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幼儿园指导纲要》而感(艺术领域)

作者:admin时间:2017-01-03
在《幼儿园指导纲要》中,对艺术领域目标是这样表述的:

艺术 ——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目标:

1.能初步感受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喜欢艺术活动,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感受与体验;

3.乐于与同伴一起娱乐、表演、创作。

首先从艺术的界定来看,新《纲要》要求的不再是一种技能技巧的掌握,而是从情感本为出发,从个体审美角度来看待艺术对幼儿的重要性。就目标而言,艺术领域不是只关注活动本身,它已经涵盖到了“环境、生活”,儿童不仅要在一次活动中能表现、感受艺术的魅力,还要能在生活中,社会大环境中去发现美,知道欣赏美,从而提高自己的审美素养。在新《纲要》中,目标的第三条侧重在与同伴的合作上,因为作为艺术活动,自然离不开良好的生生互动。艺术活动它必然也是为了幼儿形成良好的人格,因此目标的提法我觉得对以后的工作是很有帮助的,能够起到一个引领的作用,让我们在工作中,设计教学活动时,组织幼儿的一日活动时,有规可循。新《纲要》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也让我发现了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例如小班孩子的涂色问题。其实小班孩子需要的不是一味的涂,机械的活动,而是如何去体验色彩的美。我相信,通过对《纲要》目标的学习,我会重新去审视自己开展的艺术活动,从而促进幼儿更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