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7 07:46:42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库房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库房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1

  (1)盘点的主要功能

  盘点为仓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项工作,盘点后的数据在库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盘点具有下列3项主要的功能:

  ①财务部门记账的依据

  盘点本为会计作业中的一项工作,它有记账与稽核的双重功能。

  ②投入产出控制的依据

  营业单位要了解营运后各项产品或物料的应产率是多少,精确的盘点是必要的。

  ③订货与采购的依据

  当采购人员要采购货品或订货时,该项物品过去的耗用情形及现有的库存资料是必要的参考资料之一,而此一资料亦必须经由盘点之后的数据计算而来。

  盘点数据的正确性,是盘点工作最重要的一环。不正确的数字会让管理人员作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当盘点工作进行时,仔细、耐心、翔实是必备的要件。

  (2)盘点作业规定

  盘存清点,等于是健康检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后的管理对策。所以对盘点工作要求,一要彻底、迅速、确实,二要追求与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因此在执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项有:

  ①物料的编号名称要求与账册相符。

  ②物料的单位与数量要作确实的清点。

  ③物料的品质要求按性质妥善地保护。

  ④物料的规格与存放地位置与账面所注确实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过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准。这样做的优点在于能直观看出当月消耗金额。

  进出物料账目要确实,报表要迅速,要有簿记登录货卡及收发日报表,其内容包括收发物料编号、名称、规范、单位、收发数量等。月结盘存明细表的内容为上期结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发出量、本期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盘点作业必须在会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每个月底,会计部门应清点实际存货并核对存货清单,同时制作一份超额与缺额存货单送交经理部门。在储藏室内存放过90天货品即视为逾期存货,储藏室主管应每月制作一份逾期存货清单送交厨房及餐饮经理,以便他们设法耗用这类滞销的货品,以免长期存放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3)料的盘点

  ①食品的盘点

  确定库存食品的总值,可显示出库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库存食品的总价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政策要求;是否积压太多资金;以适时调整库存。

  可将某种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销售额作分析比较,从而评估其获利的情况。

  可将某一特定时期的实际存货价值和账面存货价值互作比较,这可以明显看出任何差异之处,以及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损失及失窃。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采购人员及主厨等注意,并作为淘汰的依据。

  确定各种存货的利用率,并适时检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盘点清单应当印制成一种标准格式,而其编排必须和各个储藏室所在的位置顺序相配。这样方可使盘点工作做起来轻松、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遗漏。

  ②饮料的盘点

  确定仓库中所有饮料的总价值,用以评估储存量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及营业方针。

  比较某一时期的库存饮料实际价值是否和存货账面价值相符。防止失窃及检查安全管制系统。

  确定存货出入的流动率。查明销售量太低或回转太慢的饮料,并考虑予以淘汰。

  库存饮料的一年中流动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库存量相等于两个月的供应量。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就得进行检查每一品牌饮料的流动率,以便及早发现何种饮料的流动率太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盘点

  ①消耗品的盘点。

  应每月实施一次,勤加盘点,追求损失原因与责任,以避免窃盗散失等事情发生。

  ②非消耗品之盘点。

  每年必须作一次彻底的盘存清点,藉以检查与了解该物品的使用情形。

库房管理制度2

  一、产品的入库与验收

  1、产品入库。外购产品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2、对需要质量验收的产品,入库时先标识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品质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产品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

  判定不合格则需隔离堆放,并标识“不合格品”标识。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5、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6、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清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

  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7、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8、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9、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二、产品的出库与发放

  1、凡属产品配套设备,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专人来领取配套设备,严格按《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2、单位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产品领料单》发放。

  4、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产品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5、废品库内物资的处理,要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三、物资贮存与防护

  1、产品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2、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产品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4、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立卡设数,对设备工量具等勤清点检查,以防生锈,发放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6、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7、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保质期限经品质部合格的库存产品)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四、应急情况处理

  1、 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库房管理制度3

  库房储存管理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管理和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储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二、库存养护

  1、库管人员要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库管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并要认真填写“库存医疗器械养护记录”。

  3、库管人员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工作,当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降温、除(增)湿等各种有效措施,并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 2 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1)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服务中都必须注意,在所有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购时应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

  (3)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合格区。

  (4)对所有库存品应根据医院使用情况限量进货。

  6、库管人员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对下列情况应有计划地抽样送检,如易变质的品种、储存两年以上的品种、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种、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等。当发现不合格品种时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出合格区,放至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7、库管人员和物资会计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

  (1)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2)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①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②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③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④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②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③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库房管理制度4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库管员做好库房工作,特制定库房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三.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四.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五.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六.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食堂主管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七.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八.库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5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6

  为防止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库房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至少20厘米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地面干净。食物、食品不落地,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形状和保持期,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持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物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库制度

  1、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消耗材料进场,由库管、质检员、采购员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2、库管员与工程部人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没有提料单的采购。

  b) 与提料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质量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3、采购的材料到达现场后,必须由库房管理员、参与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起根据供货方发货单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并填写详细入库单据(两联)采购员一联,库管存根一联。

  4、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的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5、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6、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7、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8、在进入新项目工地或撤离工地时,库管必须对库房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登记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和机械设备及工具淘汰损坏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或更换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9、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二、出库制度

  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领料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到库管员处领取。

  2、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3、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4、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材料,做到专物专用。

  5、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项目部经理做(出入库报告)。

  6、领料人必须持齐全的领料单,才能领料。

  7、库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

  8、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确不发货,数量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库管员在现场私自到货架上取物。

  9、领料人在库房领取的材料应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还。

  10、凡库房内的材料,由保管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负其责,承担各自责任。

  11、凡借用物品人必须在借用单上签字,在借用时间内归还,谁借出谁收回的办法。

库房管理制度8

  档案库房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限制和克服不利于档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便于档案的提供利用。

  一、 档案专用库房箱柜、设施、装具及防护措施腰腹和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库房内箱柜的摆放、案卷的存放要从左至右,规范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并有箱柜、档案示意图。

  二、 库房设有保险装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晒、防污染。灭火器要放在显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据需要配备加湿器、去湿器、吸尘器、空调设备和计算机等设备。

  三、 每日坚持库房温湿度记录,并采取必要措施调节库房内温湿度。温度和湿度分别控制在14-25度和45-60%,利于提高各类档案的'保管质量和寿命。

  四、 每年检查箱柜内防虫药品,及时置放,每周进行卫生扫除,保持整洁。

  五、 库房内外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任何人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六、 库房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如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一同前往。

  七、 每日下班时做好安全检查,关窗、断电、锁门,节假日贴好封条。

库房管理制度9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八、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九、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十、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十一、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十二、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十三、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门及校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

  物资到厂后库管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请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防止错、缺、多,保证入库物资的材质、数量和质量。

  一、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并及时向主管采购的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二、库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的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确认登帐的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

  三、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不要把同一种物料分开存放。

  四、增减卡要随时更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厂家、进出数量、结存数量、出入库经手人等。

  五、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办理入库的同时办理出库的现象。

  六、对于零星采购材料的验收,保管员必须做到既检验数量,又检验质量,发现质量残次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退换。要求零星采购的材料谁提报谁领出。

  七、办理材料入库时库管要认真核对采购计划,核对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及采购计划所需物料的具体到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第三章物资的保存保管

  一、在物资验收入库后,保管员要经常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可能性,随时了解生产情况的变化,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包装、体积和储存要求等,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养护工作,防止物资短缺和变质。按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配件实行统一价位号,并与配件的编号一一对应,以便迅速查账和及时准确发货,如A532A库5号架3层2号。

  二、合理安排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对常用、贵重或每日有变动的零配件随时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等要及时反馈。

  三、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四、保持物料的标识清晰准确并安排定期检查,由物资仓储组组长负责。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五、保管员应随时掌握所管辖物资的库存量,发现进货量、库存量出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六、保管员对存放在仓库内物资的布局必须做到分布合理紧凑,用地节省,利用率高,物资出入方便,同时留出消防通道。

  第四章物资发放管理

  一、库管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的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2、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

  3、领用材料数量的准确性

  二、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三、按领料单的数量发放物料,对于少数未按领料单(按整卷,整箱等)领用的材料,领料人需要填写材料领用欠付表,并要求领料人在材料用完之后及时如数将原材料返库。每周六库管要对材料领用欠付表进行统一核查,并通知有关车间将未返库的材料及时返库,期间如有丢失由领料人负责。

  四、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要将无库存的物料从领料单中划掉,同时要报告库房主管或计划部部长,不允许出现记账式(先写单,等来料再领)发放物料的情况。

  五、协调好各车间的领料时间,不允许多个车间同时通过一个库管领料,库管发放物料的时候只允许先领料的人员在库管的陪同下进入库房,其他车间等待领料的人员须在待料区域等待不允许进入库房内部。

  六、库管员未接获有效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七、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八、镀锌卷开卷后,根据实际开出的板料规格及数量计算出可用的好板重量,将镀锌卷净重与好板重量的差值(这个值包含开出的不良板的重量及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办理出库。即在出库不良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将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出库。

  九、小型镀锌卷允许车间整卷领用,再根据具体的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在整卷领用之前需要库管在镀锌卷使用明细单中确认卷的初始净重并签字,车间在填写领料单的同时还需要填写材料使用明细,镀锌卷用完时,由库管核对材料使用明细与镀锌卷的'初始总量是否相符。

  十、仓库所有单据的T6录入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并于次日早9点之前由组长将需要给生产部的单据反馈给生产部,以便于生产部及时审核。对于少数需要采购在T6中添加的材料,要求组长每3天汇总一次统一报给采购部门。十

  一、工具的发放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

  十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库房主管再次检查并确认。

  第五章物资的退库管理

  一、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每月25号要求各车间集中办理原材料返库(钢材、粉末等)

  二、办理退库时,物资使用部门开具红票领料单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到现场与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认数量、规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使用叉车或联系物资装卸员将物资运送回仓库。

  三、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四、借用的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第六章仓库卫生、安全管理

  一、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二、每天下班后仓库管理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仓库的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需经过计划部长批准,必须在仓库保管员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四、仓库钥匙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

  五、仓库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时时做好仓库的5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物料应井然有序,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库存明细。

  六、车间人员领料时不得随意翻动架上物品及标示卡。大件物品须在库管的指挥安排下领取;小件物品可由库管直接取来交给领料人,领料人不需要进入库房货架中,在待料区域等待确认库管交给的物品规格及数量。

  七、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类似手提包、包装袋等物品入库、确实需带入的,允许仓库保管员检查。

  第七章其他事宜

  一、所有单据要保管好。上月单据要整理归档,遗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经常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四、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5、收取供应商贿赂者。

库房管理制度12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电管理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三、办公、生活用电管理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写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机电管理部申请批准;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13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14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15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库房管理制度06-15

关于库房的管理制度04-25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04-08

库房管理制度04-19

库房管理制度最新02-11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02-21

库房物流管理制度02-21

盐酸库房管理制度02-21

化学库房管理制度02-21

中心库房管理制度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