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7 13:18:19 制度 我要投稿

寝室管理制度常用(1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寝室管理制度常用(13篇)

  寝室管理制度 篇1

  为了给学校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寝室管理制度 篇2

  1、学生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由管理员和保洁员负责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全体学生有坚持清洁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室成员共同负责清扫和坚持,及时清倒垃圾,坚持宿舍通风、整洁。学生应坚持个人卫生和床铺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会有干事随机抽查宿舍卫生情景,并对宿舍卫生打分(脏、乱、差的宿舍根据实际情景整改;好的宿舍会被拍照,评选优秀宿舍)。

  3、学生离开宿舍应切断电脑、手机、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4、学生离开宿舍(或放假)要锁门、关窗。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

  5、各类票证、银行卡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除少量现金外,很多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6、宿舍热水时间是每一天早上6点30—8点30,中午12点—14点,晚上17点—23点。

  7、严禁自行车入楼,严禁阳台摆放杂物,严禁向室外抛扔东西,危害他人安全。

  8、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划,损毁墙壁、地面,不得随意张贴弄脏墙壁、门窗。

  9、不准在宿舍、走道堆放杂物、抛洒垃圾,焚烧杂物,不得在宿舍、走廊打球等。

  10、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宠物。

  11、禁止在宿舍吸烟、使用蜡烛等明火火源。禁止在宿舍使用各种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等大功率用电器。遵守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用电,不得擅自违章维修,造成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12、禁止挪动或破坏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堵塞安全门或应急通道等行为。

  13、在楼栋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注意坚持安静,维护公共卫生。

  14、入学一周内检查宿舍设施是否有损坏情景,如有损坏,请到宿管阿姨处报修,逾期不候。

  15、宿舍楼内禁止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人员应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楼栋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16、作息时间(关灯、关门):周日—周四:早上6:20开门,晚上23点关门;周五—周六:早上6:20开门,晚上23:30关门。晚归同学须到值班室登记,不准男女同学互相窜门,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每周会有校自律委员会干事检查晚归(不定时不定点)。

  17、入住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擅自调换或拒不调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批准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者,视情景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3

  一、不得在厂内吸烟。

  二、不得在厂内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

  三、如因更换设备等需要动火的,呀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主管人员在现场监视,病不能按哦爱在晚上动火施工。

  四、不得随便拉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电线、设备要常常维护保养,残旧破损的要准时更换。

  六、开关设备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电线短路产生火花而引发火灾。

  寝室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教职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园长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2、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寝室管理制度,每晚十点钟之前按时归队,应自觉维护宿舍的环境安静,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寝室内外大声吼叫、喧哗,酗酒,赌博等3、严禁教师私自带亲朋好友在寝过夜,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4、每间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粘贴画报等床上不可乱搭电线。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床、柜子等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好维修,如因人为或故意损坏的要按有折扣价全额赔偿。

  6、个人物品、被条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

  7、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大厅、洗手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在宿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8、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起次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钥匙,由舍长进行验收。

  9、每周周末到周四晚上必须归寝,如有特殊事情可向舍长请假,如未请假未归寝者扣除当月工资5元。

  10、以上各项制度违反三次以上请自动帮离宿舍,外出住宿。

  寝室管理制度 篇5

  一、住宿先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维。先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无偿应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先生自行领取,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领取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应用状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告诉后自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解决,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解决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无偿应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在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先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应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网,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因为应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形成用电设备损坏的,恢复设备费、维修费由先生宿舍成员领取;形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清查其刑事责任。

  五、先生因学习需添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业余电工帮助装置;先生担任所需资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正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舞弊,破坏水电设备等行为。违者,按解决。

  八、为了添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先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难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盲目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寝室管理制度 篇6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xxx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xxx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xxx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xxx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xxx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xxx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xxx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寝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团体宿舍坚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供给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景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景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景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俭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坚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坚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坚持良好的礼貌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坚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坚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坚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景,职责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景,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职责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景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释、补充,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寝室管理制度 篇8

  一、先生宿舍由先生宿舍治理中心一致调配、一致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互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解决。

  二、重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先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签定。在住宿期间如违犯协定,按协定条款解决。

  三、先生毕业、出国或复学、入学时,应在接到告诉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即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根据学校无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一致由宿管中心装备、一致治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互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无关规定解决。如因其行为形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担任。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注销。如因丢失钥匙而形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五、先生宿舍实行舍长担任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赞同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担任宿舍的日常治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先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概住先生公寓款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准则上不准同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求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注销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先生要讲道德、讲文化、尊重宿舍治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讯问和指点,自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治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别人起哄者,将给予正告以上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9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光,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礼貌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忙,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持续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光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寝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 篇11

  xx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内的和谐环境,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保障每位学生的权益,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自律意识。通过这套制度,我们期望能营造出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空间,使学生在学习之余也能得到充分的休息,为他们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内容概述:

  zx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寝室卫生规定:规定每日的清洁任务,包括个人物品的摆放、公共区域的'清扫以及垃圾处理等。

  2.作息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起床、就寝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

  3.访客管理:限制非本寝室成员的访问时间,确保寝室安全。

  4.财物保管: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

  5.禁止违规行为:明确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违反学校规定的其他活动。

  6.安全规定:强调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

  7.纠纷处理机制:设立寝室矛盾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室友间的冲突。

  寝室管理制度 篇12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 行为准则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 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 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二) 卫生要求

  1. 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寝室卫生应做到:

  (1) 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 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 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 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 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三) 请假制度

  1. 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 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13

  一、先生宿舍区设立小区治理办公室,担任该区的日常治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先生宿舍区的先生,都应自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实先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意进出该宿舍区。

  三、先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次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闹、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别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先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运营物品或活动用具,并按解决。

  五、先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解决,所形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先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解决。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划一,不准乱停乱放。否则,治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先生应盲目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解决。

  九、先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解决。

  十、先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状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注销,证实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解决。

  十一、住宿先生要严厉恪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先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别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先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解决。

《寝室管理制度常用(1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寝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寝室管理制度03-11

文明寝室管理制度11-02

【优选】寝室管理制度09-13

(合集)寝室管理制度07-24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05-31

女生寝室管理制度01-11

寝室卫生管理制度11-03

寝室管理制度【通用】08-13

寝室管理制度15篇03-26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荐]06-05

寝室管理制度常用(1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寝室管理制度常用(13篇)

  寝室管理制度 篇1

  为了给学校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寝室管理制度 篇2

  1、学生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由管理员和保洁员负责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全体学生有坚持清洁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室成员共同负责清扫和坚持,及时清倒垃圾,坚持宿舍通风、整洁。学生应坚持个人卫生和床铺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会有干事随机抽查宿舍卫生情景,并对宿舍卫生打分(脏、乱、差的宿舍根据实际情景整改;好的宿舍会被拍照,评选优秀宿舍)。

  3、学生离开宿舍应切断电脑、手机、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4、学生离开宿舍(或放假)要锁门、关窗。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

  5、各类票证、银行卡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除少量现金外,很多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6、宿舍热水时间是每一天早上6点30—8点30,中午12点—14点,晚上17点—23点。

  7、严禁自行车入楼,严禁阳台摆放杂物,严禁向室外抛扔东西,危害他人安全。

  8、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划,损毁墙壁、地面,不得随意张贴弄脏墙壁、门窗。

  9、不准在宿舍、走道堆放杂物、抛洒垃圾,焚烧杂物,不得在宿舍、走廊打球等。

  10、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宠物。

  11、禁止在宿舍吸烟、使用蜡烛等明火火源。禁止在宿舍使用各种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等大功率用电器。遵守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用电,不得擅自违章维修,造成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12、禁止挪动或破坏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堵塞安全门或应急通道等行为。

  13、在楼栋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注意坚持安静,维护公共卫生。

  14、入学一周内检查宿舍设施是否有损坏情景,如有损坏,请到宿管阿姨处报修,逾期不候。

  15、宿舍楼内禁止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人员应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楼栋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16、作息时间(关灯、关门):周日—周四:早上6:20开门,晚上23点关门;周五—周六:早上6:20开门,晚上23:30关门。晚归同学须到值班室登记,不准男女同学互相窜门,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每周会有校自律委员会干事检查晚归(不定时不定点)。

  17、入住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擅自调换或拒不调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批准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者,视情景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3

  一、不得在厂内吸烟。

  二、不得在厂内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

  三、如因更换设备等需要动火的,呀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主管人员在现场监视,病不能按哦爱在晚上动火施工。

  四、不得随便拉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电线、设备要常常维护保养,残旧破损的要准时更换。

  六、开关设备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电线短路产生火花而引发火灾。

  寝室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教职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园长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

  2、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寝室管理制度,每晚十点钟之前按时归队,应自觉维护宿舍的环境安静,22:00后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寝室内外大声吼叫、喧哗,酗酒,赌博等3、严禁教师私自带亲朋好友在寝过夜,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园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4、每间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粘贴画报等床上不可乱搭电线。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床、柜子等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好维修,如因人为或故意损坏的要按有折扣价全额赔偿。

  6、个人物品、被条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

  7、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大厅、洗手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在宿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8、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起次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钥匙,由舍长进行验收。

  9、每周周末到周四晚上必须归寝,如有特殊事情可向舍长请假,如未请假未归寝者扣除当月工资5元。

  10、以上各项制度违反三次以上请自动帮离宿舍,外出住宿。

  寝室管理制度 篇5

  一、住宿先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维。先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无偿应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先生自行领取,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领取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应用状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告诉后自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解决,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解决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无偿应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在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先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应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网,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因为应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形成用电设备损坏的,恢复设备费、维修费由先生宿舍成员领取;形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清查其刑事责任。

  五、先生因学习需添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业余电工帮助装置;先生担任所需资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正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舞弊,破坏水电设备等行为。违者,按解决。

  八、为了添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先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难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盲目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寝室管理制度 篇6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xxx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xxx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xxx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xxx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xxx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xxx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xxx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寝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团体宿舍坚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供给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下述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景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景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景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俭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坚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坚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坚持良好的礼貌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坚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坚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坚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景,职责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景,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职责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景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第八章: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解释、补充,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寝室管理制度 篇8

  一、先生宿舍由先生宿舍治理中心一致调配、一致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互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解决。

  二、重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先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签定。在住宿期间如违犯协定,按协定条款解决。

  三、先生毕业、出国或复学、入学时,应在接到告诉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即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根据学校无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一致由宿管中心装备、一致治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互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无关规定解决。如因其行为形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担任。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注销。如因丢失钥匙而形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五、先生宿舍实行舍长担任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赞同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担任宿舍的日常治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先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概住先生公寓款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准则上不准同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求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注销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先生要讲道德、讲文化、尊重宿舍治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讯问和指点,自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治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别人起哄者,将给予正告以上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9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光,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礼貌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忙,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持续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光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寝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 篇11

  xx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内的和谐环境,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保障每位学生的权益,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自律意识。通过这套制度,我们期望能营造出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空间,使学生在学习之余也能得到充分的休息,为他们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内容概述:

  zx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寝室卫生规定:规定每日的清洁任务,包括个人物品的摆放、公共区域的'清扫以及垃圾处理等。

  2.作息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起床、就寝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

  3.访客管理:限制非本寝室成员的访问时间,确保寝室安全。

  4.财物保管: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

  5.禁止违规行为:明确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违反学校规定的其他活动。

  6.安全规定:强调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

  7.纠纷处理机制:设立寝室矛盾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室友间的冲突。

  寝室管理制度 篇12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 行为准则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 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 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二) 卫生要求

  1. 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寝室卫生应做到:

  (1) 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 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 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 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 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三) 请假制度

  1. 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 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篇13

  一、先生宿舍区设立小区治理办公室,担任该区的日常治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先生宿舍区的先生,都应自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实先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意进出该宿舍区。

  三、先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次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闹、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别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先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运营物品或活动用具,并按解决。

  五、先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解决,所形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先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解决。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划一,不准乱停乱放。否则,治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先生应盲目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解决。

  九、先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解决。

  十、先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状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注销,证实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解决。

  十一、住宿先生要严厉恪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先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别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先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