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4 10:15:03 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2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5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5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2《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7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

  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程序—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

  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

  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安排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

  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F、当物资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材料员可拒收该批物资并通知采购员退货。

  G、送货单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3、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4.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度、强度实测值(二十八天强度后补)等进行验收。

  5、进场的中砂、碎石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6、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7、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合格的准用证和质量证明书。

  8、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9、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且做好退货记录。

  10、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9

  1、为确保检验科学、公正、及时,把不合格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订本制度。

  2、批样散酒循环混均后,取样2000ml:500ml复查、500ml检验、500ml品尝、500ml备样。

  3、检验人员按企标《Q/LATQ01—2000》方法执行,如遇异常及时复检。

  4、确认检测结果,不合格样及时通知勾兑员调整,合格后报厂部。

  5、“沱牌”系列酒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感观品尝,符合要求后通知挂牌。

  6、过滤质量要求澄清透明无杂,留样3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7、包装班严格执行自检、自封、自盖工号的“三检制度”。

  8、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公司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9、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规范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的认证工作,提高检测检验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检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从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检验员)。

  第三条检测检验员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检测检验员证,方可独立承担规定项目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专业项目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起重机;

  (二)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

  (三)厂内机动车辆;

  (四)客运架空索道;

  (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六)劳动卫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五条检测检验员应当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检测检验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掌握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理论基本知识;

  (三)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四)对检测检验中常见的故障、缺陷和问题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所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六)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检测检验现场的作业要求。

  第七条检测检验员的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见附件1)。

  第八条检测检验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六十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八十分。

  第九条申报两类以上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员,应分别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检测检验员由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考核鉴定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人的技术工作自传和学历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考核合格的检测检验员,由组织考核的.劳动行政部门签发检测检验员证。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的,应报劳动部备案。检测检验员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换证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须经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已经取得检测检验员证的检测检验员,需新增检测检验专业项目时,应按本办法进行新增项目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五条检测检验员调离检测检验工作岗位或退休时,其检测检验员证应交回发证机关。由原单位调到另一单位仍从事同项检测检验工作时,须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六条检测检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暂行收回检测检验员证;情节恶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检测检验员证,并从证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检测检验员资格考试;

  (一)转让检测检验员证的;

  (二)弄虚作假,降低合格标准的;

  (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助理检测检验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应是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可以协助检测检验员开展现场检测检验工作,但不得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也无权在检测检验报告书上签章。

  第十八条企业自检机构检测检验员的认证管理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1

  一、材料的检验制度

  (1)认真检查原材料供货方的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是否符合企业的内控指标,并作好原始记录,以便核查。

  (2)每批原材料进货需要按同一规格,逐批复检。检验的主要内容为:总氮、有效磷、钾含量。对不符合企业内控指标要求的原料不能用于成品复合肥料的.生产。

  (3)将原材料的检验结果分别填在《原材料复检卡片》

  (4)作好检验记录并对复检合格的材料进行确认,以备进行跟踪。

  二、随机检验制度

  (1)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在线生产情况,督促生产班组按工艺要求严格操作。

  (2)对成品进行检验,主要检测项目为:外观、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氯离子五项指标,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间班组。

  (3)作好随机检验的原始记录以便备查

  三、产品检验制度

  (1)严格按照检验标准的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2)产品按照GB15063-2001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同上,取样为每批采取总样品不得少于2Kg。

  (3)经检验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应判为不合格。

  (4)产品检验报告必须经检验人员签字,专人审核,企业总管签字后盖章后正式。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2

  一、把好三关

  (一)原材料关:

  1.原材料进厂后,化验室应根据品种的质量标准或规定进行检查化验,并将化验结果通知有关部门,不符合质检标准的原辅材料,不得投产使用。

  2.供应部门采购新的原畏材料,必须先提供小样,送检验部门化验,合格方可购买。其大样必须与小样质量相符。

  3.各车间班组领回的原辅材料,应进行必要的感观检查。遇有问题及时和质检部门联系解决。

  (二)半成品工序关

  1.加工半成品的部门或车间,必须按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加工,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

  2.车间班组长要加强对半成品与每道工序的检验工作,同时依靠职工“自检”、“互检”层层把关,下道工序有权退回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班组长有权对半成品与工序进行检验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成品关

  1.成品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车间班组长根据质量管理重点进行巡回检查控制,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感观检验。

  2.产品入库前,由厂质检人员进行抽查、检验、化验入库的产品。

  (四)产品检验规则

  1.感观指标(指标全部内容)、气味、滋味、透明度、净含量允差为每批必检项目。

  2.理化指标: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杂质为每批必检项目。

  (五)原辅材料检验规则

  感观指标为每批原材料的必检项目。

  (六)产品的定期检查和型式检查应由质量监督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全性能合格报告。

  (七)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八)产品应该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九)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接触地要离地离墙15公分。

  (十)不合格产品组织有关部门专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二、成品检验报告的管理

  1.成品检验报告由专职检验人员出具,并做到准确、无误。

  2.专职检验人员每月向质检部、厂长书面汇报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管理。

  3.出现质量事故,应该做到四个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及时改进。

  4.对不合格产品出现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3

  为确保公司做到安全防范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范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办公室、保安监管部负责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抽检,管理处主任助理对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

  一、内容

  安全防范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1、安全防范服务过程包括:道口保安作业、楼宇保安作业、车(库)场保安作业、巡逻保安作业。

  2、自检:管理处依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至少每月对辖区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自检,自检率不得低于30%,自检结果上存档并总结。日检(包括夜间查岗):分管保安工作主任助理依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对各保安班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日检,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二次,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

  3、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项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管理处;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管理处。

  二、相关文件与记录:

  各项规章及职责、《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培训记录表》、《保安工作日检表》、《夜间查岗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 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配货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编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5

  1.0目的

  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0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门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公司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1.2.3夜检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处须对抽检、日检中发现的安保工作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一般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相关部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夜间查岗记录表》,护卫主管须按时抽查《值班记录表》、《来访登记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巡搂记录表》、《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等有关表格。

  4.2.2公司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5.1各项规章及职责。

  5.2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5.3 《护卫员训练考核成绩表》

  5.4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5 《夜间查岗记录表》

  5.6 《纠正措施报告》

  5.7《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5.8 《消防演习记录表》。

  5.9 《营业性车场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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