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小学数学四年级《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教学反思

时间:2017-07-17 小学教师 我要投稿
教学参考书中对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是这样定义的:“在数学基础理论中,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通常是以集合论为依据加以证明的。此外,也可以用计数公理“计数的结果与计数的顺序无关”来说明:任意两个数a与b相加,不论是a+b(相当于先数a,再数b),还是b+a(相当于先数b,再数a),结果都一样。类似地,任意三个数相加,不论是先把前两个数相加,还是先把后两个数相加,仍然只是计数的顺序不同,所以不影响计数的结果。”

从这段文字中,我可以理解为: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的结合律其本质是一样的,无论是计算顺序改变,还是计算结果改变,其本质是计算的结果没有发生改变。事实上,在简便计算中,加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经常是同时使用的。出于这样的理解,我在课堂上并不是非常的重视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之间的区别。由于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偏差,学生作业本中有这样一道题目:根据56+72+28= 56+(72 +28,填空。呈现了以下的题目: + + = +( + )其实,题目的本意是要求学生根据加法结合律来填写,由于学生对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的本质区别没有完全弄清楚,因此学生的答案五花八门、错综复杂起来:答案一、12 +13 +14=14 +(12 +13 )答案二、12 +13 +14=13 +(12 +14)答案三、12 +13 +14=12 +(13+14 )。从这些答案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想当然的认为,这个算式中的所有加数都是可以随便交换的,我想怎么交换就怎么交换,反正最后的和是不变的。当然从教参大范畴的定义来说也是无伤大雅的,但是作为我们初学加法的运算定律,这样模糊的教学是有欠妥当的。

当问题出现时,我们应该想办法去弥补,而不是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因此,我安排了以下环节:

1、 用一句话描述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教师把学生口述的写在黑板上。

2、 用你喜欢的符号来表示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教师板书在相应的文字下面。

3、 观察,说说你的新发现。通过观察,学生发现了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而认识到加法加法结合律只是改变了运算的顺序,并没有改变加数的位置。

通过以上环节的比较,学生清楚地明白了,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之间的区别。从而更正了它们之前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