩浮动。经核定的亏损金额,在承包经营中,可作挂帐处理,用承包期经营的利润补亏。核定承包经营期内正常经营的利

  润目标和用承包经营利润填补亏损的任务指标是考核企业和经营者的依据。职工工资可与正常经营实现利润和完成补亏任务

  情况挂钩浮动,或按有关规定在补亏的利润中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等“两金”。超额完成者,工资可以上浮,“两金”可以多提。未完成目标任务者,扣减工资。亏损企业核定的工资水平不能高于同行业盈利企业的水平。

  三、核定亏损方法

  (一)以前年度亏损,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会计报表核定。

  (二)预计潜在亏损。一年以上积压商品可以按市场现价与原价对比的差价,核定预计削价损失;一年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预计不能回收的部分核定为预计坏帐损失;企业外汇贷款余额,未按实际汇价进行处理的,可能发生的汇兑差额,可作预计汇兑损失。上述预计亏损,只在承

  包经营中作挂账处理,实际发生后才按实际发生额作财务处理。

  (三)亏损企业要自行消化亏损额占用资金的利息。个别亏损企业利息数额较大,难于自行消化的,经批准也可以连同亏损额一起核定在承包中作挂帐处理。

  四、扭亏为盈或减亏目标的确定

  (一)亏损企业扭亏为盈或减亏目标,依亏损数额的大小、经营条件的优劣而确定。有的以全额作一个承包期;数额大的也可以部分亏损额作一个承包期。

  (二)目标确定后,要分解到承包期内的各个年度,执行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兑现,承包期终结,经审计后,进行总的结算、兑现。

  五、对亏损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一)为了优选经营者和承包方案,大力推行招标承包。

  (二)对扭亏为盈的经营者和有功人员,必须给予奖励。除执行《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承包合同兑现经营者的收入外,成绩突出者,允许在超目标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对经营者和有功人员的奖励。

  (三)对未完成扭亏为盈承包经营任务、继续扩大亏损的经营者,或造成企业亏损的原经营者、直接责任者,必须按照《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严肃处理。

  六、对亏损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亏损企业实行承包后,在未填平亏损以前,承包期内实现的利润,经批准可免征所得税,全部用于补亏还贷。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也可以减免。减免的税收应设立专门帐户用于补亏还贷,不得提取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二)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亏损企业,可以用市批的进出口物资上缴款补亏还贷,但不作利润,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三)集团(总)公司对属下的亏损企业有责任帮助补亏。集团总公司利润(含下属企业向集团公司上缴的利润)经批准可用于支持亏损企业补亏。用于支持亏损企业补亏的减免税款,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四)亏损企业承包以后,未填平亏损以前,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可用于还贷补亏,但不作利润,不可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亏损企业承包经营后扩大经营和必需资金,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应给予支持。

  七、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一)财务管理。财政部门(投资管理公司)对亏损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对亏损企业的财务报表要进行全面审计。亏损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政经律。

  (二)工资基金管理。亏损企业的工资开支必须执行市的统一规定,不得自立工资标准。工资基金必须服从市劳动局统一管理。由市劳动局核定工资总额,年终经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审核财务报表后,送市劳动局核定兑现工资。

  (三)没有承包的亏损企业,由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下达经营期的目标利润和补亏计划。市劳动局按下达的计划核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兑现发放工资。

  (四)资金管理。银行要加强亏损企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发现资金运用不正常时,可以查询、批评、警告;必要时冻结帐号,收回贷款资金。

  八、加强对扭亏为盈工作的领导。市、区、县和亏损企业较多的战线都要成立扭亏为盈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九、解决亏损企业问题的其他办法。承包经营是亏损企业扭亏为盈的主要形式和办法;也可以采取对解决亏损企业问题有积极作用的其他形式和办法:如租赁经营、企业兼并、参股和股份转让、产权转让或拍卖,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办法。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做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二)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制订和完善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制度,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范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并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绩效考核的财政补助办法,合理核定财政补助经费;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集中采购配送基本药物。

  (二)实施过渡阶段(20xx年5月底前)。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正式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停止采购目录外药品;在过渡期内允许使用库存的目录外药品,严控目录外药品存量,及时清点、处理过渡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完毕的药品。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开始)。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307种和省增补用药目录292种,共计599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计307种。不得超目录范围使用药品、采购目录外药品。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对照省、市医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逐步完善我区的基本药物制度,使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强化政府责任,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和方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区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具体方案的起草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等工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培训,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区人事、编制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奠定基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鼓励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要将物价部门核准的药事服务费等项目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的价格管理。

  (三)加强采购管理,完善配送措施。全面落实药物采购配送制度,从省卫生厅招标确认的配送企业中选择1-2家作为我区药品配送企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采购基本药物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候选品种目录内遴选集中采购药品,通过“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启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配送企业在接受到采购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需求后,应及时对订单信息进行处理(包括采购单响应、配送、退换货等),并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药品配送企业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医疗卫生机构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实施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区政府建立完善的财政补偿机制,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区财政、人事、编制、卫生等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和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核定等工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政府补偿办法,落实综合核定、收支差额的办法予以补助,认真测算政府投入补助的金额,区财政局要在5月上旬制定出具体的财政补助方案,并及时预拨启动经费,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减少的收入,根据测算情况一并予以补助。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管评估。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牌、宣传单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药物,提高用药水平,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管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等监督,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及时核查处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六大专项整治”成果,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和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街道“双创”工作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成立创建社区示范街领导小组。

  二、创建示范点具体片区、负责人

  三、连片创建示范点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区机关各包点单位:每周六组织一次义务劳动。

  (二)区住建局:

  1、加强园内里社区背街小巷的设计、改造,并尽快施工打造样板路段。(8月31日前完成)

  2、完成四个社区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含路面、一楼墙体和空中管线),采取“三边”模式尽早开工。(9月7日前完成)

  (四)区城投:制定新民西街的改造方案。(8月28日前完成)

  (五)区爱卫办:

  1、整理创卫资料归档。(8月31日前完成)

  2、配合住建局做好墙体宣传画设计。(9月30日前完成)

  3、指导组织社区卫生单位和卫生户评比。(9月30日前完成)

  (六)区卫生局:

  1、对“四个社区”“六小”场所调查摸底,建一店一表,制表造花名册并告知。(8月25日前完成)

  2、对“六小”下发整改通知书。(8月26起)

  3、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资料,开展急救知识进社区。(每周一次)

  4、组织医疗专家义诊。(每月一次)

  5、规范社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社区健康教育,规范废弃物的处理和污水排放处理。(10月5日前)

  6、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并指导各级归档资料。(8月31日前完成)

  7、每个企事业单位、社区出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8月31日前完成)

  8、制定健康教育宣传计划。(8月31日前完成)

  9、对社区医疗机构实行标准化管理,监督社区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3平米,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9月10日前完成)

  10、制定“六小”场所文书管理标准。(8月31日前完成)

  11、规范、存档相关资料。(每周)

  12、打造“六小”场所示范点。(8月31日前完成)

  (七)区食药监局:

  1、调查摸底“六小”场所,建立一户一表,造花名册。(8越5日前完成)

  2、对“六小”场所法整改通知书。(8月26日起)

  3、打造“六小”场所示范点。(8月31日前完成)

  4、制定“六小”场所卫生管理标准。(8月31日前完成)

  (八)环卫局:

  1、彻底清理卫生死角。(8月31日前完成)

  2、更换旧的垃圾桶。(8月31日前完成)

  3、改革收集垃圾方式、方法。(8月31日前完成)

  (九)城管局:

  1、规范拆除4各社区户外广告、乱搭乱建。(9月10日前完成)

  2、处罚违反“门前三包”。(每天处罚上报数据)

  3、责令新华南5号市政府宿舍整改垃圾收集设施。(8月24日起运行)

  4、拆除不规范的疏导点。(8月31日前)

  (十)交警大队:规范道路车辆停放。(从8月24日起)

  (十一)宣传部:

  1、对辖区内背街小巷搞糟前后面貌及时进行录像、拍照。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8月31日前完成)

  (十二)区妇联:

  1、组织辖区妇女成立一支卫生监督队伍,并上街巡逻。(8月26起)

  2、组织妇女志愿者服务,负责法律知识进社区。(每周至少一次服务一个社区)

  (十三)区教育局:

  1、每个学校出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9月6日前完成)

  2、组织教师参加“双创”活动。(8月24日起)

  3、开展双创“小手拉大手”活动。(9月1日起)

  (十四)街道:

  1、全面协调街道连片示范点创建工作。

  2、协调收集四个社区人文资料。

  四、几点要求

  1、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统筹协调工作,并指定专人每天向街道“双创”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

  2.街道负责“连片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对创建示范点专项工作的考评。(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街道卫生标准与评分内容)

  3、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日常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工作方案 篇6

  数字人事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市区国税局勇挑改革重担,增强政治担当,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三严三实”要求具化为“准、实、责、新、严”五字标准,推动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凝聚共识突出一个“准”字

  一是抓准上级精神,凝聚改革共识。认真学习领会总局部署要求和王军局长的一系列思想、理念,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和历次全市重要会议上进行反复强调、准确传达;进行全市范围的政策宣讲,组织开展了“项目组谈收获”、“税干谈项目”、“我与‘数字人事’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干部在谈认识、论成长中进一步准确把握“数字人事”的精神实质。二是学准制度办法,凝聚发展共识。在内网网站上设立“数字人事”专题,建立制度学习的网络阵地;开展了6次全市制度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局也分别组织集中学习,并通过举办“数字人事”知识考试、编印《“数字人事”百问百答》手册等措施,促使全市干部对制度办法进行准确掌握,真切认识到“数字人事”对国税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发展的促进作用。三是瞄准工作要点,凝聚执行共识。多次召开全市调度会议,点评工作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3月底召开了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局晒成果、比业绩、分享经验、取长补短,形成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全市各级在执行层面的共识进一步凝聚。

  二、工作措施突出一个“实”字

  潍坊市国税局着眼于全省乃至全国更大范围的推行要求,着眼于制度办法“接地气”、符合基层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信息化建设、制度验证、数据分析等工作,实实在在的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以赴为“数字人事”在更大范围推行发挥好试点作用。一是工作步骤实。制定了工作路线图和配档表,确定了“先模拟、再分析、完善制度、搭建平台、试点推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步骤,确保试点工作步步为营、扎实推进。二是平台搭建实。将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作为重中之重,在平台搭建阶段采取了“边申请立项、边提出需求、边开发软件”的超常规工作措施,确保系统如期上线运行。先后13次对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确保系统模块全、数据全、功能全,而且全部功能可用、实用,实现了数据“入口清晰、查询简单、对比直观”,让干部使用更便捷、组织

  使用更高效。三是数据应用实。依托对54万余条真实数据的模拟运行,对制度办法提出修改建议,大多被总局采纳。全市推行以来进行了3次全面数据分析,全部从系统中提取真实数据,对制度办法的实施效应进行了如实体现,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19条工作措施,推动“数字人事”工作落实水平不断提升。

  三、任务落实突出一个“责”字

  通过建立流畅运转的工作机制,引导全员树立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行为、优化责任成果。一是建立“分工负责制”,做到“人人都有责任”。市县两级均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组,市局项目组按工作职能细分7个小组,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全力投入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倒排工期制”,做到“心中牢记责任”。按照项目推行时间节点进行倒排工期,建立试点推行工作配档表和路线图,确定各阶段任务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做到工作倒计时牌上墙、“只争朝夕”的意识入脑。三是建立“问题导向制”,做到“认真履行责任”。针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倒逼制度建设、系统应用、措施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通过机制保障,“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更加高效务实,做到了对上级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

  四、工作开展突出一个“新”字

  试点过程中,潍坊市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开展“自选动作”,作为试点推行工作的补充和深化。一是创新新进人员培养管理方式。选取工业、商业、金融三类企业作为实训基地,采取企业实训——基层锻炼——入职培训的培养模式,最后举行“入职仪式”,通过集体宣誓、领导授予肩章胸牌等方式,增强新进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创新退休干部管理方式。干部退休时,在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留其个人资料、工作日志和考核数据等信息,作为干部的历史足迹。同时,由所在单位组织座谈会,颁发退休证书和纪念章等,以体现组织的关怀。下一步计划依据其账户积分,给予相应激励。三是创新组织绩效挂钩应用。在总局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上级部门对口考核结果的运用,以使组织绩效挂钩更加客观真实。四是创新信息系统应用。建立电子地图,直观展现单位和干部基本情况;设计了人性化的日记实模板,开展了“点赞台”“日志展评”活动,增强了工作记实的吸引力和趣味性。与移动通讯平台

  关联,重要急办任务在推送到干部待办任务的同时进行短信提醒,第一时间通知到位,任务落实效率明显提高。

  五、制度执行突出一个“严”字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示范带动。各级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制度,带头履行“数字人事”相关要求,并结合前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狠抓队伍中存在的个别“庸、懒、散、浮”现象。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严抓严管,落实好日常考勤、任务发布、工作记实、领导评鉴等平时考核事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业务能力升级考试和领导干部胜任力测试为契机加强平时学习,能够主动学、带头学、督促学,为广大干部做好了表率,当好了“领头羊”。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试点全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问题管理,通过项目组实践发现、下基层调研、组织座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先后5次进行了大规模的问题意见梳理工作,截至目前形成了包含75条问题和建议的清单,对问题内容、解决建议、问题来源、处理状态等进行了详细列示,对问题实行责任制管理,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本级无法解决的全部带着建议向上反馈,务求问题管理“无死角”。三是坚持立规执纪,狠抓制度落实。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了《各角色人员系统应用事项表》,对全体干部需要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了细致梳理,使每一层面的干部都能明白自己什么时间干什么事,督导全员把系统用实、把要求落实。6月上旬,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数字人事”试点工作讲评会,将各县市区局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点出,会后通过系统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了督导改进。

  “数字人事”的试点推行,特别是对“七化”的落实,给潍坊市国税系统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随着推行工作的不断深入,改革的效果已逐步显现,干部工作热情有了明显提升,日常管理监督更加规范,全系统学思践悟的风气更加浓厚,团队比较和自我认知更加清晰,整个干部队伍呈现出崭新面貌。

工作方案 篇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维稳办《20xx年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商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工商部门监管职责,提高对危爆物品的管控水平,防止因漏管失控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商局危爆物品安全管控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以下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

  (一)剧毒(高毒)农药管理

  配合农业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剧毒农药销售情况摸底工作;2.安装危爆物治安全管控终端机工作;3.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

  (二)硝基复混肥安全管理

  配合农业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生产销售单位备案制度;2.落实集中定点销售制度;3.落实实名销售制度。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

  (三)汽油购销安全管理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制度。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

  (四)管制器具管控

  配合公安部门和各区街道办、居委会做好以下工作:对生产、加工、打制和经销包括管制刀具、斧头、砍斧、砍砍、折叠式镰刀、弓弩等管制器具和便携式切割机(割草机、收割机)、射钉枪(弹)、发令器、电击器、催泪器等危险性器具的企业、经营市场、销售店铺、私人作坊、铁匠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部录入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

  严把市场准入关,停止核准管制器具的生产、销售。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注册科

  (五)加强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

  配合市经济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好物流寄递企业集中定点经营。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

  (六)强化互联网安全监管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查处在互联网上发布危爆物品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七)严把准入关

  对涉及危爆物品的,要严格审批经营范围,属于有前置许可的要严格把关,属于后置许可或备案的,要及时履行告知相关监管部门的义务。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注册科

  (八)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

  对涉及危爆物品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取缔。对其它有关部门因取消许可或许可过期提请工商部门处理的,要依法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吊销营业执照;对其它有关部门提请工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要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市工商局企业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工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履行“双告知”义务,要彻底查处涉危涉爆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和本职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市工商局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各区工商局工作开展情况。

  2.加强责任倒查。对因监管责任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落实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工商局要在每月18日向市工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同时报送“自治区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情况统计表”,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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