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仓库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仓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规范生鲜销售系统产品贮存管理,确保产品品质及食品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鲜系统各销售产品进、存、出库管理。
第一条 各生鲜销售公司负责本公司的市场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生鲜销售公司下属单位及相关组织负责对仓库条件的审核、产品进、存、出库、货龄等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条 生鲜品管部负责市场库存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库存产品质量的鉴定,并推动异常库存的安全处理。
第一条 冷藏库温度要求≤-18℃(温度波动≤±1℃);鲜品库温度控制在0-4℃,鲜品库湿度控制在75%-84%。每月冷藏库至少一次除霜、除冰工作,以保证库温,同时库管要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条 各销售公司下属单位及相关组织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冷藏库或鲜品库进行管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库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三条 库内垫板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霉斑;鲜品库不得使用木制垫板。
第四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进出库产品货龄管理,必须建立产品生产日期与数量档案,确保库存产品数字、生产日期的准确。
第五条 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库门,以减少温度波动确保库温处于最佳状态。
第六条 产品在入库前必须将库内卫生彻底打扫干净。
第七条 做好仓库管理工作,每天进出库结束后,对库内卫生进行清理,确保库内无碎冰霜等杂物;冻品库每半月、鲜品库每周(夏季三天)要对库内进行全面彻底清扫一次,打扫卫生时要注意产品的防护工作。
第八条 仓库要做好五防工作: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霉或防腐)、防鼠。
第一条 产品凭有效证章入库。
(一)有效证件:检验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红白条检验检疫证明要求一头一证或根据当地动检部门要求提供。
(二)红、白条:必须盖有公司出厂检验合格章(圆章)、动物检疫验讫章(滚筒章)、公司出厂等级章,并核查产品等级是否与订单相符。
(三)分割品:必须贴有检疫标志。
第二条 产品入库前接收人员必须对产品质量、卫生、有效证章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卸货入库。
第一条 所有产品入库时必须作好明显标识,每垛产品标识牌上要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生产日期,入库量(或件数)”,对于一垛产品中包含多个生产日期的,要求每个标识牌必须悬挂在同一日期产品的最上层。
第二条 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离顶部和墙壁距离不得小于30cm。
第三条 入库红、白条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互相粘连或挤压。
第四条 不同品名的产品之间要留有间隙并做好标识。
第五条 库存产品必须预留出合理的进出货通道,产品码放高度25kg不得超过18层,10kg不得超过22层。
第六条 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
第七条 不合格品和合格产品要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必须做好标识;猪副产品和分割品要分区存放;猪产品不得与其它串味产品同库存放。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要绘制各储藏库产品区域存放图,实际存放产品与区域图要相对应。
第九条 仓库管理人员每周对冻品库存产品盘查一次,鲜品库每天盘查,防范异常产品产生(异常产品定义:预冷库鲜品存放≥48小时,生产日期≥5天;冻品库存放≥6个月,生产日期≥11个月),对异常库存产品要提前预警,鲜品存放≥24小时,冻品生产日期超过9个月,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库,于每月28日前将异常库存情况报生鲜品管部。
第十一条 生鲜销售公司下属单位及相关组织,不得更换产品生产日期。
第一条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办理相关有效检疫证明方可出库。
第二条 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第三条 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或错发现象。
第四条 出库时产品温度必须符合要求,冻品中心温度达到-15℃及以下,鲜品0-4℃,红、白条在0~7℃。
第五条 台帐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产品台帐及检疫证件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进出库erp台帐,erp上必须注明产品的数量和生产日期。
第一条 市场鲜品退货无异常或轻微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结冻,保证良好的结冻形象,做好产品标识,单独存放,并在两日内退回分公司评审后安全处理。
第二条 市场冻品退货后要及时入库,解冻的要及时结冻,做好标识,并在两日内退回分公司评审后安全处理;未解冻的产品,保证无异常问题后正常入库,要及时销售处理。
第三条 市场退货产品出现变质的报生鲜品管部确认后报废销毁处理。
第四条 退货产品要及时处理,不得出现因退货原因而造成零星、散产品、裸装、过期产品等现象。
第一条 生鲜销售系统办事处、配送中心仓库,在仓库检查时发现异常产品应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条 出现超期产品必须及时退回分公司,库内不得存放超期产品。
第三条 变质处理
(一)退分公司处理:发现批量变质产品应立即退分公司妥善处理,途中必须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退回分公司的变质产品必须将产品的'明细及退货情况发到生鲜品管部,分公司品管科对退回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二)销毁处理:出现零星变质产品报生鲜品管部确认后进行报废销毁处理。
第四条 异常库存产品处理:
(一)鲜品库存在保质期最后一天为异常库存产品,不得上柜销售;不得私自结冻转成冻品销售(确需转冻的产品必须报生鲜品管部备案);退回分公司的产品要作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二)冻品存放期超过9个月均为异常库存产品,在销售前必须提前半个月上报生鲜品管部,由生鲜品管部安排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产品质量出现异常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冻品超保质期必须退货。
(三)出现无日期产品、零星散产品必须退分公司处理。
第五条 对于无处理权限的配送中心报产品归属销售单位进行处理。
第一条 产品有效证章不全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库存产品证章不全,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全部责任。
第二条 仓库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劣化造成损失的,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分管人员全部责任。
第三条 异常库存未上报的,视无异常产品,产品降价损失由仓库管理人员全额承担,仓库管理人员不能承担的,追究相关管理者的责任。
第四条 仓库存放无关物品或仓库卫生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第五条 入库红白条悬挂、产品码放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第六条 不合格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者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第八条 无储藏库产品区域存放图,或实际存放产品与区域图不对应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第九条 未办理相关有效检疫证明即出库的,处罚仓库管理人员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者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 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的,处罚仓库管理人员50元/次。
第十一条 不合格产品私自出库的,处罚仓库管理人员50元/次,造成损失的追究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者的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无日期、超期、变质产品不得对外销售,若对外销售处罚责任人20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违规更换产品合格证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次,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生鲜品管部同意自行销毁的,对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者进行全额索赔。
第十五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各项记录(包括温度记录、产品生产日期档案、进出库台帐等),对记录不全的进行督促整改,并处罚50元/次。
第一条 本制度执行权归集团生鲜销售系统及相关单位,最终解释权归集团生鲜品管☆☆部,监督执行权归集团生鲜品管部。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2
为了保障库存及出入库的准确及存货的绝对安全,避免公司资产受损流失,制定以下细则:
一、入库
所有产品要符合入库标准,按单收货,做好标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入库,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货物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的;没有包装或批量包装破损的;码放混乱清点困难的;无入库单的;不符合成品库属性不相干的货物。
二、出库(发货)
先进先出为基本原则,严格照单发货。保管员核实数量后装货,装车后再次复核(含装卸人员),确保出厂数量的绝对准确。如因此环节赢亏库,多发部分货物由相关责任人按市场价全价赔偿。责任分摊:保管员70%,装卸人员20%,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少发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担补发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三、日常管理
1、切实做好仓库的“三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虫。因货物丢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以货款全价或一定额度处罚。
2、库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工程明火作业须有人看管。
3、非业务相关人员严禁出入和逗留本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4、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产品要分类、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货品。
5、仓库存储区“5S”化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一、仓库管理员必须认真查核物品数量,物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合格证等验收工作,拒绝接受过期食品和质量不合格的新产品,及无厂家名称、联系地址,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合格证等“三无”物品,如因疏忽发生责任事故,应承担责任。
二、妥善保管好食堂所有的物品,及设备造册登记,对采购的进仓和不进仓食品必须严格验收,办理收料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按名称、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和领取,并建账备查。
三、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库存和登记好账簿,及时将出入库物品价格输入电脑帐户,做到帐实相符。对库中需要补充的物品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予以采购。
四、做好当日进出仓物品的统计,遵照财务审核要求,认真做好每月月末的盘点工作。
五、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仓库内使用明火,检查库内是否有无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上报处理,检查好门窗是否牢固、门销是否损坏,并及时通知维修和加固。同时做好闲杂人员不得入内的工作。
六、完善物品领用手续,严格控制、加强领用审核,避免造成浪费;加强防鼠、防霉、防潮以及卫生等工作,确保仓库环境整洁有序。
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造成仓库物品丢失、短斤少两必须赔偿,严重的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辞退。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3
一、职责
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和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以及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二、入库
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三、贮存
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库管员需用挂标牌予以明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仅挂产品型号标识牌即可;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四、发放
1、任何人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
2、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库单》、《发货单》发放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认真核对《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单据应妥善保管;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仓库内部管理
1、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检验报告(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4、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5、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7、成品库存放退货应另划待处理品区,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处理工作。
8、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9、凡打开包装的成品,须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10、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六、安全事项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4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
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5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
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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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的验收
1、 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 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 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一、按财产的性质、用途分别设立消耗品、非消耗品两大帐册,并按其性质、用途进行帐目归类。
二、物品进仓必须验收,并有进仓记录,领、借、还需有手续,每月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物相符。对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必须向固定资产专管员上报,由专管员向园领导汇报,经园领导核实批准,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处理并销帐。
三、按物品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摆放,并贴上相应的标签,归类整洁有序。
四、严格执行领物制度,领用物品必须有领用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方可领用,并有相应的出仓记录和库存结余记录。
五、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及时适量提供教育教学所需物品,并坚持节约原则,做到不浪费。
六、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到仓库保管员处填单,保管员要负责督促其归还领用的公物,如有损失必须照价赔偿,经园方批准方可离园。
七、外单位借用公物,需经园领导同意,借条交保管员备查,归还时需经保管员检查,如有损坏必须赔偿,修复后方可归还或注销借条。
八、保管员任职期间,要妥善保管好物品,工作调动要在分管领导见证下办理移交手续,物品遗失要照价赔偿。
九、妥善保管好各类物品,做好必要的防晒、防潮、防霉、防蛀等措施,保持库内卫生整洁、物品无损坏。
最新仓库管理制度7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b)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和罚款、
4、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组长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仓库卫生
1、业务员到仓库来取料,应随手把取料时产生的垃圾带离仓库,保持仓库卫生、
2、不允许员工在仓库门口吃早餐,违返者罚款50元、
六、出货
1、出货之前必须有出货通知、如果没有、仓库决不会出货、出现严重后果由这批货的跟单员负责、
2、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
七、仓库罚款
1、一旦被仓库罚款其他人不须插手、如有发现加倍罚款、给予通告批评
2、仓库的罚款不会交给老板娘、由仓库保管、最后奖励给我们发现工作非常积极和出货时非常勤奋表现很好的员工、这样大家的积极性会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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