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0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使设备有效地为生产服务,做到预防为主、维护和检修并重,
定时维护保养,按计划组织检修,以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效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条实行科学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资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第四条设备检修分大修、系统(装置)停机大检修、计划性检修和故障临时性维修。大修理费用(系统(装置)停机大检修)由大修理资金支付,其他检修费用一般由生产费用支付。
第五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修、计划性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大修理项目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第六条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部组织平衡,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检前2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一)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主持大检修计划及落实工作。
(二)在大检修前要成立专门小组,指定详细的检修进度,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人员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三)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并做好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
第八条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计划性检修计划调整由生产部批准;大修计划的调整,每年六月份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并报公司批准。
第九条结合设备大检修、计划性检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变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生产部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生产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具体方案由检修实施单位提出,生产部核准。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在施工中必须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凡外来施工单位承担的检修,在检修结束后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生产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第十三条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把好质量关。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A类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生产部组织;B、C类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设备大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及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要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作它用,节约检修费用。
第十七条生产部每半年统计设备检修执行情况并汇总报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中,既要贯彻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又要学习、研究、采用、推广新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制度。
第十九条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重要岗位的操作工不得随意变动工种。
第二十条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经公司生产部认可并下发的设备操作规程。
新投入运行的新机种、新机型的设备操作规程,由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编制,正式颁发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除单班作业外,各设备操作岗位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做好记录。
交接班必须坚持现场当面交接。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有关问题未交接清楚或交接班记录未填写清楚,接班人员不得上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二十二条各设备操作岗位都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固定岗位的责任制要“上墙”并悬挂于醒目的地方。移动岗位的责任制要印发到操作工手中。操作工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岗位记录。
第二十三条操作工应按要求完成点检制中规定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并认真作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各设备维护岗位按设备实际需要配备维护人员,加强维护人员技术培训,满足设备维修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操作工和维修工共同负责,并在责任制中划清各自范围和职责。
第二十六条设备维护实行包机制和区域分工负责制。移动式设备宜实行包机制,固定式设备宜实行区域分工负责制。两种维护制度都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七条设备维护实行点检制,维修工要认真完成点检制中规定由其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1.为了设备管理方便,便于统计,对设备按台数划分,并以台(套)作为管理单位。
①一般设备有动力、传动和工作机构三部分组成(简称“三要素”),并能独立完成既定的生产工作任务,即可划为一台(套)设备。
②由一台或几台设备及其足够的附件,组成系统才能完成既定任务的,如液压站、小型除尘机等装置,按系列单独划为一台设备。
③对于大型设备,由主机与辅机联合工作,才能同时完成既定的任务,如锅炉由锅炉本体与风机、水泵等组和在一起才能完成工作,可划为一台(套)设备。
设备级别划分为A、B、C三类,根据公司现行的生产流程,以对生产主流程(主流程为从采掘、运输到公司石的碎,磨,选,浓缩,脱水整个工艺流程)的影响大小为依据,同时兼顾设备价值,修复的难易及备用设备情况,划分为A、B、C三类,具体为:
A类设备:主流程上,对生产有直接影响或影响很大的设备。
B类设备:非主流程上,但对生产影响较大的设备,如能源,气体供应设备;或虽在主流程上,但不构成很大影响的设备等等。
C类设备:非主流程上,对生产影响不大,故障后可以等待修复的设备。
按设备的级别,明确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车间)的管理职责,具体为:
(1)负责公司A、B、C类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的管理;监督,检查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车间)A类设备的使用情况,指导A类设备的运行管理。
(2)负责制定A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指导设备使用部门(车间)制定B、C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对A类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为A类设备的检修提供依据。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时通知并会同设备使用部门(车间)制定处理方案。
(4)协调设备现场的挂牌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设备的现场挂牌情况;建立公司A类设备管理台帐,做好设备管理的各项记录工作。
(5)根据设备使用部门(车间)的检修计划,或生产中突发的A类设备故障,组织维修和抢修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检修的`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1)负责本部门(车间)的A、B、C类设备的生产、运行、检修、维修管理。对保证本部门A、B、C类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制定本部门(车间)B、C类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车间)A类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对A、B、C类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为A、B、C类设备的检修提供依据。
(4)负责本部门(车间)设备现场的挂牌管理工作;建立各类设备管理台帐,做好设备管理的各项记录工作。
(5)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时处理,重大设备问题及时通知并会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制定处理方案,组织实施具体的抢修和修复工作。
(6)参加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的A类设备事故分析,组织本部门(车间)B、C类设备事故分析,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
设备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规程的要求,按一定频率来完成设备的检查、设备润滑、设备清扫等维护内容,并填写到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润滑记录中。
①凡在用设备,必须做到每一型号设备都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②新设备投产前,由生产部组织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打印下发至使用部门。
①准备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时,要在改变工艺前十天,通知生产部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订。
②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及时反映,生产部应现场核实情况后,对规程内容修改。
1.生产部将新制定或修订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及时下发到车间,并登记规程发放台帐。
2.车间要组织对新岗位人员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规定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后方能上岗。
3.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都要重视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执行、检查、落实,积极开展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各单位(车间)每月组织对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岗位人员熟知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做好检查的相关记录。
第三十三条设备的维护状况,是指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水平,设备优化维护率等。设备维护除了《设备使用维护规程》中规定的日常维护内容外,还应针对设备的状况做出维护维修计划,及时修理,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况。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出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并做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设备设施:建(构)筑物、采掘设备、运输设备、提升设备、通风设备、电气设备、排水设备、供气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设施、备用设备等。
①各种标识牌做到经常清洗,字迹清晰、醒目,如因腐蚀等原因造成的标志牌损坏、字迹模糊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定做新牌。
②设备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规程的要求,完成设备的检查、设备润滑、设备清扫等维护内容,并填写到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润滑记录中。
④保持设备零部件及装置(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连接件牢靠(做到及时紧固)、调整良好(做到及时调整)。
⑥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油具、油料保持清洁,做到按点、按质、按时、按量加油,并有完整记录。
⑦各种设备的易损件要有充足的备件,以满足维修需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⑧设备都必须进行接地和接零,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保护接地与接零的有效性。
⑨操作者对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熟知,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对设备各项记录,按时填写,做到齐全、准确。
①设备基础稳固,无裂痕、塌陷、倾斜、变形;无腐蚀或者浸油粉化;连接牢固,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②结构完整,零部件及附件齐全,外表清洁,整齐;腐蚀、磨损和变形程度在技术允许范围内,经小修可以处理。
③设备性能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可随时开动;能达到安全运转,无震动、无异音、并能达到能力要求(设计能力、铭牌规定能力)。
④设备润滑良好,无漏油现象,其他水、风、汽(气)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⑤各种仪器仪表、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⑥设备运行参数(温度、压力、速度、电流、电压等)符合技术要求。
①长时间未清扫,设备及周围大量积尘,积垢或积料,设备见不到本色。
②润滑部位明显缺油,甚至造成有关部件发生不应有的磨损。
③设备部件,连接件不齐全或有松动,未及时紧固或更换以致引起设备震动或有关部位造成损坏(未形成事故)。
⑤设备交接不认真,记录不齐全,保管不好,有乱写乱画、丢页、损坏现象。
润滑是通过加入某种介质材料,使物体相互运动的磨擦面之间,产生一层隔离膜而避免直接接触,降低磨擦系数,减少磨损的技术措施。搞好设备润滑,是防止设备事故,提高设备作业率,降低备件消耗的关键。
第三十六条凡开式齿轮传动,闭式齿轮传动、蜗轮、凸轮传动,各磨擦件,滚动轴承,滑动轴承中均需添加润滑剂。润滑剂的选用,需符合其设备使用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润滑工作,要认真执行“五定”,即定人,明确负责对设备实施润滑的人员;定点,全部润滑点清楚准确;定时,各润滑点按时加油;定质,按润滑点所需油质分别注不同润滑剂;定量,按消耗定额及润滑点状况按量加油。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维修设备时须严格执行“五定”要求。
第三十八条设备润滑实行三级管理。即生产部、车间和设备操作者三级。
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设备润滑,解决设备润滑中的技术问题。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负责执行设备润滑措施,检查设备润滑状况,确保设备具有良好的润滑条件。设备操作者负责按“五定”要求润滑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对三级管理中的失职者,按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润滑剂的代用,必须经生产部正式批准,并记录归档。
第四十条设备大、中修时,必须对润滑系统进行相应级别的修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润滑管理人员,应积极进行新润滑材料、新工具、新润滑装置的实验、推广工作。
第四十二条对不按规程润滑引起的设备事故(或故障),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操作者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的操作设备,掌握维护保养方法。凡润滑不合格设备,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如发现违章指挥,强行开车,操作人员有权越级上报,造成设备事故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从重处理。对违章作业者,要进行分析并处理。
特种设备的检验、测试和试验由国家规定的有资质单位或机构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发检验合格证书和合格证。生产部设专业人员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合格证书和合格证。
1.新安装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车阶段都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检验、测试和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时才可交付使用。
2.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运转不稳定、运转异常等情况应依据设计和安装调试结果为参考进行检验和测试,为修理提供依据。
3.设备在更换一些需测量、测试的部件时,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相应的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才可交付使用,并记录入档。
4.公司用安全标志设备的定期检查由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对检查结果记录入档,确保有效性。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3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提高设备检修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设备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四条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保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五条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继续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
第六条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二)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三)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
(四)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五)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各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单位设备检修,知道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设备检修技术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设备检修工作。
第十条机动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判定和修改本公司设备检修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设备检修计划,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优质、高效。
(四)确认参与本公司检修的承包商资质,签订外委检修合同,并对其进行考核。
(五)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承办的设备检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本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机动部。
(三)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四)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供应部职责:
(一)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需要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供应所需物资。
(二)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的需求。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动部组织设备检修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机动部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搜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应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本公司管理程序上报,经审批后下达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对设备检修计划的管理,大力推行信息管理技术。
第十八条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第四章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校核。每一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公司按合同发和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承包商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二)承包商必须遵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公司机动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绝接受公司机动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四)承包商分包项目时,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由承包商对委托企业全权负责。
第二十一条所有委托承包商检修的项目应现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第二十二条土建、防腐、保温等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取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有检修资质的承包商。
第二十三条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抢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第二十六条设备检修前使用单位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试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二十九条检修结束后,各有部门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五章检修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承包商在设备检修中都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公司检修技术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三十二条主要设备的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公司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有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公司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三十三条机动部应加强检修质量控制,坚持自检和专检相结合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公司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第三十四条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验收工作有机动部门按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第三十五条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验收。
第三十六条公司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承担保运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第六章检修市场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推行专业化、社会化,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对承包商试行准入制,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动态考核,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第四十条承包商应达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和检修质量可靠等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须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知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二)具有经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拟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无检修资质的.企业,必须是经各企业资信审查准入的检修企业。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三)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四)具有相应的检修业绩。
(五)无因违规受到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企业禁入的限制。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对承包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
第四十二条对未列入承包商名录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的厂家或企业承担检修任务时,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包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它承包商,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二)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三)所有分包必须经过本公司设管部门的同意。
第四十四条按本制度和公司规定程序及制度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第七章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第四十五条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称为保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承包商进行的日常监检、状态监测(点检)、设备清扫和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相关记录等设备检修工作。
第四十六条运保工作委托承包商承担时,先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四十七条公司在签订保运协议或合同时,一般应采用集团公司印发的《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修维护定额》规定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八条公司对承担保运工作的承包商制定考核标准,属于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再签订其它检修合同。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九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每年在生产安全、设备大检查中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此,公司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
第五十条公司应将设备检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细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机动部解释,不当之处以总部文件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以往制度即行废止。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4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
1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导热油管道、特种设备及危险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
3.1.1安全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1.4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协调、监督及违章处理。
3.1.5安全部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监护人、检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设备使用部门:
3.2.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2.2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岗位负责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2.3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2.4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验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负责提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请。
3.3.3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
3.4施工单位:
3.4.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4.2向检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业完成后现场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4定义及涵盖内容
4.1公司特种设备涵盖范围:锅炉、配套蒸汽管道及导热油管道;电动起重设备,如电动悬臂吊、行车等;制冷设备,如冰水机组等。
4.2公司危化品物料涵盖范围:各溶剂、小料、胶水、试验用化学用品等。
4.3公司危险区域涵盖范围:尾气回收岗位、配料间、洗釜间、涂头间、集中供料、制胶、危化品仓库。
4.3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相关文件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况,使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1.2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设备在大修周期内能安全运行。
1.3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性检修、事故性检修及改建、扩建工程而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
1.4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2.1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
1、设备的缺陷及运行情况;
2、计划改进的工作、项目;
3、上一次大修、检修时间。
2.2检修计划的内容:
1、大修、检修的名称及内容;
2、大修、检修的用工、用料情况;
3、计划开工、峻工日期;
4、主要备品备件;
5、35kV以上主系统停电计划,由生产部会同县调按时间上报区调。
2.3停电计划内容:
1、大修、检修改进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2、需停电的范围(必要时应用一次图标明);
3、应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
4、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情况和意见;
5、具体竣工日期、时间。
2.4临时性检修的内容:1、高压配电系统因停电而安排的检修、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
2、如设备发生严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2.5计划检修应在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责人)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应在开工两天前批复。
2.6事故抢修应由公司领导在现场直接指挥变电运行人员与检修、试验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3、检修管理
3.1设备检修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备台帐;
2、设备图纸及产品说明书;
3、检修试验记录;
4、设备缺陷报表;
5、检修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6、大修及检修工程总结;
7、大修及检修遗留项目。
3.2大修及检修后应会同运行单位进行验收评级,检修单位在事先应详细介绍其检修情况和遗留项目及运行维护中注意的问题。
3.3未经调度同意,不得将运行中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3.4设备更换、退出、拆除(变压器、开关、线路等影响固定资产变更),事先应经县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3.5如在大修、检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可延长检修时间:
1、发现新的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由于天气影响(如雷雨、大风、雪等)使检修工作中断,应及时提出延长检修申请(大修工作应在二天前提出,小修应在4小时前,一天以内的检修应在2小时前)。
3.6如遇下列情况,应尽快提前恢复设备运行。对检修中所遗留的检修项目,由生产部、调度所统一安排检修时间运行:
1、系统原因需尽快恢复供电的';
2、因特殊原因要提早供电的。
4、检修质量及验收规范
4.1认真学习及贯彻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努力提高检修质量。
4.2每项工程应按规定计划的大、小修项目逐项进行(包括临时发现经批准的工作项目)。
4.3每项工程中应明确检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规定的检修项目及质量、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4检修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对造成返工的,按县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5验收方法: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开关设备及500kVA及以上变压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司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2、其余设备、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3、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检修工程总结”,并经运行单位负责人及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交生产部、档案室存档。
5、设备的技术管理
5.1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小修工程进度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5.2每项检修任务完成后,应认真填报检修记录。
5.3检修单位、生产部专职人员应建立、健全检修设备台帐,包括:
1、设备的原始技术数据;
2、设备的历年大、小修情况;
3、历次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方案。
4、开关设备的拉合闸次数与跳闸次数;
5、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6、线路的一杆一卡检修记录;
7、遗留缺陷或遗留工作项目记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8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对公司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3.2各车间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设备检修的定义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2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4.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5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2.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2.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2.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2.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2.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2.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2.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2.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2.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2.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2.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2.1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4.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3.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管理
4.4.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4.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矿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矿内、外部检修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安全措施、该项检修活动的安全作业标准即为安全措施;当日常检修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安全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修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修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系统检修、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修、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修、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修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行检修,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矿当值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六条外协检修单位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实施、检查、控制。
第七条编制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前,应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方案和检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编制安全措施并由相关科室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也可以合并为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必须得当、即先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后审批安全措施。
第八条检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互保对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审的安全措施必须有编制人、施工(检修)负责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签字。特殊作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
第九条报审的安全措施,检修项目所需时间在4小时以下时,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一天报给作业区,经作业区管理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批准后执行;4小时以上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三天上报给安全监察科,经安全监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检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检修作业可在班前会中依照该项检修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安全作业标准进行安全交底,并要将该项检修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防范要点进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检修施工项目时,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专门开会交底,交底过程中可以组织人员讨论、对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详细的内容要重点说明、对有遗漏的地方要进行补充并记载。
(三)有较大危险的检修及系统检修前,作业区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考试,确保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协检修单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协单位负责进行,安全监察科负责向检修单位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条安全交底过程要详细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第四章检修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相关的指定负责人应共同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是否具备安全检修条件,并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允许检修。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检修现场负责人要对停电情况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检修负责人与设备操作人员,用检修牌换回操作牌,并将检修牌挂于操作手柄、按钮或操作台上。
第十四条检修过程中需要试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操作人员互换检修牌、操作牌,换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检修人员撤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试车。如需再次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从新履行停送电、挂牌手续。
第十五条检修现场有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危险作业场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持有效证件)人员进行指挥;同时,要指定专人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检修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互保对子,需要监护作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以任何原因离开监护岗位。
第十七条检修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接线整齐、牢靠,严禁乱搭接线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检查确认。
第十八条检修现场的设备、备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摆放、保持安全距离。检修过程中拆除的栏杆、孔盖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位。
第十九条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将邻近线路停电。
第二十条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若须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第二十一条固定安装的绝缘设备,不准拉设临时线,装设临时线时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绝缘线,要采取悬挂和沿墙敷设,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第二十二条电焊机必须安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3米、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一次线到电焊机间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第二十三条特种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等安规制度,检修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计划检修的管理,消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计划检修是建立在积极采用现代化故障诊断技术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预防维修体制,是全员生产维修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建立在以时间损耗为基础的预计检修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预知检修两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积极推广预计检修的同时,更要努力尝试预知维修,充分提高计划检修预防维修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节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
第四条设备必须进行计划检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设备检修周期的要求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设备计划检修必须与工艺生产相互协调,互相促进,互相创造条件,最终达到生产、检修的相互统一,如遇计划检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做出更改的计划检修安排。
第六条设备计划检修的范围指工艺生产流程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七条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设备零部件使用周期、磨损程度,设备运行中的.异常征兆,点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问题,以及其他技术改造等情况进行计编制。
第三节设备检修计划的管理
第八条设备检修计划按大、中、小修分别编制
1、大修计划由各生产车间在大修前45-60天内提出年度检修项目,经工艺技术部、设备主管部门审定后,报总经理审定项目及内容。
2、中修、小修计划由各生产车间提出,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设备检修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检修项目中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2、检修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数量;
3、检修用备品配件一览表,包括主机名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材质;
4、检修分项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5、检修起止日期。
第四节设备检修管理
第十条停车检修时,必须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五个环节,做到“三好”“一成功”(检修质量好、任务完成好、安全检修好,开车一次成功)。
第十一条无论大、中、小修均须遵照安全规程进行。
第十二条检修完毕后,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
第十三条检修质量验收
⑴不论大、中、小修的检修项目,在完工后必须进行检修质量验收,坚持“三个不交工”“五个要求”。(“三个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五个要求”:零部件齐、声音正、功率定、仪表灵、资料全)
⑵检修质量的验收的依据:
1、《设备检修规程》;
2、设备检修记录;
3、设备试运行记录;
4、参与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的评价;
5、设备大中修质量验收工作:A类设备由机动部、工艺技术部、生产车间组织验收;B、C类设备由生产车间组织验收;
6、设备小修质量验收工作由生产车间组织验收,班长、岗位、维修工、车间主任共同进行验收;
7、凡经检修后的设备,均需填写设备检修卡片,一份归车间,一份归设备主管部门归档。
第十四条检修卡片由检修负责人、岗位操作者、验收负责人分别签字生效。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2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平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平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3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第四章附则
略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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