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2 17:32: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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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行政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业务类

  5、工程类

  6、拓展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节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划分标准:

  绝密档案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簿。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

  4、公司证照。

  5、各级批文。

  6、印鉴。

  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

  9、年度财务报表。

  10、技术资料。

  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

  12、人事资料。

  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

  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

  1、会计凭证。

  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

  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

  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

  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

  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保管部门

  一、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会计部负责保管。

  二、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四、其他档案均由总经办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档案移交

  一、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总经办。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总经办。

  三、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总经办。

  四、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

  五、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附表2)。

  七、《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总经办留存一份。

  第八节档案调阅

  一、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附表3),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

  二、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总经办主任核准,但仅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保密性档案的范围见《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

  四、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

  五、《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六、档案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

  七、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

  第九节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附表4),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三、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

  四、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总经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附表5)。

  五、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销毁申请表》、《档案销毁登记表》各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一份,总经办一份。

  第十节其他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本制度附件包括:《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五、以上表格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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