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技术科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技术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技术科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技术科管理制度2
1、协调科内工作关系,配合兄弟科室的工作,当好矿主管理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在矿区地面和和井下建立测量控制系统。
3、及时准确地测绘地形图和各种矿图,正确标定矿区地面和井下各种设计工程的.位置。
4、正确指导巷道掘进和贯通。
5、在矿井生产过程中收集地质资料和原有地质勘探资料,正确分析推断绘制矿井地质图件。
6、对地质推断部分,要根据矿井生产的实际延伸的情况加以修改和补充,使矿井地质图的精度不断提高。
7、每月进行储量计算、登记,建立完善各类地质台帐。
8、每年至少对全矿放线技术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
技术科管理制度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生技科。
2、职责
2.1、职能
生技科是全局生产、技术、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
2.2、权限
2.2.1、有权制修订本局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审核有关专业的标准规程制度。
2.2.2、有权对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施工,检修、运行工作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2.3、有权指挥事故抢修和缺陷管理。
2.2.4、有权审议生产项目及设备选型,参加或组织设备和工程项目招议标
2.2.5、有权审查工程设计,对工程进行管理和验收评定。
2.2.6、有权决定运行设备的更新换代,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没有入网许可证的设备、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有权制止使用。
2.2.7、有权对基层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和生产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和考核。
2.2.8、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
2.2.9、有权审批用户新增、增容供电方案。
2.2.10、有权决定设备是否具体投运条件。
2.2.11、有权组织协调生产计划。
2.2.12、对大修理项目,更改项目,有审核权。
2.3、责任
2.3.1、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和标准造成的失误负责。
2.3.2、对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
2.3.3、对由于管理失误而造成的项目拖期及质量低下负责。
2.3.4、对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实施不利,完不成年计划和指标负责。
2.3.5、对上报的各种计划及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2.3.6、对大修、更改费用使用不当和不合理负责。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的规程制度,负责编制修订本局输变电运行检修标准规章制度,审核有关的现场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
3.2、负责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及设备评级管理,做好主设备的缺陷、绝缘、油务、仪表监督、防误和过电压保护、直流等专业管理,并做好各专业的检查分析和总结工作。
3.3、负责全局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重点技措、反措,更改工程管理。
3.4、负责大修工程管理。制定大修工程管理制度。编报和下达输变配电设备大修计划,并组织检查实施。掌握好全局的大修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审批关。
3.5、负责生产计划管理。编制本市电网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负责编制下达输、变配电设备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6、负责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力率的管理和统计考核工作。
3.7、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归口及分管的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办理设备和转移、调拔和报废的技术鉴定等业务手续。
3.8、负责制订输、变配电设备材料消耗和事故备品定额,并协助做好事故备品的管理和检修工时定额工作。
3.9、负责10kv及以上缺陷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消缺计划管理及实施监督工作。
3.10、负责输、变配电工程质量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及时组织中间验收和电气安装前的土建初验收,对验收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和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3.11、做好输、变、配电工程和重要大修,更改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启动投产工作。
3.12、负责设备符合投运条件的确定工作。
3.13、负责重大事故或复杂事故的组织抢修工作。
3.14、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按档案室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归档工作。
3.15、全局技术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工作。
3.16、负责全局科技项目管理,科技信息及图书资料的管理。
3.17、负责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工作,严格对入网产品的安全、先进、经济性把关。
3.1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4、报告和记录
4.1、生技科管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生技科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b)月、年度生产计划和总结;
c)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年度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d)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e)变电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f)大修规程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g)技术监督专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h)设备评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i)科技工作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j)、电能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k)、新设备验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l)、月度设备缺陷报表;
m)、其它上级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
技术科管理制度4
(一)负责烧结厂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二)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三)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四)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五)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监科会审。
(六)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七)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八)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技术科管理制度5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瓦斯超限和通风管理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反向风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到位
技术科管理制度6
为严格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传达学习、考试、补考、贯彻实施、补充完善及再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具体规定
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考试试卷原稿由技术科下发,或者直接附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后面。
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下发后,施工工区区长必须尽快组织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和考试工作,各不同班次的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和考试工作由施工单位跟班副区长具体负责,技术科负责阅卷。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成绩表)以及考试试卷自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后3日内交技术科备案。
3、工区区长和跟班副区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必须认真传达并保证传达学习效果。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工区区长、副区长都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考试。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应到人数”栏的数据必须与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一致,考试成绩签字栏签名和补考人员签名总个数必须与“实到人数”栏中数据一致。实际出勤人员超出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时,超出的人员不用签字和按指纹,但必须参加学习和考试。实际出勤人员不足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时,由本单位其他施工队人员补充。所有签名由考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按指纹,不得代签或代按指纹。区长、跟班区长还必须在负责人、传达人等栏目签字以示负责。
4、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人员必须补习和补考,否则不得下井从事该项工程的施工。补习和补考程序同上述规定。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下发后,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执行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员都可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由技术科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补充或修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下发,施工单位重新传达学习后实施。
二、罚则
1、自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下发3日内,工区区长和跟班副区长没有按照本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对本单位(或本班次)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的,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成绩表)以及考试试卷自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后3日内未交技术科备案的,每延长一天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应到人数”栏的数据与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不一致的,考试成绩签字栏签名和补考人员签名总个数与“实到人数”栏目中的数据不一致的,或者考试有签名无试卷的,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30元,跟班区长有责任的,罚跟班区长30元;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区长、跟班区长没有在“负责人”、“传达人”等栏目签字的,罚款30元;考试人本人未亲笔签字并按指纹,由他人代签的或代按指纹的,罚考试人、代签人或代按指纹人各30元,并连带工区区长和跟班区长20元。
4、未参加学习和考试,或者考试成绩不及格又未补考的人员,不得下井从事该项工程的施工,否则罚款50元,并连带工区区长50元。
5、工程开工后,现场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基础数据或基本规定不了解的,罚款30元,连带工区区长和跟班区长20元。
【技术科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信息技术科工作总结04-24
技术科年终总结01-09
技术科年终总结5篇01-09
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学籍管理制度03-30
管理制度08-07
防范管理制度05-04
门诊管理制度02-05
计量管理制度02-07
矿山管理制度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