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7 12:13:51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食品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食品管理制度14篇

  食品管理制度 篇1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产品加工标准严格执行。

  食品管理制度 篇2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品管理制度 篇3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二.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应在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洁用品.药品.剧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

  3.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4.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立刻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掌握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掌握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5.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三.定型包装食品,必需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晰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四.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觉由于其它缘由消失贪腐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进行加工。

  食品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烹调应在烹调区或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进行。烹调区域内应保持卫生良好,烹调间内所有台面保持整洁、无异物;保持排烟排气设备良好并定时清洗。

  2、坚持四不做:变质变味不做、刀工不均不做、不合质量规格不做,调料、配料不齐不做。

  3、烹调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无异味,不选用、切配、烹调及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冷冻的肉、禽、水产品应在室温下彻底溶解,食物不应再冷冻。

  4、在使用各种佐料前要进行感观检查,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要用专用容器盛装佐料,并保持清洁。

  5、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6、加热食物应彻底,食物的中心温度应达70摄氏度隔离。

  8、生熟应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上生熟标记,严防交叉使用。

  9、反复使用的食用油要注意经常补充新油、定期滤除油渣。

  10、饭菜加工应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必须妥善保存剩饭菜,再次使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11、品尝食品时用专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不得用嘴直接品尝。

  12、不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容器存放熟食品。

  13、刀、砧板、盆、抹布等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及容器不得直接落地存放。

  14、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

  15、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个人卫生的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16、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操作间内。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烹调间。

  17、烹调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或垃圾装入带盖的废弃物箱内并当清除。

  食品管理制度 篇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洁、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5.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其中,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也应在本单位立即组织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常规项目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6.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

  五、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

  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菜肴,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专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7)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专间端菜。

  (8)各种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时间在2小时之内,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在1小时之内。

  (9)蛋糕胚应在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施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转运容器、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应为易清洗材料制成。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

  4.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购使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囯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进行采购时,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或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 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的复印件。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十、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物品的现象。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专人负责、专账记录、带锁专柜存放、专器称量。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使用量进行配比称量,并做好使用记录。

  3.在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公示,公示应标识在菜单中或设置公示栏等形式,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十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发现本单位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十六、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经营者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使用。

  4.餐饮服务经营者对贮存、视频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品管理制度 篇6

  1、听从领导安排,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同学、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掌握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准时预报好菜谱。

  5、仔细执行用餐规章,关怀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同学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需遵保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需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省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缘由,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觉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看法,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意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加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加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觉,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判教育,并在期末嘉奖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峻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食品管理制度 篇7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

  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

  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管理制度 篇8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珍惜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布置、调动、努力研讨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养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增补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由于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确定要穿工作服,必需穿戴整齐干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全部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珍惜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输产品要当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管理制度 篇9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管理制度 篇10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从保健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保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保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保健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保健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保健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保健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保健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保健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保健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保健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保健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保健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保健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保健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保健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保健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保健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保健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保健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保健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保健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保健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保健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保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食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生产员工的个人卫生

  1、人员穿戴:员工应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进入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手机.也不允许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2.人员进出:进入车间必须经过更衣室洗手消毒、更衣,应穿戴各自岗位指定的工衣、工帽、工鞋,不准穿拖鞋进入岗位操作。工作服应该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与帽外,并且洗尽双手.

  3.不允许穿工作服上洗手间或出车间外(如接触赃物、进厕所、吸菸、用餐后)应再次冼手消毒,方可穿工作服进入岗位

  4.不许在车间内吸菸,吃东西,带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5.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化妆品等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7.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该遵守本规定

  二.生产的工艺卫生

  1.生产车间在生产操作前必须检查卫生。合格内容包括:地面、墙壁清洁干净、门窗洁净无尘、水槽、地漏畅通无阻、装置表面无残留污迹、油污、杂物、操作间无上批剩余物料。

  2.操作人员必须按生产区域洁净级别进行规范着装,严禁不经更衣室直接进入各操作室。

  3.洗涤装置的时候严禁发生水溢车间的事情,防止造成交差污染。

  4.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5.进入生产操作车间的生产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洁。

  6.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装置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装置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7.投料完后的原、辅料的包装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允许乱放

  8.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的特点,将各种原、辅料预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物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设定,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9.员工必须认真填写生产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储存,随着工艺程序,一步步传到下一个工序,每批产品生产完后,将记录一并交与品质管理部存档备案。

  10.检验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随时抽样检验,进行质量监控,预防生产中异物污染。

  三.生产的装置卫生

  1.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装置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装置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2.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装置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3.生产装置、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该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装置时,不得污染食品。

  四.生产环境卫生

  1.按规定清洁消毒生产场地、走廊、更衣室等,做到内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

  2.严格控制进入生产车间的人数。仅限于生产车间该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进出入次数。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3.生产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4.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5.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装置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6.车间设定排气扇,操作时按要求换气,保证车间溼度和通风

  7.精包间有紫外灭菌灯,纱窗,工作时提前30分钟开灯杀蓖,方可进行操作。

  8.车间生产区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对墙壁地面、装置、管道等进行彻底擦洗、消毒。

  9.定期检查门窗、排水口、排污管等防虫、防蝇、防鼠装置

  10.车间照明必须遵照食品卫生法中对车间照明的有关规定,确保明亮、安全、无灰尘、无污染。

  11.地漏干净,已清洁并保持盖上盖子状态

  12.洗手池、器具、洁具清洗池等设施,应里外保持洁净、无灰尘、垢斑和水迹

  13.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装入不产生尘埃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实时及时清除生产区域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为一次性的。

  14.生产区域不能够24小时连续生产,每天应该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和消毒。

  五.物料传递卫生

  1.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包装物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并消毒。

  2.工艺的先后次序,将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分开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3.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4.档案、笔等需经过洁净处理。

  六.生产工具的卫生与管理

  1.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2.生产区域内所有各器具、容器、装置、工具、台、椅、清洁工具等均选用无脱落物、容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菌的材质,不易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不易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等装置。

  3.使用的清洁工具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并至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在规定的位置放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和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生产区域的工具,不能混淆使用。

  4.生产运输工具应该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的.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5.生产区域内的所用工具应该专人负责,有使用区域范围的工具不得随意传出本区域,外来的生产工具也不允许进入该生产区域。

  七.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

  1.不许在车间内吸菸,吃东西,带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2.不许在车间内睡觉,嬉戏,追跑,打闹

  3.当生产员工出现操作有误时,任何人员都有权指责其错误,并且要马上改正。

  4.严禁员工在生产区域接听电话,必要时,需出生产区域

  八.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储存的卫生要求

  1.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储存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除腐败、变质、霉烂、有异味的原料、铺料。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铺料。

  2.各类冷库,应该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度、溼度储存。

  3.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储存的场地和仓库,应该有防鼠、防虫、防火等设施。

  4.原料场地和仓库应该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5.各种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按品种分类分批储存,每批原料、铺料、内外包材都应该有明显标志,同一仓库内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铺料。

  6.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离地面、墙壁并且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该有适当的距离。

  7.先进先出、及时剔除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铺料、内外包材,防止污染。

  九.成品储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1.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储存与成品仓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淆。成品仓库不得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败、易燃烧的物品。

  2.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该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溼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3.要有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扫、消毒,保持卫生。

  4.运输工具(包括各种容器)应该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5.运输作业应该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并且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完毕,搬运人员应该立即撤离工作场地,防止污染食品。

  十.包装成品的要求

  1.包装重量要按客户要求进行确定,尽重量负偏差不得超过净重的2%.

  2.包装的标签、标识要按客户要求,每一个产品都要有固定的标签、标识。

  3.包装的内外包材要干净、整洁,无破损,如是回收的要要标识说明。

  4.产品的内包装的口袋要封口严密、标签要贴放正确、不歪斜、无褶皱。

  5.产品的标识要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定做。

  6.产品每次包装完毕后,在入库以前,要随机抽查5件产品进行检验。

  7.在包装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操作规范,要关好与外界相连的门窗,防止与外界空气对流。

  十一.工厂的卫生管理

  1.维修、保养

  2.清洗、消毒工作

  3.除虫、灭害的管理

  4.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

  5.饲养动物的管理

  6.污水、污物的管理

  7.副产品的管理

  8.卫生设施的管理

  A:洗手、消毒池,鞋、靴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应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9.工作服的管理

  A:工作服包括工作衣、裤、发帽、鞋等,某些工序还应该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B;工作服应该有清洗保洁制度。凡是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月更换。其他人也应该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0.健康管理

  A;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应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B: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十二.处罚制度

  1 .对于生产员工不按照操作标准所引起的产品品质、机器装置、生产原料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具体情况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2.对于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装置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A:处罚的总金额在5—50块之间

  B;对于同一员工在同一天所犯相同错误,采取第一次处罚,后在犯,如果态度予以配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不用处罚,对于态度不合作,甚至恶劣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双倍的处罚。

  C:对于在同一个月内,第一次出现错误是予以再培训、说服、警告、批评等手段,第二次予以5—30的处罚,第三次予以30—50的处罚。并且态度予以配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改正,对于态度不合作,甚至恶劣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双倍的处罚

  D:对于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是第一线),看见有违规操作,不于指正和对于自己的操作带头违反正常的操作时候,需扣除本人工资总金额的5%。

  十三.奖励制度

  1.对于在一个月内一直遵守生产操作的个人员工,可以做出50—100的奖励,

  2.对于连续三个月内没有出现违反操作的员工,可以做出50—100的奖励

  3.奖励由生产经理提名(原则上一月只奖励2个人),总经理签字予以奖励,并且作为提高个人工资和接受公司培训、提干的一个重要考核标准。

  食品管理制度 篇12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管理制度 篇13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五点: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20××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

  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食品管理制度 篇14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4、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6、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热]食品管理制度1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食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01-20

食品管理制度09-17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09-07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07-16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0-17

食品冷库管理制度10-03

(精选)食品车间管理制度09-09

食品库管理制度12-23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01-05

食品从业管理制度01-26

[热]食品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食品管理制度14篇

  食品管理制度 篇1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产品加工标准严格执行。

  食品管理制度 篇2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品管理制度 篇3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二.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应在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洁用品.药品.剧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

  3.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4.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立刻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掌握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掌握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5.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三.定型包装食品,必需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晰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四.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觉由于其它缘由消失贪腐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进行加工。

  食品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烹调应在烹调区或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进行。烹调区域内应保持卫生良好,烹调间内所有台面保持整洁、无异物;保持排烟排气设备良好并定时清洗。

  2、坚持四不做:变质变味不做、刀工不均不做、不合质量规格不做,调料、配料不齐不做。

  3、烹调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无异味,不选用、切配、烹调及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冷冻的肉、禽、水产品应在室温下彻底溶解,食物不应再冷冻。

  4、在使用各种佐料前要进行感观检查,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要用专用容器盛装佐料,并保持清洁。

  5、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6、加热食物应彻底,食物的中心温度应达70摄氏度隔离。

  8、生熟应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上生熟标记,严防交叉使用。

  9、反复使用的食用油要注意经常补充新油、定期滤除油渣。

  10、饭菜加工应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必须妥善保存剩饭菜,再次使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11、品尝食品时用专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不得用嘴直接品尝。

  12、不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容器存放熟食品。

  13、刀、砧板、盆、抹布等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及容器不得直接落地存放。

  14、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

  15、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个人卫生的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16、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操作间内。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烹调间。

  17、烹调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或垃圾装入带盖的废弃物箱内并当清除。

  食品管理制度 篇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洁、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5.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其中,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也应在本单位立即组织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常规项目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6.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

  五、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

  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菜肴,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专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7)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专间端菜。

  (8)各种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时间在2小时之内,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在1小时之内。

  (9)蛋糕胚应在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施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转运容器、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应为易清洗材料制成。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

  4.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购使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囯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进行采购时,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或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 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的复印件。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十、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物品的现象。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专人负责、专账记录、带锁专柜存放、专器称量。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使用量进行配比称量,并做好使用记录。

  3.在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公示,公示应标识在菜单中或设置公示栏等形式,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十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发现本单位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十六、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经营者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使用。

  4.餐饮服务经营者对贮存、视频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品管理制度 篇6

  1、听从领导安排,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同学、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掌握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准时预报好菜谱。

  5、仔细执行用餐规章,关怀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同学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需遵保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需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省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缘由,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觉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看法,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意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加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加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觉,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判教育,并在期末嘉奖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峻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食品管理制度 篇7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

  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

  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管理制度 篇8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珍惜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布置、调动、努力研讨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养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增补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由于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确定要穿工作服,必需穿戴整齐干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全部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珍惜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输产品要当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管理制度 篇9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管理制度 篇10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从保健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保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保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保健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保健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保健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保健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保健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保健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保健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保健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保健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保健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保健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保健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保健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保健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保健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保健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保健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保健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保健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保健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保健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保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食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生产员工的个人卫生

  1、人员穿戴:员工应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进入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手机.也不允许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2.人员进出:进入车间必须经过更衣室洗手消毒、更衣,应穿戴各自岗位指定的工衣、工帽、工鞋,不准穿拖鞋进入岗位操作。工作服应该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与帽外,并且洗尽双手.

  3.不允许穿工作服上洗手间或出车间外(如接触赃物、进厕所、吸菸、用餐后)应再次冼手消毒,方可穿工作服进入岗位

  4.不许在车间内吸菸,吃东西,带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5.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化妆品等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7.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该遵守本规定

  二.生产的工艺卫生

  1.生产车间在生产操作前必须检查卫生。合格内容包括:地面、墙壁清洁干净、门窗洁净无尘、水槽、地漏畅通无阻、装置表面无残留污迹、油污、杂物、操作间无上批剩余物料。

  2.操作人员必须按生产区域洁净级别进行规范着装,严禁不经更衣室直接进入各操作室。

  3.洗涤装置的时候严禁发生水溢车间的事情,防止造成交差污染。

  4.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5.进入生产操作车间的生产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洁。

  6.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装置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装置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7.投料完后的原、辅料的包装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允许乱放

  8.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的特点,将各种原、辅料预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物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设定,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9.员工必须认真填写生产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储存,随着工艺程序,一步步传到下一个工序,每批产品生产完后,将记录一并交与品质管理部存档备案。

  10.检验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随时抽样检验,进行质量监控,预防生产中异物污染。

  三.生产的装置卫生

  1.投料前应认真检查装置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重新清洗,消毒装置及管理道后方可投料。

  2.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装置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3.生产装置、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该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装置时,不得污染食品。

  四.生产环境卫生

  1.按规定清洁消毒生产场地、走廊、更衣室等,做到内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

  2.严格控制进入生产车间的人数。仅限于生产车间该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进出入次数。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3.生产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

  4.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5.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卫生无死角,装置见本色,无灰尘,工具、器具定点放置。

  6.车间设定排气扇,操作时按要求换气,保证车间溼度和通风

  7.精包间有紫外灭菌灯,纱窗,工作时提前30分钟开灯杀蓖,方可进行操作。

  8.车间生产区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对墙壁地面、装置、管道等进行彻底擦洗、消毒。

  9.定期检查门窗、排水口、排污管等防虫、防蝇、防鼠装置

  10.车间照明必须遵照食品卫生法中对车间照明的有关规定,确保明亮、安全、无灰尘、无污染。

  11.地漏干净,已清洁并保持盖上盖子状态

  12.洗手池、器具、洁具清洗池等设施,应里外保持洁净、无灰尘、垢斑和水迹

  13.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装入不产生尘埃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实时及时清除生产区域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为一次性的。

  14.生产区域不能够24小时连续生产,每天应该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和消毒。

  五.物料传递卫生

  1.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包装物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并消毒。

  2.工艺的先后次序,将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分开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3.各种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才能进入

  4.档案、笔等需经过洁净处理。

  六.生产工具的卫生与管理

  1.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2.生产区域内所有各器具、容器、装置、工具、台、椅、清洁工具等均选用无脱落物、容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菌的材质,不易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不易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等装置。

  3.使用的清洁工具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并至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在规定的位置放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和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生产区域的工具,不能混淆使用。

  4.生产运输工具应该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的.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5.生产区域内的所用工具应该专人负责,有使用区域范围的工具不得随意传出本区域,外来的生产工具也不允许进入该生产区域。

  七.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

  1.不许在车间内吸菸,吃东西,带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2.不许在车间内睡觉,嬉戏,追跑,打闹

  3.当生产员工出现操作有误时,任何人员都有权指责其错误,并且要马上改正。

  4.严禁员工在生产区域接听电话,必要时,需出生产区域

  八.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储存的卫生要求

  1.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储存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除腐败、变质、霉烂、有异味的原料、铺料。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铺料。

  2.各类冷库,应该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度、溼度储存。

  3.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储存的场地和仓库,应该有防鼠、防虫、防火等设施。

  4.原料场地和仓库应该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5.各种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按品种分类分批储存,每批原料、铺料、内外包材都应该有明显标志,同一仓库内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铺料。

  6.原料、铺料、内外包材应该离地面、墙壁并且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该有适当的距离。

  7.先进先出、及时剔除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铺料、内外包材,防止污染。

  九.成品储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1.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储存与成品仓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淆。成品仓库不得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败、易燃烧的物品。

  2.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该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溼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3.要有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扫、消毒,保持卫生。

  4.运输工具(包括各种容器)应该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5.运输作业应该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并且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完毕,搬运人员应该立即撤离工作场地,防止污染食品。

  十.包装成品的要求

  1.包装重量要按客户要求进行确定,尽重量负偏差不得超过净重的2%.

  2.包装的标签、标识要按客户要求,每一个产品都要有固定的标签、标识。

  3.包装的内外包材要干净、整洁,无破损,如是回收的要要标识说明。

  4.产品的内包装的口袋要封口严密、标签要贴放正确、不歪斜、无褶皱。

  5.产品的标识要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定做。

  6.产品每次包装完毕后,在入库以前,要随机抽查5件产品进行检验。

  7.在包装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操作规范,要关好与外界相连的门窗,防止与外界空气对流。

  十一.工厂的卫生管理

  1.维修、保养

  2.清洗、消毒工作

  3.除虫、灭害的管理

  4.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

  5.饲养动物的管理

  6.污水、污物的管理

  7.副产品的管理

  8.卫生设施的管理

  A:洗手、消毒池,鞋、靴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应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9.工作服的管理

  A:工作服包括工作衣、裤、发帽、鞋等,某些工序还应该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B;工作服应该有清洗保洁制度。凡是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月更换。其他人也应该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0.健康管理

  A;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应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B: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十二.处罚制度

  1 .对于生产员工不按照操作标准所引起的产品品质、机器装置、生产原料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具体情况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2.对于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装置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A:处罚的总金额在5—50块之间

  B;对于同一员工在同一天所犯相同错误,采取第一次处罚,后在犯,如果态度予以配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不用处罚,对于态度不合作,甚至恶劣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双倍的处罚。

  C:对于在同一个月内,第一次出现错误是予以再培训、说服、警告、批评等手段,第二次予以5—30的处罚,第三次予以30—50的处罚。并且态度予以配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改正,对于态度不合作,甚至恶劣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双倍的处罚

  D:对于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是第一线),看见有违规操作,不于指正和对于自己的操作带头违反正常的操作时候,需扣除本人工资总金额的5%。

  十三.奖励制度

  1.对于在一个月内一直遵守生产操作的个人员工,可以做出50—100的奖励,

  2.对于连续三个月内没有出现违反操作的员工,可以做出50—100的奖励

  3.奖励由生产经理提名(原则上一月只奖励2个人),总经理签字予以奖励,并且作为提高个人工资和接受公司培训、提干的一个重要考核标准。

  食品管理制度 篇12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管理制度 篇13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五点: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20××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

  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食品管理制度 篇14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4、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6、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