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孩子四原则

作者:聚优时间:2017-06-18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孩子的坚强性格 ,能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能锻炼孩子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孩子的抵抗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换言之,教育不能没有惩罚,适当的惩罚是有教育作用的。如何惩罚孩子:
惩前必“言”。惩罚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应该是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在惩罚之前,可先对孩子提出警告,警告就会让孩子警惕:他必须改正错误,否则就会受到惩罚;是孩子知晓,父母之所以动用“惩罚”,是因为其本人犯了错误,且屡教不改,致密不悟,父母只有改用这种形式对他进行刻骨铭心的教育,否则,易“积小恶成大恶”。
言出必行。假如父母警告过孩子当他犯错误时要惩罚他,那么在他犯错误后父母一定要实行你的惩罚诺言。一般说来,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心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使他立竿见影。假如父母不处罚,以后就难以管教,惩罚也失去了特殊的教育作用。
消除隐患。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通过惩罚,使孩子长记性,“犯了过错的人应当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应受到惩罚,并非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为的要使他们日后不去再犯。”二是惩罚的开始与结束要明确,不要让家中一整天都充满激愤气息。惩罚完毕,一切便算过去。父母在孩子饮食、零花钱等方面的后勤服务不能全部取消,要使孩子感到自己是因错而受“惩”,父母不会因此对他全盘否定。赏罚分明。入情入理,孩子易于接受。
不用体罚。体罚是一种单纯的“棍棒+粗口”的原始教育,对孩子的身心成长极为不利,它教给孩子的是如何处理恼怒的错误方法,易被孩子的“迁移性运用”于同学乃至今后的同事之间。

寿光市稻田镇 彭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