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安全管理机构15篇
安全管理机构1
1.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职责
3.1总部社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主要负责人
3.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安委会副主任)。
3.2.2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安全主任
3.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运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4.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总部社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安委会设副主任1名,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生产部课长担任。
4.1.5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公司安委员会下设经营支援组,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生产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由威海惠达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兼职安全员由各生产车间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班组长兼职担任。
4.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2.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4.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2.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2.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2.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2.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2.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2.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2.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2.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
4.2.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2.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经营支援组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4.3安全专题会
4.3.1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4.3.2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任组织协调。
4.3.3安全主任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3.4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2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机构3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管理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 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机构4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检定,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的.工作布置。
4、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5、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6、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5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管理机构6
(1)、在矿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矿《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检查权,对全矿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纠正“三违”行为。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岗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资质培训,监督、检查和掌握本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按规定审查作业规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规定负责或参与采区设计和投产的审查与验收以及对新工艺、新设备安全设施的审查。
(6)、定期分析本矿的安全形势,掌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
(7)、负责安全档案管理、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追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9)、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中止作业、停止使用或者紧急撤离。
安全管理机构7
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配备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管理职责
1、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管理要求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参加。
2、机构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人员以文件任命为准,如遇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安全管理机构8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xx〕128号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3.2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3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员。
4管理要求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公司专职安全员组织。
4.2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
4.1.2专职安全员配备:当公司职工人员超过300人时,按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当企业职工人数不到300人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进行聘任。
4.2.2各生产车间要求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原则由车间主任兼职担任。
4.1.3会议内容
1)各车间、部门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不安全因素、事故或故障,主要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将发生
的原因、经过、教训、措施、责任、汇报清楚。
2)各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和内部车辆(生产专用),如果在一周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异常及违章现象,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说清楚,同时责任人应在部内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本部门、车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奖罚等
4)岗位人员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
5)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各车间、部门专职安全员,必须把本月安全检查
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等汇报清楚。
6)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如本月度的安全考核及处理和生产部部长对部内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
7)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计划。
8)有关文件、事故通报及公司安全会议精神的学习
4.1.4会议纪律要求
1)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100元/次,连续3次不参加会议的人员除罚款外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迟到、早退在20分钟内的罚款50元/次。连续3次迟到、早退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3)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和其它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在1小时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4)请假人员,经批准后必须指定一人参加会议。
4.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4.2.1正常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问题需要决策时随时召开。
4.2.2参加人员:安全委会全体人员。
4.2.3会议内容: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决策等。
4.3车间、班组安全会议
4.3.1车间班组每应如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时间根据各车间、班组的情况安排。
4.3.2车间和班组会议必须由车间班组的全部人员参加。
4.3.3会议内容
1)传达公司安全会议和相关要求;
2)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3)总结本车间或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4)事故和事件案例分析等。
4.4会议记录
4.4.1安全会议记录由生产部负责记录和整理;
4.4.2整理后的会议录应及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车间。
5.记录
5.1《安全会议记录》
6.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公司。
安全管理机构9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
3.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
3.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
3.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
3.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机构要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安全专题会议内容必须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构成
5.1根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焦化厂实际情况,分级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5.1.1厂安全领导机构为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
5.1.2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科。
5.1.3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1.4各班组(工段)(工段)长为本班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2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构成
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应由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厂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
6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6.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厂内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6.2安环科的职责
6.2.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环保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安环处指导。
6.2.2组织制定或修订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2.3负责编制全厂年度、中长期、月、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绿化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开展工作。
6.2.4组织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2.5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检查全厂各单位、各层次安全教育培训。
6.2.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单位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6.2.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6.2.8负责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并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6.2.9对全厂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2.10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
6.2.11负责审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2.12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2.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6.2.14负责组织全厂环境绿化及管护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绿化管护工作。
6.2.1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6负责全厂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实行清洁生产。
6.2.1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并对各生产单位和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6.2.18本单位费用指标的控制。
6.3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职责
6.3.1贯彻执行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6.3.2落实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6.3.3参与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部门(车间)员工传达厂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部门(车间)安全会议。
6.3.4协助、配合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6.3.5组织部门(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3.6组织开展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3.7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6.4班组(工段)(工段)长职责:
6.4.1贯彻执行厂安全管理制度。
6.4.2负责班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4.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6.4.4负责落实本班组(工段)(工段)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4.5组织参与厂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4.6组织开展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6.4.7及时报告本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情况。
6.4.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7人员的任命
7.1依据特点书面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应急救护队员、事故调查员等。
7.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并有任命书。
7.3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内容包括:
7.3.1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7.3.2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7.3.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7.3.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7.3.5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安全管理机构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甘俊峰王坚王明成杨兆坚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
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
①无人指挥不吊;
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手势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负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紧固物件不吊;
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
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100一150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0)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4.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违规处理
行车使用人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行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行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下皮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其它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是违规情节轻重由生产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安全管理机构11
第一条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xx高速公路路面三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先表彰工作;
(九)参加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12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它主要是研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或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3、拟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推广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
4、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应予越级上告;
10、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附一: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采集者退散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附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管理机构13
一、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发生火灾影响全院,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部位,如变配电房、计算机(网络)中心等。
2、发生火灾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的部位,如档案室、病案室、财务账簿、存储库房等。
3、发生火灾经济上有重大损失的部位,如大型检查仪器磁共振、ct、造影机等检查室。
4、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危险品仓库、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等。
二、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措施
1、医院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
2、医院要任用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懂得消防知识、身体力行的人员负责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防火业务培训。
3、要根据不同重点部位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措施落实,档案记录详细、准确、完整。
4、配备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措施。
5、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和灭火预案。
6、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7、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三、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知识、灭火知识、逃生知识,以及安全责任宣传、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知道该怎么做。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经常查找,并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主动邀请消防、电力、热力、供气等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医疗机构消防的应急预案中要包括应对火灾、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等各种灾害突发事故的物资储备、辅助逃生设施的设置、防护面罩、应急照明设备等的配备,以及患者的转移方案等内容。
5、加强内部消防安全专(兼)职队伍建设。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实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力量,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定期监督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通过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定期评比,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工作不落实的单位。
四、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同医院的工作相结合,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系统。医院消防安全主要规章制度如下:
1、组织领导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规定职责,明确任务。
2、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包括法人代表(院长)和分管负责人,如副院长以及科室主任、各科科长、班(组)长等负责人要对所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
3、岗位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种岗位职工的消防职责。
4、单位综合防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医院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区防火制度、防火宣传教育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批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等。
5、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达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
五、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安全管理机构14
一、一般规定
1、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本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2、检修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部颁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保持正常的检修时间。
3、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4、检修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5、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6、检修工作(含周检、月检)必须有检修计划,并有检修纪录。
7、当检修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1、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绸布、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数量要充足。
2、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3、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4、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5、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6、检修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设临时可靠的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三、操作
1、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检修。
2、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3、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4、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5、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6、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7、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8、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9、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禁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10、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1、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触摸可转动部位。
12、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3、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司机按规定开机。
四、收尾工作
1、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2、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3、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升井,做好详细记录。
安全管理机构1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安全管理机构】相关文章:
安全管理机构11-29
[精品]安全管理机构11-29
安全管理机构(热)11-30
安全管理机构15篇11-29
安全管理机构(范例15篇)11-29
安全管理机构【实用15篇】11-29
(必备)安全管理机构15篇11-29
安全管理机构优秀【15篇】11-29
安全管理机构[常用15篇]11-29
安全管理机构15篇[通用]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