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06 10:23:59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立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科研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

  (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四)其他项目包括智力引进、课题咨询等。

  第二条科研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公司立项项目是指公司立项的项目或各业务单元(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2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各业务单元负责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管理,即各业务单元2万元以下项目的管理。

  (三)各业务单元应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同技术开发中心进行项目管理的接口工作。

  第四条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第五条管理内容

  (一) 《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的下达

  研制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开发部总监,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或公司的指令性计划,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二)可行性研究

  研制单位任务承接人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研制任务书》的编写

  研制单位编写《研制任务书》。

  (四)项目可行性评审

  研制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研制任务书》的内容组织评审。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立项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开发咳嗽焙拖喙鼐办人组成。若评审通过,则评审小组完成《项目立项评审报告》。技术开发部参加项目的'可行性评审,并审查立项文档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项目的冲突,在《研制任务书》的“技术开发部意见栏”中签字。

  (五)立项的批准

  1.公司立项的项目

  研制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制任务书》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到本单位负责人及技术开发部总监审核,经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后,再由技术开发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总投入低于人民币2万元的项目和公司指令性项目(指时间要求紧迫,并经技术开发部确认)可不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2.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

  由各业务单元负责人批准立项。

  (六)立项结束

  公司立项的项目由技术开发部将立项文档归档;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由各业务单元归档,技术开发部备案,至此,立项过程结束。

  第三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份公司批准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须由总经理批准。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 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瑞吉通讯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 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 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 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 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管理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清晰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立项操作流程,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根据项目管理总体流程框架定义,主要包括外部经营性项目、市场拓展型项目和内部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

  三、术语定义

  四、职能职责

  (一)总经理总经理在项目运作和实施过程中,具有如下职能职责:

  1、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发行和废止的审批;

  2、协助项目管理部监督、指导和协调制度和流程的落地执行;

  3、项目立项的最终审批。

  (二)销售经理

  1、准备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

  2、发起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钉钉流程;

  (三)销售中心

  1、指派外部经营性项目的销售经理;

  2、审批销售经理发起的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申请;

  (四)分公司总经理

  1、指派分公司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部经营性项目销售经理;

  2、审批分公司管辖销售经理发起的立项申请;

  (五)产品市场部

  1、审批销售中心/分公司发起的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材料和立项申请;

  2、审批销售中心/分公司和其他需求部门发起的内部建设性项目需求材料(见销售中心需求管理流程和制度);

  3、通过审批的需求,产品经理编写立项材料,发起内部建设性项目的立项申请;

  4、审批产品经理发起的内部建设性项目的立项申请。

  (六)项目管理部

  1、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

  2、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贯;

  3、制度的落地实施和执行

  4、组织召开项目立项评审会,评审后将结果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以后,分配项目编码,指派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团队;

  6、协调总经办发公告通知。

  (七)总经办-行政部

  1、流程在钉钉系统的配置和管理;

  2、协助项目管理部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五、项目立项

  流程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流程如下图5-1所示,包含申请发起、销售中心/分公司的销售管理审批、产品市场部审批、项目管理部评审、总经理审批、分配项目编码和项目团队组建和任命、发布公告等个环节和步骤。

  图5-1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流程图内部建设性项目立项流程如下图5-2所示,包含申请发起、产品市场部审批、研发中心审批、项目管理部评审、总经理审批、分配项目编码和项目团队组建和任命、发布公告等个环节和步骤。

  图5-2内部建设性项目立项流程图

  (一)立项申请发起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性项目,由销售中心销售经理准备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发起立项申请;

  内部建设性项目,由产品市场部产品经理准备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发起立项申请。

  (二)产品市场部审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公司产品和业务规划。

  (三)项目管理部评审评审立项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四)总经理审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和战略规划,以确定是否要实施项目。

  (五)分配项目编码和组建项目团队分配项目编码,以进行项目费归结和项目管理。

  (六)发布通告通告公司全体,使周知项目编码、项目组织架构、团队成员和责权利。

  六、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一)立项发起人需按照附件一:项目立项申请的模板的规范和要求,进行项目立项申请填写;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因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由申请人负责;

  (二)项目立项申请必须提钉钉流程,不接受其他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邮件的申请;

  (三)产品市场部总监需及时进行立项审批,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四)产品市场部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须及时组织立项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提交总经理审批,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总经理须及进行立项审批,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六)立项通过审批后,项目管理部须及时分配项目编码,组建项目团队并发布任命,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行政部发布项目团队任命通告(内含项目编码)后,项目正式生效,立项工作完成,申请人须及时关注行政部发布的通告;

  (八)立项完成后,财务才可将费用归结到项目中,项目活动(如采购等)方可开展;

  (九)原则上严禁未完成立项即开展项目工作产生费用,未立项产生的费用,归结到部门编码,即由部门自行承担。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和总经办负责解释并督促执行;

  (二)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部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一:项目立项申请表模板 XX项目立项申请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经营□市场拓展□内部建设□销售经理产品经理项目内容产品/货物采购□系统集成□咨询□技术支持□运营/运维□硬件研发□软件研发□销售合同□已签订,签订时间:

  □未签订,销售前期□不涉及(内部建设项目)项目周期项目实施地址合同金额估算成本估算项目等级初评重大项目□重要项目□普通项目□

  2、客户信息:

  客户类型政府部门□企业□客户名称客户地址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3、项目资金来源来源金额(单位:xx元)占比(百分比)备注客户投入公司战略性投入公司垫资金额外部合同其他

  4、项目内容外部项目,填写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或附上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合同;

  内部项目附上需求分析报告。

  5、项目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角色涉及部门数量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销售经理/客户经理销售中心产品经理产品市场部工程实施人员工程部软件开发人员研发三部硬件开发人员研发二部外包XX人员6、成本估算成本明细金额(元)备注项目运作成本合同签订前差旅费、商务费、招待费、项目招投标、资质使用费等不确定隐形成本等。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部的建设,规范研发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进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企业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提出的任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立项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等级: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难度大,开发创新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技术人员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畅通。

  2、研发经费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折旧、研发领料、差旅费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4、为鼓励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

  三、物资管理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四、成立小组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项目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改进产品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核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样式。

  2、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

  3、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产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与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

  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评审验收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1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工程项目活动,引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项目立项资金的效益;同时明确项目立项过程中相关职责、权限,保证项目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技术改造、重大的维修项目。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先立项、后建设。

  1.3本制度所指的立项是指公司内部立项,不包含在政府部门的立项。

  第二章立项管理的相关职责

  2.1公司项目立项实行提议、审批制度,即:由投资发展部或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领导提出项目建议,经项目调研后,由总裁审批立项。避免盲目的立项、增加无谓的成本。

  2.2投资发展部作为项目的主要提出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负责:

  (1)组织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对项目进行调研;

  (3)参与可行性报的编制,组织项目立项。

  2.3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立项的配合单位,配合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进行市场调研,编写可行性报告等。

  2.4项目评审组主要负责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评审,并参与编制可行性报告。

  2.5总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投资发展部提出项目评审组成员由总裁确认,.总裁审批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下的项目投资;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50%间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上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程序

  3.1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整体发展的规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向总裁汇报,由总裁签批;

  另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项目建议,由投资发展部初步调查,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3.2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组织销售、市场、供应、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程、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

  3.3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对组织人员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3.4项目评审组以评审会议的形式,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等进行分析,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3.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协助,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3.6可行性报告完成后,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立项单》(附可行性报告),提交总裁审批。

  3.7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见“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一览表”),项目立项经总审批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立项管理

  4.1项目建议

  4.1.1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出项目建议,总裁审批。

  4.1.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提出项目,指定投资发展部调研,由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总裁审批。

  4.1.3总裁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应在2日内作出回复。

  4.1.4项目建议书应包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2)项目简介(3)项目的必要性(4)项目的目标(5)市场需求及预测等内容。

  4.2《项目建议书》经总裁签批后,投资发展部应立即拟定项目相关的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并提交项目评审组人员名单交总裁确认。总裁应在2日内给予回复。

  项目评审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工程、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确保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

  4.3项目建议经批准后,项目部、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从项目的市场、政策、同类项目、竞争对手等方面入手。调研方式不限于从internet上搜查相关资料,从出版物中提取信息,与同类项目建设方访谈,向公司内部发调查问卷;与同行、专家交谈等;调研的时间应控制在一周内,并做好调研记录。

  4.4项目评审主要通过会议方式进行,但不局限于会议的形式,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政策优势、项目选址、工艺设备、资源支持、安全环保、投资评估、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并给项目一个综合评价,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4.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及项目评审组三方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的编写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指南》的规定执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市场预测、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辅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内容。

  《可行性报告》编制后,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应对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修改、完善,形成书面的《可行性报告》。

  另外,根据项目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4.6项目立项

  投资发展部填制《项目立项单》(见附件),《项目立项单》应简单明了,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背景概述,项目造价预估算,立项目的等内容。

  《项目评审意见表》和《可行性报告》应做为《项目立项单》的附件。

  《项目立项单》与《可行性报告》形成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提交总裁批准,总裁应在2日内做出批复。

  4.7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中的项目,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由投资发展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4.8项目立项经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的下一步工作。

  4.9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项目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管理。收集的资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市场调研资料、项目立项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意见”等;

  对收集到的立项资料,制定专人分类整理,按照项目列出资料清单;并对立项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交档案室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

  特殊情况:

  1.为简化流程《项目建议书》和《项目评审人员确认表》可同时交总裁审批。

  2.如遇到项目比较紧急且总裁外出等特殊情况,投资发展部可电话向总裁汇报项目建议,**总裁后直接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待总裁回公司后补签《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流程为:“市场调研→项目评审→编制可行性报告→填写《项目立项单》→审批”。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有项目部拟定、修改,并报总裁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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