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5 17:01:2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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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直接管理者。通防科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公司应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

  2、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通防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3、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4、严格例会和验收制度。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例会。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5、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备查。

  6、专(兼)职测尘员要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测尘结果每旬报公司分管领导。

  7、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8、矿(井)必须备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措施台帐;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通防科负责整理并保存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9、井下作业现场,严禁干打眼。喷雾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10、凡煤层厚度在1米以上的正规推采采煤工作面、煤巷或半煤岩巷的煤层部分都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不注水的除外)。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作假。

  11、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米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扒装机扒渣时必须使用扒装喷雾设施。

  12、锚喷巷道必须实行潮料喷浆,喷浆工艺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干喷。喷浆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并打开巷道净化风流水幕。

  13、严格执行矿井巷道粉尘冲刷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制度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每月月底上交通防科备查。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压泵,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多处设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三)掘进工作面

  1、防尘系统

  (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必须完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

  (2)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用水泡泥充填炮眼。

  (3)开拓工作面放炮后采用喷雾泵喷雾、洒水除粉尘。

  (4)所有开拓、掘进及井筒、井下巷道都安装风流净化水幕,覆盖全断面。

  2、除尘设施

  (1)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除装置,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机组内外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喷嘴无堵塞现象。

  (2)掘进巷道净化水幕设置两道,开口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工作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巷道长度未超过50米可以设置1道防尘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30米处必须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掘进工作面100米以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四)其他地点防尘措施

  1、相关单位每月要有详细的防尘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安装(拆除)防尘管路、新增隔爆水袋、新安装喷雾设施、煤层注水、冲洗巷道长度等。

  2、隔爆设施

  (1)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在进回风顺槽口及掘进巷口以内50—75米范围内设置,距风门距离不小于25米,每组隔爆水棚间距不得大于200米。

  (2)通风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落实及时整改。

  (3)隔爆设施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总水量、断面等参数。

  3、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各主要大巷及装载硐室、斜巷每天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三、责任管理范围

  1、回采工作面

  采煤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及进回风顺槽的综合防尘管理。

  2、掘进工作面

  掘进队组负责从掘进开口位置至工作面范围内的综合防尘管理。

  3、其他地点按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井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执行。

  4、积极推广综合防尘新工艺。实验各种新型喷雾、净化水幕、除尘装置及其他粉尘治理设备时,各队组要积极配合,确保矿井粉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给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也适用于其他矿井下作业。

  1、卫生要求

  1.1、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应符合下表规定: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风、速m/s

  备、注

  不高于28

  不规定

  0.5-1.0

  上限

  不高于26

  不规定

  0.3-0.5

  至适

  不低于18

  不规定

  不大于0.3

  增加工作服保暖量

  1.2、本标准规定的风速如与生产工艺或防爆要、求相抵触时可不受此限。

  1.3、井下作业环境气温较低时服装保暖量应有适当增加。

  2、测试方法

  作业地点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

  仪。

  3、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A

  标准限值说明、(参考件)

  标准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适限度:在上限条件下,工人仍有一定的闷热感;在下限的`条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标准范围内可保证工人不发生中暑,并能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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