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

时间:2024-01-28 07:26:49 教师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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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

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1

  为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欺诈消费者的各种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我局根据省局金局长的批示和xx市局工商明电〔20xx〕27号的要求,结合天长实际情况,开展了20xx年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组织领导到位。

  xx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大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加大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大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四、有效防范,妥善处置问题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五、严格责任,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总结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2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3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4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