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服务合同

时间:2023-11-17 10:10:19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荐)装修服务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荐)装修服务合同15篇

装修服务合同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元押金,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2

  甲方:___有限公司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姓名):房号:组团____栋____单元____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二、关于申报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关于施工时间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四、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五、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六、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七、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八、关于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十一、关于管理服务费用

  1、装修保证金:按每套5000元收取,装修验收合格无违章装修凭装修保证金收取条退领;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十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十三、关于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丙方:___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内容

  1、地 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 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 关于工期

  1、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 %违约金。

  第四条 关于材料要求

  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装修服务合同5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室内装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室内装饰设施情况:

  建设名称:

  (一) 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套装修图纸设计,并提供消防报审所需全部装饰设计

  (二)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支付

  (一) 甲方在开工前三日带领乙方设计人员对现场进行测量及勘察;

  (二)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 合同价款 : 贰万元整。

  (二)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50%,设计图纸交付前,甲方付清乙方设计

  第四条 资料提供:提供装饰设计公司全套消防报审所需资料。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带乙方进行现场测量,及时付款;

  (二) 乙方:按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并且及时修改。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第八条 保修内容:无;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责任:未按约定付款,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逾期提供图纸资料,甲方有权要求退款。

  2 图纸审核中提出问题,由乙方无偿修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追加设计或服务项目的',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A)的方式解决:

  A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6

  一、总则:

  为加强对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或管理规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项目装修注意事项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

  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

  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项目表》、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项目表》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原件妥善保存,将本协议书张贴在装修户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户门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业主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

  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并穿着服务中心统一款式马夹,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大厦)施工。

  4、装修前装修单位(业主无委托装修单位的,业主为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大写:贰仟元 ),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 5 元/张的标准收取,押金按 30 元/张的标准收取。根据《业主公约》(或管理规约)中的相关要求,业主和装修单位就小区日常装修管理工作做出以下选择:□同意业主和装修单位同意接受施工人员统一款式着装的管理。可由物业服务中心提供马甲,马甲租金按15元/月和10 元/半月收取,租用时间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不足一整月的按一整月收取。如马甲丢失,装修单位或马甲租用人须赔偿 50 元/件的马甲制作工本费用,赔偿费用可在装修项目验收前到装修办公室现金缴付,或由物业服务中心在其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同意 业主和装修单位将按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应款式自行配备马甲,遵循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工作的统一管理。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报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为三个月,超期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续延手续;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3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周末、节假日及房屋集中交付六个月后的装修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6、装修过程中装修单位有义务对公共区域可能造成损坏的部位进行成品保护。其中包括:材料及装修垃圾零时堆放点、电梯轿厢和电梯门至进户门的地面与墙面的成品保护。

  7、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及损坏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行为,可在物业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后免息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四13:30—17:30,如在此时间无法前来办理,需向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办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8、租用人、借用人等其他非业主装修的,需提交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原件给服务中心核对并交复印件备案。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为严重违约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有线电视、宽频网、燃气、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装修材料和垃圾。 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严禁将装修垃圾丢弃在公共区域。 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及地点外施工; 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10) 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11) 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端,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9、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报消防机关审批,将审批文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附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11、商户装修中,依规定需要报消防机关审批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的商户应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进行降噪处理,保证油烟的排放和噪音音量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商户装修完工申请检查时,需由商户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需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还应提供相应的环保验收证明。

  12、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3、装修材料进场必须按照服务中心指定路线搬运,指定地点摆放。水泥、砂石等装修材料必须进行装袋搬运。垂直运输只能使用装修专用电梯。装修单位必须将电梯轿厢门口至房间门口地面及墙面做好成品保护。

  14、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物业服务中心。

  15、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按责任给予处理并在装饰保证金进行相应的扣减。(以下由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1) 装修垃圾搬运只能使用货运电梯

  五、违约责任:

  1、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3、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盗窃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视为施工单位严重违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扣除全部装修保证金抵作违约违约金、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业主(或租、住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合同法》自行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中心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装修人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中心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或装修负责人进入住宅区装修。

  (2) 装修垃圾搬运时间为:18:00-21:00

  提示:装修过程中,对装修人签发的所有书面材料,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公章方为有效。

  装修房号: 业主(租、住户)签字: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装修服务合同7

  甲方(委托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饰工程合同书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名称:

  1.2施工地点: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4工程户型:

  1.5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8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

  担。

  3.3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D、木工收口

  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陕西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7.6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7.8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尊翔装饰工程施工保修协议》

  第八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8.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8.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由乙方认可后分以下批次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8.3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阶段工程确认(阶段验收,非竣工验收)及阶段付款要求(非竣工结算)后,甲方和甲方监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阶段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甲方或甲方监理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8.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结算文件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结算文件7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9.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9.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三天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乙方所供主材、设备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实。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等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乙方给予甲方合同价1%的精神赔偿。

  第十一条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1.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乙方损失。如:

  A、不能按期、按时供水电;

  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

  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返工;

  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

  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

  G、逾期验收;

  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

  I、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原因。

  11.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2.5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监理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4.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施工期间,若甲方或甲方监理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并不得擅自存留备份。

  14.4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其它补充约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或附件条款与合同正本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装修服务合同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_______,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水费:________。

  电费:________。

  电话费:________。

  电视收视费:________。

  供暖费:________。

  燃气费:________。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房屋租赁税费:________。

  卫生费:________。

  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执_______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9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主或使用人):

  丙方(装饰装修企业):

  为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房屋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服务。

  2、负责现场及公共物业的环境卫生检查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3、对乙方、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服务,依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装饰装修质量保证金,向丙方收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4、制止违规行为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5、对竣工后的房屋改造部分作记录存档。

  第二条、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对丙方的施工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丙方违规施工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乙方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书并交付装修质量保证金1000元;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主动接受甲方对装修方案、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向甲方交纳尊章施工保证金 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元。遵章施工保证金于施工企业完工后,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无息返还施工企业。

  2、乙方或丙方运送装饰材料应遵守甲方告知的注意事项,不得磕碰损坏单元门、楼梯踏步扶手、内外墙等公共设施;用电梯运载物料的,应按规定交纳电梯使用费。

  3、不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改变原设计用途及保护好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不得私自搭建建筑物和改造主体立面的`门窗。

  5、不得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相关设施。

  6、严禁在室外安装衣架,防盗网等有碍观瞻的悬挂物。

  7、不在公共场地、绿地、走廊、楼梯内堆放施工材料、器具等杂物,不乱抛、焚烧垃圾。

  8、及时清扫楼梯渣土,装修垃圾按甲方要求存放,文明施工(室外堆放垃圾不能散放,必须以袋装的形式存放,垃圾日产日清)。

  9、注意防火防盗,装修过程严禁明火作业或超负荷用电。

  10、施工时间规定在8:00—12:00,14:00—19:00,除此时间外,任何个人单位不得施工,以免干扰邻里休息。

  11、装修企业应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资质、资格审核,并办理施工人员登记、出入证手续。

  12、不准从事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以外擅自收费,乙方有权拒交。甲方如有故意刁难或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乙方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2、乙方因装修损坏毗邻房屋,造成邻居堵、漏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应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几户同时装修,责任不明,由共同装修者均摊

  负责;属丙方施工责任的,由乙方另行向丙方追偿。

  3、乙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凿、改动房屋结构及公共设备的,负责恢复和赔偿损失,赔偿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人补交;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装修施工,限期整改,责令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业主住宅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的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小区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小区物业环境的美观,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望广大业主自觉遵照执行。

  一、 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装饰装修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行统一管理。

  二 、业主的装饰装修房屋必须提前向小区服务中心申报,填写住宅装饰装修申请表,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纸和施工队伍的名称、资质,并预交1000元装修质量保证金。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施工。装修企业装修前,应到甲方处办理开工、人员登记备案手续。装饰装修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三、 房屋装饰装修不可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水电、消防等公共设施;严禁改动或损坏屋面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防水隔热层等,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在室外安装衣架、防护栏等有碍观瞻的悬挂物;业主装修应按规定合理使用水、电、煤气等公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该;业主装修前应详细阅读《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并自觉遵照执行。

  四、 业主装修时间统一规定为每日的8:00—12:00,14:00—19:00。业主装修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搬运物料造成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损坏,业主要负责及时修复,并赔偿损失。几户共同装修,责任不明的,由装修业主共同承担。

  五、 业主的装修垃圾要按照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存放,垃圾要袋装,不得散放并日产日清。委托物业公司外运装修垃圾的,按双方协商价格交纳垃圾外运费。

  六、 业主装修工程完工后,要报请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甲方在验收结束三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七、 对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私自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公司除责令停工外,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施工企业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八、 此规定自业主入住(开发商通知交钥匙)之日起施行。

装修服务合同10

  物管公司: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________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住宅:______元/户。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1、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2、确定管理公司推荐的装修公司,不用再行缴纳保证金;出入证押金:___元/个;工本费:____元/个。

  3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_____—_____元/户。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100㎡以下100元,150㎡以下150元,150㎡上200元,跃层250元。

  三、装修规则

  1、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________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______㎡建筑面积设______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__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____________________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______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装修服务合同11

  甲方(物业公司 ):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依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盛安美郡住宅小区号楼单元号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和丙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房屋和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利益。

  2、甲方应当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乙、丙方,确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3、甲方在乙方、丙方装修期间,负责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结束后,需甲方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5、甲方应在装修过程中,对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车辆、施工时间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6、甲方不得向乙方、丙方指派装饰施工单位或强行推销材料。

  7、甲方根据协议有权对房屋室内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现场巡视和检查。乙方和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有权立即制止并要求纠正, 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合格,或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8、对丙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收回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临时出入证,直至丙方整改合格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对劝阻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乙方、丙方:

  1、乙方在房屋室内工程施工前,须向甲方登记申报,填写装修方案,如实填写申报项目,并与甲方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

  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乙方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装饰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特殊部位变更图(复印件);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单位应具备装修资质,并提供装饰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6)应将乙方、丙方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客服部门备案;

  3、丙方须出示工商执照及资质证书。

  4、丙方施工人员凭证出入,丙方向甲方交纳出入证工本费与保证金,施工完毕无违反本协议及小区管理规定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5、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管理费包括施工期电梯使用费及楼梯通道修补和装修检查监督等,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乙方、丙方约定交纳,由甲方统一清运。乙方与丙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乙方、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丙方可以拒绝。

  7、乙方、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设备、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乙方在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设施。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②改变房屋外立面,在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③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合同约定第①项、第②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③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9、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增加楼面荷载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10、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并做闭水实验。

  11、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12、乙方须协助甲方对丙方现场施工管理,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对丙方违章行为有连带责任。

  1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14、施工期间应关闭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公共部位清洁。所有装修材料及垃圾必须装袋搬运。小区内不得搬运或存放危险物品,搬运物品及材料必须遵守《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等管理规定。

  15、规范施工,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及电路。不准擅自封闭开槽、凿墙孔、凿楼面、屋面面层;确需动工的,应经甲方批准或建设、设计单位批准后方能动工。不允许安装超过《房屋使用说明书》上注明房屋单位荷载的设备。

  16、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在装修房内做饭炒菜、吸烟等。

  17、为保证物品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施工人员禁止在本区内住宿,物业公司每天晚上18:00清场; 如有违规物业有权制止,并清理出场。

  18、乙方要更改装修项目时,应当先到甲方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变更手续,否则甲方可禁止该项目的施工。

  19、施工期间,必须挂牌闭门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损害物品照价赔偿。

  20、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室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装修工程完工一年内,如发生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应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维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21、不得利用装修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二、装修注意事项:

  室内部分

  1、门:

  不得改变原有门框设计和位置;不得在户门外摆设香檀、神台等物。

  2、阳台、窗户:

  不得改变窗户、阳台原色泽,要求按统一色泽、款式进行安装

  3、卫生间:

  装修前应试水看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并检查水、电开关、线路有无问题,排气通道不允许随意拆打扩大。

  4、地面:

  不得在户内集中堆放超重物品。

  5、墙面:

  墙内暗埋有综合线路,不准随意拆打及改动开关、插座,以免影响功效。

  室外部分

  1、散装装修材料及垃圾应袋装进出楼宇,装修垃圾由乙方或丙方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清运前不得在屋外包括楼梯、通道、路上等公共场所堆放,乙方、丙方可委托甲方将垃圾清运出小区。

  2、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许加装各种突出阳台、窗台、外墙面的物体,不得改变楼宇的外立面。不得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电梯使用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在使用时应做到:

  1、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过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

  2、不得将货物拖进拖出电梯,保持电梯内卫生。

  3、不得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或物业公司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

  4、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涂污和乱扔杂物。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施工时间从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天,每日

  施工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管理服务费用

  1、施工期电梯使用费及楼梯通道修补和装修检查监督等费用:按房屋建筑面积人民币,由甲方收取,丙方交纳。

  2、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人民币元/本,保证金人民币元/本。

  五、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确保小区环境卫生,统一委托甲方清运,但必须将垃圾集中到小区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按每户建筑面积人民币元/m2收取,由乙方或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六、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2、装修施工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分损坏或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装修施工造成管线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故,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对以上丙方的行为,乙方负连带责任。

  4、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负。

  5、乙方对丙方不按原申报装修方案施工或丙方违章施工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提及事项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办法执行。

  2、本责任书物业公司、业主、施工单位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12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管理人):代表人:职务:

  地址:

  为加强对_________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成都市楼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成都市居安乐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9:30—12:00 14:00—18:00

  节假日: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或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6.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7.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8.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9.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大厦),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21.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22.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装修保证金20___元/户;

  垃圾消纳费200元/户;

  装修管理费每日5元

  灭火器租金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费用,毛坯房在办理装修结算时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精装房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

装修服务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装)修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和谈判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年度(即20xx年1月 1日起至20xx年 12月30日止)阿瓦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装)修厂家。乙方可以承接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公务车辆维(装)修业务(但不包括保险赔付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及相应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第三条 合同组成。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修材料加价率和优惠率。

  第五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 乙方应依据用户执《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 (以下简称《委托通知书》),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进行维(装)修车辆。用户没有执《委托通知书》,乙方不得承接维(装)修业务。

  第八条 费用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送修人、用户车管人员双方验收合格并在《维修费用清单》签字确认后,到县车管办办理备案手续,而后由用户规定程序支付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的所有更换下材料,乙方要造册登记(须维修用户签字确认)在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不造册妥善保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对应新物件的50%赔偿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装)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用户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故意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执的《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进行维(装)修。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通知书》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向甲方报告。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务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甲方不予审核,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用户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给予用户20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投标时的评标参考依据。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含)以上。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自行处臵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7、不按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经警告仍不纠正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汽车维修厂(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维修厂的招、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本级机关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 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或延期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财政局财采购办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14

  租户(以下简称乙方),提交的室内二次装修方案,经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珠海民营科技园(以下简称甲方)批准,在号房屋进行室内二次装修的施工。为便于二次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事先向甲方及消防局报批装修方案并获准,交纳有关费用和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装修。装修垃圾应运至园内指定地点。所应交纳的费用为500m2以内,支付垃圾处理费2000元,超过500m2的,整数倍面积的部分按倍数计收,其余的面积按比例计收。同时乙方应按装修房屋的租赁面积向甲方缴纳25元/平方米的装修保证金。因此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所交纳的费用为垃圾处理费元,押金元。装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待三个月内确认周边环境和用房单位不受损坏和影响,退还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押金。

  2、甲方同意自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报批装修方案获准之日起给予乙方日或直至年月日为止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合计人民币元(不足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收),超出给定的装修期,无论乙方装修是否完工,甲方将按规定收取场地使用费。乙方因特殊要求,需改变原有隔墙、通道、设备等设施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在使用期满迁出时,必须恢复墙体、通道、设备等原状(甲方书面同意不必恢复者除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出甲方书面同意内容进行二次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而乙方二次装修部分的消防核准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场地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场地,并保证其原有消防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照片各一张。

  5、乙方须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畅3鋈胫ぱ航鹈恐ぉ20元,含工本费5元(实退还15元,遗失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6、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二次装修方案及图纸组织施工,并接受和配合甲方监管。二次装修方案图纸的审核报批手续,由租房用户办理,施工中如有局部变动,应于改动前报经甲方审批。

  7、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人员不得使用客梯,所有装修人员和材料只能搭乘消防(货)梯。装修材料只能选择17:00至次日7:00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公共场地严禁占用和堆放材料等杂物。

  8、乙方施工人员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公共场地清洁畅通,爱护楼房内外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卫生间。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卫生管道堵塞、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房屋结构和内外墙(窗)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并处以100—1000元/次的违约罚金。

  9、每周一至周五8:00~18:00,严禁从事一切可能造成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施工操作,如使用电锯、冲击钻、拆除天花和隔墙、油漆等作业。以上操作必须在每晚18:00至次日8:00或双休日内进行,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窗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客户。违者若劝阻不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违约罚金,并酌情给予停电处理,由此而耽误的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开启室内中央空调,并应封闭新风口,以免粉尘和油漆等异味通过中央空调系统影响其他客户。装修施工中不得造成室内外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消防系统的误报,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违者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1、为统一科技园形象,如装修涉及安装门铃、密码锁及铭牌等,均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位置安装。

  12、乙方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严禁室内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屋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只,可向甲方借用,(每只有偿使用费元),装修竣工后退回。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施工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许可证。违反动火规定,处以500元/次违约罚金。

  13、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插接在插座上。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乙方自备电源线开关)。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客户供电,则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30元/次违约罚金。

  14、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

  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在公共区域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禁止赌博、酗酒。,违反上述情况者一次处以20—100元/人的违约罚金。

  15、乙方装修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必须用包装袋包好,及时清理,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公共地方。

  16、装修保证金除支付电费外,还将用于因装修过程中造成楼房损坏部位的修补费用或支付装修过程中的违约罚金等,如果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

  17、乙方装修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装修用水、消防(货)梯运输和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的使用,并保障装修室内的电源开通(电费由客户承担)。

  1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施工结束时终止。如乙方在装修施工中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停止装修室内的供电,待问题解决后方能恢复装修施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服务合同15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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