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分配制度(通用7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奖金分配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奖金分配制度 篇1
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订本奖金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
二、原则性规定
1、按照各部门各岗位,分别确定不同档次和数额的奖金标准;
2、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
3、奖金与过失处罚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如存在工作过失受到处罚,则其受奖情况将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如责任不清时,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责任承担情况。
4、考核的时间为当月26日至下月25日,奖金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同步。
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考核
工作表现优异,根据部门情况由其直接领导予以考核后,确定其应获奖金金额。
如工作出现重大责任时(由董事长例会开会讨论确定),除取消所有相关人员当月奖金外,还将依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扣除直至调岗、开除等处罚。
动态责任可不对关联岗位予以处罚,所谓动态责任一般指工作过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规性错误。例如地面卫生,在责任人检查时无杂物,但考核人经过时却有杂物。对于明显为长时间遗留的问题,而责任人未发现的,不视为动态责任;另外某些可以通过巡检记录体现的问题,制度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倒查巡检的方式来确定是否为动态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下属出现违规情况,则其领导必须为其违规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大小,则将依据该违规情况的.具体情形予以分析后,对其领导扣除10%-100%奖金的处理。
各岗位的具体考核人员确定如下:
1、电工、空调工,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空调电)负责;
2、综合维修、保洁员,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维修保洁)负责;
3、中控、监控,由物业部副总监负责;
4、楼层经理、客服经理、招商档案由市场部经理负责;
5、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由市场部客服经理负责;
6、内保由保卫部经理负责;
7、财务人员由财务部经理负责;
8、人力资源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9、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10、物业部总监助理由物业总监负责;
11、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均由总经理负责;
12、总经理、董事长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四、各岗位的奖金标准
1、物业部
(1)电工、空调工为100-500元/人/月;电工班长、空调班长的奖金数额为100-400元/人/月;
(2)综合维修工为100-600元/人/月;综合维修班长为100-500元/人/月;保洁为100元/人/月;
(3)中控、监控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长、监控班长为100-400元/人/月;
(4)物业总监助理(空调电)为500元/人/月;物业总监助理(维修保洁)为800元/人/月;
(5)楼层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楼层经理能提前优质完成工作任务,无违规记录,且有团队精神、协作精神,独立、快速、有效解决商户投诉事宜的,为500元/月/人;楼层经理符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够对本楼层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领导采纳,得到商户与领导的肯定,为1000元/人/月;
(6)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
(7)客服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8)招商档案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9)内保人员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100元—5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保卫部经理酌情处理;
(10)财务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财务部经理酌情处理;
(11)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酌情处理;
(12)办公室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处理;
(13)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10%;
(14)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15)总经理、董事长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五、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
奖金分配制度 篇2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管理职责
1.1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奖金总指标和部门二次分配奖金的发放。
1.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奖金的归口管理部门。
1.3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奖金的二次分配。
1.4奖金分为月奖和进度奖。
第二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奖金以考勤表为依据,实行期后支付,按月考核。
2.2奖金的确定
2.2.1月奖依其所在岗位职薪系数而确定,奖金=系数×基数。
2.2.2进度奖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公司下达总指标,部门二次分配,造表后交人力资源办。
2.2.3部门二次分配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按劳分配、按绩效分配原则;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先进,树立模范典型原则;
(4)根据劳动能力、强度、环境、责任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原则;
(5)坚持奖金一次分完,当月不节余的原则。
(6)单人分配奖金的最高系数不超过最低系数2倍原则。
2.2.3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奖金系数按0.5。
2.2.4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发奖金。
2.2.5受处分人员按照工资支付办法执行。
奖金分配制度 篇3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奖惩目的 为严明纪律,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员工十不准、达到员工互相督促、提高,以及会所发展、进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奖惩管理 提倡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以实际考核为依据,依据员工对会所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对违反规定,给会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第二节 奖 励
第三条 奖项
1、满勤奖:全月满勤(串班除外),无事、病假,奖励50元;
2、合理建议奖:对会所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奖励100—500元;
3、特殊贡献奖:奖励100—500元。
a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事故、平息重大顾客投诉事件者;
b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拾金不昧等为会所争得重大荣誉者;
c个人业务、经营业绩情况优异、完成任务突出者;
d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诚服务,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受到顾客表扬;
e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廉洁奉公、挖潜增效贡献较大者;
4、优秀员工奖:提供优质、感动式服务,综合评定,年评选一次;
5、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两个优秀楼层,设立流动红旗;
6、星级护理奖:每月每楼层评选2名星级护理,进行张贴公示。
第四条 奖励方式
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评选为年度优秀员工;
2、即时奖金: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500元奖金鼓励;
3、奖励性假期:给予1至10天带薪休假;
4、奖励性旅游:给予国内外旅游支持;
5、参加外部学习培训:安排国内月子中心、高校学习培训。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节 惩 罚
第六条 惩罚办法 对于员工违反会所规章制度、违反员工十不准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者,会所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悔改态度等进行处罚。
员工处罚分为取消绩效工资、辞退、开除。
第七条 取消绩效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造成损失的,依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引发纠纷或经济损失者;
2、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不戴名牌者;
3、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责任事故者;
4、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参加培训或缺席会议者;
5、违反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受到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6、违反员工十不准者;
7、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范等,给正常工作及顾客造成不利影响、给会所造成损失者。
第八条 辞退处罚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对会所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工作中发生意外却隐瞒实情不及时报告,造成损失或影响者;
2、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谩骂吵闹影响工作者;
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使会所受到重大经济损失者;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侵害会所利益者,在职期间从事其他工作者;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会所造成重大损害者。
第九条 开除处理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除依法接受国家处理外,会所予以其开除处理。
1、虚报冒领、假公济私者;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与制度,损害会所利益者;
3、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泄露会所秘密或客户信息,影响会所信誉者;
5、旷工2天以上(不含2天)者;
第十条 惩罚程序
1、员工举报,客人投诉,考核发现;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员工对会所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当日向院长申诉一次,申诉应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长负责解释,全体员工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会所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奖金分配制度 篇4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奖金分配制度 篇5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奖金分配制度 篇6
1.班组要按照分场的奖金分配方案制定本班组的分配细则。
2.坚持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埋头苦干,贡献大的人员,奖金要倾斜。
3.坚持按分场制定的奖金核算标准,奖励明确,扣罚严格。
4.奖金数目公开,上级嘉奖、兑现本人,哪一项违章罚款也逐一兑现于相关联的责任人。
5.文明卫生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发生罚款按责任人兑现。
6.违反劳动纪律,罚款全部由个人承担。
7.违反操作规程要求及习贯性违章从严处罚。
8.各项工作方面的罚款,分清责任落实个人名下,班务方面发生罚款,落实到负责人。
9.定期召开民主会,讨论奖金分配是否合理,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10.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由班长主持,民主生活员记录,主要针对班组日常工工作任务,工效和指标完成情况,对班组内外部考核等事务进行讨论。
11.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意见和建议,使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
12.实行班务公开,将员工的工作量、出勤情况、奖惩情况、自有资金使用、工资表、先进的评选、工具发放等关系到位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部公布上墙,自觉接受员工监督,体现人本管理的理念。
13.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使班组内部更加和谐。
14.班组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分场和公司,集体关注个体。
奖金分配制度 篇7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 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 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 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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