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1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无大事不随便请假。迟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医院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奖金和工资。
3、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按规定参加轮班值岗和节假日的`集体活动,不无故请假。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教师每月请假3天以内扣全勤奖,每天按20元计算,超过3天再扣除基本工资,按每天15元计算(含周六日的集体活动)。
7、凡在学期初接受园里聘任的教师必须认真坚持工作,不中途辞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园务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定,否则,将扣除一月工资和学期奖金。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3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略。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临聘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时起执行,同时终止过去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有关文件规定。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5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0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6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7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8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学校教师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9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午时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景,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供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供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无请假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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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师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xx年度《冀洼小学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办理离岗手续,并协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六节计一天。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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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根据我校教职工人数多的特点,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不仅增强教师出勤透明度与公信度,而且使工作能达到步调一致,更好地发挥分级管理的作用,让全体教师在办公时间内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教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坐班要求:
1、在上午早操和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值日行政及教师到校主持值勤工作时间:早上7:30、下午1:40;早早读及午读有任务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到班。
2、上班时间空堂教师原则上在办公室办公(备课、改作业、业务学习等),不回宿舍办公。如有事外出1一2节时间的,要向本级部级长请假,如半天的要向教导主任请假,如1天的要向校长请假。若在上班时间内无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作为旷工处理。
3、在上班时间不从事另一行业,搞额外收入,不玩牌、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素质,维护集体的形象,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上课期间教师要养成守时、惜时的良好习惯,做到每节课提前2分钟到班、不早退、不拖堂。
5、教师有责任维护学校财产的全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如因个人的失误,导致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考勤规定:
1、教师必须依时上课,无故迟到3分钟上课的扣全勤奖10元(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课一节扣全勤奖30元,并提出批评。
3、教师必须依时上班,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扣全勤奖20元,40分钟扣6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全勤奖120元,并向校长作书面检讨。
4、事假:有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并由教导处主任(或级长)按排好代课;除突发事故外,不能突然请假,事假原则每次请假不超7天,如有特殊性情况请假超7天的需向教办领导申请;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须市教育局同意请假,期末奖金只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效益。事假教师每天扣50元,职工每天扣20元。
5、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4天,以上休假作有薪假期并可享受全勤奖;女教师产假公办(合同教师)90天(剖腹产再加15天),男教师看护期(已领独生证)为10天,产假休假作有薪假期,但没有全勤奖,超出规定时间则按事假处理。另外,产假原则不能以请假形式提早休假,特殊情况研究决定。
6、病假:病假要有医生证明,要经领导批准,病假每天扣全勤奖10元(直到扣完本月全勤奖为止)。病假半个月要向教办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须向市教育局提出请假,同意后按市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办按市规定发放、合同教师只发2000元/月,职工只发1100元),期末奖金按实际上班时间算效益(特殊情况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7、凡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允许请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只按事假的方法扣除当月的全勤奖,不扣除全学期的全勤奖,但超出的按事假制度执行。
8、所有集体学习,包括教师大会、科组活动、值日工作、升旗(做操、大课间)、开学、散学典礼活动、家长会等,无故缺勤一次扣30元(原则先了解事由,视情况而定),每月由级组长和教导主任做好登记。
9、对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的'女教师或怀孕流产女教师实行从优,上环的有3天休假,计划内人流的有14天休假,计划外人流的有3天休假,在休息期间不超出规定天数的照发全勤奖,如超出规定天数(经医生证明及校计生部门核实)按病假制度执行,否则按事假制度执行。每两年一次的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因计生(含哺乳期、怀孕期)或因学历进修而不能参加活动的可发放学习费的60%,否则取消学习费。
10、全勤奖每月奖60元,全期累计事假、病假不超过2天另奖励200元,(半天或以上要累计)。
11、教师一般代课每节10元,按教导处要求上课的每节20元,周末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每天补助50元;寒、暑假值班每天50元(初一至初三双计);节日值班每天100元。
以上经费来源每学期的绩效奖及福利费。
本规定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再经级科组长扩大会及公告全校教职工讨论,经工会小组讨论修定,两周内没有异议交校行政班子审定后通告执行。解释与裁决权属学校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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