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执行细则

时间:2023-04-25 08:19: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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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执行细则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执行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制度执行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星期天为休息日;

  二、 星期六下午作为公司的弹性活动时间,包括户外运动、业务讲座、技能培训、业务自习等, 活动的内容于每周三公示告知,各位员工可根据个人的爱好选择参于;

  三、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日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为因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等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1:0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的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条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的时间或者安排调休。

  五、加班给予餐补,标准为2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如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公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7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如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时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1年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男员工的妻子生产的可申请带薪护理假;

  4、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2、丧假的执行办法根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如因路程较远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假期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行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发旷工当日3倍的工资,同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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