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3 13:24:01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人机管理制度(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机管理制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机管理制度(4篇)

人机管理制度(4篇)1

  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提高针对人工机效危害因素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缓释员工关于人工机效方面的报怨,防止因人工机效方面的`原因导致事故、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针对人工机效的管理制度,实现合理人工运搬、合理作业空间布局,合理消除疲劳影响措施。

  二、依据搬运原则,通过对人工搬运功效分析,采用搬方法、姿势人工机效原理,设计合理的搬运方法与搬运姿势。

  三、依据作业空间布局原则,按照人工机效原理,设计作业位置与作业环境。

  四、识别导致疲劳的有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工作班次的变化,应符合人机功效原理。

  六、管理部门及职责

  人机功效管理由企业安环部负责,并组织企业标准化工作小组实施。

人机管理制度(4篇)2

  第一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私人机动车辆的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私人机动车辆信息,建立私人机动车辆管理台帐。

  第二条职工购置的私人机动车辆,办理落户、买卖、转籍、保险、养路费、检审等事宜,应凭个人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办理,不得以单位名义办理。

  第三条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领取机动车辆号牌、办理相关行车证件和手续、购买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四条拥有、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职工应及时在基层单位登记,并签订“私人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拥有、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胜利油田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职工上、下班应乘坐工委提供的通勤车辆。不得私自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下班和从事公务活动。

  第七条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承担,事故自行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xx工委所属各单位。

  第九条附则

  (一)职工是指xx工委在岗的正式工、集体工、内聘工、劳动合同工、企业员工。

  (二)私人机动车辆是指职工个人购置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

  (三)通勤值班车辆指单位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车辆。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在xx工委hse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私人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承诺书

人机管理制度(4篇)3

  为了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时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作业前先检查机械设备,不能带病作业。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所有机械工作人员,不得疲劳作业。

  5、工作时,要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整洁。

人机管理制度(4篇)4

  第一条为了私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职工的利益,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家庭的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作业大队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职工购置的私人机动车辆,办理落户、买卖、转籍、保险、养路费、检审等事宜,应凭个人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办理,不得以单位名义办理。

  第四条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领取机动车辆号牌、办理相关行车证件、驾驶证和手续、购买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五条私人机动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大队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监督管理,保证行车证件合法有效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私人机动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行为向大队做出书面郑重承诺,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大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建立登记台帐,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和驾驶人履行安全教育义务。

  第八条做好私人机动车辆管理,监督私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和私人机动车进入易燃、易爆、作业现场等重要工作场所。

  第九条私人机动车辆不准单位生产和公务活动,(上井和私车公干行为),严禁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按规定停放。单位通勤车辆的,职工上、下班原则上应坐通勤车辆。

  第十条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私人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承担,事故自行处理。因事故造成驾驶人和搭乘车辆的职工伤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鼓励成立私家车协会,大队只能对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进行教育和管理,提供车管业务、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职工是指油田在岗的正式、集体、内聘、劳动合同、企业员工、非全日制职工、临时工等。

  (二)私人机动车辆是指职工个人购置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

  (三)通勤值班车辆指单位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车辆。

  (四)在大队院内不按规定位置乱、停放的,否则罚款300元/次;

  (五)私自驾驶私家车上井的罚款500元/次;

  (六)对私自安排私家车上井或私车公干的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在e采油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人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无人机怎么操作10-13

无人机怎么保养07-22

无人机怎么航拍02-12

王者荣耀人机可以刷成就吗03-30

大疆无人机怎么玩03-11

无人机有哪些飞行规定08-27

操作无人机时要注意什么11-18

无人机炸机有哪些原因04-13

无人机遥控器怎么用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