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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细则
一、非固定资产的管理
1、购置。严格购置程序,由指定人员购买。
2、入库。所购置物品使用前必须先履行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员接收并记账管理。
3、出库。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记账出库。
4、工具类,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密切跟踪财产去向,仓库管理员负责追还。
5、责任。账目出现差错,由仓库管理员负全部责任。包括:易损耗物品的流失和工具类财产的失踪。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1、专职。设置专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
2、入账及调配。所有需要记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在入库后,统一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接手,完善记账手续,并调配使用。相关处室和人员,应当配合资产管理员完成固定资产的调配工作。
3、跟踪使用。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转移、流动,也必须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记账、调配。
4、清查。学校固定资产至少每年清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所有涉及的处室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完成清查。
5、报废报损。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固定资产的减少记账手续。
6、平台维护。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⑴、日常不定时维护。
⑵、月报。
⑶、每月计提折旧。
⑷、每月给会计提供账表数据。
⑸、年报。
7、档案。固定资产档案应当规范、真实、准确,更新、维护及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8、严格流程。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走严格流程,必须通过资产管理员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并规范记账。任何处室和人员,都不得私自干涉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换言之,任何资产的统一调配计划,必须在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参与下完成并记账。
9、追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损失,追责相应环节直接责任人。
10、工作量。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繁杂、琐碎而且随机性强,责任重大。其工作量与一个人的正常工作量相当,应当得到充分认可和保障。
不同工作岗位虽然性质各异,但均同等重要,都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要保障。此资产管理细则的制定执行,旨在对学校负责,防止资产的流失或荒废,保障发挥其最大价值以及学校正常工作的高效运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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