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1 20:14:5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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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欢迎大家分享。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1

  学校课外辅导制度

  1、早饭前,教师不得讲课,应让学生读书(以语文、外语为主);但要善于运用竞赛、检查、督促等方式,调动学生读书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有针对性地、有目的地读读、背背;必要时,数、理、化老师也可与个别学生接触,作短时间的辅导。

  2、晚自习,教师不得讲课,应让学生自习,吃“自助餐”(以理科为主,高中文科除外)。作业做错的,应更正作业,教师给他批改,并作必要的辅导;优秀学生可看课外书籍、预习明天的功课或练习竞赛一类的拔高题;必要时,文科老师也可与个别学生接触,作短时间的辅导。

  3、中午(至下午上课前),教师不得讲课,可以让学生更正上午做错的作业,优秀学生可以自由活动(可以进阅览室看书)。

  4、课间,学生不做作业,教师一般不辅导学生。即使有特殊情况,与学生谈话,时间也不宜长,以免影响学生上好下一节课。

  5、教师辅导必须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学校作业批改制度

  1、学生作业是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和形式。课上应以一半以上的时间给学生完成作业,绝不能因老师讲多了,而挤掉学生作业的时间和位置。“课上无时间做作业”的说法是不对的。

  2、自学后的检测练习题。要当堂集中揭示错例,让同学们更正、讨论,最后教师只讲学生不会的、说错的或说不完整的。

  3、新授课的课堂作业。要以课本上的为主精选作业(复习课除外),注重应用,有代表性;分必做题和选做题;要独立完成,不抄袭、不辅导;要学生书写工整,一丝不苟;要保证练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要当堂完成,下课前交作业本。

  4、课间不做作业。数、理、化可适当布置晚上作业,文科以早读为主。

  5、按时批改。一般情况,上午的课堂作业,要在下午课前改完,并让学生更正;下午的课堂作业,要在晚饭前改完,并让学生更正;晚自习的`作业,要力争当夜(最迟在第二天8:00前)改完,并让学生更正;作文要力争在作后三天内改完(迟改就会低效,甚至无效)。

  6、认真批改。教师批改要字体端正,富有科学性和针对性。批语对优秀学生、后进学生要均有较高的指导价值。

  7、认真指导学生更正。教师学生要分别把错题(即错在哪一步)抄到各自的错题集上,以便有针对性地复习、纠错。

  8、教师应认真做好批改记录,并备好、用好错题集,有针对性地指导复习。

  9、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检查、评比。

  ⑴、每天早、中、晚学部教务处检查作业并如实记载,学部校长抽查检查情况。

  ⑵、学部定期互阅作业,同年级同科互阅,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⑶、学部评选优秀作业,搞好作业展览。任课教师可将学生的优秀习作复印,张贴到班级宣传栏。

  ⑷、学校督学、校长办公室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学部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列入对学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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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xx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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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对上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教师要严肃训责。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4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5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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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要确保图书藏量达到国家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配备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要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内容要积极向上,可读性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2.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4.要大力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形成较高阅读品位。同时,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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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课铃响,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按时整队到操场集合,加强活动的安全教育。

  2.体育委员负责整队,带领全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3.准备活动结束后,体育委员填写器材借用清单,领取器材,并协助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活动。

  4.活动课期间,学生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5.学生要爱护体育器材,不能损坏体育器材,对故意损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赔偿等处罚。

  6.活动课期间,班主任要始终坚守在活动场地,负责活动安全,维护活动秩序。

  7.活动课期间,体育教师负责运动场整体活动秩序,辅导学生活动。

  8.活动中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尽量减少器材的损坏和人员的`损伤程度。

  9.下课铃响前2分钟,各班应回到上课集合地点整队,由班主任进行小结,体育委员送还器材。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8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抓好“五个管理”工作通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为了抓好“五个管理”工作中的读物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落细,丰富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师生读物管理实施。

  一、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生读物管理

  (一)加强图书室建设

  由于我校是新建学校,目前建有一间学生阅览室,读物配备符合中学生年龄特点,能容纳两个班级学生同时进行阅览,学校藏书逐年增加,配备图书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阅览。

  (二)清理低俗消极读物

  每学期开学对学校阅览室的图书进行常规检查,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读物,如涵盖宗教、色情、低俗、凶杀、暴力、玄幻等内容的书籍进行销毁。按省市规定落实教材、教辅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行为。

  (三)加强课外阅读指导

  参照教育部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等,结合每个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根据学段和学校特色开设课外阅读指导课,并作为校本课程来实施,每周1节,指导教师可由语文老师担任。每班须有生均5册适合本学段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供学生交流阅读。

  三、培养师生阅读习惯

  我校全体教师积极阅读,多读经典名著,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素材,提升人文素养。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确保每生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课外阅读时间,确保学生的.课外阅读总量达到本学段的课标要求。通过举办读书节、朗诵会、读书分享会、写读书笔记等活动,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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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各班必须重视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各种兴趣,发展学生的能力和个性。

  2、期初由学校教导处制定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兴趣小组,自愿报名参加,由班主任协助组织报名。

  3、各类课外兴趣小组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教学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4、学生应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注意安全。

  5、课外活动期间,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的整洁,活动结束后,由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做好班级清洁工作。

  6、活动期间,由值日领导检查各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期末由学校教导处对各类课外兴趣小组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选出兴趣小组优秀学员,一般占10%,学校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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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11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领导小组,全面进行读物管理。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8、控制教辅种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二类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

  9、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12

  一、学校开展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之一,也是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反映,它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二、学校鼓励艺术教师成立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小组或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

  三、学校开展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要达到相应的比例。

  四、学校应为艺术教师开展的有利于学校自身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艺术活动提供必年需的器材、设备和场地。艺术教师策划艺术活动要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艺术教师和相关部门保证艺术活动的安全。

  五、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学校应当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艺术教育中应当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六、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文化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备案。

  八、学校应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校园内不进行文化艺术产品的推销活动。

  九、学校对优秀的艺术活动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13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委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大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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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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