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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1
一、范围
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二、职责
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三、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1、卫生安全组织管理
(1)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
(2)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
(3)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有困难的,由营销服务部协调车辆,其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对于进入厂区装载成品或者承装包装盒、原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卸货的,必须由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其卫生状况:
1)凡检查发现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的'车辆,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质)一律不许装车或卸货;
2)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切车辆,严禁放其驶入厂区,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冲洗或消毒;
(5)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对车辆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进入厂区装货或卸货的一切车辆,必须经卫生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
2、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要求
(1)运输车辆应达到无异味,无污染物危害,混装物品无倒塌的危险。
(2)冷藏车的制冷效果须良好,经消毒后按规定堆放高度装车;厢式货车须采取保温措施(塑料布、棉被等),且干净整洁、无异味,经消毒后按规定高度装车;
(3)运输车辆未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等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情况(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
(4)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破漏;
(5)驾驶员及其运营作业证件齐全并对应相符且有效,车辆设施等状态完好
3、成品承运车辆进出厂程序
(1)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
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装运任务的车辆,在进厂前驾驶员应向本公司申报车辆卫生安全状况;
2)填写《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核对审查;
(2)门卫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审查《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明确;核查证件与车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现场检查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车辆进入,并将该确认表传递给仓库保管员;若不符合,则谢绝其车辆进入;
(3)保管员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查车辆制冷系统设施状态、制冷效果;
2)查车辆保温措施是否满足要求,保温物品是否干净无异味;
3)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准备开启库门;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4)装卸队长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查车厢内有无化学品及其遗弃、遗迹、异味,确认有无潜在危害;
2)查车辆载重吨位与卸货单是否匹配;
3)查车辆设施完好状态,无漏,无损伤,其卫生安全行驶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启动搬装;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5)卫生安全监督员确认
1)若门卫、仓库、装卸队对车辆卫生安全检查符合,则对货载车的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核查鉴定,并确认所装物品有无倒塌危险等。若完全符合,则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签署符合性意见;
2)若发现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或状态有欠缺,或门卫、仓库、装卸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的情况,质检部应协助卫生安全监督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并记录现场评议的结论意见;
3)卫生安全监督员将车辆卫生安全状况告知营销部或国际贸易部,协调办理承运手续;
4)门卫凭签署符合性意见的《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及营销部等出具的相关证件放行车辆出厂。
四、记录管理
1、承运车辆、公司门卫、仓库、装卸队等负责人,对《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的填写,应按YCD/CX002—20xx《记录控制程序》中“5、2条记录的填写”要求执行,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记录填写人、评议人均应在确认表的对应栏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3、记录表格由门卫保管分发,填写后的记录仍由门卫收集,按月装订成册,送交成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收存备查,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管理。
五、本作业文件所涉及的表格
1、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
六、本作业文件所形成的记录
1、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记录;
2、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记录;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2
一、每天出车前或出发归来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明亮,车内无灰尘杂物。
二、出车空间,做到眼勤、手勤,随时清扫车辆,始终保持整车卫生。
三、120急救车做到出车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车内无血迹、灰尘,车体外观整洁。
四、办公室及车队负责人随时抽查各车卫生状况,如确属责任心较差或乘车者多次提出意见的,第一次对该车司机提出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警告仍不改正者,正式职工待岗学习,按有关规定计发工资,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3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1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映。
3.5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车辆的清洗:
4.5.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1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4
1. 范围
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2. 职责
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3. 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3.1 卫生安全组织管理
3.1.1 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
3.1.2 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
3.1.3 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有困难的,由营销服务部协调车辆,其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1.4 对于进入厂区装载成品或者承装包装盒、原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卸货的,必须由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其卫生状况:
1) 凡检查发现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的车辆,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质)一律不许装车或卸货;
2) 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切车辆,严禁放其驶入厂区,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冲洗或消毒;
3.1.5 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对车辆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进入厂区装货或卸货的一切车辆,必须经卫生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
3.2. 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要求
3.2.1 运输车辆应达到无异味,无污染物危害,混装物品无倒塌的危险。
3.2.2 冷藏车的制冷效果须良好,经消毒后按规定堆放高度装车;厢式货车须采取保温措施(塑料布、棉被等),且干净整洁、无异味,经消毒后按规定高度装车;
3.2.3 运输车辆未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等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情况(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
3.2.4 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破漏;
3.2.5 驾驶员及其运营作业证件齐全并对应相符且有效,车辆设施等状态完好
3.3 成品承运车辆进出厂程序
3.3.1 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
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装运任务的车辆,在进厂前驾驶员应向本公司申报车辆卫生安全状况;
2)填写《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核对审查;
3.3.2 门卫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审查《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明确;核查证件与车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 现场检查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车辆进入,并将该确认表传递给仓库保管员;若不符合,则谢绝其车辆进入;
3.3.3 保管员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查车辆制冷系统设施状态、制冷效果;
2) 查车辆保温措施是否满足要求,保温物品是否干净无异味;
3) 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准备
开启库门;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3.3.4 装卸队长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查车厢内有无化学品及其遗弃、遗迹、异味,确认有无潜在危害;
2) 查车辆载重吨位与卸货单是否匹配;
3) 查车辆设施完好状态,无漏,无损伤,其卫生安全行驶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启动搬装;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3.3.5 卫生安全监督员确认
1) 若门卫、仓库、装卸队对车辆卫生安全检查符合,则对货载车的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核查鉴定,并确认所装物品有无倒塌危险等。若完全符合,则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签署符合性意见;
2) 若发现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或状态有欠缺,或门卫、仓库、装卸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的情况,质检部应协助卫生安全监督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并记录现场评议的结论意见;
3) 卫生安全监督员将车辆卫生安全状况告知营销部或国际贸易部,协调办理承运手续;
4)门卫凭签署符合性意见的《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及营销部等出具的相关证件放行车辆出厂。
4. 记录管理
4.1 承运车辆、公司门卫、仓库、装卸队等负责人,对《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的填写,应按ycd/c*002-20xx《记录控制程序》中“5.2条 记录的填写”要求执行,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2 记录填写人、评议人均应在确认表的对应栏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4.3 记录表格由门卫保管分发,填写后的记录仍由门卫收集,按月装订成册,送
交成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收存备查,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管理。
5. 本作业文件所涉及的表格
5.1 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
6. 本作业文件所形成的记录
6.1 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记录;
6.2 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记录;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5
(一)车辆使用
1、本局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科室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各分管领导车辆,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2、科室到市外公务用车,原则上用分管领导车辆,科室负责人提前1天到办公室登记,写明目的地、事由、路线、用车预计时间(小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车多用”,以便其他科室公务共同使用;
3、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使用。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使用时间等情况,由用车人及时通报办公室,并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4、未经局领导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调度车辆,否则,视为私自用车。
(二)车辆管理
1、严格坚持行程登记制度。行程登记本由驾驶人员本人保管,供办公室随时抽查。车辆离开局办公区,驾驶人员即开始登记乘车科室、乘车人、起止里程数、时间,应详细记录所到达的重要站点;
2、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在派车记录上注明去向等相关内容,凡发现未注明去向的,按局上的相关规定,作旷工记录;
3、节假日和每天下班时,车辆凡未按时回局机关(或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的,用车科室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否则,发生任何意外,由用车科室承担一切责任。凡乘车科室人员不按规定行车的,驾驶人员有权返程。否则,视为擅自出车处理,扣发驾驶人员当月100元的工资,发现第二次,正式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人员予以辞聘;
4、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以责论处的原则,赔偿经济损失1―3%(最高不超过1000元),即负次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1%;负主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2%;负全部责任赔偿损失费3%。年终酌情扣发奖金(聘用驾驶人员负主要责任的予以辞退);
5、车辆的用油按局办公室核定的油耗标准使用,如每月超过油耗的核定标准,超过部分在驾驶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车辆加油实行定额包干;
6、车辆洗车、停车费用实行定额包干,80元/每车/月;
7、车辆过路费在返车当日即作登记。出车人在返程后,应及时将在行程中发生的过路费经用车科室人员签字证实后,交给办公室登记。
(三)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维修由卫生局指定维修厂(在市政府定点维修点内),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经办公室逐级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是否纯正配件、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同意后,方可送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和维修详细清单,由车管组长保存;
2、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并由办车管组长建立单车维修台帐,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局开具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3、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
4、车辆维修后,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须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和办理结算手续。驾驶人员必须在修车单上签字。反之,驾驶人员无权在修理清单上签字。车辆修理报帐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薄,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5、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的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四)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疲劳驾车、驾英雄车和酒后开车;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爱护车辆,经常保护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严禁将车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
3、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要优质、热情、周到、正点的为每一位领导和机关乘车人员服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员或基层单位要钱、物、土特产、燃油和好处,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聘;
4、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的有关规定,没有出车任务,应首先听从办公室安排,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为保证驾驶员能够安全行车,凡因公至当晚12点以后的,可在次日上午申请休息半天;如在次日凌晨5点以后才休息的,可在次日申请休息全天。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6
一、车辆由所里统一管理,油料实行限量供应,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应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得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车辆完工后放回院内指定地点,不得擅自驾车外出。
三、环卫车辆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沿路遗撒,车辆装满后,应盖网再行车。每辆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驾驶。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汽修厂。
五、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待岗,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取消驾驶资格:
1、不服从统一管理、调度的`;
2、私自外出峡江的;
3、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在加油、维修、出差加油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5、酒后驾车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使公司车辆得到有效的清洁、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物流运输车辆
1、车头、车身无浮灰积成,无昆虫、鸟粪、油污等杂物;
2、车上玻璃明亮清洁,无污痕水迹和灰尘;
3、仪表板上无杂物,仪表玻璃清洁干净;
4、座椅无灰尘、污渍、垃圾;
5、车内内饰板整洁干净,无污迹;
6、车厢内整洁无杂物、异物、油污和尘土;
7、轮胎无积泥,脚踏板无积物;
8、出车回来若遇下雨,在停雨后1小时(司机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必须清洁车辆。
9、每次出车回来,车厢内不能遗留任何物品(包括托盘、废旧纸箱);
10、出车完后,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尾箱门、并整齐摆放。
1、每日现场管理员对车辆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者,扣罚当月责任人10元奖金。
2、检查结果纳入当月个人考核。
3、对连续5次检查不合格者,对该责任人进行停职停薪并交由综管部处理。
《车辆卫生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车辆卫生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8
为不断改善广大乘客的乘车环境,提高车辆卫生管理和行业的'服务水平,参照卫生部颁布《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88)的有关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确保广大乘客乘车环境整洁舒适,公司车辆必须达到以下卫生条件:
1、车辆外部清洁、无漆皮脱落、营运标识按照规定位置喷涂,风挡和车窗玻璃无破碎和裂隙;
2、座椅干净、无污迹;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辆内饰无污迹和破损;
5、各项警示、宣传标志张挂整齐;
6、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物;
7、定期对车辆内部进行消毒。
二、监管责任:
1、运营车辆的卫生管理纳入公司监管考核内容,要对达不到卫生条件的运营车辆追究相关责任人;
2、后勤科负责车辆卫生管理标准的制定和监管,监督管理员实时完善卫生标准工作。
三、管理要求:
1、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要时常更新;
2、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管理内容、环节、程序和责任;
3、做好卫生管理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车辆清洁、消毒工作;
4、要认真督办和解决有关卫生问题的投诉。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9
车辆清洁是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乘坐干净整洁的车辆是乘客乘车的需求,搞好车辆卫生是司售人员的职责。为加强车辆卫生管理,分公司特制定《车辆卫生管理规定》。
车辆整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整”,指车厢内的服务设施齐全;二是“洁”,指车厢内外干净。
(一)整。
1、玻璃破损率;
2、座椅损坏率;
3、扶手不松动;
4、“三牌”齐全(路牌、腰牌、尾牌);
5、车厢内标明老、幼、病、残、孕专座;
6、天窗开启灵活。
(二)洁。
1、车身无泥点。
2、玻璃无污痕。
3、外顶无泥道。
4、地板无积土。
5、车门无油泥。
6、座椅无尘土。
7、轮胎无积泥。
8、脚踏板无积物。
9、驾仓无杂物。
9、驾仓无杂物。
1、实行逐级考核的.方法,即总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车队,车队对各车组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明查,主要目的是发动群众,造成声势,这是完成特定的政治任务或特殊要求动员群众搞清洁。另一种是抽查,是逐级常规考核的依据。
2、常规考核的方法,即总公司每月对分公司要抽查一次,分公司每周对车队要考核一次,各车队每日对各车组要检查一次。根据管理规定,列为逐级考核统计资料,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作为逐级考核的奖惩依据。凡运营车辆清洁达不到“四净”(车身、玻璃、地板、轮胎)重点考核项目视为脏车,要严格执行脏车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投入运营。
3、车辆清洁按车次合格率考核。运营车辆、停站车辆在检查中清洁有两项不合格的视该车为不合格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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