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5 20:00:08 惠嘉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

  由于本工程要进行很多的钢结构吊装作业,不安全的因素较多,我们将按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即时做好划分和调整安全区域的工作。区域的安全性质用安全标志牌说明。施工安全区分为两类:

  除环境本身要安全外,应设有足够的防护设施,一般人员的正常活动不会发生危险。

  有正常的防护设施,做作业人员应各自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做作业时可以保证安全。

  1.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2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解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等,严禁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电力设备、运输设备,严禁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1.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安全状态,保证安全作业面,努力贯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好文明施工。

  1.5工人有拒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权力,有越级上报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任何人不得阻挠、压制。

  2.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及所管理民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2.2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民工)认真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民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开展现场危险预知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保能力,安全意识。

  2.3认真落实领工员(技术员)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前教育,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2.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保护好各种安全标志与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2.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周围作业环境,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随时检查其实施情况。

  3.3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职工(民工)的操作是否正确,纠正任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负责组织各班组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5负责本施工区内分包队伍、民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方必须遵守总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他们保护好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3.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4.1积极宣传和贯彻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制定工程项目定期安全工作规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4.3坚持现场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动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进行罚款直至停止其作业,做好安全日记录,每月向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安全小结分析。

  4.4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5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有关施工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教育,并对安全要求随时进行检查,负责设置、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警示和防护设施。

  4.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民工、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7参加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评比工作,督促有关工种处理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8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5.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5.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重大的单项作业如大型临时设施的支搭、拆除及特殊的施工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溶合到设计和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

  5.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从技术上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审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技术性事故隐患应提出意见,落实措施,予以解决。

  5.7参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6.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6.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实施办法,并负责布置监督落实。

  6.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动态落实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6.4组织、实施、接受上级部门、地方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检查,各种活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纠正‘三违’下达整改通知和违章罚款通知。

  6.6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达标活动,认真贯彻‘一标三规范’监督检查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与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6.7收集整理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做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6.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送批工作。

  7.1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2负责组织落实本项目各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措施,检查落实,做好考核。

  7.3负责从技术措施上保证项目部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的实施完成,注意听取安质部门的意见,积极指导安质部门的工作。

  7.4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各类技术人员编制具体可行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认真执行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7.5定期分析各类事故,探索事故规律,积极开展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训练,负责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7.6掌握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7参与本项目发生的(重大未遂)各类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并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1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2组织施工生产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的交接使用验收制度.

  8.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项目部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

  8.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具体组织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负责全面完成处联合月检时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8.5组织项目部各工班、工种,各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8.6负责监督、检查本施工区的分包队伍,按照总包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要求其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7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及各项安全检查。

  8.8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2

  1 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2、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现场必须设宣传板一块,张贴各种制度、图纸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员及各班组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3、现场及楼梯间过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4、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便摆放。

  8、使用电动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危险项目、危险环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护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0、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规范执行,把好材料质量关。

  11、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及明火,人走灯熄。

  12、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随意乱搭乱拉线源,接线、安装设施必须要有专业电工操作,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实现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保护人员与设备安全、保护环境不被破坏,改善施工环境,使路桥施工与现代施工管理科学化、文明化、标准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标准化发展,展现中建七局华东公司的路桥品牌形象,体现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

  2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3.2各工区和各施工队责任人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确定管理责任人。

  3.3施工队安全员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监督。

  3.4现场工程师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7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8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吊篮下不准站人;

  6、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10、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系帽带罚5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5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罚款1000元。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库房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

  8、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5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0、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1、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2、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3、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4.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15.特种专业必须持证上岗,若无证上岗者罚款5000元。

  16.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若不开动火证动火者罚款1000元,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否则罚款500元。

  17.现场工作场地垃圾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18.如无工作证进入现场罚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罚款100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xx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xx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xx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x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

  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1管理体系

  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工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工程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担任,组员包括各专业施工队长和队安全员等,公司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并在当月公司工程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班前检查制、验收制、周一安全活动制、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危急情况停工制、持证上岗制。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现场安全准备工作:

  进场前应熟悉现场外围的环境,其中包括高低压线路和其它危险地、物,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安全主管必须认真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参加劳动局考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之后由项目印试题统一考试,分为“三级”(项目、队、班组),建立安全教育记录,未受教育者,安全人员有权拒绝其上岗。

  2.2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基坑完成后,四周做1.2-1.5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漆,栏杆外围护安全网和做不低于30cm的挡水墙。进场材料在基坑边堆放预先制定标准,并对护坡经常性自测和用经纬仪测试,必要时要成立护坡观察小组,成员有质量、工程、安全等部门组成,由安全部门每天写出观察结果。教育施工人员向基坑下料时不从上向下扔,保证塔吊吊物必须有容器和捆绑,信号工指挥要认真执行“十不准吊”。

  2.3±0.00以上结构安全管理:

  根据结构的形式由技术部门设计脚手架,安全部门参加,对脚手架进行安全验算,提前绘制施工图,并报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并做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时一般分为多个流水区,在区与区上下之间,要做临时性防护栏杆。对结构的敞口处,设置固定的防护栏,统一到高度1.2m,用红白漆涂刷。

  支模与拆模:支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顶撑和满堂红架子时,要有二人以上合作,在柱梁绑钢筋立模时,做好可靠的防护,在拆模时,安排专职看护人员。施工人员要有协作精神,拆完之后及时清理。

  对楼板上的结构预留洞口,加盖封严,对电梯井口,制作开启式的防护门,高1.2-1.5m,井内要层层封死或用安全网每隔三层封一道,并及时清理网内杂物,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通道口搭设防护棚3-6m长,宽出通道口两边各1m。

  电梯井口所有临边敞口处设护栏,人行马道上的碎砼块、垃圾等危险物品,每天安排人员清理。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杜绝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如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工程的缓急,指令停止一方。

  2.4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处理结构的剔凿人员,必须戴好护目镜,注意周围的人员、机械安全,所搭设的临时架子,做到安全使用。

  使用外架施工,设计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可施工,满铺脚手板,外绑封闭安全网。

  内装修所搭设的满堂红脚手架,严格按要求搭设,满铺脚手板,不留空档,并做到工完场清,有临边敞口处绑两道防护栏杆,高度1.2m。

  2.5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保证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定期不定期的试验。

  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按原厂使用规定,并有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安全装置保证齐全、灵敏、可靠,执行额定重量人员。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采用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氧气瓶防止曝晒、倒放,平时与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焊时距离大于10m。

  电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o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轮。

  平面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吊具、钢丝绳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2.6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档案资料。临时用电必须建立针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成束架空敷设,也不沿地面明敷设。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种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保持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标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按规定选择。各种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工具的电源线完好。电源线不可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专人负责。

  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按规定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设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两侧接线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双线到位,不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完好,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漏、防雨、防砸。

  3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3.1在工地的任何施工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在施工区域使用电炉。

  3.2严格工地明火审批手续,需要用明火的队伍当天可提出申请,写明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在安全员确认能够落实安全措施,方可填发用火证。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杜绝动用明火。

  3.3电、气焊工,油漆工,电工,木工上岗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其它工种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在保证不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特殊应急工程作业由项目经理或工程室主任签字才可进行,否则不准作业。

  3.5工地不准随便乱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临时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设的',征得项目领导和工程部的同意,审批后方可搭设,并按防火、防盗的要求搭设。

  3.6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3.7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专物专用,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使用可燃材料。

  3.8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要加强管理,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3.9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文件,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的各级消防管理条例,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防火工作,做到工前有布置,工作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

  3.10消防安全员保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堆放情况,发生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有关工种尽快解决。

  3.11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本工地施工的民工队的防火教育工作,各种消防柜做到明显醒目,废旧消防器材立即更换,做到有备无患。

  3.12积极做好专职消防巡视人员和班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领导工作,加强业务训练和实践学习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险能够立即扑火。

  3.13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和业务训练工作,经常注意组织调整和整顿,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分片防火责任和业余时间的值班巡逻的工作。

  3.14认真做好消防日记工作,对本工地出现的事故苗头,火警火灾隐患尽快书面呈送项目主管领导阅示,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注意做好消防资料的积累工作,建立消防档案。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4.1施工现场围墙封闭整洁,按公司ci标准作标志。

  4.2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并保持整洁完好。

  4.3场地设有规定的六牌两图,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组织机构图,现场布置在与平面图相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消防组织和义务消防员名单板,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板,环卫管理制度等。

  4.4施工现场设排水措施,运输道路畅通。

  4.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及劳动保护器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4.6建筑物四处的零散料及时清理,垃圾、渣土外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干净。

  4.7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堆放料具和杂物,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4.8保持内外队伍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成方,成堆,成线,划分责任区内无积水。

  4.9施工区域内,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5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中我们将采用以下措施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1严格遵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晚上10:00以后不进行有强噪音的工作。

  5.2对噪音大的施工机械如木工圆盘锯、混凝土振动器等,进行封闭围挡隔音。

  5.3施工现场内的花坛、绿化区、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5.4现场设沉淀池,施工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系统。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4

  1.安全管理:

  1.1.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公司三级教育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操作责任书,方可上岗。操作人员除按塔机操作规程操作外,还要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上班之前不得酗酒,操作时保持精力集中,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现场全管理人员或施工员,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制动系统、机械设备、塔身金属结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后的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并向安全主管人员汇报;

  1.2.未经项目部许可,吊臂不得旋转出现场围墙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将塔吊臂旋转至现场围墙外;

  1.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4.被吊物品应绑扎牢固,起吊市中心要平衡,不得倾斜,要平稳起吊,其吊制作完的钢筋时,至少要保证三个吊点,各吊点受力要平衡,必要时要制作钢扁担,钢扁担用料不小于18的工字钢,长度不小于被吊物的1/3长,防止被吊物起吊和回落时圆弧过大,影响起吊或就位;

  1.5.散装物品必须用吊篮,防止散件坠落伤人;

  1.6.为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报废的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1.7.备吊材料、设备,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放过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kn/㎡,钢筋、木方、模板、钢管等材料,堆放时,在材料下应放有垫木,使钢丝绳松动抽出。

  2.文明施工

  2.1.所吊材料在地面或平台上堆放时,按材料品种、规格、材料的使用部位、

  性能,按现场材料堆放要求,分片、分区码垛堆放整齐,垛与地面之间、层与层之间要有垫木分开,便于堆放整齐、吊用方便,严禁材料堵塞现场交通;

  2.2.操作人员要保持操作室清洁干净,每班要打扫卫生,垃圾不得从高空往下扔,应集中存放,电气设备、开关箱、室外卷扬机要保持干净,驾驶室玻璃要擦干净,以保证操作时视线清楚;

  2.3.修理设备更换的`配件,擦洗轴承、设备配件的废油,更换完的润滑剂等,应将配件放在吊篮内,液体放在器皿内,用吊篮送回地面;

  2.4.地面塔吊3米范围内不得乱放材料,保持上塔吊畅通、安全;

  2.5.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和安全职责要挂在操作人员时刻能看到的地方,以提醒操作人员时刻要尽职、尽责,保证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搞好xx古运河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工地的目标,我司(建设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设规律,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对现场各施工单位制定了以下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综合管理

  1.1施工单位负有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人,也是治安和消防的直接负责人。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

  1.2施工单位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厕所卫生化、仓库和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应减小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应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1.3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硬地、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厕所、仓库、各机械设备使用、水电设施及污水排放设施等。

  1.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接卸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临时生产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1.5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产设施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规范标准的规定。

  1.6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内容包括:

  (1)、各责任人的权力和义务;

  (2)、环境管理;

  (3)、场地设施管理;

  (4)、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

  (5)、教育培训;

  (6)、检查验收要求;

  (7)、卫生管理。

  1.7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监、质监、监理等部门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资料的制作和归档必须要符合无锡安检站的规定要求。

  1.8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队伍的全面管理,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接受'无暂住证、无身份证、无专业操作技能证'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各分包纳入总承包的管理范围内。

  1.9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公安机关。

  2、场地、设施和环境建设

  2.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或围板,其高度从内外地面最高处计,围墙不得低于2.5米,围板不得低于2米。各类工程高出或低出+0.00线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必须用符合规定的栏杆围网封闭。甲方已经按照要求砌筑完成地块周边的围墙和美化工作,总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围墙的成品保护工作,要求清洁、整齐、不影响市容。总包单位开设进出入大门,必须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2.2工地大门的设置,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得少于10米,材料统一采用镀锌方钢管做架,双面铁板做面,红丹打底上油漆,焊接要平整、坚固、耐用。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应挂设施工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安民告示牌、文明施工牌,另:农民工权益保护告知牌,一图:施工平面图)。如甲方要求施工单位采用特色造型电动大门和绿化、美化大门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2.3结构施工时的围网封闭应当统一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安全网应为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目的密目式绿色围护立网。围网封闭应采用新式美观合格的材料。

  2.4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浇筑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和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驾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2.5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的工地大门内外通道要求浇厚度不小于200㎜、强度不小于c15混凝土硬底。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要求浇厚度不小于100㎜,强度不小于c15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6米,强度不小于c25混凝土硬底,厚度不小于20公分,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应在工地内空地实施绿化。

  2.6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施,不得堆放在围墙和围板外,如确需要占用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材料堆放应当离开围墙,与办公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米。

  2.7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彩钢板活动房,要求宽敞、明亮、整洁并设置防火标牌和防火设施。

  2.9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备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废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未经处理和政府排水管理处审批同意,禁止排入市政管网。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2.9施工垃圾应当设立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2.10生活区厕所内要求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厕所内墙裙应当铺贴高度为1.5米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采用水泥浆抹面。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堆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11施工现场严禁设置厨房和工人宿舍,禁止在施工区内留宿。

  3、安全生产

  3.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应当符合技术安全标准。

  安全帽颜色按:

  (a)工程部和监理公司采用白色和蓝色安全帽。

  (b)施工单位管理层采用红色安全帽。

  (c)现场施工人员采用黄色、红色、橙色安全帽。

  要求:每个单位统一用一种颜色。

  3.2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具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3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块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报监理公司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内、宿舍、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和用柴烧水、煮饭。

  3.4木材加工间、仓库、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3.5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3.6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6.1外墙脚手架

  3.6.1.1外墙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必须由总承包、监理检查验收。

  3.6.1.2外墙脚手架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并按规范要求搭设,严禁使用竹、木外脚手架。

  3.6.1.3架体与建筑结构按规范要求拉结,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件。

  3.6.1.4脚手架上平桥(脚手板)必须按架体宽度铺满;平桥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得大于10㎝;每层平桥上在外立杆的内侧必须设置挡脚板,板高度不少于18㎝。

  3.6.1.5按规范设置兜底网(水平网)。

  3.6.1.6脚手架上必须按规范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立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安全网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检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3.6.1.7安全网必须挂设完整,不得空缺及破损。

  3.6.1.8每层外用施工梯必须铺满踏板,底部设兜底网。

  3.6.1.9按要求设置安全斜挡板。

  3.6.1.10脚手架搭设必须施工作业层2m或以上,严禁托后于施工作业层。

  3.6.1.11总承包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外墙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6.2悬挂式脚手架

  3.6.2.1国家规范要求采用悬挑式脚手架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悬挑式脚手架

  3.6.2.2悬挑梁采用槽钢(或工字钢)外挑支撑上部脚手架荷载,槽钢规格不少于16;槽钢伸入楼面内两端固定,两固定端间距不少于1.5m;固定端在浇筑砼时预埋用不少于ф18钢筋;待槽钢定位安装后焊接牢固。

  3.6.2.3悬挑时脚手架以不超过每4层用钢丝绳进行一次卸荷;卸荷层上,在建筑物预埋拉环,用不少于ф12钢丝绳把脚手架的荷载通过钢丝绳传递给建筑结构。

  3.6.2.4楼栋悬挑时脚手架必须采用全部卸荷方法:每四层设置一道悬挑梁作全部卸荷,与原底下部分完全断开。即按高度分段搭设,每四层一段,每一段分别设置槽钢搭设悬挑梁,。搭设必须根据经甲方、监理审批同意的搭设方案和计算书进行搭设

  3.6.2.5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梁(钢槽)牢固焊接。

  3.6.3钢井架(物料提升机)

  3.6.3.1钢井架必须由安全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及签发提供《准用证》方可使用。

  3.6.3.2钢井架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器和双向对讲通讯器;驾驶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可清楚看到各层作业情况、能听到每一层站的联系,并能向每一层站对讲通讯。

  3.6.3.3钢井架每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常闭型安全门;每层安全门与吊篮装设电气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篮运行到位时,楼层防护门方可开启;只有当各层防护门全部关闭时,吊篮方可上下运行;在防护门全部关闭之前,吊篮应处于停止状态。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8m。门底与进出口平台缝隙不大于15cm。

  3.6.3.4钢井架必须设有定型化的'首层安全门,首层安全门应有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篮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才能开启。

  3.6.3.5吊篮两侧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吊篮必须设置前、后安全门且灵活可靠。

  3.6.3.6钢井架体三侧作严密封闭防护,首层必须按规范设置防护棚。

  3.6.3.7每层卸料平台必须挂设安全警告标语、安全操作守则、最大额定荷载等标志。

  3.6.3.8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控制室内张贴该操作人员上岗证副本及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6.3.9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井架,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3.6.3.10钢井架的安装、使用,拆除必须根据经甲方、监理审批同意的搭设方案进行施工

  3.6.4塔吊、外用电梯

  3.6.4.1塔吊、外用电梯必须由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及签发并提供《准用证》方可使用。

  3.6.4.2塔吊、外用电梯驾驶操作人员及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控制室内张贴该操作人员上岗证副本及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3.6.4.3外用电梯每层进出口平台必须安装常闭型安全门,安全门必须有灵敏可靠的机械及电气连锁装置,梯笼运行时及平时全部处于并闭状态,挡梯笼运行到那一层时,该层站的安全门方可开启,不能使安全门随意打开,形同虚设。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8m,门底与进出口平台缝隙不大于15cm。

  3.6.4.4外用电梯每层进出口平台必须挂设安全警告标语、安全操作守则、最大额定载重等标志。

  3.6.4.5塔吊自由高度应符合要求,按规定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装置,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3.6.4.6外用电梯的导轨架顶部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附壁架之门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壁架离地面离度均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

  3.6.4.7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6.4.8总承包必须在开工前提交塔吊、外用电梯的技术资料及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同意,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6.5临时用电

  3.6.5.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必须经总承包、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6.5.2临时用电必须按'三相五线'制供电:即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保护地线为绿/黄双色线;配电箱及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作可靠的重复接地保护。

  3.6.5.3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满足规范要求,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

  3.6.5.4临时用电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要求配设: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防止误操作;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都要有漏电保护器,不能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2台或多台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3.6.5.5末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少于0.1s。

  3.6.5.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箱体应庄子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6~1.5m。严禁随意把电箱放置于地面、

  3.6.5.7必须使用金属外壳配电箱,箱内电器安装在绝缘板上;严禁使用木质电箱和木质底板,严禁使用残缺、失效的开关。

  3.6.6工地消防

  3.6.6.1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义务消防队。

  3.6.6.2工地办公室、仓库、发电机房、加工棚等明显处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

  3.6.6.3建筑物内每层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

  3.6.6.4施工现场应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经总承包、监理审批;按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3.6.6.530m以上的高层建筑除每层配备灭火器外,必须配备消防栓,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量,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汞保证水压,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水带。

  3.6.7临边临口防护

  3.6.7.1楼梯、阳台等临边临口必须按规范设置稳固栏杆等防护设施。

  3.6.7.2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稳固护栏或用盖板盖严,施工完毕必须立即作防护。

  3.6.7.3每层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可活动的常闭型安全门;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5m,门底离地面缝隙不大于15m。

  3.6.7.4电梯井内必须每层搭设水平防护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5)所有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板均须用保护膜及时覆盖加以保护,且严禁在台面板上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切割机、电锤等重型物体和工具以免损坏台面;

  6)水龙头及五金门锁安装均须用管钳和扳手时必须用干净的布包好,以免损坏光洁的表面层,安装好后用纸包住进行保护;

  7)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施工用电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7

  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3、 2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4、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6、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00元。

  7、脚手架材质、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00元。

  8、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m、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0、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处罚100-500元。

  11、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8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严禁在脚手架搭设现场吸烟。

  2.脚手架搭设好经验收合格或正在搭设的脚手架,都应悬挂脚手架状态标识牌,脚手架安全搭设和安全文明使用宣传牌、脚手架文明使用奖罚办法宣传牌也悬挂在脚手架上,提醒人们遵守脚手架管理制度。

  3.严禁酗酒人员上架作业,施工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脚手架上操作禁止开玩笑和打闹、奔跑等。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5.上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6.护身栏、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等影响作业班组支模时,如需拆改应通知施工员由架子工来完成,脚手架拆改后不得降低其受力性能。没有施工员的安排,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脚手架。

  7.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保持好脚手架杆件和安全设防的合格状态,合格状态的保持由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来完成,并要有记录,安全状态的脚手架杆件不变形、不位移、安全设防设施齐全。

  8.不准利用脚手架悬挂手拉葫芦吊运重物,作业人员不准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不准推车在架子上跑动。塔吊起吊材料、物品时,在被吊材料、物品高于脚手架的高度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吊臂才能向脚手架方向悬转,严禁塔吊起吊物体碰撞和拖动脚手架。

  9.不得将模板支撑杆、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泵管、供二级配电箱电源电缆线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10.施工时在脚手架上使用电、火焊和拆除架子使用电、火焊时,离操作部位的下部30㎝左右部位应设接盛火星盘,并派专职监督人员检查防火工作情况,严禁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在脚手板上或其它易燃物体上。

  11.脚手架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要及时解决。

  12.要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架体受力要均衡,不得将钢管、扣件、模板、建筑配件、材料的堆放在脚手架上,外装饰所使用的材料,下班时使用不完的材料要放在结构平台上、不存放在脚手架上。

  13.严禁施工人员凌空投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它物品,脚手架上的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到平台上及时运走,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14.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登高要穿防滑鞋,袖口及裤口要扎紧。

  15.脚手架堆放场做到整洁、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领退料手续。

  16.施工人员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确保脚手架施工材料、扣件不浪费、不乱放。

  17.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钢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应随时整理、检查,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扣件螺栓除锈刷油润滑,妥善保管。保持脚手钢管堆放场地的干净整洁。

  18.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大雨天气停止脚手架作业。在冬期、雨期要经常检查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有无积雪、积水等物。若有则应随时清扫,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19.倒料平台:倒料平台应根据倒料平台所标荷载卸料,严禁超重,每天使用的砂浆,砼必须清理干净,并不得堆放材料。

  20.脚手架倒料平台,应悬掛管理制度标识牌,内容有承载力,管理制度,内容要简明扼要。

  21.每天使用完脚手架清理干净脚手板上的砂浆。碎砖、砼及其它材料,经常保持脚手架整洁、干净。

  22.脚手架上架设电缆,电缆要悬掛在绝缘子上,不得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

  23.总施工,施工员,安全员在现场巡视时,时刻注意脚手架的安全情况,正常使用情况以及文明施工,随时制止不符合管理制度规定的操作行为。

  24.结构平台上堆放脚手钢管时,荷载不得过于集中,也不可堆放时间太长,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kn,后浇带、悬挑板部位不得堆放脚手钢管和扣件。

  24.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的信息要及时反馈,每周在项目部会议作汇报,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19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1.1组建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主任委员,各分承包商第一责任人为委员的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对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落实各项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和开展重大活动负责的责任体系;

  1.2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项目部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参加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监督体系;

  1.3建立一支素质好、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擅于管理的专(兼)职安全队伍,以及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监督、检查体系;

  1.4各施工队必须建立以“三不伤害”为基础的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地,工地保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

  1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马鞍山项目部;

  2施工现场的各主要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安监人员应按现场总人数的百分之二配备;

  3三十人以上的分包队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

  4安全监督部门应完善宣传教育手段,配备必要的监察工具,如:交通工具、录音、照相器材,摄像器材等;

  3专职安监人员

  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3.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2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熟悉本企业的施工过程和与安全施工有关的标准、规程、制度;

  3.4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5身体健康。

  3.6专职安监人员应经电力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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