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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企业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现金企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金企业制度1
一、"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支金额,是指由企业财务部汇入各部门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部门的费用。各部门应支付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
二、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根据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性(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部门的账户内备支。
三、各部门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企业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企业财务部。
四、"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部门主管签核后限时转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五、"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是就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六、"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类别,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一)销售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二)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现金支旬报表"上的科目栏中的"名称"是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一)营业费: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1、凡司机人员需要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 2、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要费用。
4、凡营业人员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奖金及值班费等)。
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企业损失。 6、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费。
(二)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1、凡司机服务人员所支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
2、凡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凡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凡服务全体员工的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绩效奖金、奖金及值班费等)。
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的费用。
6、凡服务全体员工所印的名片费。
7、凡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费。
(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凡司机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及出差旅费。
3、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费。
5、凡清洁单位卫生所支的费用。
6、凡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费。
7、凡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
8、凡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支付的电报费。
9、凡订阅报刊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0、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八、上述费用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销售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九、各部门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须经企业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批,核准后始得由企业财务部汇寄支付。
十、每月月底当天,企业会计员应凭留存的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并详细分析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
十一、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企业业务部,由业务部据此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相符后,即转送企业财务部复核并上报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场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十二、"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的预算"一栏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x(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x(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x20%)本月"销售费用"预算+上月销售费用x(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收人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人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是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人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收支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
第三条各单位的可控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不可控费用,则由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核后划拨。
第四条各单位的收人(包括支票、现金),除留存必要的准备金外,均应于当日18点以前存人公司账户,任何人不得截留,也不得从收入中预支任何费用。
第五条各单位应填报现金收支旬报表,一式两份。第一份于每旬第一日中午前报财务部汇总,第二份由各单位留存备査。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附件一)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服"、"管"等字表示,其代表意义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2)服务费用,属于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和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运费、电话、电报费、上网费、自来水费、汽车修理费、人事广告费、报刊杂志、租金、邮寄、物业管理费用、税捐等。
上述所列各项费用,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予以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七条各单位与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之间如有代收代支事项,一律用"内部联络函"(附件二)联系,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何单位款项,代收现金应换成汇票,代收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人账的同时将人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由财务部"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资金明细表上加人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人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人金额栏内径行加人该笔款项。
第八条各单位员工借支总额在人民币xx元以内的,须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库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超过人民币xx元的,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企业制度2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现金企业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xx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现金企业制度4
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
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
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
银行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现金企业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⑶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⑶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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