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

时间:2025-01-10 17:49:55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奖惩制度(通用2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奖惩制度(通用28篇)

  质量奖惩制度 1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质量奖惩制度 2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1.14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b、罚款;

  c、停职参加学习进行教育;

  3.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100-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2 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3 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3.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 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况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 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 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 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 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 奖励的类别

  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发给奖品或奖金。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给予记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2 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进行通报表扬,年终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低于5000元的,可进行口头/书面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奖金。

  5.4 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 响程度大小给予表扬或记功,并发给奖金100-3000元。

  5.5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品质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7、说明: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2 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3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8、附则:

  公司主要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规定:

  8.1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 92%

  质量奖惩制度 3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

  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

  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

  5.1.1普通件

  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5.2.2.对当月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5.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购(外协)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填写《入库单》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根据《入库单》对来料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出具《检验报告》;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入库单的签字和《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检验员须上报,经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罚款100元。如未上报检验员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仓库保管员罚款1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考核罚款200元。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检验员每次考核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3.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零件标识清晰、完整(应包含: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材料生产/加工日期等),车间领料人员如发现《出库单》标识不清者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车间的标准件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考核车间领料人(操作员)罚款100元。

  5.4技术管理

  5.4.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户重大抱怨,对相关产品工程师责任人考核罚款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300元。

  5.4.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应出具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相关技术文件。生产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现场操作无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100元。

  5.5检验管理

  5.5.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罚款50元。

  5.5.2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如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能正常生产通知组长并上报生产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生产员工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100元。

  5.5.3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急生之所急,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且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责任人罚款20元。

  5.5.4检验员根据组装员工组装的产品的不同,进行过程检验。

  5.6现场控制

  5.6.1.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由设备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罚款50元。

  5.6.2.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

  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10元。点检表每日与生产报表一同交于生产部。

  注:"点检表″每天将点检情况按符号划入格内

  完好√ 异常△ 待修 × 修好 ○

  5.6.3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或组装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产品零部件等,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导致工具损伤,根据工具价格每次考核罚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质量损失者根据零部件价格考核罚款30~100元。

  5.6.3.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罚款100元。

  5.6.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组装,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交检单”并记录过程、领料数据、合格零件数据、造成废品等,检验员对此数据与“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进行核对,未按要求记录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罚款20元。

  5.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内容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注:严禁标准件丢失,标准件丢失后领用将记录考核中。

  5.6.6对自行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交检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检验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检验员罚款200元,考核操作员罚款100元。

  5.6.7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组长罚款50元。

  6、质量处罚流程

  6.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6.1.1、责任人确认

  6.1.2主管领导确认

  6.1.3报人力资源统计

  6.1.4总经理批准

  6.1.5报财务扣款

  7、质量奖励流程

  7.1、质量部开具奖励单

  7.1.1部门负责人确认

  7.1.2品管部确认

  7.1.3报人力资源统计

  7.1.4总经理批准

  7.1.5报财务奖

  质量奖惩制度 4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

  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

  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四、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五、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 5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质量奖惩制度 6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μ>±5㎜,柱钢筋偏位μ>±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责任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2、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5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3、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罚款100

  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平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μ<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4、由于模板拼缝不严密、模板对拉螺栓孔在施工过程中或浇筑砼前又没有按要求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出现素砼台时,每米罚款5元。

  5、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责任人一并承担。

  6、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7、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三、砼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3、因砼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4、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5、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6、因砼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时自动离场,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内墙粉刷

  1、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每个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必需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间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

  4、对内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5、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6、内墙粉刷阳角处必需做2米高的护角,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7、门窗洞口周边必需切5公分宽直边,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

  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五、外墙粉刷

  1、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外墙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线(不充许拉顺直线)并做完灰饼后再进行粉刷,否则不充许进行粉刷,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对外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六、外墙保温

  1、外墙保温粘贴前其各种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钉、热镀锌网必需提供样品,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用。

  2、外墙保温粘贴前必需吊好各阴阳角的垂直控制线,并固定好水平控制线,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外保温贴粘时其各细部节点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对于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300元。

  5、对外墙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七、外墙面砖

  外墙面砖粘贴前必需以一整面墙为单位先排砖,并弹好水平线和垂直线后再进行粘贴,否则不充许进行粘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

  质量奖惩制度 7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质量奖惩制度 8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质量奖惩制度 9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质量奖惩制度 10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 11

  为了使我公司驾驶员服务规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光亮,专用设施、标志、标记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车况良好;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顾客摆放,以利于顾客监督;

  七、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卫生;

  八、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九、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十、按规定使用GPS移动传媒等无线电通讯设施,保持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对已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毁损;

  十一、按照需要出车;

  十二、工作牌上的姓名,编号必须清晰醒目,禁止涂改、遮盖;

  十三、严禁在加油机上作弊。

  十四、未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经查实,将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质量奖惩制度 12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 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奖惩制度 13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落实问责制。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1.对非生产部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提出,经品质部部长、管理本部相关部长批准后实施。

  2.对生产部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或生产部品质推进室提出,经品质部部长、管理本部相关部长批准后实施。

  3.对副总级管理人员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管理本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管理本部负责进行行政上的奖惩。

  5.总经理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1.本单位员工(不包括专兼职品质人员及部长以上领导)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问题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20-2000元的物质奖励及相应行政奖励。

  2.每年度设立质量标兵和质量先进班组奖项,对于在质量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物质和行政奖励,管理本部、品质部负责组织评比。

  3.日常推进此规定,采用反向倒查法。出现不合格现象,先进行分析原因,执行应急和长久改善措施。明确质量责任后,进行必要的奖惩。

  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问题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相应处罚。受处罚者,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上交《质量反省报告》给品质部,根据其反省情况,相关部门决定减免或加重处罚等级。

  处罚等级:

  部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200元

  C.300元

  D.500元

  科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100元

  C.200元

  D.400元

  普通管理人员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50元

  C.100元

  D.300元

  以上处罚也会伴随相应行政处罚。

  5.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处罚;工人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受处罚者,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上交《质量反省报告》给品质部,根据其反省情况,相关部门决定减免或加重处罚等级。

  处罚等级:

  班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50元

  C.100元

  D.300元

  正式工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30元

  C.50元

  D.200元

  临时工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30元

  C.50元

  D.100元

  以上处罚也会伴随相应行政处罚。

  6.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者,可酌情考虑减免处罚等级。

  7.对于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D级和相应行政处罚;第二次开除。对于造成重大影响,且故意实施的,直接给予开除处罚。

  8.对于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奖励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处罚首先倾向其主管领导承担,根据情况,其次考虑由成员分摊。

  9.品质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五、资金

  1.资金来源:员工质量处罚金(专款专用)、供应商质量处罚金、公司拨款。

  2.资金兑现:总务部根据月度质量报告或处罚公告,在月工资中,直接兑现。

  质量奖惩制度 14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质量奖惩制度 15

  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00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质量奖惩制度 16

  为提高升学质量,鼓励教师加大教学投入,特制定此奖惩办法。

  一、奖惩条件

  1、学生在紫阳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可记入完成任务数。

  2、按年初所定指标完成任务后给预奖励,没完成任务不予奖励。

  二、奖惩项目:

  1、完成任务奖惩

  2、超任务奖惩

  3、科目位次奖惩

  4、学生个人总分名次奖惩

  5、学生个人单科名次奖惩

  三、奖励办法

  1、重点高中:完成指标任务后每考入重点高中(达紫阳中学高中部录取分数线)一人奖励一百元。超任务后,每超一人增加奖金一百元。

  2、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未完成任务,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奖励。重点高中完成任务后,普通高中每考上一人奖励三十元。

  3、单科位次奖:单科平均成绩按全县21所初中第5名为标准,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该科教师一百元。

  4、个人总分名次奖:个人总分考入全县第一名,奖该班教师500元,第二、三名奖该班教师300元,考入全县第4至第6名奖该班教师200元,考入全县七至十名奖该班教师100元。

  5、学生个人单科名次奖:个人单科成绩考入全县第一名奖励该科教师100元,考入全县第二、三名奖励该科教师50元。

  6、凡获奖金的教师均能获得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全年级没有完成升学任务,不得获取任何奖励。

  2、单科平均成绩,按全县21所初中第十名为界,每退后一名从任课教师工作津贴中扣除100元,

  4、中考成绩排位在全县末位,严重影响学校完成升学任务的学科,该科任课教师将被退回主管局。

  3、张榜公示考试结果。

  五、奖金分配方案:

  1、学校奖励的奖金按年级完成任务情况分配到年级组,班级未完成任务者,按升学人数只得基本奖金。

  2、班内奖金按班主任得5%,年级组长得2%,余下部分由科任教师按所代科目分值及考试成绩分配奖金。其中30%的奖金按所代科目分值分配,60%按科目均分位次分,余下金额按该科达标人数计算,其奖金分配公式为:

  ⑴、科目均分位次分配公式

  (该科分值÷总分)×资金×[100+(该科实得均分-全县均分)×3]÷100

  ⑵、达标人数分配公式:

  (余下奖金÷各科达标人数之和)×该科达标人数

  3、体育教师奖惩办法:每考上紫阳中学高中部特长班1人,从该班资金中提取40元。教学业绩奖惩方法和其他学科相同。

  质量奖惩制度 17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质量奖惩制度 18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教育局质量建设会议精神,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形成聚精会神抓质量、全心全意搞工作的教学氛围,坚决完成2011年中考质量目标,经学校行政会经研究决定,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特制定20xx年中考九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二、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

  摘取2011年中考总分状元桂冠,包揽全县前20名,前100名中占68人,前200名中占100人,中考总分25分及以上或正取县一高145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149人。

  2、班级目标

  特优班:901班55人,合格率100%,合格55人;优秀率100%,优秀55人;特优率60%,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5人。县一高入学50人。

  902班56人,合格率100%,合格56人;优秀率100%,优秀56人;特优率59%,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6人。县一高入学51人。

  优秀班:903班53人,合格率85%,合格45人;优秀率39%,优秀21人。中考25分及以上34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48人。

  三、奖惩细则(任课教师指参与中考计分的语、数、英、理、化、体学科教师)

  1、整体奖:

  ①摘取2011年中考总分状元,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②中考包揽全县前十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③中考68人进入全县前1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④中考100人进入全县前2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⑤正取一高人数达到145人,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⑥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奖任课教师人均200元。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整体奖。

  2、班级奖:

  ①全县中考总分状元所在的班级,科任教师奖励50元,班主任奖励100元;

  ②全县前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5人,班主任奖励2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10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一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34人,班主任和 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达到45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不重复奖励。

  ③优秀班学生每达到全县前五十名1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和100元;达到全县前一百名,每达到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100元和50元,达到全县前二百名,每达到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和20元,不重复奖励。

  ④班级量化总分居全县第一的班级,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班主任另外奖励100元。

  ⑤中考完成25分及以上(或正取一高)目标,任科教师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⑥中考完成特优生和优秀生目标,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分别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⑦完成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人数的班级,班主任奖励1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50元。流失人数每增加一人,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分别惩扣50元和30元,减完为止。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二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50%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班级奖。

  3、学科奖:

  ①中考学科(语、数、英、物、化、体育)综合量化评分获全县第一名,同备课组教师每人奖励100元;整体获全县第二名,同备课组教师各惩50元。整体获全县第三名及以后,同备课组教师各惩100元。

  4、特色奖:

  ①信息教师所带班级在统一考查中居全县第一名,工作中无纰漏,无安全事故发生,得平均奖;居全县第二名按初三人均奖的三分之一发放。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则扣100元。

  ②音美教师所辅导的特长生每正取县一高1人(低于录取线1分的)奖100元。

  ③初三政、史及初二地、生单科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一名,得初三教师(语、数、外、理、化、体育)平均奖。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二名得初三教师平均奖的三分之二,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惩100元。

  5、吻合度奖。班级完成学校下达的特优生、优秀生指标数,且与班级制定的目标相吻合的科任教师人均奖励200元,与目标相差1人惩30元,扣完为止。

  6、管理奖:学校领导小组对九年级教育教学负管理责任,成员中任九年级课的加奖九年级教师平均奖的10%,不任课的享受九年级教师平均奖。

  四、奖惩附则:

  1、20xx年中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此办法适用对象:(22人)

  孙定军 陈冬云 赵红香 周 艳 陈明真 袁家亮 谭晓东 郭正萍 代新华 郭忠喜 蔡 平 黄艳华 李家奉 黄晓华 刘福春 杨永军 余红文 田小东 李 萍 熊玉堂 易绍琴 欧阳雯雯

  3、中考质量奖的发放由教导室根据县教育局、县教研室提供的数据拟定名册、报学校审批。

  4、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届中考,解释权属于中考领导小组。发放时间定于20xx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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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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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特制定日常监测制度。本办法主要指语数两科的监测,但常识艺体科的`考查可参照执行。

  一、监测时间:一般每月一次,时间不固定,也不提前通知。

  二、监测人员:以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为主,也可抽调部分教师参与。

  三、监测类型:因属日常质量监测,为便于操作,一般不采取全体学生参加的方式。主要为随机抽取、部分监测,每次抽查一个班或数个班的一部分同学,名单由监测人员当堂指定,也可按考勤表或学籍底册随机抽取。

  三、监测地点:实验室

  四、监测内容:根据教学进度,主要考查语数基础知识,内容一般出自课本和基础训练,语文一般不出作文。

  五、监测结果:记录到业务检查和质量监测记录,并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重在掌握情况,督促教学,一般不做为评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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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客户满意。本着优奖劣罚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有人员。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责任人区分

  直接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问题进行具体操作的作业员、检验员等员工及质量状况确认人员。

  相关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问题负有领导作用、组织作用、管理规范作用的人员。

  五、责任的确认

  1、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工位和个人,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检测、标识,要求品质部负责人到现场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

  2、对于不良率低于5%。一般不作为质量问题来处理。

  3、对于同批次出现批量产品质量问题的,经生产部确认,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惩罚。

  4、对于一批产品返工在两次以上者,后经检验员检验发现仍然不合格,品质部有权力对相关的'操作员及车间管理人员提请处罚。

  5、对于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的,由品质部确认退货原因。按规定对造成品质问题的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于在保证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上做出贡献的以及提出相应的有效方案的,经品质部及生产管理人员确认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奖惩方式

  奖惩方式分为:经济奖惩和行政奖励、处罚

  经济奖惩是直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的奖罚,处罚金额划入奖励基金使用。 行政奖励:通报表扬、书面表扬、评优、升职、加薪等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计(小、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七、奖惩评定

  1)处罚机制

  发生以下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由于本公司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客户退货与索赔;

  2、由本公司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客户对产品部分退货并要求补货。

  3、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公司不能按时完成订单。

  4、由于没有按规范操作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返工者。

  5、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报废的。

  6、由于没有良好的质量意识造成成同一批产品要检验三次或以上者。

  7、品质部检验员未发现问题,导致返工和报废的。

  8、因某种人为原因造成原材料损失的。

  9、产品品质问题低于千分之五的不做为处罚考核。

  处罚等级:

  经品质部、生产部评定,依情节严重性区分为经济处罚或是行政处罚。 直接责任人承担100%,50%,30%的责任。

  间接责任人承担100%,50%,30%,20%的责任。

  经济处罚等级为:全责,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

  2)奖励机制

  以下情况将对员工本人进行奖励: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

  2、对当月废品率、返工率产生较少的员工。

  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的。

  4、对于公司产品质量和加工工艺改良提出建议,为公司的品质部、工程部、生产部认可并采纳的。相关部门可提嘉奖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5、对于与质量相关的部门或责任岗位一个季度没有出过质量事故(问题)的,可申请质量奖金,经生产经理批准后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6、对一个季度均能达到公司要求的质量目标的班组。

  7、在生产时发现产品存有严重的外在质量问题时,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

  8、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

  3)奖励等级

  经品质部、生产部评定,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大小进行经济奖励或是行政奖励。

  经济奖励等级为:500,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20元。 干部及各生产员工的奖励

  1、月度考核对在生产管控上表现优异的班长一名奖励100元,组长1名奖励50元。

  2、月度考核对在生产质量保证上表现优异的5名员工各奖励30元。

  3、各员工月度质量考核成绩纳入员工月绩效考核中。

  八、质量奖惩管理

  1、公司的质量奖惩工作由公司品质部、生产部共同负责,品管部及生产部按本规定对出现的质量事故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生产部做相应的记录.生产部对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奖金进行分发、并作记录。

  2、品质部与生产部共同对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报告和处理。

  3、对于发生在公司的内部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发现部门可写具信息反馈处理表,品质部根据质量状况的严重性写具处理意见。

  4、质量奖惩依据《员工质量评价表》执行,不得虚报、漏报。

  4、对于作经济和行政处罚的,生产部发书面通知和开具书面的经济处罚单由责任人签字后在员工绩效奖金中扣除。

  5、对于作经济和行政奖励的,由生产部发放奖金和发书面表扬。

  九、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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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某某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某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

  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

  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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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企业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

  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

  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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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保证赛迪大厦物业服务质量达到管理规定要求。

  2.范围

  赛迪大厦项目部直接或间接对用户提供服务的活动。

  3.职责

  3.1质量保证部负责服务质量检验的行政业务领导,组织实施质量检验。

  3.2质保部质控主管负责赛迪大厦项目部的服务质量检验、质量分析评价。

  3.3质量检验员负责部门的服务质量检验。

  4.程序

  4.1质量检验员每天对本部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1.1检查内容: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本部门服务质量,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4.1.2对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及时纠正。

  4.1.3每月检验员将部门质量检验记录交质控主管。

  4.2质控主管每周对物业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2.1检查内容:对项目部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各部门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并填写《服务质量周检表》。

  4.2.2对《服务质量周检表》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不合格项影响严重程度填写不合格报告,责任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2.3质控主管及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每月对项目部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统计表》并上报质保部。

  4.2.4质控主管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填写《质量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保部。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内容:A.用户投诉处理满意率B.房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C.维修及时率D.采购物品合格率E.保洁卫生合格率F.绿化合格率G.消防、治安合格率

  4.3质保部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服务质量综合分析表》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并填写《xx月份服务质量考评表》。

  质量奖惩制度 25

  一、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技术员罚款200元。

  二、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否则,对队长罚款4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三、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及地质测量科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四、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探煤、检查工程质量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200元。

  五、测量引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技术交底单。因交接不清造成工程失误的,对相关责任人(施工队的技术员、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和测量人员)罚款50元。

  六、凡发现施工区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300元、对验收员、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

  七、若发现中、腰线点照不进去,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m,区队技术员、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m。

  八、对于定向施工、贯通的巷道,要严格按照测量组下发的施工通知单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0元,对技术员罚款200元。

  九、验收员要严格按照《措施》或《作业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每个圆班所施工巷道进行验收,并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弄虚作假,对相关验收员罚款200元。

  十、下井检查时,要检查支护材料的材质是否合格,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施工队组罚款2000元。

  十一、顶锚杆要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要用风动扳手紧固;锚索用风动油泵或手动泵预紧,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二、队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混用锚杆、锚索,严禁随意截短锚杆或钢绞线,不按规定执行的,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十三、施工队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扭矩扳手或风动泵、千斤顶等,且检测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经校验,缺少一项,对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十四、队组技术员要按规定进行锚杆拉拔力、扭矩力、锚索拉力试验,每少一次罚技术员50元。

  十五、锚杆锚固力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300根锚杆必须抽样一组,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施工队组进行检查,保存好检查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二)合格条件

  1、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值。

  2、同一批试验锚杆的锚固力的最小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3、顶锚杆使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搬手紧固。

  4、同一批抽查锚杆的扭力矩不符合设计值的不得超过15%。

  5、同一批抽查锚杆扭力矩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85%。

  (三)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打锚杆,锚杆扭矩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全部重新紧固一次。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四)锚杆间排距要按设计安装及外露长度,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每一处不合格罚区队1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限期不整改者,每一处不合格加倍处罚。发现锚杆人为截短使用等弄虚作假者,每根罚队长2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300元,隐藏掩埋锚杆的每发现一根罚区队100元,对隐藏掩埋锚杆的相关责任人每根罚200元。

  (五)锚杆数量不得少于设计值,顶锚每少一根罚300元、帮锚每少一根罚200元。

  十六、锚索质量验收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锚索预紧力进行抽查,每100根至少抽查5根,有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抽查5根,合格率达不到90%时,或有一根低于设计值80%时,全部重新预紧。

  (二)间排距全部进行检查,超过允许误差时,重新补打锚索。

  (三)锚索合格的条件:

  1、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力大于设计承载力,锚索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值。再次张拉达到设计值,锚具夹片移动距离超过1mm为不合格。

  3、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4、锚索间距误差:正常情况下不超过设计值的±200mm,孔深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3度。

  5、正常情况下钢绞线外露长度不小于150mm,不大于200mm。

  6、钢绞线外露部分有符合规定的特征标记。

  (四)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补打,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十七、锚杆托板应紧贴岩面,螺帽必须上紧上牢,外露长度符合要求,所有构件齐全,否则,检查发现每不合格一根罚款100元。

  十八、检查时如发现锚杆少用锚固剂,少用一卷,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班组长各300元;不用锚固剂,每根罚队长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0元。

  十九、巷道挂网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和连接。网必须伸展、不得松弛。挂网不得露煤面或岩面。否则,一经发现每片罚100元;网与网连接不牢靠不结实,绑扎间距按300mm计算,每少一个绑扎点或一个绑扎点不合格罚50元。挂网有空隙(露煤面或岩面),超过0.2m每处罚50元。

  二十、巷道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超、欠挖超过施工2质量标准规定的,每不合格1m对相关施工区队罚款200元(净断面10m以内)、300元(净断面10m以上)。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并加倍处罚。

  二十一、巷道铺轨使用不合格轨枕,每根轨枕罚款50元;轨枕间距超标,每超一处罚50元;轨道面高差、竖曲线半径、弯道半径、道宽、轨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50元(不足1m按1m计);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一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十二、施工图板必须齐全,内容清晰、正确,悬挂整齐、位置恰当,便于观看,否则每次罚队长100元、技术员200元。

  二十三、当月验收时巷道顶、帮出现的铁丝头、钢丝绳头、废旧管缝锚杆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处对队长罚款50元。

  二十四、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积水,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米,深度超过200mm,每超过1米,罚款30元。

  二十五、风水管路吊挂,三通阀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安设,有一处不合格,处罚队长200元。

  质量奖惩制度 26

  为规保洁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保洁作业水平,根据公司《员工纪律》及相关制度,结合保洁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保洁作业人员包括:清洁工、驾驶各类保洁作业车辆的司机和随车工作人员。

  第二条保洁人员必须遵守《作业方案》,必须按《作业方案》规定的时间、路线(围)和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出现漏扫的路段或区域。

  第三条保洁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向业主代表及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透漏公司的管理情况和保洁方案。

  第四条保洁人员作业时遇作业线路上有车辆停放时应下车劝其离开。遇其他障碍物(如停放的车辆无人、堆物等)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障碍原因消失后应及时补扫。

  第五条保洁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工具,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的,由其本人负责。领用工具时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第六条保洁人员上班时应穿着工服和反光衣,不论在任何时候作业,都必须在确保自身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保洁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准离岗(超过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坐岗、聊天。作业时动作应干净、利索、快捷,不准出现行动缓慢,动作迟钝等懒惰现象。

  二、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定

  第八条清洁工上班前应按相关要求准备好作业工具,确保作业时工具齐全、完好、有效。

  第九条清洁作业时,应辨清风向,做到“顺风清扫”。

  第十条清洁工清扫作业时,应根据扫把的磨损程度,调整清扫角度,掌握清扫技巧,努力做到快捷、省力。有条件的部门使用大扫把前应先用水浸泡,使其增大柔韧性。

  第十一条清扫人行道时,扫把前半部分要与地持平,把垃圾树叶清扫到绿化带上网侧石边后,再用扫把直推成堆。

  第十二条清洁工应按规定堆放、收装垃圾,不准将垃圾往绿化带、水沟或其他区域倾倒。

  第十三条清洁工在作业时发现乱贴,乱涂写的“牛皮癣”时要及时清理。未能清理的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安排处理。

  第十四条清洁工在作业时发现岗位围有突发垃圾时应及时清理,遇突发垃圾量确实太大无法及时完成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清洁工下班时,在经过公司辖区的途中,必须沿途保洁,其质量标准为:体积或面积大于半个香烟盒的任何废弃物必须捡拾。

  三、人工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人工清扫的质量标准:清扫后的区域必须干净明、亮、无废弃物、无树叶、无残留沙土、污水。

  第十七条人工保洁的质量标准:保洁后的区域必须没有任何废弃物,没有乱贴的“牛皮癣”。

  四、扫路车作业规定

  第十八条扫路车司机应根据车辆状况、路面特点采取正确科学的方法与措施,做到“人”、“车”、“路”有机结合。

  第十九条扫路车作业时,应对前方的垃圾做出判断,见扫路车吸不进的大件垃圾时,应前提下车捡拾。

  第二十条扫路车作业时,最高限速是公里/时,副机转速必须控制在2000——2500转/分转/分,司机可在最高限速自行灵活掌握速度,但前提是必须保证作业后路面干净;并且要不定时检查好扫把角度是否合适,吸嘴有无堵塞,并随时留意清扫后的效果。因疏通吸管堵塞而遗留在路面的垃圾必须在离开前清理干净。

  第二十一条作业时,应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开启扫把的数量:正常情况下,扫左边时只开左边扫把,扫右边时只开右边扫把;遇面积较大的.地方应同时开启四个扫把作业。

  第二十二条作业时遇排水口难,必须降低速度,调好副机转速、调好压盘及角度,把排水口清扫干净。

  第二十三条行经出入口、转弯位、变宽地段时,能清扫到的地方,扫立车必须清扫(包括:导流带、港湾、转弯位等)。遇上述路段或面积较大的地方应开4启个扫盘作业。

  第二十四条作业时应根据路面的尘土大小开启喷水嘴的数量压尘,确保扫路车作业时不扬尘,遇雨天作业时可灵活使用。

  第二十五条遇下雨天作业时应及时排放垃圾箱积水。

  第二十六条作业时,不能随意倾倒垃圾箱的垃圾作。业完毕后,到指定的地方将垃圾箱的垃圾倾倒干净。在倾倒垃圾时垃圾箱升起时不准

  移动车辆,应等垃圾倾倒干净后放下垃圾箱后才能移动车辆。

  第二十七条扫路车作业途径入口匝道时,应将车停放在导流带上并开启右转40向灯,确保安全时迅速变道,变道后的位置不准超过入口匝道米。

  第二十八条扫路车清扫主线途经出口匝道时,应提前米开启转向灯及所有后置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变道。

  第二十九条扫路车作业时,如遇到积沙、积土太厚无法清扫干净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第三十条作业时,遇到泥沙较多的地方,须放慢行驶速度,时速控制在—82000——2500公里,副机转速控制在转,并下车检查清扫情况。如没有扫干净,需要倒车重扫(如倒车不安全时,应沿顺行方向重新驶回扫不干净的路段进行重扫)。

  第三十一条驾车作业过程中,注重社会公德。合理安排车辆停车、占道、变道,避免引起交通堵塞、交通事故。

  扫路车清扫作业的质量要求

  第三十二条扫路车清扫作业的质量要求:清扫后的区域必须没有任何废弃物;遇非雨天时没有残留的沙土。

  五、洒水车作业规定

  第三十三条使用洒水车时必须坚持以下操作步骤:到公司指定取水点取水—————————到作业地点打开喷水开关踏下离合器挂档打开取力器打开水泵开关。关水时先踏离合器后关水,再将水泵脱离工作状态,严禁水泵无水空转。

  第三十四条冲洗路面坚持根据路面情况,先调好喷水嘴角度,然后按由高向低、由向外,由中间向边冲洗的原则进行作业,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用水。

  冲洗时不得将沙石、黄泥冲上人行道,必须同清洁工做好配合工作,将路面所有沙石泥水冲到下水道。

  第三十五条冲洗侧石时,必须先选好喷头,调好喷嘴高低角度,行走时注意车辆同侧石的距离及冲洗效果。

  第三十六条作业时应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好车速,正常压尘作业,速度不准15超过公里/小时,使用档位不超过二档。冲洗路面10淤泥污染、泥沙及清洗侧石时将车速控制在公里/小时之。第三十七条冲洗过的路面或侧石必须干净,不应有沙石、黄泥或污垢(特殊情况除外)。

  六、洒水车作业的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洒水车作业的质量标准:作业后没有废弃物,没有残积污泥、泥尘,路见本色。

  七、巡回保洁车作业规定

  第三十九条主线保洁时,如遇有少量垃圾且位置适中,可由前排或后排保洁员在不下车的情况下,开窗或开门用垃圾夹将垃圾夹起,放在预先准备好的垃圾袋中。

  第四十条垃圾多时,随车保洁员必须下车保洁。保洁车必须停放在保洁员的后面,保洁员一律从右门下车。

  第四十一条在公司规定的停车点上必须停车保洁。导流带及停车点前后米围由司机负责保洁工作。

  第四十二条保洁入(出)口,车辆按规定停在导流带,司机指挥保洁员下车作业。保洁员要过机动车道时需要注意来往车辆,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保洁。保洁员保洁时必须沿着两边白线行走。

  第四十三条停车作业时,司机必须下车(下雨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报值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不下车)监督保洁质量,并在保洁员上车后方可上车。在入(出)匝道时,保洁员下车保洁,然后司机将车开到匝道入(出)口导流带停放,司机再检查保洁员作业质量。

  第四十四条保洁车司机负责保洁质量监督。随车保洁员必须听从司机的指挥,服从司机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在行驶保洁作业中,司机要合理的控制行车速度,使保洁员能有充分的时间完成夹检垃圾。如保洁员没有夹到垃圾,司机要停车让保洁员捡拾垃圾。

  第四十六条遇到死角位,保洁车必须停车,随车保洁员下车对死角位进行清扫保洁,司机下车指挥过往车辆避让。

  第四十六条工作时随时留意车辆的运作情况,出现问题(包括大小故障或事故),必须向部门领导报告知晓。

  第四十七条保洁过程中不准往路边丢垃圾,车上的垃圾必须放好,不能有洒漏、漂浮的现象。

  八、快速巡回保洁车的质量标准

  第四十八条巡回保洁车的质量标准:保洁后区域必须无废弃物,无明显的泥沙及其他污染物(由司机负责)

  质量奖惩制度 27

  (一)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的检查、评价、分析。医院的各项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各级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知识水平、技术水平是质量保证的前提,管理人员的'检查、督促、奖惩,是质量改进有效手段。

  (二)医疗质量实行二级评析制度,即各级医务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评析,科室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评析。个人每年评析一次,记入个人技术档案。科室每月评析一次,其分数作为科主任和科室奖金发放的系数。每季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质量作出评析报告、向院长报告。

  (三)评析材料来源于三个方面:日常检查、统计指标、专项考核。日常检查有夜查房、管理小组的专项检查、质控检查、满意度测定等。统计指标主要有平均住院日、周转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抢救成功率、治愈好转率、院内感染率、三日确诊率、床位使用率、成份输血率等。专项考核有三级查房、病历质量考核、业务知识、技术操作考核等。评析标准:各临床科室的临床医疗质量及护理质量按三级乙类医院评审标准检查评析。

  (四)麻醉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物检科等科室均应达到室内质控的各项要求,并按三级乙类医院评审标准检查评析。

  (五)个人评析依据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工作量、查房质量、医疗缺陷、遵守制度、病人满意度、有关指标等。

  (六)院长查房是医疗质量评析的一个重要方面,凡本月查到的科室,以院长查房综合评价的分数为准。

  (七)评析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质量管理须建立循环管理体系,因此,评析报告应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评析细则另行制订。

  质量奖惩制度 28

  为加强对所监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地目标控制,强化监理人员质量责任心和岗位责任落到实处,调动积极性,优质控期完成崇启大桥CQ—BJ标监理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工特点,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定人定岗,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监理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和奖金分配挂钩。

  2、明确各标段各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责任人,并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落实工序监理责任人。某环节监理工作出现问题,有该环节责任人负责。

  3、实行下一级监理人员对上一级监理人员负责制,即监理员或试验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总负责,总监向业主和总公司负责。

  4、部门负责人对本专业或本部门三大控制负责;副总监代表队整个监理合同段三大控制负责。

  5、对违反监理程序,不负责的签认现象或违反业主考核细则规定的.考核基本条件之一者,总监办视情节轻重,扣每月(季)工地补贴、奖金、直至上报公司并终止聘用合同(或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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