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项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
【设备人员】
登高作业(2米以上)需二人以上操作,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及保险带,并确认扶梯牢固,梯脚防滑。
上吊顶需有三人以上操作,一人挡扶梯。二人上吊顶,带好充足电的远射灯、对讲机,戴好安全帽。
登高作业时,衣物口袋内勿放重物(如工具等),以免坠落伤人。
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低压电气操作规程执行。
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切勿把工具遗忘在设备内。确保人生和设备安全。
在施工场地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使用电动工具时,需检查接地线及绝缘保护。
暗处作业时,如需照明,须使用24v行灯。
使用砂轮机时,应确保有防护罩,严禁带手套,切勿用力不均。
使用钻床时,须带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
使用电焊机时,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并有人监督,备好灭火机,采取防火措施。
在清洗水箱、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消毒池前,应需二人以上严格检查设备等器材的安全性能。在作业时,需有监护人进行指导,应加强现场的通风和照明,以防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伤害人身安全,如有必要须戴防毒面具。作好应急抢救准备。
在作污水处理设备转换时,罗茨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特殊工作】
电工安全守则
a.任何电气设备、装置的拆装、检修、校验等工作,应有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电工担任。
b.任何电气设备(包括停用电气设备)未经验电前,一律应作为有电。
c.在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一切电工工具是否正常(如电笔先校验完整有效,使用工具绝缘良好),有破损及不完整的`工具不可使用。
d.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方可进行。
e.在检修用电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断开的开关闸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f.电气设备上的指示牌,非经原工作人员或设备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
g.变配电室的任何操作(包括停电、检修、送电)一律必须凭工作票。
h.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及戴工作帽。
i.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j.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k.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电焊工安全守则
a.必须持有合格的电焊操作证书。
b.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
c.在工场间之外地区施工时,必须开具'动火证'。
d.在工场间以外地区工作时,必须做到'看'、'嗅'、'听'并配齐灭火装置。
e.上班时必须穿好绝缘鞋子及戴好工作帽和帆布手套。
f.登高作业时,必须有牢固的保险带并有人监护,做好隔离装置。
g.严禁拆下焊机上所有的电气设备。
h.电焊机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i.在阴暗潮湿、密封的容器工作时,必须有良好通。
【设备系统】
为确保各设备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通过培训并将建立如下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设备运行操作。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发电机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空调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给排水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弱电设备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2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3
一、负责管理处各项款费的收取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做到日清月结,账表相符,钱据相符,对拖欠款费应及时催收,使费用收缴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二、熟悉管辖区内的单元户数、面积,以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收缴各种管理费并开具发票及收据,做好收费的统计、核算、流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不重不漏。
三、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定期向主任汇报;对拖欠款费的业主,及时以电话联系、上门催收等方式使拖欠款尽早收回。
四、熟练计算机运用和操作,做好现金日记帐和台帐。
五、负责管理处固定资产和物资的登记工作。
六、负责做好考勤工作,核实各班组上交考勤和加班记录,并上报项目区域。
七、完成上级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4
1、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3、负责制定实现目标实施方案、并组织员工全面落实,争取一至二年内达到市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4、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原则,负责审批项目部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节约开支,保证管理费的'95%用于项目员工的工资开支、办公开支和小区的维修养护,不得向商户乱收费、乱摊派。
5、积极协调好与项目内的各业主之间的关系及与当地主管部门、业务部门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6、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7、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8、完成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5
1、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9、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6
为了使管理处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有根本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对辖区的管理经费收支,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本着综合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注重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管理经费,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
二、管理处依据有关收费标准,按不同项目,向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的人收取费用。
三、管理经费的收取,收款收据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单据。
四、各项管理经费,应分项单列,专款专用,财务开支按公司授权,由管理处主任依据委托管理合同支出项目审批,报公司审核。
五、年度费用收支明细帐目,应张榜公布,定期向业委会报告,接受物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询问及监督。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7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8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迅速扑灭火灾,保障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安居乐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二、各岗位的相关职责
管理处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办公室职员、保安人员、工程人员、清扫工和绿化工为义务消防员。
三、工作方法
(一)、消防管理与设备维护
1、加强防火管理,强化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定期对住户进行防火常识教育和紧急救生训练。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根据辖区内商业区、住宅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4、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灾情向消防机关报警,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启用消防工具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5、火灾报警智能操作系统,由专职人员操作、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安装位置、传输线路。
6、消防系统主机操作人员,每天对主机进行自检,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对终端设备(烟感、温感传输电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定期对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8、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应提前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检修不得少于二次。
9、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时间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限期解决。并通知用户做好应急措施。
(二)、消防管理规定
1、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辖区内严格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室内外改线,增加用电设备需报管理部门同批准,派专职人员处理。
(3)、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可燃物。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5)、不准在辖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并分别情况,处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未经物业管理部门许可,强行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3、各业主、住户必须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妨碍消防管理人员依法行施职责。对不听劝阻者,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行政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物业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指导住户居民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当灾情发生时根据火情及时拨打火警求救电话,并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扑救火灾,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5、建议业主委员会解决中下层楼房出现灾情、高层居住人员的逃生问题,增设高空救生设备器材。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和加强项目品质管理,创建物业管理精品,树立xx(nj公司)物业品牌,依据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在管项目、新拓展的`委托管理项目、物业管理顾问项目。
(项目是指:商场、商城、写字楼、综合写字楼、商住搂、封闭式居民小区、别墅区、工业厂房、政府、院校、部队、医院进行社会化管理的物业等)
3、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3.1.1、报告上级:公司总经理/副总
3.1.2、督促下级:品质主任、培训主任、项目负责人
3.1.3、联系部门:项目支持及项目监督职能部门经理、质量监督员(部门主管)
3.2、工作职责、权限
3.2.1、工作职责
3.2.1.1、每周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项目管理情况
3.2.1.2、负责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物业管理图书、资料管理
3.2.1.3、负责项目管理档案的建立
3.2.1.4、负责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
3.2.1.5、负责项目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
3.2.1.6、负责公司vis标识系统归口管理
3.2.1.7、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2.1.8、处理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
3.2.1.9、负责公司二级培训的实施,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
3.2.2.0、负责项目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2、工作权限
3.2.2.1、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权,公司图书、资料管理权
3.2.2.2、项目管理档案检查、监督权
3.2.2.3、项目主任、主管提名权,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权
3.2.2.4、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预算内月度、年度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权
3.2.2.5、公司vis标识系统使用审核权
3.2.2.6、项目日常管理检查权,日常业务审核权
3.2.2.7、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处理建议权
3.2.2.8、项目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权
3.2.2.9、项目季度、年度考核权,奖金发放审核权
4.工作程序
4.1.1.1、汇报工作
项目负责人日常业务请示汇报→品质培训部经理处理并定期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2、iso9001:20xx
企管部检查→品质主任汇总→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3、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4、项目管理档案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5、采购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汇总审核→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核、组织、评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6、vis管理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7、日常工作管理检查
企业管理培训部组织→品质培训部经理主持→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8、突发事件、重大投诉处理
值班经理→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9、培训
项目负责人→培训主任→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2.0、年度、季度考核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公司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三个服务中心。即康乐里管理服务中心,西交民巷服务中心,办公楼服务中心。
第三条 公司及三个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差的现象出现。
第四条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的,其特约服务费用应有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或服务中心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 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应按季或年度计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各管理服务中心要有稳定的物业管理收费员,收费员要熟练掌握所收费用标准、收费程序,按时催缴各项应收费用,按时上缴所收到管理费。
第七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服务中心对收到的每项费用应开具收据,并有业主签字确认。每日编制收入汇总表,上缴公司财务部;对不能如期交纳管理费、服务费的业主,各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员,应采用下发催款通知书、电话与业主沟通等方式及时催收应收款项。
第八条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保洁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金。
第九条 办公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严格按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及办公楼服务中心从即日起,按本收费管理制度执行。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1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2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加强所辖区域的保安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部门经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3.3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4.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大厦)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管理处协调解决。
4.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小区(大厦)。
4.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小区(大厦)、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入册。
4.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6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内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
4.1.7小区(大厦)内所有设施、游乐场地等、只为住户开放、来访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9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小区管理处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小区(大厦)。
4.2进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大厦)。
4.2.2保安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2.3若出入证丢失、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后方可通行。
4.3内部员工管理
4.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4.3.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3.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3.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4.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和总经理室等、要害部门(位)要有明显标识。
4.4.2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值班人员批准方可进入。
4.4.3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4.4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4.4.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4.4.6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员工在小区(大厦)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
4.5.2管理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4.5.3所拾物品均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并张贴拾遗物品启示通知顾客。
4.5.4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5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个大厦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时调度、安排有关人员执行。
4.6.2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大厦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熟悉大厦基本结构、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6.3了解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
4.6.4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及与公司的工作联系。
4.6.5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4.6.7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6.8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大厦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4.6.9做好大厦公用房、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4.6.10指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下达作战方案、必要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并做好详细记录。
4.6.11协调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8:00~22:00按规定音量播放背景音乐、检查控制中心各设备是否处与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记录。
4.6.14顾客装修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暂时隔离某报警点时、应积极配合、及时恢复并做好记录。
4.6.15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计划。
4.7对停车场的管理
4.7.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4.7.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4.7.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7.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间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4.7.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4.7.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应按收费标准收费。
4.7.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4.7.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需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4.7.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4.7.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4.7.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4.7.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4.7.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7.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7.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4.8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4.8.1进入小区(大厦)的参观游览客人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小区(大厦)环境。
4.8.2参观时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
4.8.3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4.8.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9突发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当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联系。 4.9.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当值主管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9.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4.9.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4.9.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等待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4.9.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到场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再行协助处理。
4.9.7当值主管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管理处、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9.8部门经理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4.9.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物资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顾客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管理处当值人员需详细填写搬运物资名称及搬运顾客资料、若非顾客本人办理、须有顾客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的签名或委托书、当值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与顾客本人联系确认。
4.10.2由质检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缴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
4.10.3由保安员随申请人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搬运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间查岗的管理
4.11.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高管理处的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4.11.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由品质管理部运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段时间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部门经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于计划调节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11.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11.4夜间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
b. 通信设备使用情况
c. 保安员准备配戴情况
d. 交接班记录
4.11.5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11.6检查结果的处理
a. 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b. 各部门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提交品质管理部备案、品质管理部根据b级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全公司通报。
c. 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监督执行
由管理者代表对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支持性文件
《保安岗位管理办法》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3
1、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公司的`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
4、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5、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6、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战斗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管好消防档案。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三、职责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四、工作规程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3、月检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五、相关记录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物业项目管理制度15
岗位职责及操作细则:
(1)全面负责保安部日常运作管理,负责拟定和建立保安部长期工作计划及制度,贯彻执行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向物业经理负责。
(2)在物业经理的领导下密切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广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广场治安秩序,保卫广场的安全。
(3)结合广场的.具体情况,根据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要求,编制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对保安员进行培训,并对保安人员日常勤务、能力、装备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执行,认真搞好保安部的组织管理工作。
(4)维护广场内治安秩序及周边的治安,监管保安员日常工作及对各岗位督导检查,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5)一旦发生治安灾害事件,负责组织抢救工作,保障广场内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6)公开招聘本部门员工,报物业经理审批并报保安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
(7)培养训练保安部全体成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国家法律、履行保安职责。
(8)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抓好保安员的思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
(9)完成管理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10)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广场内的刑事及治安案件。
(11)负责广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停车场的保卫工作。
(13)负责广场公共设施的安全工作。
(14)负责配合场内卫生监督工作。
(15)负责管理处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
(16)为配合各业户的迁入,提供保安建议。
(17)协助业户做好广场装修监管工作。
(18)耐心接待业户或员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理并反馈。
(19)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络,协调有关广场的保安对外联系工作。
(20)负责统筹及策划整个广场的消防工作,包括组织义务消防队、安排消防演习,联系消防部门及监督消防监控中心,确保其顺利运作。
(21)定期按时检查各部门落实治安消防承包制度情况,加强各部门的安全、消防防范工作,对重点部门采取一定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2)如有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同时报告物业总经理。
(23)定期向物业经理汇报有关广场保安情况及作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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