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0 16:09:22 管理 我要投稿

[热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隔墙离地、分类上架、标识分明、先进先出)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学校落实培训)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市场监管部门培训)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学校食堂不得生产经营四季豆、野生菌、凉菜。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经营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25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缘由,按照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按照事故情节不同的严峻程度,小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赋予批判或行政处分情节严峻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举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同学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小学正常教学秩序。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定,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服务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当立即将投诉情况告之食堂负责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副校长。

  二、倾听投诉人投诉时和接到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详细询问原因,必要时做好记录。

  三、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投诉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要做调查及打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投诉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人员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投诉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常、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及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应及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投诉人不同意处理意见,对消费类纠纷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找消协调解,若时违法违规行为,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举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采取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觉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痛苦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刻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保持环境整洁,地面清洗无食物残渣,墙壁、墙裙、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二、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

  三、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标识明显,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四、场所环境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每周打扫除一次彻底清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达到无苍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

  五、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等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使用的餐饮具。

  六、当餐食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直接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应及时送到洗消间,不能存放在餐厅。

  七、顾客使用的餐巾必须洁净。

  八、餐厅内应设供应餐者洗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九、餐厅内设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十、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有关卫生要求。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学校食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

  5、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7、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二、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定期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有条件的可设置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可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严格荤素生熟分类分区存放,有条件的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荤素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三防”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10、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堂内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等清洁用具。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 ℃热藏或低于10 ℃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五、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加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餐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消毒。

  6、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学校食堂负责人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二洗、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八、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做好检查记录。

  九、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4℃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菜品及留样人姓名,并做好留样记录。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堂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并按要求上锁,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十、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举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举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光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同学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准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况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各种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加工场所防鼠、防虫、防蝇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用有消毒。

  二、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三、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开清洗。

  四、清洗加工食品原料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得使用。

  五、要做到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物。

  六、蔬菜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洗后无泥、沙和杂草。

  七、食品盛器用后要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容器分开使用,水产品专用。

  八、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及时清除垃圾。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购回的'食品添加剂要认真查验,包装上“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不得入库。

  三、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管理办法。

  四、烹调师必须掌握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五、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六、不准超范围使用,不准超剂量使用、更不准滥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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