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

时间:2025-01-15 14:54:50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会计制度(精选26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会计制度(精选26篇)

  财务会计制度 1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财务会计制度 2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计提率

  1年以内、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XXXX年元以下(含XXXX年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10、9.5%

  电子及其他设备、5、19%

  办公用具、5、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财务会计制度 3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4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5

  通过对大部分医院的传统财会制度的解析,笔者发现其在财务计算或处理时,通常会出现财务信息不可靠和不完整的状况。由于管理体制的滞后,财会制度无法“跟上”新医院发展的“步伐”,而通过对现代化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解析和研讨,笔者认为: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可以提升医院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质量,并可以解决传统体制中有关医院资产信息的核算不完整或信息不可靠等问题。

  一、传统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医院资产信息失真

  ⑴固定资产和净资产失真。依据传统的医院财务会计体制的规定,医院应依据本院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提取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充修缮医院的固定资产基金,这个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累计折旧有点相似。然而医院在取用这部分修缮资金时,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并没有剔除这笔资金,而所取用的这部分资金使医院的净资产出现增长的情况。即是说,医院在核算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净资产时未将这部分资金一起核算。所以,该核算所体现出的医院固定资产、净资产以及资产的负债比率失真,进而影响到对医院的运营及资产情况的预估。该问题在大型医疗设施较多的医院较为突出。

  ⑵长时间挂账的医疗费用拖欠。医疗费用的拖欠一旦产生,往往极难回收;而近年来,用医保看病的人所用到的医疗费用要比其缴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多很多,使医保中心不能第一时间将费用全额缴付给医院,造成医疗费用的拖欠。而“三无”病员以及未购买医疗保险的病员拖欠的费用以及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也在逐渐增长,致使医院的实际资产和账面资产的差距很大。

  2.医院收入和支出的信息不真实传统医院的财务会计体制要分开管理和核算医院的`医疗和药物的收支,这就使得医院的会计核算中收入和支出信息失真。目前的体制规定:将医院所有医疗人员的成本归纳入医疗支出,而医疗人员在出具医嘱和为病人挑选药物时,他们多表现出的药物知识价值无法在药物支出中得到反映。也就是说,医疗人员的工资是归纳入了医疗支出,而医疗人员的学识价值却并未计入医疗收入之中。这样的情况就致使医院医疗收入和支出、药物的收入和支出信息失真,最终导致医疗支出变多。

  二、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财务信息的影响

  1.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使医院的资

  产信息更加真实新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取缔了以往的修缮基金,而明文规定医院除开图书以外,要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累计折旧,并应在预估的资产可用期限内,将医院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系统分摊。对于所取用的累计折旧费用,要在核算医院固定资产时将其除开,如此才能如实反映医院的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利用过程中的耗费,进而有效反映出医院的固定资产、净资产以及资产的负债比例等状况。与此同时,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明文规定医疗保险部门与医院之间必须实行结算处理工作,通过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和医院的职责,有效规避了拖欠医疗保险费用的风险。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依照实际所收的资金、医疗保险部门应收资金、医院因自身的原因被医疗保险部门拒绝支付的资金、借贷方之间存在的差额等状况做出对应的借贷处置。而为了提高医院的资产管理质量,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可以采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法等办法来核算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但是累计提取的坏账额度应不超过医院年度应收款项余额的2%到4%;对于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医疗账款,在明确无法回收后,应作坏账损失处理。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该类规定,使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得到了改善,有助于医院强化对资产和会计信息的管理,如实反映医院的资产和会计信息。

  对于医院的基础设施工程分开核算的难题,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整合医院资产,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计归入了医院总会计的核算之中,通过对医院在建项目、长期借贷、财政补贴等系统进行建设,打造出了以基建工程、基建项目借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为基础的系统,并以月度为单位整合医院的基建项目会计和总会计,进而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会计归入医院的总账目中,强化了医院资产信息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规范医院的收入和支出核算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了医院的收入和支出核算。因为诊疗收入、药物收入或者检查收入等收入都是医院通过医疗服务而获取的,所以都应整合到医疗收入之中;而对于医疗人员成本、药物成本、医疗器材消耗成本等都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所花费的成本,所以都应整合到医院的医疗支出之中。新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整个医院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分类整理,将药物的收支归入医院总收支里,统一了医院的收支核算系统,体现了医院收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使医院成本核算更加高效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是医院的成本核算更加高效,并明文规定了医院成本的范畴、管控和核算对象,以及分摊程序等等。通过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可以卓有成效地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准。

  规范成本核算项目。新财务会计制度强调成本管理,对成本管理的目的、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解析和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规范成本核算项目,能获取医疗机构间的成本信息,有助于打造合理的成本考核系统。

  4.规范财政性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补偿信息

  新制度规定,财政资金不再参加医院的收支结余分配、不再核算财政补贴基础性支出结转,而是独立核算财政资金的收支和结余状况,并通过“收入费用汇总表”与“财政补贴收支状况表“反映财政资金的利用状况,如实反映了补偿信息。

  在本文中,笔者对传统医院会计制度和目前的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解析,发现传统体制中存在着或多或少地问题。而通过对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解析,笔者发现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可以较有效地弥补传统财会制度的缺陷,使医院的资产信息更加真实、有效和完整。而从上文的几点来看,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起到了转承结合的作用,并且使医院的财务会计体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伴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医院的经济活动也更加频繁,这就需要各大医院健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在满足社会和民众的需求的同时,加强自身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

  财务会计制度 6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的改善措施

  1、增强管理意识

  若想改善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中的种种问题,提高其核算效率,首先需要医院增强对成本核算工作的管理意识。医院必须要以一个端正和严谨的态度来看待成本核算工作,要明白成本核算工作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应当尽量将成本核算工作纳入财务会计的管理体系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进而促进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2、提高人员素质

  人力资源是社会的'第一资源,在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若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就必须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在招聘财务管理人员之时,应当要优先选择相关专业毕业的人才,而对于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则应当要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使其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都能够符合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作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也应当要积极学习新的知识、总结新的经验,从而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力求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及实现更远大的职业目标。

  3、更新管理模式

  随着近年来自动化办公技术的日益发展,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的成本核算工作也获得了许多便利。作为一所现代化的医院,必须要想方设法改善旧的成本核算工作管理模式,而积极利用先进的自动化办公技术来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医院可以利用自动化办公技术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构建一套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自动化软件体系,从而方便医院的成本核算部门及财务管理人员快速获取和妥善处理相关财务数据。再者,医院还应当要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不断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与成本分析方法,要对医院资产的购入、运输、入库、调用、审核以及回收等过程都进行全面的跟踪化管理,以及还要结合市场情况来精确成本、调整定额,从而全面保障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地增强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素质以及更新管理模式,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而促进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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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中的一种,它是指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的事业单位。由于科研的行业特性,财政部、科技部修订颁布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思考,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使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在单位科学研究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1.宏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全球竞争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国际化、规范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的实施使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一部分的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科研事业单位的使命发生了深刻变化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创新战略,科研事业单位是科技工业创新的主体。创新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管理和制度创新,这些都需要适当的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支持创新战略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甚至还有诸多限制,需要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支持创新战略的实现。

  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2014年初,财政部发布了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全面修订准则,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一个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作为构成会计准则体系另一部分的事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规范化提上了日程。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事业会计准则的一个分支,其改革和完善亦迫在眉睫。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新《制度》适应了我国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首先,按照我国财政改革对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对科研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作了规范和完善;其次,对于收支管理进行了“大收大支”管理改革,新《制度》完善健全了科研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调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票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再次,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比较好的满足了结转与结余,以及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等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资金管理需求。

  2.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在改革的新《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是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对于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中应科学、合理,并且真实有效率,并遵照国家对于科研项目的规定或合同契约要求进行管理,严禁科研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截留,不得挪用和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谋取私利。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

  3.新《制度》加强了资产管理

  新《制度》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特别强调了对外投资的规定,一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并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不允许用财政拨款和结余资金;三是不允许从事股票、基金、期货以及企业债券投资。

  4.新《制度》加强了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

  新《制度》中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实施监督做出了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构建财务监督机制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并且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补充新《制度》的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

  新《制度》中对于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没有作出规定可以理解,但是也存在着与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存在着偏差,因而,就使得科研事业单位在实施的过程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了新《制度》的实施效果。

  2.财务科研成本信息公开仍有不足

  新《制度》中第六十七条规定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公开的范围确定在单位内,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新《制度》应当明确作出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如果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另外,新《制度》信息向社会公开更有利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可以鼓励公众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和看法,吸引公众参与讨论,让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中发挥作用。

  3.应该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执行的评价机制

  好的制度和好的规定是要落实和执行,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与单位的科研创新战略、发展目标战略以及项目实施战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在完成这些战略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另外,还应该处理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与科研事业单位生存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与单位战略发展适度联系的机制,从财务制度上更要有评价机制的体现。只有这样做单位才能对新《制度》实施引起重视,才能促进科研事业不断创新,为国家创新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支撑’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务会计制度 8

  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不动产和动产,固定资产中的动产又分为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和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我国企业相关制度在不断改革完善,其中财务会计制度实践执行的过程中企业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其中固定资产成为企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据相当的比例,所以迫切要求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核算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从而提升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要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固定资产处置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名义税率由4%降为3%,改动前后实际都是减按2%税率。此处看来,实际的税负水平没有改变,如某项动产的不含税处置价为10000元,那么不管名义税率是4%还是3%,实际的税负率都是2%,此处的税负水平均为200元。但是此处规定会影响到增值税的发表开具、纳税申报与财务处理,进而还会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设置需要考虑企业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另外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也需要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不断健全日常维护制度、内部调拨制度、清查盘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成本绩效评价制度等,以此不断促进企业不同环节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严格保证整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

  现阶段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实际情况往往是企业的行政部门主要管理不同类型的设备,而在实际登记固定资产设备时行政部门并没有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资产的变更情况,这种管理方式会产生一定缺点,比如说管理工作上一些内容重复操作;实际盘点过程中工作分配不细致,所以具体表现比较混乱,而这些问题都会给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在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下,需要彻底改变固定资产存在多个管理部门的现状,在具体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支出时,要考虑到实际使用部门和该资产的资金来源,设置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在该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统一的核算。具体来说,无论是固定资产的采购,还是固定资产的修理、报废,都需要经过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另外该管理部门还需要对不同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设置专门的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在登记固定资产时,需要尽可能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清单,对不同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规格、数量、金额等项目都需要进行记录,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别设置相应的管理方式。保证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相互独立但是又存在紧密联系。在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全面的核算工作和相应的监督工作,由财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总账,向财产物资会计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而对于财产物资会计来说,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一级明细账,全面控制企业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管理工作,保证企业不同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另外还需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上都粘贴着相应的标签。

  (二)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

  在企业建立全面的网络管理系统,有助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该网络管理系统中可以实现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变化的及时登记,有效的避免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现象,另外还能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调配,避免了固定资产浪费现象的产生。现阶段信息化社会不断深入,而在企业实现科学网络化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的目标,这就需要企业整合相关财务软件系统网络资源,构建管理固定资产的信息网,在该网络系统中录入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明确不同部门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属于该负责人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制作相关卡片,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尝试使用条形码进行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库、入库或者盘点等内容,直接通过扫码完成,扫描信息直接反馈到网络系统中。这些方式都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也保证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准确性。

  (三)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方面,需要从加强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处入手,具体需要按照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对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进行列支,在部门成本中核算相应内容。另外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制作固定资产卡片时结合固定资产分类情况、设置合理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每月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所以在不同部门的成本中除了企业的基本事物经费和实际的运行费用,还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核算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相关数据的支持依据。不同部门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记录分析后,不仅能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而且还能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转。对于已经提足折旧的资产则不需要进行成本的列支,但是一旦发现设备出现问题或者已经报废,及时申请相应的修理或者报废处置,保证企业工作的正常进展。在成本核算下,企业不同部门能高度重视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了不断提升自身的现代化程度,不同程度设置了购置新型固定资产的计划,但是如果在购置资产时不注重对成本的控制,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更多负面的影响。所以需要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引入相关的配置管理方式,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对采购固定资产的工作进行细致的规划,在固定资产的需求和存量数据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当成一个项目来做,事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在管理项目过程中关注其经济性以及存在的社会效益;事后要关注项目的绩效,保证达到实际的使用需要。总之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前提条件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需求,必要条件是满足企业实际的要求,从而保证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结合现阶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现状,在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下需要企业对相关工作进行恰当的整合规划。在具体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的特点,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具体的工作内容细分到不同科室;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现象的产生;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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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制度对我省高职院校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总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的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出现了流动资产总量增加、非流动资产的变化:有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减少,所以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增加明显,其他学校总资产减少。引起实际变化原因:

  1.新制度基建并账和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引起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2.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扣减折旧后,引起固定资产减少,有新校区建设学校与没有建设学校对比幅度减少较小;

  3.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引起无形资产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无形资产摊销,无新校区学校影响较小,与取得新校区土地使用权有关。

  (二)新旧制度下负债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建设学校总负债影响较小,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负债增加,与新校区贷款有关。

  (三)新旧制度下净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引起实际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学校无对外投资,有少部分对外投资所占比例较小,出现事业基金增加,是修购基金并入大于投资基金转出引起;

  2.非流动资产基金。新校区建设学院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减少,与非流动资产原因相同;

  3.两类学校专用基金均出现减少。新制度取消修购基金科目,按旧制度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结余款转入事业基金;

  4.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余、结转基本不变,与近年来我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改革有关。

  二、新制度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收入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工作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收入不变但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旧制度核算范围是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而新制度是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范围缩小;二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新制度规定将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入其中;三是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

  (二)新旧制度下支出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支出不变但支出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是:一是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支出类一级科目分别是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修订教育事业支出,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取消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二是一级科目核算范围不同。

  1.新教育事业支出核算高等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教学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学院、系(含院系下属不单独编列预算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下同)等教学机构,以及校团委、学工部、学生会等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的支出;教学辅助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教学辅助部门发生的支出。

  2.新科研事业支出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高等学校在学院、系外单独设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机构发生的支出,以及高等学校为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发生的支出,借款科研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新制度对财务分析指标的实际影响

  新制度下财务分析指标有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财政拨款执行率)、财务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支出结构指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根据数据对指标进行分析,新制度实施,其一对预算管理指标和支出结构指标影响不大,主要由于我省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已经从2000年以来陆续开始执行。其二对财务风险管理指标,新校区建设对资产负债率发生影响,负债程度提高,其他指标基本一致。其三对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新校区建设投入影响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的提高,固定资产净值率所占比例较高,其他指标新旧基本一致。

  四、新制度对经济类办学评价指标的实际影响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高职(专科)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时,按两类学校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分别为4000、3000。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7号,见附件)的要求,“资源表”系“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拟推出的一个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宏观管理工具,核心指标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物力财力资源指标中,提到教学仪器设备指标。以上三个文件都涉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财制度对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新制度实施后,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从固定资产明细表分析看,所有院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对学院评价指标影响较大。

  五、结论和建议

  (一)高职高专学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政府部门加大对教学实验设备专项补助。同时,高职院校关注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指标,出现低于或处于临界情况,应多方筹集资金安排投入,达到基本办学指标要求。

  (二)有新校区建设学校存在负债增加,主要基建债务。因并入基建债务,更能全面反映高校债务规模,有利于各高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认真严格执行主管厅局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上级部门尽早出台举借债务具体审批办法,从每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经费,建立偿债基金,化解债务,减轻学校负担。

  (三)新制度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按照2011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即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以上新制度实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高职院校中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各高校应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四)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新制度对事业基金内容修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对结转和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定义、区别管理财政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修改专用基金的内容为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和其他基金,取消修购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着重核算高校的非流动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净资产是反映该高校资产总额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实力。高职院校中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收支结构发生变化,有利于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新制度的对高校提出了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物价、教育部门,结合《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核算方法。《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明确指出,要“落实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15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及制定财政拨款标准和教育收费标准提供的科学依据。综上所述,通过新制度改革,更符合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职院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更加适合现代高校经济的运行。

  六、研究局限

  (一)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会计报表,报表其本身自有局限性。

  (二)分析采取抽取样本为单位,未能全部涵盖所有高职院校影响因素,而目前无权威性数据参考。

  (三)抽取新制度执行一年数据分析,而经济运行有其周期性,一般高职院校学制为三年,也会有所偏差。

  (四)由于篇幅局限,有关数据分析未在本文中列出。

  财务会计制度 10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定义

  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专门负责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定期将校园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核检,然后将核查的各项资料进行总结规整,在保障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合规性之后制作一份审计报告。在高校内部,审计单位属于独立单位,可有效监督学校的各个经济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性。

  (二)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

  对于高校本身而言,它的经济性质以及它的经营理念都是构成其内部审计内容的重要因素。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含有:高校财务预结算、收入和支出以及经济责任这4项审计内容。其中,财务预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专门审计高校内部的经费预算,重点核查高效实际的花销是否和预算一致,有无超出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各大高校的经费预算都需要遵循一个特定标准,若未被批示准许,不可以使经费的预算超出这个标准。收入和支出审计,顾名思义,与高校内部相关的收费支出项目有关。收入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设置了专门的资金账户以及抑制和整治乱收费现象等;支出审计的具体内容有是否出现乱开支的情况,专用资金有无私挪乱用等。经济责任审计即对离任的责任主体的经济情况作审计工作。

  二、新财会体制中的新的高校制度探究

  相较于旧财务会计制度,新的财会制度重新调控了主体、资本、监管以及风险等方面的内容,让高校财会制度的整体有了一定转变。首先,改变了会计计量。将新财会制度中的营业税转变为了增值税,计税的税率和方法还有依据等等都有所改变。这样,也就或多或少影响了高校的税负情况,使得高校内部的.经营活动也受到了改变。另外,新财会制度之下的会计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可靠性,可明确显现高校资金的流转情况。其次,改变了会计核算的内容。新财会制度更细化了会计的核算方法,譬如,调整了稳定资产的价值要求(每单位),并且以资本折旧的方法来核算,以此真实映射稳固资本的价值现状,这相对于旧制度来说,实用性有所增强。另外,新制度还将高校会计核算的科目也进行了细致划分,譬如,高校财会核算中还包含了政府收支分类以及部门预算等等。

  三、新财会体制影响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其影响主要包含3方面:审计类别、审计内容以及审计职能。以下内容是具体探析

  (一)审计类别审计类别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内容为依据可分为4种:财务预算、收入和支出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1]。然而,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新增政府收支等内容使得审计工作内容也有了不小的调整。譬如,新财会制度中更加重视财务预算审计工作,严格把控预算的收入、执行以及支出过程,这对高校相关部门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将审计固定资产的工作也纳入章程中,保障其过程的完整、严谨性。另外,也扩充了新财会制度中的审计报告范围,既保留了原先的审计评价,又评估了各高校的效益和风险。

  (二)审计内容新财会制度中更加细化了财务收支的各项内容,这也对高校的审计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严格审查高校收支方面

  譬如,逐条审查补助收入情况以及科研教育、经营收入的情况,规整明晰每项条款。在审计高校的支出情况时,务必将经营和事业支出分清、分离,其中的事业支出在新财会制度中还包含有科研、教育、后勤保障和刑侦管理以及离退休这5部分的支出情况,审计时需要仔细核对验证。对于年末的结余,需要将其合理规划和分配,保障账目条框合理符实。至于其他方面的支出,诸如报废和捐赠或转让等情况的,也要严格遵守新财会的制度,不可出现乱支出的情况。

  (三)审计职能以往,旧的财会制度重视的是严格监督高校内部的各个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时刻防范风险发生,保障高校内部生活的正常运转,它重在施行一种发现错误然后改正错误的过程

  自从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施行以来,高校的重心便开始向审计职能的防范性迁移,这也对相关的审计部门提出了要求,需学会转换角色,将监督角色换为管理角色,既要能监管学校活动又要能正确引导学校策略的制定与施行。所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制度和程序都要保持其严格性、防范性,从而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发生率。

  四、结语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新财会体制相对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影响,作为一种关键因素,在高校活动中,它切实地保障了整体活动的正常展开。对于每个单位而言,内部审计既有着监督的功能,又有着风险防范的作用。如今,新财会制度发展趋势日增,各高校也已经开始吸纳其宗旨和精神,将其与自身的审计相结合并适当调整,进而提升自己高校的审计工作效率,并不断促进着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发展。

  财务会计制度 11

  企业是引导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实现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新会计制度,将企业发展带到了新的市场领域中。企业需要适应当下时代的发展趋势,准确了解新会计制度的内容,从而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在接下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未来企业需要以新会计制度为指导依据,完善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要素,从而建立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概述

  新会计制度是我国对传统会计制度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提出的会计战略,为适应企业发展与国家经济变换环境下提出的有效对策。新会计制度反映了我国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趋势,是我国根据未来发展情况所提出来的推动经济的必然要求。新会计制度是在国际经济的背景下,根据我国企业的发展来制定的,我国新会计制度以资产负债为主,注重于企业会计中的核算整合工作。

  二、新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财务管理目标会随着企业的不断经营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各不相同。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有了一定的改变,企业需要根据经营发展阶段的不同,从而制定出准确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新会计制度的指导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需要避免结构分散的缺陷,财务管理目标需要与财务报表信息相结合,从而协调好企业员工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将企业价值最大化呈现。

  (二)对企业内部发展的影响企业内部的良好发展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企业内部常常有可能因为领导力不足或者发展进程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内部出现矛盾,在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企业领导层就需要全面解读和掌握新会计制度的理念和内容,从而建立企业内部发展进程,为企业内部发展奠定基础。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内部的发展势必会更加偏重于财务管理,为了能够在提升财务管理的基础上更好地规划企业的生产运营,企业领导者就需要根据新情况来完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

  (三)对企业决策服务的影响企业的决策将决定企业发展的步伐和进程,企业决策服务在新会计制度下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困难,新会计政策下,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才能够为企业长久的经营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依据。新会计政策上企业财务管理势必会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安全评估,企业需要加强对企业风险的管理,加强对企业负债、薪酬等方面的规定,从而让企业的决策管理更加科学明确。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一)提高财务管理意识新会计制度下,企业需要不断强化企业工作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认识,并且了解到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会计整理、风险防范的监督和掌管。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对新会计制度内容的学习,提升企业人员对于新会计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其次,企业需要在新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控,减低经济大环境下对于会计风险的评估和认定,从而减低各类财务管理的安全事故发生,从而让新会计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效果。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对策,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出台,人们需要了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和要点,从而结合新会计制度制定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的概念、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准确的规定,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新会计制度中的内容和要素,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来以往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建立起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展开。

  (三)优化财务管理方式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需要优化财务管理方式才能够在日益复杂的企业大环境下,防范企业运营风险和会计隐患,从而引导企业向着更加完善、合理的方向发展。首先,企业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加强对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视,加强企业运营过程中对于财务管理的监督,不断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使得财务管理方式更加简单化、快捷化、方便化。其次,企业还需要建立财务监督体系,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也需要改变经营理念,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加大资金和物力的投入。

  (四)加大财务人才培养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提升财务管理质量。首先,完善企业财务人员的知识体系,想企业财务人员宣传相应的财务知识和会计理念,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开展相应的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活动,培养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在学习了相应的新会计制度之后,还需要将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要素融入到财务管理工作中,适当调整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方式,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的出台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局面,同时也是应对新的经济发展状况的必经之路,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的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方向指导。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财务会计制度 12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高校经济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财政预算改革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体现。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了以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和准确编制学校决算为红线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益,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不断科学和完善确保学校财务科学有效地运转。

  (一)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下会计基础发生较大变化。旧制度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新制度报表体系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细化会计基础,特别是将基建核算并账等,能够准确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二)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新制度要求对除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以外的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更加清晰和准确;资产折旧或摊销计提也利于核算资产实际价值和成本价值,实现对高校各种资产的准确掌控。

  (三)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的准确化。新制度细化支出分类后加强支出核算与管理,结合完善而统一的固定资产折旧,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得以规范。这样就可以较准确地反映培养学生的成本,实现校际之间的横向比较,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的挑战

  (一)新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相比旧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核算办法中收入、支出类科目更加细化,在近几年的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缺乏详尽的分类标准,在具体的会计实践中常出现收入和支出科目分类操作困难甚至分类容易混淆的现象。欠缺细化分类标准的情况下,财务人员主要依靠经验判断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又造成了校际之间不统一或校内不同时期之间会计录入的标准上的差异。有时在录入凭证时一项业务面临几种选项,也会给财务核算加重工作量。

  (二)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操作难度较大。新制度的折旧或摊销要求对资产按平均年限计算,这就势必要求高校对校内资产进行重新分类认定工作。这中间缺乏新旧制度的过渡,带来操作困难。在新资产定义给出之后,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新的固定资产认定,同时新旧资产分类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带来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发现,由于折旧或摊销缺乏更详细的补充规定,高校之间在计提折旧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这样也导致在固定资产清理中校际之间统计存在差异,降低了参考性和对比性。

  (三)高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的挑战。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在人员专业素质方面提出了新要求。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需要极大地提升,新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收支管理要求财务实践中要节约与控制成本,要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熟悉新的制度约束,提高业务素质。另外,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新制度要求高校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和高校财务核算制度,这些都对财务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透明性,都对高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完善高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改革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对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研究对策以应对新会计制度给高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加强新制度下高校财务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设。随着社会进步,高校财务管理必定要走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道路,加强新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设。一是高校内部核算工作的科学与规范是一个重要方面。新制度执行几年来,会计科目的经济分类、功能分类和支出分类等得到了较为严格的规范,针对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高校财务制度可以研究更为详细的规则和分类细则,继续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并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统一化和标准化。二是高校会计信息系统更加的完善。通过较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流失,实现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特别重要,涉及学校基建、后勤、会计等多个单位核算,从而推进高校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完善化。三是按照新制度要求,加强对财务预算的控制,注重资本使用效益。新高校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多新突破。预算工作的科学和准确可以有效避免国家资产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也为日后的财务工作树立了明确目标,发挥对决算工作的引导作用。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反映高校财务核算的科学化程度。新会计制度把办学效果等动态指标纳入预算考核,赋予财务预算以更高的.责任,也说明高校财务预算科学化、正规化、透明化的重要意义。

  (二)新制度视角下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推动着高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近几年的很多高校得益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强大支援,在办学规模、软硬件设施的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成绩。但也发现,在迅速的扩展式发展中,不少高校财务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管理,为了满足规模的扩张需要而筹措数额巨大的资金进行规模扩张,缺少可行性分析甚至缺少投资论证。这是明显的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缺失的表现。由于内部控制缺失导致高校财务管理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发人深思。做好高校内部控制工作首先要做好高校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把一切财务行动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体系来规范和指导高校资金运行,强化包括校领导在内的所有高校职工内部控制观念,在充分发挥会计与财务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高校资产安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高校财务管理问题中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常常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动态控制以防范财务风险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前提。加强预算管理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也是学校教育重点突出、保证效率的需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是提高有限的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可以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规范和执行既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是控制成本、防范风险的需要。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者运用现代化控制手段和技术加强设计高校财务管理的动态控制措施,确保高校财务科学高效运转。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虽然近年来不少高校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高校之间发展常常是不平衡的。对有的高校来说,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等造成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以中部区域的教育大省河南省来说,其高等教育投入远远没有达到与经济协调发展相匹配的水平;历史原因和该省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期维持这种情况必将导致该地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等严重后果。重要的对策就是区域内部分高校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以体制机制的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运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规律,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校际之间优化配置需要高一级政府部门协调和控制,同时也需要高校之间的友好沟通。事实上,各高校校内更容易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资源优化配置。制度改革往往是把双刃剑。高校财务管理运用新模式的会计制度,为高校提供了改革的机会,但也存在诸多新问题。要求财务工作者不断思考。

  (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校财务管理在很长时期内存在着人员素养低下问题,这是由于历史发展因素以及旧的会计制度对人员素质要求不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调研中发现,不少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在20xx年以前的工作人员并无进行大规模的教育培训,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的现象较为严重。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很多基层最新财经法规的执行力度,财务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同时新制度条件下,对会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也有较高的要求。财务管理中,很多问题出在人员素质问题上,因而,提高高等学校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正规的高素质财务管理队伍,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至关重要。高等学校要培育财务人员的创新意识,只有拥有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才能应对社会变革产生的各种财务方法创新。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前沿,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人员更应具有创新思想,更应具有很强的终身学习理念,以确保获取最新相关知识,适应时代新变化。学校教育以德为范,高等学校理应努力培育和提升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培养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双优的高校财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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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和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管理。

  10.1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0.2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和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做到往来清晰并及时清收。

  10.3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

  第十一条存货管理制度:

  11.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11.2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11.2.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10.2.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11.2.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11.2.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11.2.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11.2.6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11.3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

  11. 4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至少应当每会计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11.5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6.1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16.2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16.3固定资产管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16.4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19.1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19.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19.3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19.4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20.1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20.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

  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20.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一条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与摊销:

  22.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摊销。

  22.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2.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成本领先地位。

  第二十四条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6.1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26.2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七条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八条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七章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条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30.1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0.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没有保留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三十二条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

  32.1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32.2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32.3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32.4其他方式,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收入索取凭证时确认。

  第三十三条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三十五条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C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六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38.1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38.2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8.3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38.4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报表。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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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江都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根系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1、明细账、分类账、总账。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

  4、对其他应收、应收账款即使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的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勾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已于20xx年05月24日经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王征亭,现有职工12人,专职财务人员2人,其中财务会计1人,出纳1人,现将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结帐日期自每月1日起至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记帐。

  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进价核算法。

  4、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权平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直线法

  6、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五五摊销法

  7、遵守财税制度,认真开展核算工作,积极组织税源,保证按时交纳各项税款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记帐原则。存货发出以加权平衡法核定实际成本。

  8、健全内部核算制度,设制总帐、现金帐、银行帐、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账等五本帐。

  9、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银行存款”帐、“现金”帐日清月结,保证资金的安全、债权债务帐、实物帐当天业务当天处理,以便与对方单位结算和核对库存金额,保证资产的安全无损。

  10、坚持盘仓清仓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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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会计制度 16

  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 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 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财务会计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人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十二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

  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才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 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了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进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中小学校在教学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

  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 结余及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条 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主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资金。

  第二十六条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末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赠,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七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中小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的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中

  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 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二条 划转撤并的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中小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四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四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及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会计制度 18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会计制度 19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zxx{288号)同时废止。

  财务会计制度 20

  一般纳税人工厂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包括总则、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及责职、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附则基本内容,这些内容在认定一般纳税人前已经健全了,当然有的是税务机关辅导建立的,没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①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2、会计核算标准:《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 21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22

  1、《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以财会〔〕25号文发布,根据财会〔2000〕25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它所替代的是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7号,已废止)。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该制度规范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下称建造合同准则)没有任何差别。

  2、《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自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两项与收入有关的准则,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老收入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其具体适用范围和最晚适用时间为: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4)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会〔2017〕22号同时指出,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老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以及老收入准则应用指南。

  3、《小企业会计准则》

  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17号文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小企业准则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流程较为简单,不设「工程结算」和「合同结算」科目,确认收入时,直接确认应收账款。

  财务会计制度 23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与此同时,医院中的成本核算工作情况也成为院方的工作人员比较重视的问题,我国的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在传统的会计制度影响之下出现了比较多的漏洞,这也导致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严重的影响着我国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以及成本核算的质量。现阶段,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我国医院中的成本核算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正面促进作用,下面本文针对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以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得到的良好改善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制度的改善。

  前言

  社会中的医疗机构属于社会中比较特殊的一个行业,在现阶段的社会环境下,很多的医疗机构都存在着看病难,看病价格比较贵的问题,这些情况严重的影响着我国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由此可见我国的医疗机构中财务会计的制度开展和成本核算的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助于医疗机构中经济水平的提高。下面本文针对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医疗机构中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分析,了解到传统财务会计制度中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取得的良好优势,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的良好发展。

  一、传统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成本分析存在不足

  在我国的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受到了以往财务会计制度的严重影响,因此其工作情况也出现了比较多的问题和漏洞,在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工作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对于医院的资金成本没有进行透彻的分析,我国的很多医疗机构中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医院意识到了成本分析的重要性,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却很容易出现比较严重的混乱情况,这样的情况也会导致群众在治疗的过程中,同一项治疗费用出现多次收费,或者是乱收费的现象,也会出现结余和收支的分析并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医疗机构的经济收益受到严重的损害[1]。

  (二)成本核算管理无效

  在传统的会计财务制度的影响之下,很多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的工作中并没有产生有利的影响,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由于医院对于成本核算工作重视程度的缺失,所以这样的现象也导致成本核算工作不能够有效的在医疗机构中实施。在传统的会计财务制度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顺利的展开,这样的情况也导致了即便是有着成本核算工作,也无法达到最终的效果[2]。

  (三)从业人员成本控制意识低

  在现阶段的医疗机构的成本控制工作中,很多医院中的医生一直认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就是能够对患者负责,并实施有效的治疗手段,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高效的技术保证,但是却忽视了自身在成本核算工作中的责任。这样也导致医疗机构中所有员工对于成本核算手段的重视程度都比较低,严重影响了医院中的经济收益,甚至会间接的影响医院中的医疗质量。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成本核算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还存在着项目实施不科学,实施手段不完善,工作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这些情况都会比较严重的导致成本核算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甚至经济收益也呈现出下降的现象。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的改善

  (一)完善医院成本核算模式

  在医疗机构成本管理工作中,对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正面影响,并且在这样的制度影响下,医疗机构中的成本核算工作效果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在最新的成本管理工作中,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能够得到有效的完善。并且在新财务会计制度模式的完善中,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工作和服务质量也会得到显著的提高。在现阶段的财务制度中,医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出现了良好的改善[3]。

  (二)补全医院成本核算制度

  在最新制度的影响下,医疗机构的财务成本核算工作也会按照其发展方式找到核算的对象,并且制定出一人一责任的制度,这样也能够保证成本管理制度符合新制度中的要求。同时这项制度也能够密切的和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科室、部门相联系。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不仅能够完善医疗机构的成本责任制度管理,还能够提高成本管理工作的效果,增强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提高从业人员成本控制意识

  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是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并且在最新的会计制度影响下,医院中所有人员都会出现思想上不同程度的提高,这样也能够在全方面的提高医疗机构中人员成本管理的基础意识。改善医院中成本核算管理的质量,并且通过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完善医院的成本核算结果。

  (四)提高医院成本管理制度信息化程度

  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的有效提高,对于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并且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其工作的效果,把信息化技术使用在这一工作中,并且加强信息化的建设,这样能够更加完善成本核算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人员对于这项工作以及信息化技术的使用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办事效率,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增加其经济效益,保证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的良好效果。

  三、结论

  根据以上内容能够看出,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导致我国的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出现比较多的问题和漏洞,而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助于我国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的改善,但是在这种制度的影响下,医疗机构中的管理体系依然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强和完善,并且彻底放弃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才能够保证医疗机构中的经济管理和成本核算制度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促进我国医疗机构中经济收益的提高。

  财务会计制度 24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x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 25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分析

  1.加强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

  对比旧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制度更为严密和谨慎,我们都知道,旧会计制度在计量会计要素和确认会计要素的过程中,遵循了谨慎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但是却没有将谨慎性原则贯彻到底。因此,新的会计制度重点执行谨慎性原则,加强了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更重视成本管理,并且明确规定了成本核算的范围、程序、对象以及成本的管理、控制、分析的目标。总结而言,新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与管理,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医院经济的规范运营。

  2.逐渐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我们都知道,旧会计制度并没有将固定资产折旧纳入会计范围内,这是不科学的,因此新的会计制度提出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把医院购买的部分物品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假如是科教专项资金或者财政补助购买的'部分,则纳入冲减待冲基金。实施新会计制度,有利于医院核算更为准确和真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改革。

  3.逐渐完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

  根据就会计制度的不足和缺陷,新会计制度将医院药品收支规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把药品收入当做医疗收支科目进行核算。为了促进医药分制改革,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将药品收入的比重缩小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同时还能规范医院药品收支行为,有利于促进医院合理财务的管理。

  4.对资产进行明确的分类,提高了资产获利能力和变现能力

  我们都知道,在医院中,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并没有设置有关医院投资活动的科目,而是用“对外投资”科目来表示,但是这个科目并不能明确说明经济活动。针对这种情况,新的会计制度把对外投资分为两类,分别是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医院的票据融资行为和投资行为,促使医院的投资发展需求与实际经济活动相符。另外,新制度将长期投资科目分成两类,分别是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资产形式,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基础。另外,新制度中债券收入和股权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提高获利能力。此外,新制度明确区分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能够将医院的权益变化和投资变化反映出来。

  5.真实以及全面的反映出医院的资产价值

  以往的医院的固定资产并没有提取折旧,而是根据购建价值和相应的比率进行修购基金提取,在计入当期费用的过程中增加了净资产,原来的制度规定下,并没有限制提取的修购基金,购建价值通常小于提取数,最终导致虚增相关费用后果,最后引起医院净资产和资产的虚假,致使财务成果失真。针对以往的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新修订的制度结合了企业会计相关准则和国际惯例,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提取,确保固定资产的报废之前的过程中均获得科学合理的计量和确认,将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或者消耗反映出来。

  二、结语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点,第一点是加强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第二点是逐渐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确保医院核算更为准确和真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改革。第三点是逐渐完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将药品收入的比重缩小了,降低了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规范了医院药品收支行为,有利于促进医院合理财务的管理。第四点是对资产进行明确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资产形式,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基础,提高了资产获利能力和变现能力。第五点是真实以及全面的反映出医院的资产价值,新修订的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提取,将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或者消耗反映出来。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不仅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还能规范医院会计制度,对于医院的经济运行有很大的影响。

  财务会计制度 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

  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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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会计制度(精选26篇)

  财务会计制度 1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财务会计制度 2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计提率

  1年以内、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XXXX年元以下(含XXXX年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10、9.5%

  电子及其他设备、5、19%

  办公用具、5、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财务会计制度 3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4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5

  通过对大部分医院的传统财会制度的解析,笔者发现其在财务计算或处理时,通常会出现财务信息不可靠和不完整的状况。由于管理体制的滞后,财会制度无法“跟上”新医院发展的“步伐”,而通过对现代化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解析和研讨,笔者认为: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可以提升医院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质量,并可以解决传统体制中有关医院资产信息的核算不完整或信息不可靠等问题。

  一、传统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医院资产信息失真

  ⑴固定资产和净资产失真。依据传统的医院财务会计体制的规定,医院应依据本院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提取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充修缮医院的固定资产基金,这个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累计折旧有点相似。然而医院在取用这部分修缮资金时,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并没有剔除这笔资金,而所取用的这部分资金使医院的净资产出现增长的情况。即是说,医院在核算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净资产时未将这部分资金一起核算。所以,该核算所体现出的医院固定资产、净资产以及资产的负债比率失真,进而影响到对医院的运营及资产情况的预估。该问题在大型医疗设施较多的医院较为突出。

  ⑵长时间挂账的医疗费用拖欠。医疗费用的拖欠一旦产生,往往极难回收;而近年来,用医保看病的人所用到的医疗费用要比其缴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多很多,使医保中心不能第一时间将费用全额缴付给医院,造成医疗费用的拖欠。而“三无”病员以及未购买医疗保险的病员拖欠的费用以及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也在逐渐增长,致使医院的实际资产和账面资产的差距很大。

  2.医院收入和支出的信息不真实传统医院的财务会计体制要分开管理和核算医院的`医疗和药物的收支,这就使得医院的会计核算中收入和支出信息失真。目前的体制规定:将医院所有医疗人员的成本归纳入医疗支出,而医疗人员在出具医嘱和为病人挑选药物时,他们多表现出的药物知识价值无法在药物支出中得到反映。也就是说,医疗人员的工资是归纳入了医疗支出,而医疗人员的学识价值却并未计入医疗收入之中。这样的情况就致使医院医疗收入和支出、药物的收入和支出信息失真,最终导致医疗支出变多。

  二、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财务信息的影响

  1.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使医院的资

  产信息更加真实新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取缔了以往的修缮基金,而明文规定医院除开图书以外,要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累计折旧,并应在预估的资产可用期限内,将医院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系统分摊。对于所取用的累计折旧费用,要在核算医院固定资产时将其除开,如此才能如实反映医院的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利用过程中的耗费,进而有效反映出医院的固定资产、净资产以及资产的负债比例等状况。与此同时,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明文规定医疗保险部门与医院之间必须实行结算处理工作,通过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和医院的职责,有效规避了拖欠医疗保险费用的风险。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依照实际所收的资金、医疗保险部门应收资金、医院因自身的原因被医疗保险部门拒绝支付的资金、借贷方之间存在的差额等状况做出对应的借贷处置。而为了提高医院的资产管理质量,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可以采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法等办法来核算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但是累计提取的坏账额度应不超过医院年度应收款项余额的2%到4%;对于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医疗账款,在明确无法回收后,应作坏账损失处理。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该类规定,使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得到了改善,有助于医院强化对资产和会计信息的管理,如实反映医院的资产和会计信息。

  对于医院的基础设施工程分开核算的难题,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整合医院资产,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计归入了医院总会计的核算之中,通过对医院在建项目、长期借贷、财政补贴等系统进行建设,打造出了以基建工程、基建项目借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为基础的系统,并以月度为单位整合医院的基建项目会计和总会计,进而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会计归入医院的总账目中,强化了医院资产信息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规范医院的收入和支出核算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了医院的收入和支出核算。因为诊疗收入、药物收入或者检查收入等收入都是医院通过医疗服务而获取的,所以都应整合到医疗收入之中;而对于医疗人员成本、药物成本、医疗器材消耗成本等都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所花费的成本,所以都应整合到医院的医疗支出之中。新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整个医院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分类整理,将药物的收支归入医院总收支里,统一了医院的收支核算系统,体现了医院收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使医院成本核算更加高效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是医院的成本核算更加高效,并明文规定了医院成本的范畴、管控和核算对象,以及分摊程序等等。通过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可以卓有成效地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准。

  规范成本核算项目。新财务会计制度强调成本管理,对成本管理的目的、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解析和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规范成本核算项目,能获取医疗机构间的成本信息,有助于打造合理的成本考核系统。

  4.规范财政性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补偿信息

  新制度规定,财政资金不再参加医院的收支结余分配、不再核算财政补贴基础性支出结转,而是独立核算财政资金的收支和结余状况,并通过“收入费用汇总表”与“财政补贴收支状况表“反映财政资金的利用状况,如实反映了补偿信息。

  在本文中,笔者对传统医院会计制度和目前的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解析,发现传统体制中存在着或多或少地问题。而通过对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解析,笔者发现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可以较有效地弥补传统财会制度的缺陷,使医院的资产信息更加真实、有效和完整。而从上文的几点来看,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起到了转承结合的作用,并且使医院的财务会计体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伴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医院的经济活动也更加频繁,这就需要各大医院健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在满足社会和民众的需求的同时,加强自身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

  财务会计制度 6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的改善措施

  1、增强管理意识

  若想改善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中的种种问题,提高其核算效率,首先需要医院增强对成本核算工作的管理意识。医院必须要以一个端正和严谨的态度来看待成本核算工作,要明白成本核算工作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应当尽量将成本核算工作纳入财务会计的管理体系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进而促进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2、提高人员素质

  人力资源是社会的'第一资源,在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若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就必须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在招聘财务管理人员之时,应当要优先选择相关专业毕业的人才,而对于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则应当要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使其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都能够符合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作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也应当要积极学习新的知识、总结新的经验,从而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力求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及实现更远大的职业目标。

  3、更新管理模式

  随着近年来自动化办公技术的日益发展,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的成本核算工作也获得了许多便利。作为一所现代化的医院,必须要想方设法改善旧的成本核算工作管理模式,而积极利用先进的自动化办公技术来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医院可以利用自动化办公技术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构建一套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自动化软件体系,从而方便医院的成本核算部门及财务管理人员快速获取和妥善处理相关财务数据。再者,医院还应当要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不断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与成本分析方法,要对医院资产的购入、运输、入库、调用、审核以及回收等过程都进行全面的跟踪化管理,以及还要结合市场情况来精确成本、调整定额,从而全面保障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地增强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素质以及更新管理模式,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而促进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财务会计制度 7

  科研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中的一种,它是指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的事业单位。由于科研的行业特性,财政部、科技部修订颁布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思考,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使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在单位科学研究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1.宏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全球竞争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国际化、规范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的实施使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一部分的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科研事业单位的使命发生了深刻变化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创新战略,科研事业单位是科技工业创新的主体。创新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管理和制度创新,这些都需要适当的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支持创新战略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甚至还有诸多限制,需要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支持创新战略的实现。

  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2014年初,财政部发布了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全面修订准则,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一个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作为构成会计准则体系另一部分的事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规范化提上了日程。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事业会计准则的一个分支,其改革和完善亦迫在眉睫。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新《制度》适应了我国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首先,按照我国财政改革对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对科研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作了规范和完善;其次,对于收支管理进行了“大收大支”管理改革,新《制度》完善健全了科研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调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票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再次,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比较好的满足了结转与结余,以及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等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资金管理需求。

  2.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在改革的新《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是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对于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中应科学、合理,并且真实有效率,并遵照国家对于科研项目的规定或合同契约要求进行管理,严禁科研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截留,不得挪用和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谋取私利。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

  3.新《制度》加强了资产管理

  新《制度》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特别强调了对外投资的规定,一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并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不允许用财政拨款和结余资金;三是不允许从事股票、基金、期货以及企业债券投资。

  4.新《制度》加强了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

  新《制度》中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实施监督做出了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构建财务监督机制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并且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补充新《制度》的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

  新《制度》中对于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没有作出规定可以理解,但是也存在着与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存在着偏差,因而,就使得科研事业单位在实施的过程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了新《制度》的实施效果。

  2.财务科研成本信息公开仍有不足

  新《制度》中第六十七条规定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公开的范围确定在单位内,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新《制度》应当明确作出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如果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另外,新《制度》信息向社会公开更有利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可以鼓励公众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和看法,吸引公众参与讨论,让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中发挥作用。

  3.应该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执行的评价机制

  好的制度和好的规定是要落实和执行,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与单位的科研创新战略、发展目标战略以及项目实施战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在完成这些战略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另外,还应该处理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与科研事业单位生存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与单位战略发展适度联系的机制,从财务制度上更要有评价机制的体现。只有这样做单位才能对新《制度》实施引起重视,才能促进科研事业不断创新,为国家创新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支撑’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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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不动产和动产,固定资产中的动产又分为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和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我国企业相关制度在不断改革完善,其中财务会计制度实践执行的过程中企业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其中固定资产成为企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据相当的比例,所以迫切要求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核算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从而提升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要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固定资产处置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名义税率由4%降为3%,改动前后实际都是减按2%税率。此处看来,实际的税负水平没有改变,如某项动产的不含税处置价为10000元,那么不管名义税率是4%还是3%,实际的税负率都是2%,此处的税负水平均为200元。但是此处规定会影响到增值税的发表开具、纳税申报与财务处理,进而还会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设置需要考虑企业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另外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也需要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不断健全日常维护制度、内部调拨制度、清查盘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成本绩效评价制度等,以此不断促进企业不同环节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严格保证整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

  现阶段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实际情况往往是企业的行政部门主要管理不同类型的设备,而在实际登记固定资产设备时行政部门并没有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资产的变更情况,这种管理方式会产生一定缺点,比如说管理工作上一些内容重复操作;实际盘点过程中工作分配不细致,所以具体表现比较混乱,而这些问题都会给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在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下,需要彻底改变固定资产存在多个管理部门的现状,在具体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支出时,要考虑到实际使用部门和该资产的资金来源,设置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在该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统一的核算。具体来说,无论是固定资产的采购,还是固定资产的修理、报废,都需要经过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另外该管理部门还需要对不同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设置专门的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在登记固定资产时,需要尽可能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清单,对不同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规格、数量、金额等项目都需要进行记录,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别设置相应的管理方式。保证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相互独立但是又存在紧密联系。在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全面的核算工作和相应的监督工作,由财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总账,向财产物资会计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而对于财产物资会计来说,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建立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的一级明细账,全面控制企业固定资产以及其累计折旧管理工作,保证企业不同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另外还需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上都粘贴着相应的标签。

  (二)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

  在企业建立全面的网络管理系统,有助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该网络管理系统中可以实现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变化的及时登记,有效的避免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现象,另外还能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调配,避免了固定资产浪费现象的产生。现阶段信息化社会不断深入,而在企业实现科学网络化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的目标,这就需要企业整合相关财务软件系统网络资源,构建管理固定资产的信息网,在该网络系统中录入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明确不同部门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属于该负责人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制作相关卡片,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尝试使用条形码进行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库、入库或者盘点等内容,直接通过扫码完成,扫描信息直接反馈到网络系统中。这些方式都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也保证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准确性。

  (三)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方面,需要从加强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处入手,具体需要按照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对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进行列支,在部门成本中核算相应内容。另外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制作固定资产卡片时结合固定资产分类情况、设置合理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每月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所以在不同部门的成本中除了企业的基本事物经费和实际的运行费用,还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核算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相关数据的支持依据。不同部门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记录分析后,不仅能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而且还能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转。对于已经提足折旧的资产则不需要进行成本的列支,但是一旦发现设备出现问题或者已经报废,及时申请相应的修理或者报废处置,保证企业工作的正常进展。在成本核算下,企业不同部门能高度重视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了不断提升自身的现代化程度,不同程度设置了购置新型固定资产的计划,但是如果在购置资产时不注重对成本的控制,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更多负面的影响。所以需要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引入相关的配置管理方式,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对采购固定资产的工作进行细致的规划,在固定资产的需求和存量数据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当成一个项目来做,事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在管理项目过程中关注其经济性以及存在的社会效益;事后要关注项目的绩效,保证达到实际的使用需要。总之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前提条件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需求,必要条件是满足企业实际的要求,从而保证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结合现阶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现状,在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要求下需要企业对相关工作进行恰当的整合规划。在具体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的特点,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部门,具体的工作内容细分到不同科室;提倡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方式,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现象的产生;编制科学采购固定资产的预算,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管理成本。

  财务会计制度 9

  一、新制度对我省高职院校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总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的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出现了流动资产总量增加、非流动资产的变化:有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减少,所以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增加明显,其他学校总资产减少。引起实际变化原因:

  1.新制度基建并账和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引起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2.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扣减折旧后,引起固定资产减少,有新校区建设学校与没有建设学校对比幅度减少较小;

  3.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引起无形资产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无形资产摊销,无新校区学校影响较小,与取得新校区土地使用权有关。

  (二)新旧制度下负债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建设学校总负债影响较小,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负债增加,与新校区贷款有关。

  (三)新旧制度下净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引起实际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学校无对外投资,有少部分对外投资所占比例较小,出现事业基金增加,是修购基金并入大于投资基金转出引起;

  2.非流动资产基金。新校区建设学院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减少,与非流动资产原因相同;

  3.两类学校专用基金均出现减少。新制度取消修购基金科目,按旧制度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结余款转入事业基金;

  4.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余、结转基本不变,与近年来我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改革有关。

  二、新制度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收入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工作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收入不变但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旧制度核算范围是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而新制度是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范围缩小;二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新制度规定将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入其中;三是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

  (二)新旧制度下支出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支出不变但支出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是:一是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支出类一级科目分别是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修订教育事业支出,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取消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二是一级科目核算范围不同。

  1.新教育事业支出核算高等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教学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学院、系(含院系下属不单独编列预算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下同)等教学机构,以及校团委、学工部、学生会等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的支出;教学辅助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教学辅助部门发生的支出。

  2.新科研事业支出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高等学校在学院、系外单独设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机构发生的支出,以及高等学校为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发生的支出,借款科研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新制度对财务分析指标的实际影响

  新制度下财务分析指标有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财政拨款执行率)、财务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支出结构指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根据数据对指标进行分析,新制度实施,其一对预算管理指标和支出结构指标影响不大,主要由于我省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已经从2000年以来陆续开始执行。其二对财务风险管理指标,新校区建设对资产负债率发生影响,负债程度提高,其他指标基本一致。其三对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新校区建设投入影响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的提高,固定资产净值率所占比例较高,其他指标新旧基本一致。

  四、新制度对经济类办学评价指标的实际影响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高职(专科)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时,按两类学校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分别为4000、3000。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7号,见附件)的要求,“资源表”系“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拟推出的一个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宏观管理工具,核心指标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物力财力资源指标中,提到教学仪器设备指标。以上三个文件都涉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财制度对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新制度实施后,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从固定资产明细表分析看,所有院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对学院评价指标影响较大。

  五、结论和建议

  (一)高职高专学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政府部门加大对教学实验设备专项补助。同时,高职院校关注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指标,出现低于或处于临界情况,应多方筹集资金安排投入,达到基本办学指标要求。

  (二)有新校区建设学校存在负债增加,主要基建债务。因并入基建债务,更能全面反映高校债务规模,有利于各高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认真严格执行主管厅局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上级部门尽早出台举借债务具体审批办法,从每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经费,建立偿债基金,化解债务,减轻学校负担。

  (三)新制度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按照2011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即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以上新制度实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高职院校中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各高校应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四)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新制度对事业基金内容修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对结转和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定义、区别管理财政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修改专用基金的内容为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和其他基金,取消修购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着重核算高校的非流动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净资产是反映该高校资产总额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实力。高职院校中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收支结构发生变化,有利于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新制度的对高校提出了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物价、教育部门,结合《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核算方法。《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明确指出,要“落实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15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及制定财政拨款标准和教育收费标准提供的科学依据。综上所述,通过新制度改革,更符合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职院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更加适合现代高校经济的运行。

  六、研究局限

  (一)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会计报表,报表其本身自有局限性。

  (二)分析采取抽取样本为单位,未能全部涵盖所有高职院校影响因素,而目前无权威性数据参考。

  (三)抽取新制度执行一年数据分析,而经济运行有其周期性,一般高职院校学制为三年,也会有所偏差。

  (四)由于篇幅局限,有关数据分析未在本文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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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定义

  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专门负责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定期将校园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核检,然后将核查的各项资料进行总结规整,在保障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合规性之后制作一份审计报告。在高校内部,审计单位属于独立单位,可有效监督学校的各个经济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性。

  (二)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

  对于高校本身而言,它的经济性质以及它的经营理念都是构成其内部审计内容的重要因素。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含有:高校财务预结算、收入和支出以及经济责任这4项审计内容。其中,财务预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专门审计高校内部的经费预算,重点核查高效实际的花销是否和预算一致,有无超出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各大高校的经费预算都需要遵循一个特定标准,若未被批示准许,不可以使经费的预算超出这个标准。收入和支出审计,顾名思义,与高校内部相关的收费支出项目有关。收入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设置了专门的资金账户以及抑制和整治乱收费现象等;支出审计的具体内容有是否出现乱开支的情况,专用资金有无私挪乱用等。经济责任审计即对离任的责任主体的经济情况作审计工作。

  二、新财会体制中的新的高校制度探究

  相较于旧财务会计制度,新的财会制度重新调控了主体、资本、监管以及风险等方面的内容,让高校财会制度的整体有了一定转变。首先,改变了会计计量。将新财会制度中的营业税转变为了增值税,计税的税率和方法还有依据等等都有所改变。这样,也就或多或少影响了高校的税负情况,使得高校内部的.经营活动也受到了改变。另外,新财会制度之下的会计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可靠性,可明确显现高校资金的流转情况。其次,改变了会计核算的内容。新财会制度更细化了会计的核算方法,譬如,调整了稳定资产的价值要求(每单位),并且以资本折旧的方法来核算,以此真实映射稳固资本的价值现状,这相对于旧制度来说,实用性有所增强。另外,新制度还将高校会计核算的科目也进行了细致划分,譬如,高校财会核算中还包含了政府收支分类以及部门预算等等。

  三、新财会体制影响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其影响主要包含3方面:审计类别、审计内容以及审计职能。以下内容是具体探析

  (一)审计类别审计类别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内容为依据可分为4种:财务预算、收入和支出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1]。然而,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新增政府收支等内容使得审计工作内容也有了不小的调整。譬如,新财会制度中更加重视财务预算审计工作,严格把控预算的收入、执行以及支出过程,这对高校相关部门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将审计固定资产的工作也纳入章程中,保障其过程的完整、严谨性。另外,也扩充了新财会制度中的审计报告范围,既保留了原先的审计评价,又评估了各高校的效益和风险。

  (二)审计内容新财会制度中更加细化了财务收支的各项内容,这也对高校的审计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严格审查高校收支方面

  譬如,逐条审查补助收入情况以及科研教育、经营收入的情况,规整明晰每项条款。在审计高校的支出情况时,务必将经营和事业支出分清、分离,其中的事业支出在新财会制度中还包含有科研、教育、后勤保障和刑侦管理以及离退休这5部分的支出情况,审计时需要仔细核对验证。对于年末的结余,需要将其合理规划和分配,保障账目条框合理符实。至于其他方面的支出,诸如报废和捐赠或转让等情况的,也要严格遵守新财会的制度,不可出现乱支出的情况。

  (三)审计职能以往,旧的财会制度重视的是严格监督高校内部的各个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时刻防范风险发生,保障高校内部生活的正常运转,它重在施行一种发现错误然后改正错误的过程

  自从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施行以来,高校的重心便开始向审计职能的防范性迁移,这也对相关的审计部门提出了要求,需学会转换角色,将监督角色换为管理角色,既要能监管学校活动又要能正确引导学校策略的制定与施行。所以,高校内部的审计制度和程序都要保持其严格性、防范性,从而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发生率。

  四、结语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新财会体制相对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影响,作为一种关键因素,在高校活动中,它切实地保障了整体活动的正常展开。对于每个单位而言,内部审计既有着监督的功能,又有着风险防范的作用。如今,新财会制度发展趋势日增,各高校也已经开始吸纳其宗旨和精神,将其与自身的审计相结合并适当调整,进而提升自己高校的审计工作效率,并不断促进着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发展。

  财务会计制度 11

  企业是引导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实现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新会计制度,将企业发展带到了新的市场领域中。企业需要适应当下时代的发展趋势,准确了解新会计制度的内容,从而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在接下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未来企业需要以新会计制度为指导依据,完善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要素,从而建立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概述

  新会计制度是我国对传统会计制度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提出的会计战略,为适应企业发展与国家经济变换环境下提出的有效对策。新会计制度反映了我国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趋势,是我国根据未来发展情况所提出来的推动经济的必然要求。新会计制度是在国际经济的背景下,根据我国企业的发展来制定的,我国新会计制度以资产负债为主,注重于企业会计中的核算整合工作。

  二、新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财务管理目标会随着企业的不断经营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各不相同。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有了一定的改变,企业需要根据经营发展阶段的不同,从而制定出准确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新会计制度的指导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需要避免结构分散的缺陷,财务管理目标需要与财务报表信息相结合,从而协调好企业员工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将企业价值最大化呈现。

  (二)对企业内部发展的影响企业内部的良好发展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企业内部常常有可能因为领导力不足或者发展进程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内部出现矛盾,在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企业领导层就需要全面解读和掌握新会计制度的理念和内容,从而建立企业内部发展进程,为企业内部发展奠定基础。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内部的发展势必会更加偏重于财务管理,为了能够在提升财务管理的基础上更好地规划企业的生产运营,企业领导者就需要根据新情况来完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

  (三)对企业决策服务的影响企业的决策将决定企业发展的步伐和进程,企业决策服务在新会计制度下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困难,新会计政策下,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才能够为企业长久的经营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依据。新会计政策上企业财务管理势必会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安全评估,企业需要加强对企业风险的管理,加强对企业负债、薪酬等方面的规定,从而让企业的决策管理更加科学明确。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一)提高财务管理意识新会计制度下,企业需要不断强化企业工作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认识,并且了解到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会计整理、风险防范的监督和掌管。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对新会计制度内容的学习,提升企业人员对于新会计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其次,企业需要在新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控,减低经济大环境下对于会计风险的评估和认定,从而减低各类财务管理的安全事故发生,从而让新会计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效果。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对策,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出台,人们需要了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和要点,从而结合新会计制度制定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的概念、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准确的规定,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新会计制度中的内容和要素,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来以往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建立起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展开。

  (三)优化财务管理方式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需要优化财务管理方式才能够在日益复杂的企业大环境下,防范企业运营风险和会计隐患,从而引导企业向着更加完善、合理的方向发展。首先,企业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加强对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视,加强企业运营过程中对于财务管理的监督,不断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使得财务管理方式更加简单化、快捷化、方便化。其次,企业还需要建立财务监督体系,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也需要改变经营理念,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加大资金和物力的投入。

  (四)加大财务人才培养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提升财务管理质量。首先,完善企业财务人员的知识体系,想企业财务人员宣传相应的财务知识和会计理念,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开展相应的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活动,培养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在学习了相应的新会计制度之后,还需要将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要素融入到财务管理工作中,适当调整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方式,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的出台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局面,同时也是应对新的经济发展状况的必经之路,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的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方向指导。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财务会计制度 12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高校经济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财政预算改革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体现。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了以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和准确编制学校决算为红线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主要任务,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益,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不断科学和完善确保学校财务科学有效地运转。

  (一)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下会计基础发生较大变化。旧制度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新制度报表体系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细化会计基础,特别是将基建核算并账等,能够准确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二)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新制度要求对除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以外的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更加清晰和准确;资产折旧或摊销计提也利于核算资产实际价值和成本价值,实现对高校各种资产的准确掌控。

  (三)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的准确化。新制度细化支出分类后加强支出核算与管理,结合完善而统一的固定资产折旧,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得以规范。这样就可以较准确地反映培养学生的成本,实现校际之间的横向比较,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的挑战

  (一)新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相比旧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核算办法中收入、支出类科目更加细化,在近几年的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缺乏详尽的分类标准,在具体的会计实践中常出现收入和支出科目分类操作困难甚至分类容易混淆的现象。欠缺细化分类标准的情况下,财务人员主要依靠经验判断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又造成了校际之间不统一或校内不同时期之间会计录入的标准上的差异。有时在录入凭证时一项业务面临几种选项,也会给财务核算加重工作量。

  (二)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操作难度较大。新制度的折旧或摊销要求对资产按平均年限计算,这就势必要求高校对校内资产进行重新分类认定工作。这中间缺乏新旧制度的过渡,带来操作困难。在新资产定义给出之后,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新的固定资产认定,同时新旧资产分类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带来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发现,由于折旧或摊销缺乏更详细的补充规定,高校之间在计提折旧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这样也导致在固定资产清理中校际之间统计存在差异,降低了参考性和对比性。

  (三)高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的挑战。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在人员专业素质方面提出了新要求。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需要极大地提升,新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收支管理要求财务实践中要节约与控制成本,要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熟悉新的制度约束,提高业务素质。另外,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新制度要求高校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和高校财务核算制度,这些都对财务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透明性,都对高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完善高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改革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对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研究对策以应对新会计制度给高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加强新制度下高校财务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设。随着社会进步,高校财务管理必定要走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道路,加强新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设。一是高校内部核算工作的科学与规范是一个重要方面。新制度执行几年来,会计科目的经济分类、功能分类和支出分类等得到了较为严格的规范,针对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高校财务制度可以研究更为详细的规则和分类细则,继续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并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统一化和标准化。二是高校会计信息系统更加的完善。通过较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流失,实现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特别重要,涉及学校基建、后勤、会计等多个单位核算,从而推进高校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完善化。三是按照新制度要求,加强对财务预算的控制,注重资本使用效益。新高校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多新突破。预算工作的科学和准确可以有效避免国家资产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也为日后的财务工作树立了明确目标,发挥对决算工作的引导作用。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反映高校财务核算的科学化程度。新会计制度把办学效果等动态指标纳入预算考核,赋予财务预算以更高的.责任,也说明高校财务预算科学化、正规化、透明化的重要意义。

  (二)新制度视角下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推动着高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近几年的很多高校得益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强大支援,在办学规模、软硬件设施的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成绩。但也发现,在迅速的扩展式发展中,不少高校财务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管理,为了满足规模的扩张需要而筹措数额巨大的资金进行规模扩张,缺少可行性分析甚至缺少投资论证。这是明显的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缺失的表现。由于内部控制缺失导致高校财务管理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发人深思。做好高校内部控制工作首先要做好高校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把一切财务行动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体系来规范和指导高校资金运行,强化包括校领导在内的所有高校职工内部控制观念,在充分发挥会计与财务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高校资产安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高校财务管理问题中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常常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动态控制以防范财务风险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前提。加强预算管理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也是学校教育重点突出、保证效率的需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是提高有限的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可以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规范和执行既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是控制成本、防范风险的需要。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者运用现代化控制手段和技术加强设计高校财务管理的动态控制措施,确保高校财务科学高效运转。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虽然近年来不少高校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高校之间发展常常是不平衡的。对有的高校来说,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等造成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以中部区域的教育大省河南省来说,其高等教育投入远远没有达到与经济协调发展相匹配的水平;历史原因和该省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期维持这种情况必将导致该地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等严重后果。重要的对策就是区域内部分高校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以体制机制的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运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规律,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校际之间优化配置需要高一级政府部门协调和控制,同时也需要高校之间的友好沟通。事实上,各高校校内更容易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资源优化配置。制度改革往往是把双刃剑。高校财务管理运用新模式的会计制度,为高校提供了改革的机会,但也存在诸多新问题。要求财务工作者不断思考。

  (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校财务管理在很长时期内存在着人员素养低下问题,这是由于历史发展因素以及旧的会计制度对人员素质要求不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调研中发现,不少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在20xx年以前的工作人员并无进行大规模的教育培训,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的现象较为严重。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很多基层最新财经法规的执行力度,财务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同时新制度条件下,对会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也有较高的要求。财务管理中,很多问题出在人员素质问题上,因而,提高高等学校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正规的高素质财务管理队伍,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至关重要。高等学校要培育财务人员的创新意识,只有拥有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才能应对社会变革产生的各种财务方法创新。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前沿,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人员更应具有创新思想,更应具有很强的终身学习理念,以确保获取最新相关知识,适应时代新变化。学校教育以德为范,高等学校理应努力培育和提升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培养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双优的高校财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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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和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管理。

  10.1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0.2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和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做到往来清晰并及时清收。

  10.3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

  第十一条存货管理制度:

  11.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11.2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11.2.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10.2.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11.2.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11.2.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11.2.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11.2.6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11.3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

  11. 4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至少应当每会计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11.5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6.1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16.2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16.3固定资产管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16.4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19.1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19.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19.3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19.4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20.1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20.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

  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20.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一条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与摊销:

  22.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摊销。

  22.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2.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成本领先地位。

  第二十四条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6.1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26.2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七条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八条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七章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条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30.1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0.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没有保留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三十二条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

  32.1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32.2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32.3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32.4其他方式,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收入索取凭证时确认。

  第三十三条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三十五条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C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六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38.1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38.2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8.3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38.4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报表。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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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江都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根系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1、明细账、分类账、总账。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

  4、对其他应收、应收账款即使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的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勾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已于20xx年05月24日经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王征亭,现有职工12人,专职财务人员2人,其中财务会计1人,出纳1人,现将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结帐日期自每月1日起至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记帐。

  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进价核算法。

  4、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权平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直线法

  6、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五五摊销法

  7、遵守财税制度,认真开展核算工作,积极组织税源,保证按时交纳各项税款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记帐原则。存货发出以加权平衡法核定实际成本。

  8、健全内部核算制度,设制总帐、现金帐、银行帐、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账等五本帐。

  9、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银行存款”帐、“现金”帐日清月结,保证资金的安全、债权债务帐、实物帐当天业务当天处理,以便与对方单位结算和核对库存金额,保证资产的安全无损。

  10、坚持盘仓清仓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财务会计制度 15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会计制度 16

  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 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 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财务会计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人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十二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

  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才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 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了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进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中小学校在教学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

  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 结余及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条 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主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资金。

  第二十六条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末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赠,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七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中小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的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中

  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 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二条 划转撤并的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中小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四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四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及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会计制度 18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会计制度 19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zxx{288号)同时废止。

  财务会计制度 20

  一般纳税人工厂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包括总则、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及责职、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生产加工管理、附则基本内容,这些内容在认定一般纳税人前已经健全了,当然有的是税务机关辅导建立的,没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①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2、会计核算标准:《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 21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22

  1、《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以财会〔〕25号文发布,根据财会〔2000〕25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它所替代的是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7号,已废止)。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该制度规范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下称建造合同准则)没有任何差别。

  2、《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自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两项与收入有关的准则,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老收入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其具体适用范围和最晚适用时间为: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1月1日起施行。

  (4)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会〔2017〕22号同时指出,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老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以及老收入准则应用指南。

  3、《小企业会计准则》

  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17号文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小企业准则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流程较为简单,不设「工程结算」和「合同结算」科目,确认收入时,直接确认应收账款。

  财务会计制度 23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与此同时,医院中的成本核算工作情况也成为院方的工作人员比较重视的问题,我国的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在传统的会计制度影响之下出现了比较多的漏洞,这也导致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严重的影响着我国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以及成本核算的质量。现阶段,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我国医院中的成本核算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正面促进作用,下面本文针对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以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得到的良好改善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制度的改善。

  前言

  社会中的医疗机构属于社会中比较特殊的一个行业,在现阶段的社会环境下,很多的医疗机构都存在着看病难,看病价格比较贵的问题,这些情况严重的影响着我国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由此可见我国的医疗机构中财务会计的制度开展和成本核算的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助于医疗机构中经济水平的提高。下面本文针对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医疗机构中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分析,了解到传统财务会计制度中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工作取得的良好优势,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的良好发展。

  一、传统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成本分析存在不足

  在我国的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受到了以往财务会计制度的严重影响,因此其工作情况也出现了比较多的问题和漏洞,在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工作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对于医院的资金成本没有进行透彻的分析,我国的很多医疗机构中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医院意识到了成本分析的重要性,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却很容易出现比较严重的混乱情况,这样的情况也会导致群众在治疗的过程中,同一项治疗费用出现多次收费,或者是乱收费的现象,也会出现结余和收支的分析并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医疗机构的经济收益受到严重的损害[1]。

  (二)成本核算管理无效

  在传统的会计财务制度的影响之下,很多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的工作中并没有产生有利的影响,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由于医院对于成本核算工作重视程度的缺失,所以这样的现象也导致成本核算工作不能够有效的在医疗机构中实施。在传统的会计财务制度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顺利的展开,这样的情况也导致了即便是有着成本核算工作,也无法达到最终的效果[2]。

  (三)从业人员成本控制意识低

  在现阶段的医疗机构的成本控制工作中,很多医院中的医生一直认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就是能够对患者负责,并实施有效的治疗手段,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高效的技术保证,但是却忽视了自身在成本核算工作中的责任。这样也导致医疗机构中所有员工对于成本核算手段的重视程度都比较低,严重影响了医院中的经济收益,甚至会间接的影响医院中的医疗质量。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成本核算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还存在着项目实施不科学,实施手段不完善,工作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这些情况都会比较严重的导致成本核算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甚至经济收益也呈现出下降的现象。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成本核算的改善

  (一)完善医院成本核算模式

  在医疗机构成本管理工作中,对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正面影响,并且在这样的制度影响下,医疗机构中的成本核算工作效果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在最新的成本管理工作中,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能够得到有效的完善。并且在新财务会计制度模式的完善中,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工作和服务质量也会得到显著的提高。在现阶段的财务制度中,医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出现了良好的改善[3]。

  (二)补全医院成本核算制度

  在最新制度的影响下,医疗机构的财务成本核算工作也会按照其发展方式找到核算的对象,并且制定出一人一责任的制度,这样也能够保证成本管理制度符合新制度中的要求。同时这项制度也能够密切的和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科室、部门相联系。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不仅能够完善医疗机构的成本责任制度管理,还能够提高成本管理工作的效果,增强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提高从业人员成本控制意识

  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是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并且在最新的会计制度影响下,医院中所有人员都会出现思想上不同程度的提高,这样也能够在全方面的提高医疗机构中人员成本管理的基础意识。改善医院中成本核算管理的质量,并且通过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完善医院的成本核算结果。

  (四)提高医院成本管理制度信息化程度

  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的有效提高,对于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并且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其工作的效果,把信息化技术使用在这一工作中,并且加强信息化的建设,这样能够更加完善成本核算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人员对于这项工作以及信息化技术的使用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办事效率,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增加其经济效益,保证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的良好效果。

  三、结论

  根据以上内容能够看出,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导致我国的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出现比较多的问题和漏洞,而最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助于我国医疗机构中成本核算工作的改善,但是在这种制度的影响下,医疗机构中的管理体系依然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强和完善,并且彻底放弃传统的财务会计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才能够保证医疗机构中的经济管理和成本核算制度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促进我国医疗机构中经济收益的提高。

  财务会计制度 24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x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 25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分析

  1.加强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

  对比旧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制度更为严密和谨慎,我们都知道,旧会计制度在计量会计要素和确认会计要素的过程中,遵循了谨慎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但是却没有将谨慎性原则贯彻到底。因此,新的会计制度重点执行谨慎性原则,加强了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更重视成本管理,并且明确规定了成本核算的范围、程序、对象以及成本的管理、控制、分析的目标。总结而言,新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与管理,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医院经济的规范运营。

  2.逐渐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我们都知道,旧会计制度并没有将固定资产折旧纳入会计范围内,这是不科学的,因此新的会计制度提出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把医院购买的部分物品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假如是科教专项资金或者财政补助购买的'部分,则纳入冲减待冲基金。实施新会计制度,有利于医院核算更为准确和真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改革。

  3.逐渐完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

  根据就会计制度的不足和缺陷,新会计制度将医院药品收支规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把药品收入当做医疗收支科目进行核算。为了促进医药分制改革,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将药品收入的比重缩小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同时还能规范医院药品收支行为,有利于促进医院合理财务的管理。

  4.对资产进行明确的分类,提高了资产获利能力和变现能力

  我们都知道,在医院中,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并没有设置有关医院投资活动的科目,而是用“对外投资”科目来表示,但是这个科目并不能明确说明经济活动。针对这种情况,新的会计制度把对外投资分为两类,分别是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医院的票据融资行为和投资行为,促使医院的投资发展需求与实际经济活动相符。另外,新制度将长期投资科目分成两类,分别是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资产形式,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基础。另外,新制度中债券收入和股权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提高获利能力。此外,新制度明确区分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能够将医院的权益变化和投资变化反映出来。

  5.真实以及全面的反映出医院的资产价值

  以往的医院的固定资产并没有提取折旧,而是根据购建价值和相应的比率进行修购基金提取,在计入当期费用的过程中增加了净资产,原来的制度规定下,并没有限制提取的修购基金,购建价值通常小于提取数,最终导致虚增相关费用后果,最后引起医院净资产和资产的虚假,致使财务成果失真。针对以往的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新修订的制度结合了企业会计相关准则和国际惯例,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提取,确保固定资产的报废之前的过程中均获得科学合理的计量和确认,将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或者消耗反映出来。

  二、结语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点,第一点是加强管理和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核算,第二点是逐渐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确保医院核算更为准确和真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改革。第三点是逐渐完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将药品收入的比重缩小了,降低了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规范了医院药品收支行为,有利于促进医院合理财务的管理。第四点是对资产进行明确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资产形式,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基础,提高了资产获利能力和变现能力。第五点是真实以及全面的反映出医院的资产价值,新修订的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提取,将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或者消耗反映出来。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不仅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还能规范医院会计制度,对于医院的经济运行有很大的影响。

  财务会计制度 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

  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