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0 07:03:1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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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播电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1

  负责全县农村综合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要求转播上级广播、电视台节目;负责本县广播节目的采、编、录、制、播工作;负责县广播中心机房到各乡镇的广播干网的维护工作;负责对差转台的管理工作;差转台必须做到无政治责任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确保石差公路畅通无阻,确保差转台消防隔离带宽15米以上。

  一、出入管理

  1、机房是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心脏,未经台领导同意,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带无关人员入内,不准播出未经领导审批的宣传内容,出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0元,负责人300元,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值机员在进入机房内必须将门关上。

  2、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播出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播出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播控设备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

  4、禁止用机房内电话聊天和长时间通话(接或打不能超过三分钟),必须保证机房电话24小时畅通。

  5、禁止在值班期间在机房或其它房间睡觉,禁止在值班吃饭时喝酒。

  6、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关断信号源,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安排人员排查干扰。

  三、值班管理

  1、机房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或误班,不准私自让他人带班、调班,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溜班、空岗。

  2、差转台3人日常,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人(其中1名值班员、1名安全巡查员、1人轮休)。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未到位人员,视为擅自离岗,扣当事人100元,扣负责人50元。

  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中发生的停播,播出质量异常问题,不得隐瞒或虚报。

  4、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机房后方可离开,不可以提前下班,交接班时做好相应的记录,需接班人签字后方可交班。

  5、交班人员必须主动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运行情况。

  6、交班前要把机房内卫生打扫干净。

  7、由于广播中心的特殊性,值班人员在休假时如有要外出离开本县要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8、广播中心每位同志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半天时间手机联系不到的处罚100元,一天无法联系的处罚200元。

  9、中心调班、请假制度。半天以内有需要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一天以上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签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2

  一、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光,及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光必需坚守岗位,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与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考勤记下,采取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记下,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缘由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记下、统计、汇总,通报考勤状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光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光为活动开头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光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采取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光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记下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准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需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准时办理考勤记下的,应第一时光向考勤记下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支配的应事前报备,暂时性支配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光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从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记下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状况和工作纪律状况举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状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背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判教导外,应予以须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延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嘉奖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催促检查

  1.各科室负责人要仔细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状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有意隐瞒事实袒护违背纪律人员,要予与郑重批判。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仔细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背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3

  为维护广电系统稳定,保证广播电视局及时处理日常公务、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政务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值班,每个班要有一名值班领导和一名值班人员,局领导实行轮流值周带班,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由办公室具体安排到人。

  二、机关政务值班时间指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为中午12:00—2:30;晚上5:30—10:00。周六、周日为上午8:00—晚上10:00;夜间值班(每晚10:00—次日8:00)由播出机房值班室负责。中午和晚上值班电话:,夜间值班电话:。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注意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机关要求领取公文或办理其他事项的,要及时交有关领导阅示处理,不得耽误。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在2小时以内向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报告,并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因漏报或报告不及时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持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它通信工具上。

  五、值周领导和局办公室要对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促,对缺岗的'予以通报批评。重要时期值班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

  六、值班人员如果因临时有事不能值班的,可自行调班,但事先要向办公室报告。不能自行调班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安排调班。

  七、工作日内值班人员上午、下午可分别提前1小时进行日常事务处理和吃饭,确保按时到岗值班。

  八,凡因值班不到岗到位、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 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 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登记,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原因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登记、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间为活动开始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间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实行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间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登记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办理考勤登记的,应第一时间向考勤登记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登记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奖励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要予与严肃批评。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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