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4 17:39:49 制度 我要投稿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xx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xx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

  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

  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恁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

  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

  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

  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箩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

  9、认真做好灯房交接班工作。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4

  一、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期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即:(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写在记录记录牌板和手记本上,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签字,各生产工序的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如瓦斯超限,根据超限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或撤人,进行处理。

  三、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一巡回检查后,在15分钟内向通防值班室汇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随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值班室汇报。

  四、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到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八、规程规定: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到达1%时,不准放炮。“一炮三检〞正是为了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防止的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主要措施。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九、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审阅。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5

  一、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矿井火灾的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编制好的灾害和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实行方案管理,矿每年要编制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等技措工程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三、通防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确保年度方案完成。

  四、每月要根据矿月度生产方案编制月度通风作业方案。内容包括:矿井风量分配、局部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灭火、瓦斯检查与监测、通风设施、劳动组织、物资材料等内容。

  五、接到巷道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开窝位置及设计巷道施工长度及时给机电科、生产科下发风机安装通知单,并在井下给定风机安装位置。风机安好后,通防科要及时将风筒接到开窝地点,掘进过程中要及时延接风筒。

  六、在接到巷道贯穿通知单后,通防科要及时编制贯穿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巷道贯穿后,要及时按调整系统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并将该巷道中的所有风袋一次性回收到井上或另一施工地点,机电部门要将该头风机回至井上检修备用。

  七、在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回采、掘进过程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通防科要及时回收延接、工作面巷道的'设施。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前,通防部门要提前编制好密闭措施。回采面一旦回采完毕,生产科要及时安排回收所有材料和设备,通防科应尽快对已采面进行永久密闭。

  八、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平安自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汇报。

  九、对便携仪、瓦斯传感器要定期用气样校正,确保仪器反响灵敏、准确。

  十、矿井各种通风图纸、报表,要及时上报。数据要准确真实可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

  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7

  一、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

  1、通风机安全使用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交接班。

  (2)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3)主要通风机的挡风口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其他原因停止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上级单位批准。因停电停风原因,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井下主泵房两侧双向风门必须完好,正常使用,有问题及时汇报。

  2、通风机安全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声音和振动,若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开启备用风机。

  (2)经常检查轴承温度,滚动轴承温度应小于75℃,滑动轴承温度应小于65℃。

  (3)经常保证润滑系统油的质量及油量。

  (4)若发现叶轮和机壳内壁有摩擦声,或叶轮松动的声音,必须停机检查。

  (5)轴流式通风机叶片角度应保持一致,误差不超过±1°。

  (6)叶轮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保持停止状态。

  (7)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偏差不大于0.2‰。

  (8)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完好标准,接地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确。

  (9)通风机房防火设施齐全。

  二、保障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

  1、通风机运行期间,必须保障每班司机按时到岗交接班。

  2、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

  3、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时对风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风机运行情况。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风机运行时,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的安全措施,确保备用风机正常运行。

  5、因停电或其他原因不能保障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8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平安技术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防止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缺乏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不得。

  七、矿井井下所有用风地点都必须有风量计算,要明确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实际供风量必须大于需风量,严禁出现微风或无风作业。

  八、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强化管理。对供风量缺乏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九、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并建立井巷管理台帐。

  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正常情况下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一、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二、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9

  1、按煤矿平安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防平安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内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平安报表,并对各报表进行研究和分析。

  6、绘制与填写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订井巷维修方案和平安措施。

  8、对通风平安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绘制矿井平安监测控制装置布置图。

  9、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对全矿消防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注水防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处理,填绘各管路系统〔防尘、防火、压风、瓦斯抽放等〕图,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制订矿井防灾变〔瓦斯煤尘爆炸、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矿井水灾〕方案,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

  11、有方案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

  12、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定期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有方案地进行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13、有方案地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根底资料。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0

  一、测风员负责全矿井的风量测定,及时提供井下各地点的风量准确数据。熟练掌握各种风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并按规定做好风表校验工作。

  二、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贯穿巷道或调整通风系统时,对受影响范围的所有用风地点进行1次全面测风;

  对井下各用风地点,应根据需要随时测风。

  三、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及时填写在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上井后填写到测风台帐上,并报有关部门。

  四、通防科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五、及时编制测风旬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签阅,同时报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每月初把上月的三旬测风报表报公司。

  六、要合理布置测风站,各主要进风巷道均要建立永久测风站,各用风地点应设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应进行编号管理,在测风站内应悬挂测风记录板,数据填写要与现场相符。

  七、矿井的实际进风量必须大于矿井的.应进风量,但不应超过应进风量的10%;

  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5%,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必须大于配风量,但不应超过配风量的20%。

  八、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面掌握井下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稳定可靠,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1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2

  一、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①携带瓦斯检查证〔岗位资格证〕、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光学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圆珠笔、粉笔、瓦斯检查辅助棒、胶管、胶球、自救器以及其他指定的`检测仪表等工具。

  ②检查自救器和各种仪器的完好性能。

  ③去除光学瓦斯检定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④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的工作重点、措施和考前须知。

  三、瓦斯检查员坚持“三无作业〞,即无微风、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要监督好水炮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洒水及迎头防尘工作,杜绝煤尘堆积,对违章者有权停止施工。

  五、瓦斯检查员要负责好作业点风袋管理工作,减少漏风,杜绝破口,对头面的风袋及时延接,煤巷距迎头不准超过3米,半岩巷头不准超过5米,每多1米罚款10元。

  六、交接班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准停风,需要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那么,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检查瓦斯时,发现瓦斯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科值班人员汇报。

  八、要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一次不传递“三人连锁〞牌,罚50元。

  九、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班中汇报制度,不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

  十、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那么罚款100元。

  十一、认真做好区域内的通防设施检查管理,当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催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防科。

  十二、要做好迎头瓦斯监测探头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及时安设和移动。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3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4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5

  1、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采掘工作面,经矿值班矿领导同意,由通防科值班人员口头传达平安措施,并指定现场瓦检员进行排放。

  2、巷道瓦斯浓度达3%及以上,排放风流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进行排放,排放措施报公司备案。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穿已封闭的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面平安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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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xx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xx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

  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

  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恁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

  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

  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

  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箩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

  9、认真做好灯房交接班工作。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4

  一、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期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即:(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写在记录记录牌板和手记本上,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签字,各生产工序的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如瓦斯超限,根据超限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或撤人,进行处理。

  三、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一巡回检查后,在15分钟内向通防值班室汇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随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值班室汇报。

  四、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到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八、规程规定: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到达1%时,不准放炮。“一炮三检〞正是为了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防止的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主要措施。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九、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审阅。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5

  一、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矿井火灾的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编制好的灾害和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实行方案管理,矿每年要编制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等技措工程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三、通防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确保年度方案完成。

  四、每月要根据矿月度生产方案编制月度通风作业方案。内容包括:矿井风量分配、局部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灭火、瓦斯检查与监测、通风设施、劳动组织、物资材料等内容。

  五、接到巷道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开窝位置及设计巷道施工长度及时给机电科、生产科下发风机安装通知单,并在井下给定风机安装位置。风机安好后,通防科要及时将风筒接到开窝地点,掘进过程中要及时延接风筒。

  六、在接到巷道贯穿通知单后,通防科要及时编制贯穿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巷道贯穿后,要及时按调整系统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并将该巷道中的所有风袋一次性回收到井上或另一施工地点,机电部门要将该头风机回至井上检修备用。

  七、在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回采、掘进过程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通防科要及时回收延接、工作面巷道的'设施。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前,通防部门要提前编制好密闭措施。回采面一旦回采完毕,生产科要及时安排回收所有材料和设备,通防科应尽快对已采面进行永久密闭。

  八、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平安自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汇报。

  九、对便携仪、瓦斯传感器要定期用气样校正,确保仪器反响灵敏、准确。

  十、矿井各种通风图纸、报表,要及时上报。数据要准确真实可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

  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7

  一、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

  1、通风机安全使用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交接班。

  (2)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3)主要通风机的挡风口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其他原因停止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上级单位批准。因停电停风原因,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井下主泵房两侧双向风门必须完好,正常使用,有问题及时汇报。

  2、通风机安全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声音和振动,若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开启备用风机。

  (2)经常检查轴承温度,滚动轴承温度应小于75℃,滑动轴承温度应小于65℃。

  (3)经常保证润滑系统油的质量及油量。

  (4)若发现叶轮和机壳内壁有摩擦声,或叶轮松动的声音,必须停机检查。

  (5)轴流式通风机叶片角度应保持一致,误差不超过±1°。

  (6)叶轮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保持停止状态。

  (7)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偏差不大于0.2‰。

  (8)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完好标准,接地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确。

  (9)通风机房防火设施齐全。

  二、保障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

  1、通风机运行期间,必须保障每班司机按时到岗交接班。

  2、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

  3、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时对风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风机运行情况。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风机运行时,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的安全措施,确保备用风机正常运行。

  5、因停电或其他原因不能保障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8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平安技术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防止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缺乏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不得。

  七、矿井井下所有用风地点都必须有风量计算,要明确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实际供风量必须大于需风量,严禁出现微风或无风作业。

  八、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强化管理。对供风量缺乏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九、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并建立井巷管理台帐。

  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正常情况下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一、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二、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9

  1、按煤矿平安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防平安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内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平安报表,并对各报表进行研究和分析。

  6、绘制与填写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订井巷维修方案和平安措施。

  8、对通风平安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绘制矿井平安监测控制装置布置图。

  9、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对全矿消防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注水防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处理,填绘各管路系统〔防尘、防火、压风、瓦斯抽放等〕图,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制订矿井防灾变〔瓦斯煤尘爆炸、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矿井水灾〕方案,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

  11、有方案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

  12、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定期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有方案地进行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13、有方案地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根底资料。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0

  一、测风员负责全矿井的风量测定,及时提供井下各地点的风量准确数据。熟练掌握各种风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并按规定做好风表校验工作。

  二、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贯穿巷道或调整通风系统时,对受影响范围的所有用风地点进行1次全面测风;

  对井下各用风地点,应根据需要随时测风。

  三、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及时填写在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上井后填写到测风台帐上,并报有关部门。

  四、通防科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五、及时编制测风旬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签阅,同时报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每月初把上月的三旬测风报表报公司。

  六、要合理布置测风站,各主要进风巷道均要建立永久测风站,各用风地点应设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应进行编号管理,在测风站内应悬挂测风记录板,数据填写要与现场相符。

  七、矿井的实际进风量必须大于矿井的.应进风量,但不应超过应进风量的10%;

  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5%,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必须大于配风量,但不应超过配风量的20%。

  八、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面掌握井下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稳定可靠,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1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2

  一、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①携带瓦斯检查证〔岗位资格证〕、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光学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圆珠笔、粉笔、瓦斯检查辅助棒、胶管、胶球、自救器以及其他指定的`检测仪表等工具。

  ②检查自救器和各种仪器的完好性能。

  ③去除光学瓦斯检定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④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的工作重点、措施和考前须知。

  三、瓦斯检查员坚持“三无作业〞,即无微风、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要监督好水炮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洒水及迎头防尘工作,杜绝煤尘堆积,对违章者有权停止施工。

  五、瓦斯检查员要负责好作业点风袋管理工作,减少漏风,杜绝破口,对头面的风袋及时延接,煤巷距迎头不准超过3米,半岩巷头不准超过5米,每多1米罚款10元。

  六、交接班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准停风,需要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那么,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检查瓦斯时,发现瓦斯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科值班人员汇报。

  八、要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一次不传递“三人连锁〞牌,罚50元。

  九、严格执行巡回检查、班中汇报制度,不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

  十、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那么罚款100元。

  十一、认真做好区域内的通防设施检查管理,当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催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防科。

  十二、要做好迎头瓦斯监测探头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及时安设和移动。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3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4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5

  1、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采掘工作面,经矿值班矿领导同意,由通防科值班人员口头传达平安措施,并指定现场瓦检员进行排放。

  2、巷道瓦斯浓度达3%及以上,排放风流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进行排放,排放措施报公司备案。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穿已封闭的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面平安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平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