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电费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电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宿舍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员工宿舍用电。
2、公司在职员工。
三、用电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员工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员工节约用电,各宿舍超额部份用电均按0.8元/度进行收费。
4、工程科负责每月3日前对各宿舍用电进行抄表,根据用电标准,于每月5日将上月正常用电、超额用电度数制表后上报管理部。
5、管理部根据用电标准进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将各宿舍员工上月用电扣费情况造表后上报财务部。
6、财务部根据管理部上报的报表,负责在员工个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7、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做到三关“关水、关电、关门”,如发现现场无人且不关电灯、风扇、空调的,按规定进行处罚,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查出责任人时由住宿成员共同承担。
8、严禁篡改线路,故意破坏电表,若人为损坏电表的,造成电表无法正常读数的由住宿人员按当月员工最高用电数进行分担。
9、严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电器或人不在场时继续使用电器(电炉、电热棒等)。因违规用电或私自牵拉电线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10、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人身安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11、员工中途离职的,电费按员工上月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扣除。
四、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xx服装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学生公寓内电器及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分院成立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对宿舍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积极处理,作好逐级上报工作。
二、公寓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小太阳、电火锅、电暖器、洗衣机、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
三、学生确因生活需要使用的电器,在本宿舍同学全部同意的`情况下,可向辅导员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经正规渠道购买的发票(严禁使用伪、假、劣产品),经分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获批使用的电器申请表需张贴于寝室门后备查。
四、各种获批使用的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拔下插头,不得长时间处于通电待机状态。接线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违反则取消使用资格。
五、经查有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的,首次发现给予校级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监督和阻止。学生党员、干部所在宿舍发现有违规存放及使用电器的,取消该宿舍内所有成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撤销学生干部职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4
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各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张贴通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新校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1.电热棒(热得快);
2.电炉;
3.电炒锅、电热锅及电饭锅;
4.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7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8
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编号xx为规范学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提倡学生节约用电,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员为安全用电责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二、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设备部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经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通告批评,第二次发现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八、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九、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十、设立用电标准:每间宿舍每月用电量为75度,超出部分财务部按每度一元的标准从学生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部将学生每月用电记录张贴于公告栏。
十一、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学生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以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9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立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1
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建设宗旨。保障项目部工作生活秩序,针对营地办公及宿舍用电特制定以下制度:
1.营地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单位为由综合部,监督由物资部执行。各级部门主任为用电第一责任人。公共用电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2.办公室、会议室灯光照明由各使用人员管理,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
3.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及电器设备长期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4.使用空调必须按统一规定执行,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5.办公室及宿舍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各部门及宿舍使用电源必须采用有可靠绝缘开关的插线板,严禁使用裸线连接电源,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办公室及宿舍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严禁私自带电检修。
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综合部会同物资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2
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室内外,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时,应主即向有关领导或学校电工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学校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
4.各班主任要负责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不乱动灯口、开关、插座等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5.每一位教师及全体学生都要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照明灯、电风扇及其它教学用电设施不用时应及时关闭。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3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学校学生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学生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7
因今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人员编制不断扩充,而公司宿舍资源相对有限,为了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本着优先保障公司在职员工基本住宿需求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宿舍规定作如下调整:
一、宿舍格局:
宿舍楼分为管理宿舍,员工宿舍两部分。其中员工宿舍二楼为女员工集体宿舍,四楼为男员工集体宿舍,三、五、六楼为夫妻宿舍及单租房。
二、管理宿舍
1、凡公司管理人员、计时人员及其配偶按公司规定安排的一律免收房租。
2、公司单身管理人员及计时人员原则上规定为二至三人共一个房间,如有个人需要单间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间,但公司将按每间300元/月收取房租,水、电费自理(经公司特批的除外)。
三、员工宿舍
1、安排原则:公司宿舍安排需求优先考虑集体宿舍、其次为夫妻宿舍、最后为单租房(在宿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保留随时收回单租房的权利)。
2、集体宿舍:集体宿舍住宿人数规定为四至六人一间。
3、夫妻宿舍:
1)凡两方皆属本公司在职员工的夫妻(或男女朋友关系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申请免费夫妻住房,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优先安排。
2)如因故一方请假超过二个月的,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则按大间90/元月,小间60元/月收费。
3)如因故一方离职,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一律按单租房标准收取费用。
4、单租房:
1)凡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租房,但公司将按大间150/元月,小间100元/月收费,且水、电费自理。
四、水、电费收取标准
1、公司为了鼓励广大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凡本公司在职员工所有宿舍(单租房除外),每间每月免费送8度电及1吨水,另加每人每月送1吨水,超出此范畴公司将按电0.9元/度、水2.5元/吨收费。
2、因事离职员工当月不享受免费水、电,宿舍热水全天24小时免费供应。
五、宿舍调动
1、凡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舍长安排,因故需调换房间的,需向宿舍舍长申请并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否则因此造成的水、电费重复收取自行负责。
2、为便于水、电费结算,员工申请房间调动一般安排在每月月底进行。
六、附则
1、本规定运作中的未尽事宜将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
3、本规定自20xx年4月份生效执行,此前所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加强凯里学院学生宿舍水电费收取工作的规范管理,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凯里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三条:水电管理,第二款: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水电供应定额:水每生每月3吨、电每间宿舍每月30度。超出定额部分的水电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由寝室全体成员分摊;寒、暑假不享受水电额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水电供应定额每年按10个月计算(2月、8月不配定额),如遇假期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培训学员住宿等所产生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扣除。
二、学生宿舍用水每年8月20—25日抄录每间寝室的水表底数,次年5月20—25日抄录水表读数,同时计算出每间寝室的用量,按每间寝室的实际入住人数计算出定额;超出定额部分(用量─定额=正数时)的水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由寝室全体成员分摊;超额自负,余量不免。
三、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控电管理,每月30日将对每间寝室自动充入30度电(次月定额,1月30日、7月30日不充电量),用电量超出定额后智能控电将自动断电;每月15日公示一次电量低于5度的寝室,学生也可以到用电充值点查询电量余额,用电量不足的寝室自行到用电充值点进行充值。
四、实行水电超出定额收费后,如果发现私接楼道、过道等公共用电线路者,经查实将按偷电论处,除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将按所住寝室近三个月所用电量平均值的20倍进行经济处罚;对损坏的线路进行有偿修复。
五、本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19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银美工厂员工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工厂由人事部会同电工每周五统一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由宿舍长先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人事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分摊度数与公用水电费公摊度数相结合的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每月宿舍水电费查表总度数减去各宿舍分装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剩余度数作为公摊额度,再加上本宿舍电表实际使用度数作为分摊,即为本宿舍员工每月水电费缴费标准。
4、宿舍水电费收取采用预收费方式; 每月预收金额参考上月实际使用金额,多退少补。每月各员工宿舍水电费抄表度数和员工分摊金额在工厂告示栏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核对。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下月水电费预收款,预收款额度由人事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人事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提高学生公寓用水、用电质量,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管理,培养学生自觉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每个学生必须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关,坚决消灭长明灯、长流水的浪费现象,对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处罚。
二、学生有责任保护水电表及其它水电器具完好,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宿管员、值班室登记报修。
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电茶壶、电热杯等),对充电器、功放机等器具在离开寝室时要拔掉电源插头。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或跨寝室联网,凡因超载用电而造成保险丝、设备等损坏,其修理费(含材料费)由该寝室承担,对违反本规定的寝室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和处罚,并通报所在院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求其相应责任。
五、用水、用电设施改造,必须由后勤处安排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水电设施,违者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六、为了保证学生公寓的安全和节约水电,各寝室均实行定量管理,以寝室为用电、水结算单位,当月超标使用的水电费由宿舍人员到财务处交费,如不按时交费的,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水停电。免费用电指标为每室每月20度,生活用水为每生每月5吨,超出指标,水电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21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6、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7、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篇22
1.0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节电意识,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
3.0职责
3.1后勤科负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与管理;
3.2水电工负责宿舍的水电维修;
3.3宿舍生活老师负责监督宿舍水电的.正常使用。
4.0工作内容
4.1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4.2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后勤科进行维修.
4.3任何学生不得在寝室内、走廊、卫生间、洗漱间、配电间、贮藏室等处私自拆、牵电源线,不得私自安装灯头,不得擅自增设宿舍内的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破坏宿舍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4.4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4.5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暖脚器及其他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器具。
4.6学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额供电、超额收费制度。
4.6.1学生宿舍每月定量供电标准20度/寝。
4.6.2每间寝室超标用电电费,由该寝室学生负担,每度按0.7元收费。
4.6.3超标电费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科通知按时到财务科交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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