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4-01-14 07:15:5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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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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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区农村总人口86万人,其中60岁以上有10.32万人,其中留守老人共计26400人,占总人口的3.1%。其中高龄(80岁及以上)约占总人口的0.97%;寡居老人占总人口的0.55%,失能及半失能占总人口的0.2%。

  二、生活现状及存在问题

  1.经济方面。收入低,生活条件差。随着农村劳务输出的开展,子女外出务工使农村家庭经济条件有所改善,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医疗方面的不足,但是只靠外出打工子女的支持还不能给予父母充足的经济支撑。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提供。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仅仅60元的养老金生活,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植、养殖,但因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劳动强度大。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压力增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因此,老年人生活相当困难。

  2、生产方面。留守老人还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除少数年龄特别大,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外,普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的70岁以上仍然从事体力劳动,与其他老年人相比,劳动强度更大。

  3、生活方面。生活缺少照料,安全隐患多。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诸如理发、换电灯泡等都成为难题。特别是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看病治疗时,老人更是觉得孤苦无靠。此外,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

  4、精神层面。一是精神缺少慰藉,老年人有喜静的一面,但人老了最怕孤独,因此来自子女的精神慰籍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农村老人大多过着“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这很容易使他们感到孤独。另外,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大多是“蹲墙根、找树阴、聊聊天”,在家庭外边也难以找到精神寄托。二是心理负担重。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都将子女留在农村父母身边,由父母看护小孩,带子女上学。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从对小孩教育方面而言是心理负担重,无法辅导小孩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增加了留守老人的生活负担和精神负担。

  5.医疗方面。看病问题较突出,健康难保障。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村留守老人常年患病,甚至多病缠身,虽然子女外出务工带来的收入有所提高,加之新农合的实施,留守老人就医条件有所改善,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三、主要做法

  一是全区养老服务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xx区先后出台了《xx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xx区民政局关于加快社会养老建设的通知》、《xx区关于鼓励村(居)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和引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为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xx区农村五保对象3531人,共有农村敬老院15处,其中中心敬老院5处,占地面积336亩,建筑面积46500平方米,共设置房间1660,其中院民住房1310间,床位2600个,可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600人,集中供养率可达到省规定的70%。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2800元,并由政府出资,为全区所有五保对象免费参加了新农合。目前,全区15处农村敬老院全部达到省级管理标准,8处达到省一级院标准,其中5处通过了国家三星级标准验收。农村幸福院9个,全区建设老年活动场所336个,文化广场80个。

  三是加大农村留守老人社会保障力度。留守老人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比例均达到100%,90周岁以上老人均能享受高龄补贴。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该险种保险期限为一年,每份保费仅为20元,保险金额为16000元,投保对象为50周岁以上至80周岁的老年人。近两年开展“银龄安康工程”公益活动,敬老企业向贫困留守老人赠送了4700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四是敬老助老,动员全社会关注关爱留守空巢老人。近年来,区民政局筹措资金每年都对全区所有敬老院、五保老人、困难、残疾、“空巢”、高龄老人进行资金、物质帮助。组织成立了志愿者队伍,深入乡镇敬老院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青年志愿者为老人打扫房屋卫生,巾帼志愿者替老人换洗、缝补衣服、床单。菏泽义工团经常到敬老院和留守老人家中献爱心。通过志愿者真情服务,使每位老人充分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要将农村留守老人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中,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在村文化大院中设立老年活动室、老年阅览室、配备健身器材和文化娱乐设施,以满足留守老人体育锻炼和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建设日间照料和农村幸福院的力度,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场所。农村幸福院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配备必要的纳凉、取暖、厨具、健身、娱乐、消防等器材,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午餐供应、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充分整合利用社区、村现有资源和闲置土地、房屋,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建设。实现农村幸福院全覆盖,为留守老人筑“新巢”。

  (二)完善救助医疗保障。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五保供养范围,对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实施临时救助并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卫生部门要逐步加大农村经济困难、留守老人老年慢性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的报销比例,有效解决他们“看病贵、有病不看”问题;农村医疗机构要定期对登记在册的留守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疾患特点,加强对老人慢性病的防治与保健,降低患病率并提供上门诊治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帮扶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留守老人定向走访、帮扶、关爱制度,明确帮扶人员和帮扶对象,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留守老人的实际困难。组织志愿者、义工团等爱心人士组建农村留守老人服务队,开展“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结对关爱活动。采取座谈走访和谈心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建立农村老年人组织,引导有条件的村委会提供场所,政府适当扶持,成立老年人互助会等组织,让老年人重新找到归属感,组织留守老人互相帮助,克服一些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

  (四)加大法制保障力度。公安、司法部门要将农村留守老人普法教育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依法打击侵害留守老人的犯罪行为。积极探索驻村民警管理农村留守老人工作机制。积极实施司法援助服务,对农村留守老人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审批,及时办理。

  (五)努力形成社会关爱氛围。要加大对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抓好典型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老人办好事办实事。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关爱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农村留守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