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2-11-30 10:54: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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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1

  一、图书管理员在教导处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学生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十、配合教研组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了,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和教学资料。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2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4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5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6

  1、负责做好学校图书馆和教师阅览室工作,做到图书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

  2、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收集教师和学生所需要的各种文献资料。从教育理论到教学经验,从教学大纲及国家教委限定的教材、教参到课外读物,尽量全面地采购收藏,以利提高学校教学教改的质量。

  3、普及文学检索知识,让学生学会利用书刊寻找资料;做好图书的采购工作,宣传、推荐书刊资料,让书刊作为学生打开知识的钥匙。

  4、为教师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编制专题索引,解答咨询,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5、组织多种形式的读书辅导活动,指导学生阅读,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6、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学生阅读水平。

  7、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开放,做好防盗、防火、防损坏工作。

  有计划有目的地购置图书及征订发放报刊杂志等。

  8、图书书目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新书一个月以内上架。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7

  为了令各位图书管理员掌握其岗位职责,以下以学校图书管理员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供各位制度职责大全图书管理员参考。

  一、热心为教师(制度职责大全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好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工阅览室内报刊杂志,资料的预订要求。新书到校,要在一周内做好登记、分编、上架工作。分类、编目力求规范化,科学化。及时编目分类、登录储存、整修曝晒、收发装订。

  四、负责教学参考资料和音像资料的出借、回收和保管。每期编写一份部分学科教学资料索引,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参考资料。

  五、做好新书的`借阅工作。新书整理完毕,立即投入流通,不得无故积压。积极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做好新书的介绍推荐工作。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做到一学期每个学生阅读课外书不少于10本。

  七、认真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

  八、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做到窗明几净。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8

  1、贯彻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及学校的各项决定,积极参与、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做到舍室有限、教育无限o

  2、制订图书借阅规章制度,包括借还、赔偿、罚款等制度。

  3、做到报刊资料的分编、流通、阅览和管理工作,合理组织藏书,充分发挥书刊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

  4、书刊登录要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对新书要加盖藏书章,夹入口袋片,打号核对。未编目的'的新书不得外借。

  5、开展参考咨询,读者辅导工作,推荐新书,编印书刊资料目录,开展室互借工作。

  6、严格按借还制度办理,细心插卡,还书时植查书刊是否完好。负责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报废等工作。

  7、书库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及时上报。结合清点,做好剔旧注销等工作。

  8、每天开放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确保图书的正常流通。还要搞好图书(阅览)室的卫生,及时整理图书和报刊。

  9、帮助各班建立图书角,每学期评比一次。

  10、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中组织好有关的读书竞赛活动,期末统计出图书流通率、作好工作总结。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9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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