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24-05-15 10:07: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平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以前最怕写读后感,肚子里也没货通常是上讲台被老师骂两句打两下就过去了,读书时候作文也没得超过过20分,现在读书以后反而不自觉的写起来。写读后感就像是将作者的经历用自己的语言讲出来并且身临其境,读到阿迪克思为了黑人为了正义和所有白人当庭对峙的时候好像自己站在他身后和他一起斗一斗这个不分是非的世界,人们被习俗与自尊心绑架以至于不想改变,阿迪克思勇敢的站出来说人们错了,但是换来的是无视,以偏概全,正义的泯灭,但是他没有输,他将正义感播撒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故事得从怪人阿德力说起,三个孩子假期闲来无事便想着去逗逗怪人阿德力,不管他们怎么过分阿德力就是没把他们当回事继续呆在自己家中。阿德力不理他们以后几个孩子便去招惹老太太老太太被他们气的半死,然后跑回家了,老太太晚年生病只能靠上瘾性药物维持几个小孩惹他以后便卧病不起。阿迪克思知道了以后就要去他们去老太太家,至于原因一方面是弥补自己的错误,另一方面就是让他们看到一个普通人在晚年如何通过信念将毒瘾戒掉,几个小孩陪着老太太一晚上老太太也走了,但是她没有再吸毒。通过这件事以后阿迪克思的教育之道显示出来。将他的神秘感凸显出了埋下伏笔接下来的法庭对峙将他升华。最好要结尾时阿迪克思要让自己的小孩上法庭,因为他怀疑他杀人了。哪怕警长都说无所谓但是他为了孩子的.正义坚持要上法庭,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小孩看不到这个世界的正义。

  全书下来体现两个字,正义。为了正义可以和世界为敌,可以将小孩送上法庭。但是也起到了重要的教育意义。让孩子知道世界有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读后感。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这本书引发了读者们对勇敢、偏见、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却是,在阿迪克斯为人处世中表现出的珍贵品质——尊重。

  他尊重懵懂的孩子就像尊重独立的成年人,尊重风烛残年的瘾君子就像尊重勇敢自尊的勇士,尊重势单力薄的残疾黑人就像尊重身边平等的同伴,尊重拉德利深居简出的'习惯,尊重亚历山德拉对家族规矩的执着……不论身份差异如何,他表现出的尊重总是那么真诚,这是因为他能够“穿着他人的鞋子走来走去”,设身处地去理解他人的选择,去感同身受别人的情绪。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温柔,是最细微处的善良。

  如今,发达的网络日渐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摩擦碰撞有增无已,学会尊重尤为重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这是一本无关爱情,而是有关教育的书,也算是第一本我读完的没有爱情只有对孩子教育的书籍,其中没有大谈阔谈什么爱呀,教育呀,你应该怎么样呀,而就是一位父亲言传身教,身正为范,默默对两个孩子进行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还贯穿了美国社会上白人对黑人的一个歧视问题,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反思、大众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的荒谬性的讽刺与揭露。

  故事主要是以“我”(斯库特)口吻进行阐述,主要采取的是一个倒叙的写作手法,开篇写到哥哥杰姆胳膊肘受伤骨折,这既是开头,也是结尾的内容。而在结尾处,贯穿全文的一个神秘人物尤厄尔家的人终于揭开了面纱。许多年后,“我”,杰姆,以及每个暑假都会来梅科姆镇的迪尔,一起回忆着当初玩耍把怪人拉德利引出来的游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一名律师,父亲的弟弟是波士顿学医的医生,父亲的姐妹是亚力山德拉(文章描述是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满脑子只只想着钓鱼的男人),母亲在“我”两岁时去世,家里有做饭的卡波妮,可怕的杜博斯太太(虽然因为哥哥的愤怒,把她花园里的花摧残掉了,惩罚哥哥每天去给她讲故事,最后在病痛的`折磨中死去)。以及教育的不平等、对教育的不重视、穷苦家庭受教育的问题和态度在学校里展示出来。如班上的同学,如沃尔特.坎宁安,巴里斯.尤厄尔。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阿迪克斯.芬奇为黑人辩解的法庭上,眼看一切证据确凿,即将胜利,最后却还是没能赢。这对当时的在座听的孩子们的心灵造成了打击,让他们怀疑起公正和法庭的权威,为此孩子们苦恼了许久......也直击读者的心灵,反思这不公平的世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哈珀·李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出版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其改编电影甚至获得了奥斯卡奖。或许是地缘影响,它在国内的畅销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尽管我先前观赏过改编电影,但我更希望能从原著中得到更多深层的细节与思考。很显然,这部在美国本土畅销半个世纪的“成长教科书”让我收获颇丰。

  小说以1929-1933的经济大危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相对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故事。主要有几个情节,首先是“我”与哥哥杰姆、朋友迪尔打探怪人拉德利的经过,发现怪人送给“我们”小礼物,然后是父亲阿迪克斯替被告黑人打官司,接着是“我”用童真感化,最后是原告尤厄尔报复“我”与杰姆但被怪人阻止。所有故事相互串联,不仅在情节上引人入胜,更在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社会问题的指摘。

  本书中,我读懂了人格问题。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小时候不过是跟着其他几个“叛逆少年”倒着开车兜圈子,开玩笑地把抓他们的治安员关了起来。这应当受到批评和管教,法院也建议把他们送去工读学校。但老拉德利先生并不愿意,在向法官许下承诺后,从此将小拉德利禁闭在家十五年。又因为其他一些事,小拉德利被熟知为怪人,被认为是邪恶的,恐怖的。但这个怪人却留小礼物给“我”和伙伴们,最后救了“我”和杰姆的命。事实上,怪人拉德利才是善良的真正化身,他的善良被外界的恶毒所压迫,“我们”作为孩子的天真唤醒了他心中的善良。社会上有时如此,行善之人不得好报,被认为是“作秀”;行善之举饱受偏见,被看作“奇怪”,人们做好事的愿望常常被外界的看法所左右。如《约翰·克利斯多夫》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们不能随意贬低他人的人格,我们的社会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怀,要有慈母般的关怀,容错接纳迷途知返的社会弃儿,呵护他的人格。

  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权问题。在书中,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辩词明明已经无可訾议,可是陪审团仍然判汤姆败诉,最后导致绝望的汤姆越狱失败而死。据说这一情节是以曾在三十年代引起轩然大波的一起涉及黑人的案件所改编的,谁知道三十年后,哈珀·李把它写进了书里?谁又知道,九十年后,乔治·弗洛伊德亲身经历了相似的悲剧?南北战争已结束了一个半世纪,种族主义的灰烬始终不灭。法国认为提高黑人地位彰显人权,接着黑人占领了法国;美国认为双重标准有所效用,接着游行充斥着华府;欧洲认为关闭边界大有裨益,接着偷渡愈加猖狂。人权问题不仅是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它终究会像瘟疫一样覆盖全球,谁都躲不开,跑不掉。想要解决人权问题,必须放下偏见,各国合作。我国当下得最大人权是解决数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小康问题。

  本书里,我还读懂了人与社会的契合问题。不同的时代会孕育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培育出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的差异不在智商上,而在认知与思考上。书中“我”和哥哥杰姆在母亲病逝后一直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和教育,阿迪克斯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将“我”塑造成一个“不守规矩”的小姑娘,“我”爱玩、好斗的.性格也根深蒂固。而始终坚持传统家族主义的亚历山德拉姑姑,一直想把“我”教育得合乎体统,可惜直到书的结尾,她也没有成功。这让我想起英剧《唐顿庄园》里,那些经历一战巨变的贵族与仆人们不同的反应,那些不懂“往者不谏”者,湮没在历史洪流里;那些通晓“来者可追”者,则屹立在时代潮流上。既然社会是进步的,而人的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又有什么理由不随时代而进步呢?冥顽不化是愚昧的坚持,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不是人们历来推崇的为理想信念而坚持,它使人与社会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巨著,不是大部头的“巨”,而是丰内涵的“巨”。我的阅历和境界还不足以吸收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泰特警长的执法理念、林克先生的管理理念等等,但它教给我的内容已经足够帮助我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节简单,文字朴实,小说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展开,站在孩子角度上来暴露美国南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社会现实,种族歧视在文中体现最为明显。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小说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深知黑暗的社会现实,但就在这样这样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还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说教,而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在让孩子认清现实世界的不公和龌龊后,坚定的引导孩子善良、正直、勇敢,这是难能可贵的。想到我们现在的诸多家庭教育,总是感觉套着枷锁一样,一种无形的绑架封固了家长的思想,孩子教育培养上功利性太强,受社会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实用主义植入家长的`思维进而迁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个人肉机器,他们的灵魂已经渐渐远离了肉体,他们的品格素养无法得到正确的培养,将来长大了如何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现实,让人很担忧。常听老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作为家长更应该注重孩子个人核心素养的培育,进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们的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这就是儿孙之福,也是我们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间很小,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转弯式思考问题,生活告诉了我们应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恰当的位置发声,发挥出蓄积体内的强力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同时也让别人舒服。正如小说中所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切莫剑拔弩张,因为剑一旦出鞘易伤人。

  夜是那么的静,书房里是那么的温暖,所爱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刚刚好。向世界道声晚安,睡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愿你做自己的英雄】

  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时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

  这本书,你经历世事后读也不算晚,因为它关于教育。

  有的人认为一个人手握利器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的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你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的你难以改变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当你不被理解,你是否还有勇气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平静而又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思考与理解?这个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为了像大多数人一样所谓正确的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那真的对吗?你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终究是要为自己而活的呀。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去为行为划线,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鲁迅先生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他们吵闹。”或许,我们不能真正很好地了解一个人,但是我们仍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尊重正义。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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