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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例会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建设监理例会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会议基本规定
1、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点30分;
2、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开前一天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上报下周周进度计划及本周周报,监理公司在例会召开前审核完成并上报业主一份;
4、会议召开前施工单位必须布置好会场,并架设好投影仪;
5、会议由总监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二、会议参加人员
1、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2、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总包单位劳务分包负责人;
3、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必要时各施工班组组长也得参加;
5、会议实行签到记录,不得代签;
三、会议内容
1、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制定合理的弥补措施,并确定未完成项目的完成时间;
2、施工单位汇报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并提出现场哪些地方需要业主协调的内容;
3、技术总负责人汇报本周发生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下周较为复杂的节点做法提前进行现场讨论,确定施工做法;
4、施工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情况及下周安全的具体管理动作及措施作出汇报;
5、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
6、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并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等);
7、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
8、业主对现场的施工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向监理、施工单位下达业主施工指令、质量要求标准、节点完成时间等内容;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10、其他参加会议单位提出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问题,现场进行讨论,并最终将讨论结果记入会议纪要;
11、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业主拿出最后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此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监理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并于第二天下发各入会单位。
四、会议纪律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业主请假获准后方可不参加,未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人按每人每次200处罚;
2、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人员按每人每次元处罚;
3、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者关机,并不得大声吵闹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4、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会议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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