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21 09:13:4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经典(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经典(9篇)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全面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专卖店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本工程正式施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为_____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5、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1、图纸、提供的套数:壹套;

  2、保密要求:图纸和预算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仅供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的房屋装修使用,甲方不得提供用于其它房屋装修使用。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数量为计划数量,在时间数量与计划数不一致时,以实际

  数量为准;

  2、属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对所供应的材料质量承担责任,由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质量

  应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的,其损失有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部正式采购的除外;

  3、甲方应按约定的供应时间供应材料,如发生延期,工期顺延;

  4、甲方供应的材料送达工地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代表进行数量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运进工程现场使用前必须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施工,因为甲方未签字确认耽搁工期正常顺延;

  6、甲方接到乙方材料验收通知时应及时进行验收;

  7、乙方提供工程材料若出现市场断、缺货时乙方可采用相等材质、价格、的材料。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期的延误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

  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检查与返工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如因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甲方除应承担设计变更和材料更

  换的费用外,如该项目已施工的甲方应承担已做工程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是因甲方自购材料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

  方要求更换和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隐蔽工程和分项验收

  (1)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时,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再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整改后重新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或参加验收后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的,可视为甲方以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被隐蔽项目的下道工程继续施工;

  3、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身原因不能按期

  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延期验收,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2)甲方不参加验收的,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的质检部门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

  方认可;

  (3)甲方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4)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进行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进行履盖和修复。如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与顺延;

  (5)甲、乙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的,双方约定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为准,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行为均

  视为违约。

  2、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4、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

  约金。

  5、因乙方的工程施工原因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甲方不能全额退还押金、保证

  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部分。

  6、合同仅作为双方工程约束合同,由甲方用作他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应间接或直

  接责任。

  7、合同条款未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决定,将程发包给承包方施工,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内容:办公楼内木作天棚、门套、窗帘盒、窗套、踢脚线与铝质天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T型龙骨矿棉板、标准门制安、执手锁、门吸及卫生间隔板拆除、安装,涉及班组的全部清洁按发包方要求进行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所有人工单包方式。

  五、工程结算方式:按木作天棚( 元/㎡),门套( 元/m),窗帘盒( 元/m),窗套( 元/m),踢脚线( 元/m),铝质天棚( 元/㎡),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 元/㎡),矿棉板( 元/㎡),标准门制安( 元/套),执手锁( 元/把),门吸( 元/个),卫生间隔板拆除、安装( 元/楼层),付款方式按施工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 间: 年 月 日,施工总日历天数: 天。

  七、工程违约责任:承包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保质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在施工中因天气和施工机具故障及其他任何原因影响工期均由承包方自行调节施工人数,加班加点完成所耽误的工期。发包方对施工工期概不顺延,均应由承包方负责。

  八、工程安全施工责任:承包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工人施工,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在正常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处理,如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则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一概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事宜:若承包方中途由于施工人员不到位,经发包方给予限期完成施工任务警告后,承包方的人员仍未到位,拖延工期,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施工资格,承包方将无条件限期撤出施工现场。承包方所剩的`工程款将用来支付发包方的损失。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所: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木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油漆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瓦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水电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115弄42号502室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5)主卧观景台制作;(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 ;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⒖⒐ぱ槭铡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 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5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6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8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 q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 q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q 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q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着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 20xx.00 第二次 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 3000.00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 4000.00 第四次 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 3000.00 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 q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q 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q 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

  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第34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3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48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报价单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

工程合同 篇4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签订此电脑维护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维护范围及内容:

  ⑴ 该网络工程故障维修 。

  ⑵ 该工程软件故障维修(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还原,系统更新,定期检查,)。

  ⑶ 网络工程每月一资定期检查。

  ⑷ 工程应用最新信息传播。

  ⑸ 提供技术支持。

  二、维护方式:

  ⑴ 突发故障的上门维护: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乙方必须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维护。(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⑵ 每周一次定期探访维护系统,对用户的系统进行优化配置、调试好应用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使系统达到更高使用效率。

  三、收费:

  项目实施完毕后一年内免费提供产品及工程的维护和检查,终身优惠提供 项目升级及维护。

  四、双方责任。

  ⑴.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尽职尽责提供工程维护项目里的'服务内容,甲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甲方发出维护请求后,乙方必须在20—120分钟内上门服务,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⑵.乙方在为甲方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硬件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由甲方自出更换新配件或是可用配件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负责安装费用属于免收范围)。如甲方被维修的配件为乙方所提供,则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

  ⑶.乙方在为甲方更新系统、工程服务的过程当中如碰到必须购买必要特殊的工具或软件,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议。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日

  ======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工程合同 篇5

  甲 方(全称):

  乙 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

  2、工程地点:四川省古蔺县

  3、工程内容:道路上部结构施工

  4、分包工程范围: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水稳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5、分包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甲方承建的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按上述条款中第一条中第3、4、5款的内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和防护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至竣工投产、保修期满为止,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条款内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安排,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理放心、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伤人、亡人事故。

  三、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乙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2)负责监督本工程的周、月进度计划、并对已完工质量进行审核、申报预结算、预算外经济签证办理、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等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达标等诸多问题。

  (5)负责及时发现与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不足现象、并要求乙方及时解决,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否则,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为零。

  (3)必须安排有职称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并对特殊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管理,做到严细认真,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优良标准。

  (6)必须强化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中要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引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做到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影响发包人声誉的,甲方可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工程竣工并移交业主投产使用,保修期满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和供应商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发生之相关费用。

  (9)违约责任:乙方不按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中标价格贰仟捌佰玖拾陆万零捌佰陆拾贰元(28960862.00元)。

  2.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和时间:执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结算时间。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结算书,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取费标准: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1.2%,()在业主拨款时甲方派一名财务人员到达通辽负责办理相应手续,乙方应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应的准备,财务人员工资按6000元∕月,期限为乙方正式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如不能按月开支,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管理费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业主拨款时收取50%,在第四次业主拨款时收取另50%,此款由甲方财务人员自动在工程款中扣除。不需再通知乙方。

  5、资金管理:在通辽设立一个工程款专用账户,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后,甲方在拨款中自动扣除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在扣除其费用后,将剩余的工程款在三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账户,以便施工使用。甲方不得将工程款拨付到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账户,如甲方将资金转到其他账户,由甲方负全责(如果甲方不及时拨付到乙方的账户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专款专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设备供应范围

  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单位要求及约定。除建设单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要求执行总承包合同。进场材料和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如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结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严,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若在保修期内。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上访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5%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1%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三险一金)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外出施工证明),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工程合同 篇6

  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1)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3)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 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 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 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 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 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 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 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 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 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1)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2)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 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 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 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 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 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1)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2)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 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 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 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 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 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 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 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_____市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一套,现将其室内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项目:(见工程预算表,共 页)。

  二、工程采用:

  1、包工包料;

  三、工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如甲方停水、停电、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影响、甲方变更图纸或工程款未及时支付,工期顺延。

  四、工程总额:人民币 元。(小写: )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即支付___%备料款计 元,乙方三天内进场开工。

  2、施工结束

  甲方再支付____%的进度款,计 元。

  六、设计施工标准:

  1、见工程预算表,以及施工图纸。

  七、双方负责:

  甲方应负责事项:

  1、负责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协调所涉及的拆墙、搬运、安全及施工人员的暂住证或出入证的办证手续及费用等问题。

  2、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水电。

  3、提供临时堆放废物和杂料的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4、按合同进度及时支付装修款项。

  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及其它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现场的防火、安全防护及保卫工作,对现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及人员伤亡等事故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均应付全部责任。

  2、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按规定期限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4、在验收后应与甲方签定为一年的工程保修手续,在保修期间内如是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材料选用不当、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全部负责;如是甲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配件或材料,乙方仅收取工本费。并提供定期回访,终身维修。

  5、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选任。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一切伤亡、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不得将装修费用私自交付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乙方所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增减原施工项目,否则,所造成的质量及损耗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内以原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方案,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按书面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4、甲方须在乙方交房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5、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做到人走场清,保持装修房屋整洁,让住户满意。

  6、施工完毕后,甲方凭乙方开出的《保修单》作为保修一年的凭据。

  九、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

  (1)房屋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规格: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略)。

  3.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4.工程图纸提供方式: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____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2.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的首期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3)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4)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_____%即________元;

  (5)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价款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2.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工程期限____天。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3.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4.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_____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_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水管、家用中央空调;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_____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_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_____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后续服务

  1.乙方在装修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_____天内派人修理。

  3.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4.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装修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2.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与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 ;檐高/跨度: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饶命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理,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金 额

  人民币(元)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工程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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