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08 11:36: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xx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xx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区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xx年月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xx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xxx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字样的横幅;统一悬挂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月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xx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篇,月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xx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溆浦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建立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xx镇派出所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xx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x月中自至xx月底)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三、工作计划实施。

  (一)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计划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二)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计划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9.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三)道路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计划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四、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三、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两微一抖”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职责任务分工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5

  (一)项目方案

  1、项目准备:

  在方案时期,拿到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规划后,首先认真阅读地形图,注意电线、电线杆、铁塔、光缆(国防光缆)、现有管道(雨污电气)、房屋建筑、原有结构物(涵洞、桥梁、挡墙、护坡等)、水渠、河流河沟、沟壑、水(鱼)塘、水田、地形高低走向等对规划道路的影响,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方案。并在总说明中相应的说明。 光缆、燃气、电力等重要管道线路应在平面图中特别标识,并在总说明注意事项中说明。

  需要勾汇水面积确定涵洞位置、型式、大小时应及时和排水设计人员沟通。 搜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包括业主方面各个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名称、地址、QQ,电话等。 各部门紧记出图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内部审图和修改。 项目负责人统一制作封面、图签。图签统一采用外部参照型式。

  2、项目:

  2.1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

  2.1.1 处理地形图: 第一种方法:将地形图全部处理为颜色8(其它灰色均可,根据单位规定),转化地形点和等高线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种方法可以知道每个图层都什么数据,但是如果原地形图不规范,图层很繁多复杂,则关闭和打开地形图时很繁琐。 第二种方法,首先关闭地形点和等高线图层,将其他所有数据均刷层到新建地形图图层(此方法适用于不标准图层繁杂地形图),然后将地形点和等高线转化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方法便于图层管理,但不便于专门查找原图层中某类数据。 处理完地形图可运行PU命令清理无关的数据。

  2.1.2 平面出图: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之前,根据项目规划确认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认真检查规划道路的中线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规划只做半径,不做缓和曲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中线进行微调,尤其是半径取整数(如甲方要求不得改动中线则不调,并由甲方说明原因),对需要做缓和曲线的地方加缓和曲线。根据设计车速和圆曲线半径设置道路加宽。 交叉口按根据道路等级进行拓宽和渠化处理。 斜交交叉口缘石半径应在规范内尽量取大。

  立体交叉布设匝道时应充分考虑净空、竖向设计。平面图中应简易标识出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的位置、范围、型式等信息。

  平面调好之后发给业主看看,有问题及时沟通和修改。 方案平面进行最后的平面标注、布置,按桩号分平面图(普通道路按1:500分图,如果道路较宽或者A3图纸放不下可定为1:1000),定好之后,注意插入指北针并调整方向。 详细标出道路设计范围,起点、终点、交叉口范围。非常重要,因为辅助专业设计范围均以此为准。

  根据单位出图标准调整线型宽度,检查标注字体大小。 按以上顺序自检一遍后将平面图、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发给交通、排水(先熟悉,排水还需要纵段设计文件)、照明、桥梁、结构等相关专业,并对接好细节问题。

  2.2 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平曲线(平包竖)、排水、净空、规划控制高程等因素。设计时最好和排水设计人员共同商议总体排水走向后再进行纵断面考虑规划控制高程和交叉口控制高程的.时候还应注意和平曲线的“平包竖原则”。 设计纵断面时必须注意主要交叉口设计范围内道路纵坡不大于2%,困难情况下不大于3%。(此点在城市道路路网设计中很重要,不可忽视)

  2.3 横断面 横断面结构和型式设计应注意和规划相结合并和甲方保持沟通,达成统一。

  2.4 结构物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桥涵、挡墙、排水沟、护坡等结构物,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图纸中充分考虑现场遇到的情况。无论最后甲方修不修,如果有必要我方都必须设计。

  2.5 设计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设计说明中必须要将工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罗列出来,不可马虎大意。

  (二)项目初设、施工图 初设和施工图阶段细化设计。

  注意要和甲方经常保持联系。 按我院制图标准制图。 完成后尽早内部审查。

  (三)总结以上几点就是要做到:

  1、和多方多沟通多交流。

  2、提前交图,为审图改图预留充分时间

  3、统一标准,尤其是多人做一个项目,要保证出图风格一致。

  4、以审图单位的心态做设计,一切以规范为准,多考虑各种细节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6

  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为继续深入推进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这条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镇交管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协助,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促进人、车、路和谐、有序、协调发展,实现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法治意识增强、监督管理有效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1. 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监管、村(居)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合力强大、监管有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 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各劝导员必须到岗进行劝导工作。

  3. 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由交管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学校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4. 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路段责任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突出三个层面

  1. 设计规划层面。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市县市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5)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方案或制度。

  2. 操作实施层面。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 执行落实层面。各村(社区)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要将交管劝导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7类基础工作台账,依托公安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开展好源头治理工作;镇交管办制定符合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的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并加快村社交通劝导点的建设,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机构。镇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村(社区)要落实劝导点、保障工作。

  (二)落实劝导人员。社区干部要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村、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四、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镇政府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严格考核评价

  对村(社区)实行每月考评。镇交管办每月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7

  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和具体体现。为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根据20xx年1月12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主线,全面实现“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居)支书和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江三现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乡境内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调度及汇总上报,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以及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掌握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道路保畅工作。

  2.指导、督促各村(居)、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道路安全工作领导机制、管理责任制,确保道路保畅工作措施顺利落实。

  3.协调各站(办、所)、各村(居)不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机制。

  (二)办公室职责

  负责草拟我乡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按特区交通局、特区公路管理所、特区道联办等部门要求上报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派出所:做好中寨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赶集赶场、民俗活动、大型会议期间的路面巡查,疏堵保畅工作,纠正、劝导、查处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时段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重点施治,以非法营运、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抓手,排查当事人显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好的化解治安矛盾纠纷。

  2.安全办:联合郎岱中队、交通运输执法队和派出所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一律依法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取缔。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四超”客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三是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四是定期开展中寨乡跟场管理工作,并将跟场管理情况及时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五是配合完成全乡交通安全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

  3.中心校:中心校要与派出所、安全办和交管站加强联系,通报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和学生人数及乘车时间等情况,掌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放假或上学高峰期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加强对学校门前学生乘车情况的监管,发现无标识车辆及超载情况,及时劝阻并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收集归档。

  4.党政办:做好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人员值班安排、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党政办处理的工作。

  5.其他各办、站、所:抽调人员配合安全办、交管站、派出所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协调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同时,配合交管站严格管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帮助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做好公路养护工作,为节假日期间的人流、物流运输做好保畅工作。其他需要各站(办、所)配合的工作。

  6.各村(居):按“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结合自身实际,配合好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各村要紧盯学生放假离校及收假返校、农民工返乡或外出、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劝导工作。充分发挥各村(居)网格员、联户长和“一站一点一队”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各项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20xx 年4月底前完成对辖区车辆及驾驶人普查登记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落实红白喜事、重大集会“打招呼”制度和“跟场管理”制度,做好台账登记管理;配合郎岱中队、派出所、安全办和交管站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摩托车搭乘多人,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劝导员工作开展,劝导员需每天在本村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设立劝导点,对过往车辆和驾驶人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及安全劝导,并将每日交通安全劝导情况于每日15:00(15:00以后的交通安全劝导情况算入第二天工作开展情况累计上报)上报中寨乡交管站;组织开展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巡查,及时按照要求填写巡查登记表并上报到乡交管站保存。其他需要村(居)配合完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站(办、所)、各村(居)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乡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特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二)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站(办、所)、各村(居)要着力防范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期间,要坚决杜绝安全检查只检查不执法或者执法宽、松、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该停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对重大风险化解不及时、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严处重罚。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各站(办、所)、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交通安全”这个主题主动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内容,主动曝光一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反面典型,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四)强化值班值守及应急准备。各村(居)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守备勤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乡政府值班室(5820092),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同时,各村(居)要在每天15:00准时报送当日工作情况到中寨乡交管站。联系人:张凤。

  (五)严格考核问责和事故查处。交管站对全乡各单位、各村(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是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企业或村(居),将从严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村(居)的属地管理责任,从严从重处罚责任人员,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居),20xx年度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良好,村居(居)支书和主任不能参与本年度任何优秀评选。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9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二、试点区域及时限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试点内容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五、责任分工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0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xx〕60号),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二、突出三个层面

  (一)设计规划层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直七个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州)实际,认真全面做好工作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地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点联系制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7.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管理规定;

  8.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四、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考核评价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1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三、责任分工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重点项目办以及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工作,二级网化项目部要联系、督促各施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 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时间和工作安排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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