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时间:2023-08-30 16:01:36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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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1

  学校大礼堂是学校创建积极向上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进行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对大礼堂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为学校各类会议、文化活动提供服务,提高使用效果,决定实施以下管理办法:

  一、服务内容

  1、学校的大型会议以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2、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和学校规定的电影录像等播放服务。

  3、经学校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活动。

  二、管理部门

  大礼堂由学校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调配使用,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设备维护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综治办负责日常以及举办大型活动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使用规定

  1、各类会议、文化娱乐、电影、演艺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2、大礼堂的使用安排遵循校内活动和校级活动优先、兼顾校外的原则。

  3、大礼堂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部门、单位须至少提前三天派正式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向校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临中学学校大礼堂使用登记表”,经校办审批后方可使用。

  4、校内各部门使用场地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校内社团活动经由教育处核准后提出申请。校外单位一律以机关、团体名义办理申请。使用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校办或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5、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要自觉爱护大礼堂的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和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有关灯光、音响、投影仪、幕布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礼堂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7、自觉维持大礼堂的环境卫生,不在大礼堂内进餐及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8、凡遇大型活动,综治办应积极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搭台、布景情况的安全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禁止使用。使用单位需明确活动期间安全员,提前与综治办联系并接受相关培训,以切实保障活动期间的安全。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综治办应根据学校要求安排保安人员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9、礼堂所有安全通道在活动时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应配合综治办、教育处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工作。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1、大礼堂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如有相关设备、桌椅损坏需照价赔偿。具体物品赔偿价格详见物品损坏赔偿费用单。

  四、收费规定

  校外单位或团体一律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维护保养、保洁费用,所收费用上缴学校计财处。收费标准:5000元/次。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2

  洲株市二中大礼堂是学校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进行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对大礼堂的使用管理,规范服务,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会务、师生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服务对象

  1、学校的大型会议以及各类高规格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2、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大型活动;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健康的文化娱乐等活动。

  二、管理部门

  大礼堂由学生科负责管理和调配。由教务科委派科教中心对音响、灯光及舞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护,由学生科定期派人对场馆的清洁卫生进行维护,在无活动期间应每周进行常规保洁和维护一次,活动结束应即时派人清理及打扫。教务科定期检查管理情况,保卫科负责举办大型活动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使用办法

  1、各类会议、文化娱乐、演艺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2、大礼堂的使用安排上遵循校内活动优先、兼顾校外;校级活动优先,兼顾年级组、社团活动的原则。

  3、大礼堂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科室(或年级组)须至少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科提出申请,并填写“洲株市二中大礼堂使用登记表”,经学生科审批后,办理使用手续。科室(或年级组)不得派学生办理报批工作。

  4、校内各部门使用场地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校内社团活动应经由团委核准后由团委向学生科提出申请。校外单位使用须校办报请校长批准后,告知学生科统筹安排。使用单位(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学生科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5、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要自觉爱护大礼堂的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和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有关灯光、音响、幕布、空调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礼堂使用确需悬挂宣传标语(标志)、海报或路线引导标志等宣传装饰品的,须将内容、图样报教务科批准。张贴时不得使用铁钉、图钉、胶水、浆糊、不干胶等材料,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撤除,恢复大礼堂设施的原貌。

  7、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礼堂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8、自觉维持大礼堂的环境卫生,不在大礼堂内进餐及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帖、乱涂乱画。

  9、凡遇大型活动,保卫科及相关部门均应积极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负责使用单位搭台、布景情况的安全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禁止使用。在使用单位举办活动期间,要安排保安人员加强巡视,确保安全。外来借用单位在活动期间,如需校外车辆进出校园,应派人员于校园入口处协助保安辨识车辆予以放行,并依规定停放。

  10、礼堂所有安全通道在活动时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配合保卫科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工作。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原则上大礼堂只安排正式活动,若确需进行彩排,必须由主办单位统筹安排,一般只安排一次彩排。

  1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3、大礼堂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音响、空调、灯光、风扇、饮水机、门窗等,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清理会场,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

  四、收费管理

  1、对在大礼堂所开展的各类会议、活动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维护保养费用,所收费用上缴校财务。

  2、经审批同意,学校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使用大礼堂及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不收取管理维护费。学校各部门在节假日及其它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学校大礼堂举行大型活动,需给管理人员支付加班费。

  3、因特殊情况,校外单位需租用大礼堂,须到学生科填写使用申请表,在不影响学校内部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必须由校办报经校长批准后方能对外租用。

  4、租费标准:每日以上、下午及晚上三单元分别计费,每单元为四小时,未满四小时以一单元计。连续使用超过一单元,每增加一小时按四分之一单元计费,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租金:6000元/单元,使用空调另加200元/小时。

  彩排:礼堂使用费按上述标准折半收取,空调费全额收取。

  5、有关管理人员的加班费等专项上报支付。

  五、本规定从20xx年6月开始实施,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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