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5 13:50:40 制度 我要投稿

奖罚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奖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奖罚管理制度

奖罚管理制度1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损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经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奖罚管理制度2

  为了增长餐馆的利益,制定厨房奖罚管理制度,履行厨房员工守则,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4: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御天大酒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谢谢合作!

奖罚管理制度3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的重要性体现在:

  1、维护品牌形象:统一的运营标准能展现品牌的专业性和一致性,增强客户信任。

  2、提升工作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职责划分能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减少误解和冲突。

  3、保障服务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激发员工潜力: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个人和团队的成长。

  5、防范风险:通过规范操作,降低因人为疏忽导致的损失,如库存误差、财务混乱等。

奖罚管理制度4

  专卖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能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品牌忠诚度。此外,严格的财务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奖罚管理制度5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过失(每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同时按食品、饮料零售价的10倍罚款);

  (3)私自在营业场所打电话、看电视或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包括车辆、用品、物品等);

  (8)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9)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10)发现酒店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上级汇报;

  (11)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4)未经总经理同意在酒店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15)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没造成后果;

  (16)未经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类器具;

  (17)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

  (20)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2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者,并处其本人赔偿消费金额;

  (22)在员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场所赌博;

  (23)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严重过失(每违反以下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办公桌上、抽屉里藏有酒店财产;

  3.未经行政办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4.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5.泄露酒店机密文件或资料未造成后果;

  6.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位、睡觉、没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面知情不报;

  开除(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xx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品(尚未造成客人严重投诉人);

  8.私自调换客人处币和套汇;

  9.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1.偷窃宾客、同事、酒店财物;

  12.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4.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谋利;

  15.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酒店利益受损;

  16.泄露酒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蒙受损失;

  17.玩忽职守,给客人和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8.威胁上级,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烟;

  19.在酒店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1.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23.员工凡累计签3张《处罚通知单》。

奖罚管理制度6

  1、设立环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车间全部环保奖金。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实行奖罚制度,每年底对环保方面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奖罚管理制度7

  专卖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标准化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

  2.维护形象: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店面形象有助于塑造专业、可靠的`商家形象,增强顾客信任度。

  3.保障利润:有效的财务管理能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4.促进发展:通过持续的员工培训和激励,提升团队能力,推动业务增长。

  5.应对风险: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可以迅速解决突发问题,保护品牌形象。

奖罚管理制度8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奖罚管理制度9

  一、奖励

  奖励分表扬、奖金、提薪、晋升四种,表扬和奖金可用于应该受到嘉奖的任何情况;提薪适用于有重大功绩者,晋级适用于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才能显著、工作业绩优异,可胜任晋升职务者。

  (一)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默默奉献者。

  2、为满足顾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销售额,能主动为工作奔波者。

  3、热心服务,受到公众好评者。

  (二)对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效果较佳者;

  2、超额完成计划指标,效益显著的'销售者;

  3、维护公司形象、利益、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检举违规,舞弊或损害利益公司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全勤奖:全年度无迟到、早迟及旷工请事假记录者,公司给予全年全勤奖。

  (四)效益奖:效益奖金是根据店面完成营业额及营业业绩情况进行发放。年终效

  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位员工进行综合考评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并由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

  二、处罚:

  (一)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初犯给予员工处罚款10~30元/次,再次违反给予处罚

  50~100元/次,违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辞退。

  1、未积极待客,精神状态低迷。

  2、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在卖场内进餐。

  3、营业时未站立服务。

  4、利用上班时间打电话谈私事或办私事,聚众闲聊。

  5、上班时睡觉、开小差、迟到或早退者。

  6、卖场货架缺货,没有及时补齐;商品陈列不整齐;价签与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类陈列。

  7、责任区管理和清洁卫生差;办公室或储藏间凌乱、卫生差。

  8、收银员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币,由本人赔偿。

  9、收银时未经店长同意,违规给顾客打折。

  10、顾客投诉,经查属实。

  11、当天营业额总数与电脑记录不符,经查由收银员人为造成的,由收银员赔偿损失。

  12、不遵守工作时间,未请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得允许,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13、在卖场或收银台上随便放置私人用品。

  14、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柜位,收银台、仓库等工作场所。

  15、事假、病假不真实,或未事先征得批准。

  16、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调休。

  17、下班时间催促顾客购买。

  (二)违反员工个人行为规范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处罚。

  (三)交接班不清楚、责任区有商品丢失,责任人照零售价赔偿损失。

  三、员工解雇条例(同时给予300~500元/次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辞退。

  2、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辞退。

  3、违反公司规定从事第二职业者辞退。

  4、偷带店内任何商品和促销用品者辞退。

  5、恶意中伤顾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辞退。

  6、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辞退。

  7、有意损坏店内设施和公物者辞退。

  8、未经授权转移或出借店面财产者辞退。

  9、收银员私留货款者辞退。

  10、营业员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辞退。

  11、私自涂改各种单据、做假以达到个人目的者辞退。

  12、拒不服从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辞退。

  13、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继)超过一个月者辞退。

  14、泄露公司或门店机密者革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奖罚管理制度10

  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1、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2、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3、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4、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5、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奖罚管理制度11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不正当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三、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奖罚管理制度12

  惩罚部分:

  1、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的作旷工处理。

  2、不请假私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每天罚扣三天工资,严格执行食堂节假日值班制度,不请假或私自调动班次的,罚款20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违反以下条例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戴金银首饰,留手指甲,不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熟食不戴口罩不洗手,在食堂经营范围内吸烟等。

  4、未经同意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厨房间、备餐间,每次罚款20元。

  5、有私吃、盗窃食堂食品、物品,一经查实,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上班时严禁打牌、赌博、干私活,违反者每次罚10元。

  7、不团结合作,与同事争吵而影响工作,罚款20元,严重的用停工处理。

  8、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漫骂上司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不按要求搞好卫生工作的,每次罚款10元。

  10、拾到用餐者的物品不及时上缴,私自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1、因菜肴质量、服处质量投诉的,查明责任人后每次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12、不开无人灯、无人水、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奖励部分:

  1、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的,每条奖励10—100元。

  2、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10—100元的奖励。

  3、工作表现突出,尽职尽责,给食堂工作带来直接效益的,给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揭发他人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100元。

  注:违反条例者的罚款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奖罚管理制度13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专卖店经销商的管理主要由专卖店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但为保证中联分销体系的整体性,制定指导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进行最基本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专卖店对其下属经销商的管理;

  1.3中联总部市场部负责本程序文件的解释、修改,并对专卖店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

  1.4本程序文件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管理和支持

  2.1价格管理:确保各经销商严格按照中联统一规定的零售价格向汽车修理厂和中小汽配商店等终端销售产品,绝不允许低于零部件价竞争;

  2.2假货、套包管理:保证各经销商在所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严肃处理经销商在汽配销售中掺入假货或套包等严重有损中联及加盟专卖店声誉的行为;

  2.3形象管理:确保个经销商执行中联统一的'CI系统;

  2.4产品技术支持:专卖店应将从中联总部处获取的,或自身拥有的相关产品的技术信息定期提供给经销商,帮助经销商开拓市场、服务终端客户;

  2.5培训支持:专卖店应保证经销商参加中联总部定期为经销商举办的产品信息、销售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培训。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考核

  专卖店对经销商的具体考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必须对每个下属经销商的零售价格执行情况、假货及套包情况,服务情况等,在年终时进行至少1次的考评,并于12月底以前提交中联市场部。另外,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考评相关的制定,中联规定如下:

  3.1一旦发现专卖店经销商经低于零售价销售,第一次中联将对所在地区专卖店罚款20xx元,从年度激励奖中扣除;

  3.2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假货冒充中联产品行为,第一次,专卖店应书面提交对该经销商的考评措施;如果该经销商第二次以次冒充销售,中联立即取消其专卖店经销商的资格,由专卖店在一个月内选择另外一家经销商;

  3.3对于套包销售行为可参照3.2的考证办法实施;

  3.4建议专卖店对所在地区的经销商设有年度激励计划,对于销售量大,严格遵守中联分销管理体系,并在信息收集、终端覆盖推广配合等方面表现良好的经销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的奖励,但严禁直接将奖励体现在年终的返利上;专卖店的奖励方案须在中联备案并得到批准后实施。

奖罚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xx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xx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xx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xx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xx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xx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xx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xx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xx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xx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xx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xx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xx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xx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集会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奖罚管理制度15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食堂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食堂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食堂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食堂及餐饮部着想,为食堂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客户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客户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食堂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食堂影响、宣传食堂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食堂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食堂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食堂优秀员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食堂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食堂利益和客户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食堂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食堂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食堂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食堂,无故在食堂逗留的;(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食堂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食堂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响团结的;(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食堂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食堂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食堂带来损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食堂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食堂秩序的;

  (2)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6)工作中与客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4)发现损害食堂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6)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7)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8)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20)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工作严重失误,给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食堂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在食堂打架、斗殴的;

  (7)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食堂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食堂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食堂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六条各区域可以根据食堂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九条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二十条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金果湾食堂员工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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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奖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奖罚管理制度

奖罚管理制度1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损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经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奖罚管理制度2

  为了增长餐馆的利益,制定厨房奖罚管理制度,履行厨房员工守则,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4: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御天大酒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谢谢合作!

奖罚管理制度3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的重要性体现在:

  1、维护品牌形象:统一的运营标准能展现品牌的专业性和一致性,增强客户信任。

  2、提升工作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职责划分能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减少误解和冲突。

  3、保障服务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激发员工潜力: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个人和团队的成长。

  5、防范风险:通过规范操作,降低因人为疏忽导致的损失,如库存误差、财务混乱等。

奖罚管理制度4

  专卖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能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品牌忠诚度。此外,严格的财务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奖罚管理制度5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过失(每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同时按食品、饮料零售价的10倍罚款);

  (3)私自在营业场所打电话、看电视或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包括车辆、用品、物品等);

  (8)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9)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10)发现酒店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上级汇报;

  (11)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4)未经总经理同意在酒店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15)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没造成后果;

  (16)未经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类器具;

  (17)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

  (20)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2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者,并处其本人赔偿消费金额;

  (22)在员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场所赌博;

  (23)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严重过失(每违反以下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办公桌上、抽屉里藏有酒店财产;

  3.未经行政办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4.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5.泄露酒店机密文件或资料未造成后果;

  6.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位、睡觉、没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面知情不报;

  开除(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xx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品(尚未造成客人严重投诉人);

  8.私自调换客人处币和套汇;

  9.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1.偷窃宾客、同事、酒店财物;

  12.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4.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谋利;

  15.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酒店利益受损;

  16.泄露酒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蒙受损失;

  17.玩忽职守,给客人和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8.威胁上级,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烟;

  19.在酒店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1.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23.员工凡累计签3张《处罚通知单》。

奖罚管理制度6

  1、设立环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车间全部环保奖金。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实行奖罚制度,每年底对环保方面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奖罚管理制度7

  专卖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标准化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

  2.维护形象: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店面形象有助于塑造专业、可靠的`商家形象,增强顾客信任度。

  3.保障利润:有效的财务管理能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4.促进发展:通过持续的员工培训和激励,提升团队能力,推动业务增长。

  5.应对风险: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可以迅速解决突发问题,保护品牌形象。

奖罚管理制度8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奖罚管理制度9

  一、奖励

  奖励分表扬、奖金、提薪、晋升四种,表扬和奖金可用于应该受到嘉奖的任何情况;提薪适用于有重大功绩者,晋级适用于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才能显著、工作业绩优异,可胜任晋升职务者。

  (一)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默默奉献者。

  2、为满足顾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销售额,能主动为工作奔波者。

  3、热心服务,受到公众好评者。

  (二)对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效果较佳者;

  2、超额完成计划指标,效益显著的'销售者;

  3、维护公司形象、利益、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检举违规,舞弊或损害利益公司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全勤奖:全年度无迟到、早迟及旷工请事假记录者,公司给予全年全勤奖。

  (四)效益奖:效益奖金是根据店面完成营业额及营业业绩情况进行发放。年终效

  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位员工进行综合考评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并由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

  二、处罚:

  (一)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初犯给予员工处罚款10~30元/次,再次违反给予处罚

  50~100元/次,违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辞退。

  1、未积极待客,精神状态低迷。

  2、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在卖场内进餐。

  3、营业时未站立服务。

  4、利用上班时间打电话谈私事或办私事,聚众闲聊。

  5、上班时睡觉、开小差、迟到或早退者。

  6、卖场货架缺货,没有及时补齐;商品陈列不整齐;价签与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类陈列。

  7、责任区管理和清洁卫生差;办公室或储藏间凌乱、卫生差。

  8、收银员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币,由本人赔偿。

  9、收银时未经店长同意,违规给顾客打折。

  10、顾客投诉,经查属实。

  11、当天营业额总数与电脑记录不符,经查由收银员人为造成的,由收银员赔偿损失。

  12、不遵守工作时间,未请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得允许,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13、在卖场或收银台上随便放置私人用品。

  14、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柜位,收银台、仓库等工作场所。

  15、事假、病假不真实,或未事先征得批准。

  16、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调休。

  17、下班时间催促顾客购买。

  (二)违反员工个人行为规范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处罚。

  (三)交接班不清楚、责任区有商品丢失,责任人照零售价赔偿损失。

  三、员工解雇条例(同时给予300~500元/次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辞退。

  2、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辞退。

  3、违反公司规定从事第二职业者辞退。

  4、偷带店内任何商品和促销用品者辞退。

  5、恶意中伤顾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辞退。

  6、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辞退。

  7、有意损坏店内设施和公物者辞退。

  8、未经授权转移或出借店面财产者辞退。

  9、收银员私留货款者辞退。

  10、营业员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辞退。

  11、私自涂改各种单据、做假以达到个人目的者辞退。

  12、拒不服从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辞退。

  13、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继)超过一个月者辞退。

  14、泄露公司或门店机密者革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奖罚管理制度10

  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1、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2、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3、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4、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5、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奖罚管理制度11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不正当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三、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奖罚管理制度12

  惩罚部分:

  1、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的作旷工处理。

  2、不请假私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每天罚扣三天工资,严格执行食堂节假日值班制度,不请假或私自调动班次的,罚款20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违反以下条例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戴金银首饰,留手指甲,不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熟食不戴口罩不洗手,在食堂经营范围内吸烟等。

  4、未经同意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厨房间、备餐间,每次罚款20元。

  5、有私吃、盗窃食堂食品、物品,一经查实,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上班时严禁打牌、赌博、干私活,违反者每次罚10元。

  7、不团结合作,与同事争吵而影响工作,罚款20元,严重的用停工处理。

  8、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漫骂上司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不按要求搞好卫生工作的,每次罚款10元。

  10、拾到用餐者的物品不及时上缴,私自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1、因菜肴质量、服处质量投诉的,查明责任人后每次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12、不开无人灯、无人水、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奖励部分:

  1、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的,每条奖励10—100元。

  2、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10—100元的奖励。

  3、工作表现突出,尽职尽责,给食堂工作带来直接效益的,给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揭发他人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100元。

  注:违反条例者的罚款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奖罚管理制度13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专卖店经销商的管理主要由专卖店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但为保证中联分销体系的整体性,制定指导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进行最基本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专卖店对其下属经销商的管理;

  1.3中联总部市场部负责本程序文件的解释、修改,并对专卖店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

  1.4本程序文件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管理和支持

  2.1价格管理:确保各经销商严格按照中联统一规定的零售价格向汽车修理厂和中小汽配商店等终端销售产品,绝不允许低于零部件价竞争;

  2.2假货、套包管理:保证各经销商在所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严肃处理经销商在汽配销售中掺入假货或套包等严重有损中联及加盟专卖店声誉的行为;

  2.3形象管理:确保个经销商执行中联统一的'CI系统;

  2.4产品技术支持:专卖店应将从中联总部处获取的,或自身拥有的相关产品的技术信息定期提供给经销商,帮助经销商开拓市场、服务终端客户;

  2.5培训支持:专卖店应保证经销商参加中联总部定期为经销商举办的产品信息、销售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培训。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考核

  专卖店对经销商的具体考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必须对每个下属经销商的零售价格执行情况、假货及套包情况,服务情况等,在年终时进行至少1次的考评,并于12月底以前提交中联市场部。另外,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考评相关的制定,中联规定如下:

  3.1一旦发现专卖店经销商经低于零售价销售,第一次中联将对所在地区专卖店罚款20xx元,从年度激励奖中扣除;

  3.2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假货冒充中联产品行为,第一次,专卖店应书面提交对该经销商的考评措施;如果该经销商第二次以次冒充销售,中联立即取消其专卖店经销商的资格,由专卖店在一个月内选择另外一家经销商;

  3.3对于套包销售行为可参照3.2的考证办法实施;

  3.4建议专卖店对所在地区的经销商设有年度激励计划,对于销售量大,严格遵守中联分销管理体系,并在信息收集、终端覆盖推广配合等方面表现良好的经销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的奖励,但严禁直接将奖励体现在年终的返利上;专卖店的奖励方案须在中联备案并得到批准后实施。

奖罚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xx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xx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xx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xx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xx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xx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xx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xx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xx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xx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xx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xx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xx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xx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集会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奖罚管理制度15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食堂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食堂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食堂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食堂及餐饮部着想,为食堂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客户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客户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食堂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食堂影响、宣传食堂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食堂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食堂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食堂优秀员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食堂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食堂利益和客户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食堂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食堂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食堂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食堂,无故在食堂逗留的;(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食堂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食堂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响团结的;(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食堂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食堂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食堂带来损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食堂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食堂秩序的;

  (2)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6)工作中与客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4)发现损害食堂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6)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7)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8)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20)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工作严重失误,给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食堂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在食堂打架、斗殴的;

  (7)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食堂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食堂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食堂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六条各区域可以根据食堂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九条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二十条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金果湾食堂员工奖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