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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院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对我院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作如下规定。
一、早间活动
实施早间活动制度。要求、提倡全体学生按时起床进行做操、早读、跑步等早间活动,其中,一年级学生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做广播体操并进行考勤(周一至周五实施考勤),其他年级学生起床后自选活动项目,自觉参加早间活动。
二、晚自习
实施晚自习制度。要求、提倡全体学生在晚自习时间进行晚自习,其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教室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实行公共晚自习。一年级学生晚自习时间在指定的固定教室内上晚自习并进行考勤(周日至周四实施考勤),其他年级学生晚自习时间自行选择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地自觉学习。
三、时间安排
(一)早间活动:学生6:10起床,进行早间活动。其中,一年级学生早操6:20~6:40进行,6:30院广播站准时播放第九套广播体操曲,做完广播体操后,可自行活动。
(二)晚自习:夏季为19:30~21:30;冬季:19:00~21:00。
(三)自习室周一至周五早6:20开门,晚22:00打扫卫生、熄灯锁门;周六、周日早7:30开门,晚22:00打扫卫生、熄灯锁门。
(四)为方便学生夜间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在王城校区、开元校区、九都校区开设部分零点自习室,晚间开放时间为每晚19:00~24:00。
(五)所有教室在无课时在规定时间内全天向学生开放。
四、组织实施
学生处:负责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的总体协调组织实施。
教务处:负责一年级学生晚自习班级固定教室的分配。
体育部:负责学生早间活动的业务技术指导。
宣传部:负责学生早间活动和广播体操等广播的按时播放。
保卫处:加强校园和教学楼的巡视与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自习室的开门、锁门、卫生管理等服务;安排好在零点自习室学习的学生夜间回宿舍的值班服务。
各系(部、院):认真组织实施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建立相关管理规定,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落实好一年级学生早操和晚自习的考勤工作。
五、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制度的落实。
(二)学生上自习参加早间活动,应当自觉遵守学院教室和校园管理规定,讲究卫生、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爱护公用设施和公共财物。
(三)各系(部、院)每周将本系(部、院)一年级学生早操、晚自习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进行汇总并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各系(部、院)一年级学生早操、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各系(部、院)学生早间活动和晚自习情况列入学校对系(部、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
六、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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