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4 11:13:07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面对电网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来应对电网飞速发展对电网及设备管理的需求,做好迎接困难、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抓住工作的关键,重点突出,求真务实,理清思路,优化流程,建立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速与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对接,切实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产超前管理,抓实抓细公司常态化专业管理和定期检查评比,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整改的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结合电网十八项反措及相关生产管理标准,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招标选型、监造、安装验收的把关,在基建工程及设备改造时彻底杜绝装置性违章,实现关口前移;并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高潮期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人员组织、电网及生产运行准备、标准化管理,确保一大批重点工程投运后电网管理、运行维护的顺利进行。

  二是xx年开始全面加强输、变、配电及通讯、自动化专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恢复变电站“达标”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标准化考评考核管理办法,要突出各基层的日常专业标准化管理,逐级推动、责任上肩,加大公司层面的标准化抽查,xx年内从严、高标准对公司所有生产班组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并以此树立各专业“样板班站”,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各专业及班组的.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技术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将集中组织进行变电标准化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及奖励考核。

  三是从各单位到公司都应在安全生产中时刻树立电网意识,逐级高度重视电网停电计划的管理,突出通盘考虑、强化停电计划的严肃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内公司电网建设、设备改造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停电及检修计划预评估分析制度,结合停电计划分析把关,加强重要改造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审查把关,切实实现责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计划体系、工作督导问责机制。

  其一是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工作计划体系,以年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安排、季度专业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月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为主线,辅之以年度检修及预试计划、年度反措执行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及设备消缺计划等,使各项常态工作、例行工作纳入计划体系,减少事务性管理,借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建立生产技术计划的闭环管理平台。

  其二是职能部室通过周期性专业检查、“突击式、不打招呼检查”和“回头看”等针对性检查,重点督察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基层生产管理到位情况、规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从班组抓起、从基础抓起,检查评估计划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加大计划执行的闭环管理和督导问责,对基层单位例行工作或重点工作开展不力,通过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书进行警示,要加强规程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的考核、决不能姑息迁就,体现100%刚性,对执行生产指令不力或出现管理断层、管理弱化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生产管理常态机制,以此逐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安全生产关口的逐级下移。

  三、以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为突破口,加快设备改造。

  四、突出实效、创新模式,尽快建立生产技术培训新机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三、职责

  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1、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渠道

  (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和时机

  (1)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五、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2、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六、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争创'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认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点和难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和安全保证措施,搞好安全预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安全管理体系

  由我单位工程部组织制定安全创优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创优申报和检查联系工作,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单位工程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详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图01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3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我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5)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6)协助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拟定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协助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9)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0)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1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1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开展,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4.1安全巡视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内各责任人,在项目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总监,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专职安全员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安全总监和上级安全部门。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3安全分析会

  会同业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形式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5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一、班组隐患评估活动,就是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三、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

  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本段机构职责

  第四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工程设备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防护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1]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及施工班组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审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检查实施效果,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规划。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施工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审定、颁发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副经理、总工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列会准备工作,对列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四、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搞好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对整改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以预防事故为中心,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作业活动进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分析与评价,针对找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

  五、工程技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阐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策划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安全装备;生产中出现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做出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参与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文明生产动态,保持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

  六、综合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对新进厂员工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人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的定期轮换制度;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必需有安全总结工作。

  七、后勤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所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存储、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整治工作。

  八、生产经营管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纳入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施工人员安全资质;在各项工程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九、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搞好安全消防措施,搞好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后勤部、施工班组参加,对项目全部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8日-30日。

  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工作,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并做好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三、每周日进行一次由安全员组织的相关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节假日前后人员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有降低安全防范意识的现象,是事故的高发阶段,针对这一现象,安全员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施工班组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业主、工程监理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建议、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每月安全员将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考核。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1次安全生产周例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技术员、施工员参加,会议由工程管理部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上周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违章情况、下周安全生产计划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副技术总负责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任务。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按规定施工人员的本岗位安全技能应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根据施工情况,每一季度将要培训的施工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全员处,由技术总负责、综合部安排培训时间,进行培训、考核。

  2、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按规定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部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每一位新进场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项目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施工队、班组对其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机运队根据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机运队队长负责实施。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1)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未通过考试的继续接受培训。

  2)各级安全培训必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受培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检查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对找各种借口或理由,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将进行每次200元的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施工管理:各施工班组长,均应听从工程技术部及技术员的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作业程序、调动人员为某特殊作业或紧急作业服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均为安全监督员,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各作业班组,班组长、带班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作业班组、作业面的生产和安全工作,作业人员违章,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以促使班组长、带班尽到班组安全管理责任;

  三、文明生产管理:每个作业班组、作业面,工作结束后均应清扫施工现场,保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施工材料、设备整齐堆放,随意放置或乱摆、乱放且不听指挥者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四、消防器材、施工设备设备管理:各施工区域配备的消防器材、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属各施工区域,有责任保持器材的完整、干净,并每班擦拭。置之不管,不尽心维护者,对区域责任班组每次50-100元经济处罚;故意破坏、浪费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设备进厂管理:规范设备进厂程序,第一步:技术人员提交设备使用申请;第二步:生产管理部批准交后勤及公司材料部办理;第三步:设备运输至现场,应标明设备的需用班组、部位;现场安排卸车。第四步: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组织班组开箱验货,设备有损坏或与图纸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对其有任何改动。

  六、施工区域开箱设备的管理:放在施工区域已经开箱的设备,设备所属施工班组应妥善保管,清点入库或封盖保存,不允许敞口放置,以防小件设备丢失;任何班组和个人均有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违反规定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于接触高温,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后勤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各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后勤人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七、新进项目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后勤人员处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项目调动时,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调入新项目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离岗人员把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否则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2、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作业人员,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4、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组所做的工作、已解决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他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目按照国家消防工作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四、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演练各种消防器材,提高队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

  五、定期在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消防档案。

  六、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执行仓库严禁烟火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理。

  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及专业消防队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护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各类电源箱由公司材料部采购。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在缆沟、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

  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总工办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多工种交叉作业等。

  2、重大起重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

  三、编制、交底、审批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审核批准后,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对实施情况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项目部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利用、鉴定、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资料保管人员必须熟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严禁对档案资料进行涂改、抽换、伪造,违者将进行依法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管理,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五、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六、档案资料借阅必须经总工批准,严禁私自外借档案资料。

  七、档案管理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水淹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有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9、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部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说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机械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因操作使用或保养不当而损坏。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设备运行、保养,并形成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六、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待安全隐患消除后,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七、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九、特种设备的大修、中修及一般检修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检查计划。

  十一、安全员负责有关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工作内容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培训教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三、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预防职业病工程技术措施。

  四、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治疗和疗养,并组织定期复查。对新招收或新调入的员工,应根据有毒有害作业的性质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七、每年安排一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八、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承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分包协作队伍,要严格检查其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保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自严格守本制度。

  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三、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四、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五、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六、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七、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八、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九、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十、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十一、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十二、机运队协同安全员每月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十三、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十四、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作业安全职责:

  起重吊装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法规。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企业起重吊运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起重机械、搬运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积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积极主动向非起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指导。

  在生产中,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二、起重吊装人员的安全职责

  指挥人员职责

  (1)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2)指挥人员应使用标准指挥信号与起重机司机联系。

  (3)指挥人员的作用是使司机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朝向其目的地运行。

  (4)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5)指挥人员应负责计算负载的重量和正确选择绳索。

  (6)在负载运行时,指挥人员应负责监视并随时引导,以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当负载到达目的地或指定地点时,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前,应保证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

  起重捆绑挂钩人员的安全职责

  (1)起重捆绑、挂钩人员要经常、严格、认真检查吊钩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可靠才能使用。

  (2)吊物必须捆绑牢固,吊钩要找正重心。

  (3)钢丝绳吊重时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4)吊运坚硬、有棱角、有快口的物件,要加衬垫,防止磨损设备或割磨钢丝绳。

  (5)挂牢吊物后,才能发出起重信号。

  (6)禁止有人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吊物下降时,吊物下方禁止有人停留及走动。

  (7)经常清理现场,协助做好通道的疏通工作,保证通道安全。

  (8)每次工作前,要先查清楚所吊设备的重量、外形,确定吊运方法,配备相应负载的绳索,严禁超荷载吊运。

  3、设备运输、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对重大的吊装、运输项目,应编制吊装、运输方案,方案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在设备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和基层兼职安全人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3)设备吊装起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4)起重吊装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机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载、报废标准及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起重吊装人员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

  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6)由于所吊设备体积大、重量大,吊装现场面积大,操作人员多,所以每一项吊装工作,必须事先严密、周全的统筹安排,因此,在设备吊装前应根据总平面图、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材质等基本情况,对起重机具、安装要求、施工现场等,作出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吊装方案,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7)开始吊装之前,必须确定一名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或工程技术人员作总指挥,参加人员应绝对服从指挥。

  (8)吊装前,应设专人分工负责,对各种机具,各种设置,各吊点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下令起吊。

  (9)起吊开始后至整个系统正常受力时,再严格检查一遍,如未发现任何不正常迹象,方可继续起升,当设备离开支撑物200㎜时,停止,进行第三次检查,若一切正常,方可继续工作。

  (10)吊运设备时,必须使设备在整个过程中上升、下降平稳,应绝对防止摇摆、颤动。

  (11)吊运时应事先查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指挥人员选择适当位置随物护送。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钢丝绳、链条等索具,吊运中若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木方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5)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装,吊篮周围应加相应的栏杆,并做捆绑固定。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得相互碰撞。

  (16)选用钢丝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间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得超过120。

  (17)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8)大型设备装车时,设备重心应与运输车辆车板的几何中心对正,先做捆绑固定,再摘除吊装钢丝绳,同时收紧捆绑固定绳。

  (19)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垫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物体堆放要整齐平稳,严禁堵赛通道。

  三、设备吊装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全面组织设备吊装工作

  (1)建立与吊装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设备吊装的顺利进行。

  (2)项目领导和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决策和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等按分工分管各方面的业务工作。

  (3)操作人员(起重工、钳工、电气维修工、电焊工、吊装机械司机等),在领导、指挥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照吊装方案的施工程序和吊装方法进行作业,完成起重吊装工作。

  2、吊装方案的交底

  吊装方案批准后应下发给有关班组和人员,在初步了解方案内容后,一般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由吊装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者向全体有关人员(领导、工程指挥、起重班全体员工、配合工种的班长或骨干、质量、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以吊装方案的各项内容和设计图纸为内容,重点讲解工程特点、吊装程序、工艺方法、技术关键和安全措施。便于在操作中贯彻实施。技术交底后,要认真做好交底记录,经有关部门签证后,保存、归档、备查。

  3、试吊装规定

  在正式吊装前,试吊装是吊装工序重要的一项,是对吊装工作的一次总检验,通过试吊装能检验所使用的机索具的安全性和设置的正确性,又是对吊装组织工作的全面考核,还可实验信号和指挥系统的灵活可靠性,在试吊中对一些重要的吊装环节均需设专人观察和监护,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情况的发生。试吊装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min左右。离开地面的距离在100㎜以下,扳吊角度在5~10之间。试吊后要对各吊装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再进行一次试吊。

  4、起重工具附件的安全管理

  设备吊装使用的所有起重吊具:吊钩、吊环、绳索具、链条等,一律应经供应、设备、安全部门检查登记,并标明各用具的安全载重量,方能投入使用,并要有制造单位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的依据,如果没有,应经试验,查明其规格情况后方能使用。

  建立所有起重工具、附件的规格、性能状况等的明细卡(册),制作钢丝绳挂制专用架,每种钢丝绳应分开挂放,挂架上制作标牌,标明钢丝绳的型号、允许吊装重量等,便于操作人员熟悉各种工具设备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方法等安全管理制度,设备部门、安全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各类吊装索具。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各类吊装绳索具,为防止钢丝绳生锈,应经常保持其清洁。

  5、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在起重作业开始之前,应根据起重吊装的内容、性质、要求,各种设备的总平面布置图,被吊设备的重量、数量和位置,机具设备与技术力量的配置等资料编制起重作业方案,凡参加起重作业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重作业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围有禁区的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进入操作岗位后,应对本岗位进行自检,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及时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操作。在设备吊装过程中,提升或下降要平稳,不准有冲击现象发生,如吊装中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悬空过夜。

  (3)卷扬机除必须固定牢固外,操作人员一定要熟悉卷扬机的机械性能,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钢丝绳卷入卷筒时,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绳与绳之间排列疏松等现象,否则应停车排除故障。

  (4)在吊装过程中,应使用明确统一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所及地点,并能清楚的看到设备吊装的全过程。凡参加起重吊装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和信号进行工作。

  (5)大型复杂的起重作业,要实行动态控制,遇到设计更改等情况变化,作业方案也必须及时更改或补充完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同时应根据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一般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一般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2、安全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隐患要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及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及监督检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班组长在班前会中要对本班当天的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告活动,并做好交底记录,同时被交底人员要有签名。

  5、被交底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相反将追究班组长的相关责任。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重大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重大施工隐患,要另行编制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2、工程技术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重大施工项目施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3、安全部门将根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严格按其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门监督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安全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未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任何人或部门无权要求施工班组进行冒险施工作业,违章者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惩处,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在发现安全隐患危机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有可能造成伤害时,班组长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面,并按项目部的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员、工程技术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开工前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二、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事项实施的重要环节,施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组织该方案编制的项目安全员向施工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作业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七、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1 目的

  为加强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含各部门、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等)和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奖惩。

  2.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从事与集团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奖惩。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奖惩信息收集、评比、审核等工作。

  3.2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经济奖惩。

  3.3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行政奖惩。

  4 管理程序

  4.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原则与要求:“以功论奖、以责论处、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

  4.1.1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4.1.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其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3 实行奖惩制度,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4.1.4 本制度涉及的事故等级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执行。

  4.2 安全生产奖惩形式及要求:

  4.2.1 通报表扬:集团公司范围内及外部(文件、信息平台、刊物等)。

  4.2.2 通报批评:

  1 部门内部;

  2 集团内部;

  3 口头批评或书面检讨。

  4.2.3 经济、实物奖励:

  1 现金奖励或工资合加计发;

  2 实物品奖励;

  3 总结、表彰会议及其他;

  4 证书、奖状(杯)等。

  4.2.4 经济处罚:不超责任人过当月工资30%,不超过责任部门当月产值的10%。

  1 部门现金处罚;

  2 部门、个人工资扣除;

  3 项目款项扣除(如:承包商、供应商)。

  4.2.5 行政处罚:

  1 种类与要求:

  ⑴ 警告:处分期限3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晋升,不影响工资档次级别晋升和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⑵ 记过:处分期限6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⑶ 记大过:处分期限12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⑷ 降职:可降1-2级,最低为普通职员。

  ⑸ 撤职:撤销原有所有岗位职务,退回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待岗。

  ⑹ 开除: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⑺ 承包商、供应商及个人退场处罚、列入黑名单。

  2 其他:

  ⑴ 亦参照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⑵ 期间有重大安全事迹、贡献或安全生产管理较积极,超过执行行政处分期限过半的,经本人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后简称“安委会”)书面申请,安委会受理、提议、讨论,超参会半数人员同意(安委会实际出席率不低于60%),并报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可减少或撤销其处分期限。具体功过相抵原则与要求亦可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功过相抵条款执行。

  4.2.6 凡受经济、行政处罚部门、个人,集团相关部门应给与重点关注和帮扶。

  4.3 安全生产奖惩对象分为:

  4.3.1 单位(部门);

  4.3.2 个人;

  4.3.3 对承包商、供应商只对其单位(部门)进行经济奖惩,对人员进行批评、培训教育或要求退场。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4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涉及的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专项基金。

  4.5 奖励

  4.5.1 凡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管理部门,集团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奖励团队20xx-5000元及其他实物奖励。对其中成绩突个人,奖励500-20xx元及其他实物奖励。

  1 认真贯彻“安全 充栋盈车

  2 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3 具有安全生产的先进思想和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4 被市级以上政府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称号工地等与安全相关的集体重要表彰、奖励。

  4.5.2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并通报表扬。

  1 对避免一触即发的极可能导致众伤众亡恶性事故者、致死亡恶性事故者、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20xx-10000元。

  2 对在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事故受害者,避免极可能发生的死亡事故者,奖励20xx-5000元。

  3 在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工器具、新办法、新工艺,填补了现场安全措施的`空白,或解决了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较明显或成绩突出者,奖励20xx-5000元。集团公司有另行制度进行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4对消防工作有高度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发挥防火

  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2 凡发生责任较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3000-8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3 凡发生责任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20xx-7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4 凡发生公司级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1000-3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5 凡发生公司级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1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6 凡发生公司级轻微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决定该起事故的处理权,如违章或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由责任单位自行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 事故涉及承包商或供应商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承包商或供应商处罚如下。

  ⑴ 集团公司级重大事故,给予500-20000元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⑵ 凡发生责任一般及以上事故,给予项目合同金额1-15%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取消今后合作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8事故管理不符合以下情况的,将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事故级别的上限或上升事故等级处罚要求加重处罚。

  ⑴ 未严格按照集团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事故救援、报告和调查(迟报、漏报、谎报等)。

  ⑵ 存在事故隐瞒不报,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⑶ 事故调查不及时或不积极配合,现场证据损毁、做假供伪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⑷ 未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真实,未做到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6.3 现场作业管理处罚:

  1 凡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直接处罚。

  ⑴ 进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xx使用要求的给予500元/人·次罚款(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⑵酒后作业者,高空抛物者,带宠物、恶犬进入施工现场者,带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者,给予责任人500元/人·次罚款。

  ⑶ 在施工现场嬉戏、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盗窃、破坏集团或他人财物,聚众闹事、故意损坏集团形象,扰乱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者;给予500-5000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⑷ 违反施工现场“三违”者,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人·次罚款。

  ⑸ 雇用未成年人进行作业;给予责任部门500-1000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退场。

  ⑹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不制止,给予其与违章人员行为同等处罚。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劝阻不听或态度恶劣的,另行对班组双倍违章处罚,并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退场处分。

  ⑺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设备设施、环境等造成伤害、损坏的不安全行为,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

  ⑻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给予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次罚款。

  4.6.4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基础资料管理处罚: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或方案、措施存在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等,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

  2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不齐全,操作性差,情节严重或未及时建立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3 部门相关安全记录档案资料不全、遗失、损毁、零乱、存在代签、漏签字、填写不规范、作假等;情节严重或未及时整改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架子工、机操工、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无相关特种作业证件、未年审、过期等,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人次罚款。

  5 劳务分包单位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分包单位400元/人·次罚款。

  6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规程、办法、通知、影像等资料以及涉及影响集团公司形象、利益的安全管理信息,未经批准私自对外以实物文档、网络电子平台(QQ、邮件等)形式、进行复印、借阅、赠予、传播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集团公司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安全施工方案与现场严重不符、故意制作虚假安全资料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8 塔式起重机安拆、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时不按其规程、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或违反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防护设施不到位等,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4.6.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处罚:

  1 凡未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选列条款要求的,情节严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时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应直接处罚),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6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1 凡违反集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VI》标准等条款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7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处罚:

  1 凡违反集团设备设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8 培训教育处罚:

  1 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等;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2 进入施工作业前未进行进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3 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班组未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给予责任班组500-20xx元罚款。

  5 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开展事故演练、培训,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6 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其他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及违反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强制处罚要求,在计划、购买、储存、发放、管理等过程中违反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0 重大危险源管理

  1 凡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定及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1 凡未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席安全会议、活动、培训教育、事故演练等,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12 公司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部门未按期进行关闭、回复,给予责任部门200元/项罚款。拒签收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拒签收责任人500元罚款。

  4.6.13 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良,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下发停工整改的,或在停工通知(含集团下发)期间擅自施工的,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6.14凡被媒体(报纸、报刊、网络)曝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协会)通报批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0-2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并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公司下达的紧急工作任务不按工作要求执行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4.6.15 除4.6.1-4.6.14条款外,另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规定、通知或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5 其它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其他制度内容,以本制度为准,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管理办法》废止。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

  (二)、员工入住宿舍前,先到办公室申领锁匙,并作好宿舍内物品、电器设备登记。

  (三)、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钉、钻孔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

  (五)、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向宿舍地板、墙壁、楼道、门窗外倒水。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宿舍内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盗以及防煤气中毒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线路、电器和管道等设备设施,并对出现的隐患及时维修。

  (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八)、维护环境卫生,不把剩饭剩菜、包装物、纸屑果皮、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冲凉房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九)、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处以10元—20元的处罚。

  (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盗窃及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

  (十一)、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炸药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和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22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相在异性员工宿舍逗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自负一切责任。

  (十三)、员工迁出宿舍,必须把宿舍的锁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卫生,并请办公室负责人检查、清点入住前借用的物品、电器设备,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员工宿舍、饭堂水电管理办法

  为节约水电资源,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除公司总部饭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电的职工宿舍(单元)及饭堂的水电,实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

  1、公司将水、电表装到各宿舍(单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计量。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单元)职工平均分担,从该宿舍(单元)职工工资中扣减。

  2、饭堂用水用电由公司装表计量,公司按饭堂正常开饭人数规定每人每月

  的水电用量,超出部分由该饭堂开饭人分担,从开饭人伙食补助中扣减。

  (二)、公司在各宿舍(单元)装好水电表实施计量之日起,所在职工(或家属)生活上不能无偿使用公司水电,否则按偷水偷电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严禁各职工私自拉接公司水电到宿舍(单元)使用,严禁私拆或故意损坏水电表,如发现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损坏现象,对责任人除责令其赔偿恢复外,当月水电量按正常用量3倍计算,并每次罚款200—500元,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给予开除处理。

  三、公司饭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饭堂的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心、舒适、用餐环境,维护和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饭堂采购的员工,要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采购到有毒、劣质、过期变质的食物原料,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在费用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菜式多样化,每天尽可能变换菜式,使员工食得健康。

  2、炊事员在做饭菜前,要检查饭菜原料及配料,发现有毒或变质的要及时更换。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洁干净,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把饭做好,把菜炒香,为员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饭菜。

  4、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讲究个人卫生。公司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等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公司每年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调离或辞退食堂工作岗位。

  炊事员要做好饭堂清洁卫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厨房饭厅清洁卫生。

  5、炊事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设备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员要掌握用气用电知识,注意用气用电安全。饭堂的电器、炉灶等要定期检查,防止触电,煤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7、员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卫生,不能将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员要掌握好每餐开饭人数,做到开饭者吃,不开饭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听从分配,服从管理。

  10、遵守财经纪律。职工就餐一律凭饭卡打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食堂工作人员要每月按规定向财务报账,并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11、爱护公物。建立食堂设备、餐具台帐,并认真保管。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集体财物,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

  12、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品种要多样化,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到科学有营养,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做到职工满意。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4、认真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级别准备饭菜,保证接待饭菜质量,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15、公司将每季对各职工食堂的饭菜质量、服务水平、采购情况、帐目建立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综合检查、民主测评和有效监督,对工作较差、不负责任的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接待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的原则,对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1、外来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按级别、标准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上级领导,须先到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负责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办公室,详细告知人数和接待级别,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3、生活服务部按照接待的级别和标准写出菜谱,有采购员进行采购。饭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酒水由办公室根据接待级别和人数统筹安排。

  5、所有接待的开支另行做帐,按程序向财务报账。

  6、严禁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巧立名目,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者自付费用。

  7、接待人员采取轮值制度,由办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员要在考勤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好,作为加班计算依据。

  8、接待人员要热情礼貌,真诚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时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毕之前不得离岗。

  9、接待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不得披头散发,讲究卫生,把接待环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毕前,厨师不能离岗,炊事员分完饭后要参与接待工作。

  11、要及时搞好VIP包房的卫生工作,客人离开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冰箱除外),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房。

  12、爱护好VIP包房的财物、餐具,纸巾、纸杯等消耗品要节约使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一、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救生应变部署;

  (2)进水堵漏部署;

  (3)消防应变部署;

  (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

  (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

  (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

  (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二、航道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

  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

  三、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

  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

  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

  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四、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维修及保养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术状态,维护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过早磨损、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船员通过不断的保养和检修;能提高船员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船舶保养工作实行例行保养(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停泊保养)和三级保养(停航保养)的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养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机在运转情况下进行的必要保养工作;停泊保养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员进行的保养检修工作;停航保养是有计划的停航自修,进行在不停航保养时无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长督促大副和轮机长负责贯彻驾驶部和轮机部的三级保养。

  4、三级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驾驶部、轮机部进行日常和停泊保养,对一些航行时不开动的副机,可以在航行中考虑适当的折检。

  5、停航保养由驾驶部和轮机部分别编写好计划,计划安排的项目要紧凑,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务必要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如有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过技术部门由修造厂协助解决。

  7、停泊、停航保养以后,要及时作好记录,对船体的主要结构.壳板、舵系、锚系、主、副机的主要配件等,应尽可能重点检查,按记录表登记。

  五、船舶装卸货物管理制度

  1、装货前后检查。重点是大舱和船体结构的检查。装货前,首先检查大舱保证大舱干净适货,对大舱设备、大舱的结构强度,特别是大舱顶部边缘、四角、肋骨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大舱的结构良好;再对各边柜、压载舱进行检查,保证结构的良好可靠。装货中,对大舱结构和货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是否按计划装载,大舱结构强度有什么变化,确保安全。装货后打好货物封签,对大舱和舱口围等重要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船舶运输途中,按正确航线行驶,不要随意停靠其他码头,要确保货物不受潮、不被淋湿、数量不短缺。

  3、船舶到达卸货码头后,按卸货码头规定停靠。卸货前,让货主确认货物是否毁损、灭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促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1、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

  2、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全齐,运行正常;

  3、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

  4、加强对太湖、内河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生产管理;

  5、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

  6、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7、建立健全渔船船东互保制度,提高渔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实施方式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要做到“五个结合”:

  1、贯彻“三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制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2、坚持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加强和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渔业安全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5、坚持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渔业村与广大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帮助指导渔民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根据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5月底前,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农林局。

  (二)深入治理阶段:各地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整改提高阶段:各地在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各地的渔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各地要按照行动方案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区农林局。

  区农林局将于6月份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组织交流,并适时组织联合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到每个岗位。区渔政、船检、港监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渔业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把这次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渔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渔民群众参与治理行动,调动渔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加隐患治理,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治理不力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1、为确保检修理的安全,必需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便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需集中指挥、统筹支配、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仔细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修理的安全,检修理前必需预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修理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状况,有无特别。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修理事项。

  8、如在检修理过程中发觉特别状况,应准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连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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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面对电网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来应对电网飞速发展对电网及设备管理的需求,做好迎接困难、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抓住工作的关键,重点突出,求真务实,理清思路,优化流程,建立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速与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对接,切实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产超前管理,抓实抓细公司常态化专业管理和定期检查评比,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整改的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结合电网十八项反措及相关生产管理标准,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招标选型、监造、安装验收的把关,在基建工程及设备改造时彻底杜绝装置性违章,实现关口前移;并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高潮期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人员组织、电网及生产运行准备、标准化管理,确保一大批重点工程投运后电网管理、运行维护的顺利进行。

  二是xx年开始全面加强输、变、配电及通讯、自动化专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恢复变电站“达标”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标准化考评考核管理办法,要突出各基层的日常专业标准化管理,逐级推动、责任上肩,加大公司层面的标准化抽查,xx年内从严、高标准对公司所有生产班组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并以此树立各专业“样板班站”,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各专业及班组的.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技术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将集中组织进行变电标准化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及奖励考核。

  三是从各单位到公司都应在安全生产中时刻树立电网意识,逐级高度重视电网停电计划的管理,突出通盘考虑、强化停电计划的严肃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内公司电网建设、设备改造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停电及检修计划预评估分析制度,结合停电计划分析把关,加强重要改造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审查把关,切实实现责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计划体系、工作督导问责机制。

  其一是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工作计划体系,以年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安排、季度专业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月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为主线,辅之以年度检修及预试计划、年度反措执行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及设备消缺计划等,使各项常态工作、例行工作纳入计划体系,减少事务性管理,借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建立生产技术计划的闭环管理平台。

  其二是职能部室通过周期性专业检查、“突击式、不打招呼检查”和“回头看”等针对性检查,重点督察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基层生产管理到位情况、规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从班组抓起、从基础抓起,检查评估计划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加大计划执行的闭环管理和督导问责,对基层单位例行工作或重点工作开展不力,通过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书进行警示,要加强规程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的考核、决不能姑息迁就,体现100%刚性,对执行生产指令不力或出现管理断层、管理弱化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生产管理常态机制,以此逐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安全生产关口的逐级下移。

  三、以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为突破口,加快设备改造。

  四、突出实效、创新模式,尽快建立生产技术培训新机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三、职责

  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1、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渠道

  (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和时机

  (1)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五、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2、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六、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争创'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认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点和难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和安全保证措施,搞好安全预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安全管理体系

  由我单位工程部组织制定安全创优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创优申报和检查联系工作,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单位工程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详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图01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3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我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5)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6)协助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拟定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协助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9)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0)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1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1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开展,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4.1安全巡视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内各责任人,在项目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总监,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专职安全员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安全总监和上级安全部门。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3安全分析会

  会同业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形式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5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一、班组隐患评估活动,就是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三、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

  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本段机构职责

  第四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工程设备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防护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1]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及施工班组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审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检查实施效果,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规划。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施工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审定、颁发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副经理、总工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列会准备工作,对列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四、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搞好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对整改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以预防事故为中心,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作业活动进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分析与评价,针对找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

  五、工程技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阐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策划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安全装备;生产中出现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做出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参与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文明生产动态,保持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

  六、综合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对新进厂员工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人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的定期轮换制度;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必需有安全总结工作。

  七、后勤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所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存储、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整治工作。

  八、生产经营管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纳入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施工人员安全资质;在各项工程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九、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搞好安全消防措施,搞好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后勤部、施工班组参加,对项目全部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8日-30日。

  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工作,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并做好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三、每周日进行一次由安全员组织的相关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节假日前后人员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有降低安全防范意识的现象,是事故的高发阶段,针对这一现象,安全员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施工班组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业主、工程监理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建议、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每月安全员将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考核。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1次安全生产周例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技术员、施工员参加,会议由工程管理部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上周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违章情况、下周安全生产计划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副技术总负责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任务。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按规定施工人员的本岗位安全技能应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根据施工情况,每一季度将要培训的施工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全员处,由技术总负责、综合部安排培训时间,进行培训、考核。

  2、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按规定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部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每一位新进场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项目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施工队、班组对其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机运队根据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机运队队长负责实施。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1)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未通过考试的继续接受培训。

  2)各级安全培训必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受培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检查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对找各种借口或理由,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将进行每次200元的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施工管理:各施工班组长,均应听从工程技术部及技术员的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作业程序、调动人员为某特殊作业或紧急作业服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均为安全监督员,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各作业班组,班组长、带班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作业班组、作业面的生产和安全工作,作业人员违章,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以促使班组长、带班尽到班组安全管理责任;

  三、文明生产管理:每个作业班组、作业面,工作结束后均应清扫施工现场,保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施工材料、设备整齐堆放,随意放置或乱摆、乱放且不听指挥者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四、消防器材、施工设备设备管理:各施工区域配备的消防器材、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属各施工区域,有责任保持器材的完整、干净,并每班擦拭。置之不管,不尽心维护者,对区域责任班组每次50-100元经济处罚;故意破坏、浪费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设备进厂管理:规范设备进厂程序,第一步:技术人员提交设备使用申请;第二步:生产管理部批准交后勤及公司材料部办理;第三步:设备运输至现场,应标明设备的需用班组、部位;现场安排卸车。第四步: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组织班组开箱验货,设备有损坏或与图纸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对其有任何改动。

  六、施工区域开箱设备的管理:放在施工区域已经开箱的设备,设备所属施工班组应妥善保管,清点入库或封盖保存,不允许敞口放置,以防小件设备丢失;任何班组和个人均有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违反规定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于接触高温,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后勤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各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后勤人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七、新进项目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后勤人员处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项目调动时,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调入新项目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离岗人员把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否则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2、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作业人员,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4、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组所做的工作、已解决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他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目按照国家消防工作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四、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演练各种消防器材,提高队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

  五、定期在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消防档案。

  六、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执行仓库严禁烟火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理。

  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及专业消防队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护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各类电源箱由公司材料部采购。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在缆沟、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

  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总工办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多工种交叉作业等。

  2、重大起重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

  三、编制、交底、审批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审核批准后,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对实施情况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项目部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利用、鉴定、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资料保管人员必须熟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严禁对档案资料进行涂改、抽换、伪造,违者将进行依法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管理,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五、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六、档案资料借阅必须经总工批准,严禁私自外借档案资料。

  七、档案管理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水淹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有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9、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部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说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机械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因操作使用或保养不当而损坏。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设备运行、保养,并形成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六、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待安全隐患消除后,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七、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九、特种设备的大修、中修及一般检修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检查计划。

  十一、安全员负责有关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工作内容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培训教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三、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预防职业病工程技术措施。

  四、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治疗和疗养,并组织定期复查。对新招收或新调入的员工,应根据有毒有害作业的性质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七、每年安排一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八、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承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分包协作队伍,要严格检查其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保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自严格守本制度。

  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三、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四、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五、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六、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七、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八、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九、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十、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十一、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十二、机运队协同安全员每月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十三、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十四、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作业安全职责:

  起重吊装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法规。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企业起重吊运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起重机械、搬运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积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积极主动向非起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指导。

  在生产中,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二、起重吊装人员的安全职责

  指挥人员职责

  (1)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2)指挥人员应使用标准指挥信号与起重机司机联系。

  (3)指挥人员的作用是使司机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朝向其目的地运行。

  (4)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5)指挥人员应负责计算负载的重量和正确选择绳索。

  (6)在负载运行时,指挥人员应负责监视并随时引导,以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当负载到达目的地或指定地点时,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前,应保证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

  起重捆绑挂钩人员的安全职责

  (1)起重捆绑、挂钩人员要经常、严格、认真检查吊钩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可靠才能使用。

  (2)吊物必须捆绑牢固,吊钩要找正重心。

  (3)钢丝绳吊重时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4)吊运坚硬、有棱角、有快口的物件,要加衬垫,防止磨损设备或割磨钢丝绳。

  (5)挂牢吊物后,才能发出起重信号。

  (6)禁止有人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吊物下降时,吊物下方禁止有人停留及走动。

  (7)经常清理现场,协助做好通道的疏通工作,保证通道安全。

  (8)每次工作前,要先查清楚所吊设备的重量、外形,确定吊运方法,配备相应负载的绳索,严禁超荷载吊运。

  3、设备运输、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对重大的吊装、运输项目,应编制吊装、运输方案,方案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在设备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和基层兼职安全人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3)设备吊装起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4)起重吊装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机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载、报废标准及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起重吊装人员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

  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6)由于所吊设备体积大、重量大,吊装现场面积大,操作人员多,所以每一项吊装工作,必须事先严密、周全的统筹安排,因此,在设备吊装前应根据总平面图、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材质等基本情况,对起重机具、安装要求、施工现场等,作出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吊装方案,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7)开始吊装之前,必须确定一名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或工程技术人员作总指挥,参加人员应绝对服从指挥。

  (8)吊装前,应设专人分工负责,对各种机具,各种设置,各吊点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下令起吊。

  (9)起吊开始后至整个系统正常受力时,再严格检查一遍,如未发现任何不正常迹象,方可继续起升,当设备离开支撑物200㎜时,停止,进行第三次检查,若一切正常,方可继续工作。

  (10)吊运设备时,必须使设备在整个过程中上升、下降平稳,应绝对防止摇摆、颤动。

  (11)吊运时应事先查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指挥人员选择适当位置随物护送。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钢丝绳、链条等索具,吊运中若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木方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5)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装,吊篮周围应加相应的栏杆,并做捆绑固定。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得相互碰撞。

  (16)选用钢丝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间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得超过120。

  (17)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8)大型设备装车时,设备重心应与运输车辆车板的几何中心对正,先做捆绑固定,再摘除吊装钢丝绳,同时收紧捆绑固定绳。

  (19)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垫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物体堆放要整齐平稳,严禁堵赛通道。

  三、设备吊装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全面组织设备吊装工作

  (1)建立与吊装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设备吊装的顺利进行。

  (2)项目领导和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决策和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等按分工分管各方面的业务工作。

  (3)操作人员(起重工、钳工、电气维修工、电焊工、吊装机械司机等),在领导、指挥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照吊装方案的施工程序和吊装方法进行作业,完成起重吊装工作。

  2、吊装方案的交底

  吊装方案批准后应下发给有关班组和人员,在初步了解方案内容后,一般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由吊装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者向全体有关人员(领导、工程指挥、起重班全体员工、配合工种的班长或骨干、质量、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以吊装方案的各项内容和设计图纸为内容,重点讲解工程特点、吊装程序、工艺方法、技术关键和安全措施。便于在操作中贯彻实施。技术交底后,要认真做好交底记录,经有关部门签证后,保存、归档、备查。

  3、试吊装规定

  在正式吊装前,试吊装是吊装工序重要的一项,是对吊装工作的一次总检验,通过试吊装能检验所使用的机索具的安全性和设置的正确性,又是对吊装组织工作的全面考核,还可实验信号和指挥系统的灵活可靠性,在试吊中对一些重要的吊装环节均需设专人观察和监护,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情况的发生。试吊装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min左右。离开地面的距离在100㎜以下,扳吊角度在5~10之间。试吊后要对各吊装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再进行一次试吊。

  4、起重工具附件的安全管理

  设备吊装使用的所有起重吊具:吊钩、吊环、绳索具、链条等,一律应经供应、设备、安全部门检查登记,并标明各用具的安全载重量,方能投入使用,并要有制造单位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的依据,如果没有,应经试验,查明其规格情况后方能使用。

  建立所有起重工具、附件的规格、性能状况等的明细卡(册),制作钢丝绳挂制专用架,每种钢丝绳应分开挂放,挂架上制作标牌,标明钢丝绳的型号、允许吊装重量等,便于操作人员熟悉各种工具设备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方法等安全管理制度,设备部门、安全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各类吊装索具。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各类吊装绳索具,为防止钢丝绳生锈,应经常保持其清洁。

  5、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在起重作业开始之前,应根据起重吊装的内容、性质、要求,各种设备的总平面布置图,被吊设备的重量、数量和位置,机具设备与技术力量的配置等资料编制起重作业方案,凡参加起重作业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重作业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围有禁区的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进入操作岗位后,应对本岗位进行自检,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及时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操作。在设备吊装过程中,提升或下降要平稳,不准有冲击现象发生,如吊装中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悬空过夜。

  (3)卷扬机除必须固定牢固外,操作人员一定要熟悉卷扬机的机械性能,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钢丝绳卷入卷筒时,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绳与绳之间排列疏松等现象,否则应停车排除故障。

  (4)在吊装过程中,应使用明确统一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所及地点,并能清楚的看到设备吊装的全过程。凡参加起重吊装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和信号进行工作。

  (5)大型复杂的起重作业,要实行动态控制,遇到设计更改等情况变化,作业方案也必须及时更改或补充完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同时应根据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一般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一般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2、安全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隐患要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及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及监督检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班组长在班前会中要对本班当天的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告活动,并做好交底记录,同时被交底人员要有签名。

  5、被交底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相反将追究班组长的相关责任。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重大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重大施工隐患,要另行编制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2、工程技术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重大施工项目施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3、安全部门将根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严格按其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门监督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安全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未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任何人或部门无权要求施工班组进行冒险施工作业,违章者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惩处,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在发现安全隐患危机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有可能造成伤害时,班组长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面,并按项目部的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员、工程技术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开工前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二、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事项实施的重要环节,施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组织该方案编制的项目安全员向施工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作业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七、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1 目的

  为加强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含各部门、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等)和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奖惩。

  2.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从事与集团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奖惩。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奖惩信息收集、评比、审核等工作。

  3.2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经济奖惩。

  3.3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安全监督部提供的奖惩考核结果执行行政奖惩。

  4 管理程序

  4.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原则与要求:“以功论奖、以责论处、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

  4.1.1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4.1.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其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3 实行奖惩制度,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4.1.4 本制度涉及的事故等级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执行。

  4.2 安全生产奖惩形式及要求:

  4.2.1 通报表扬:集团公司范围内及外部(文件、信息平台、刊物等)。

  4.2.2 通报批评:

  1 部门内部;

  2 集团内部;

  3 口头批评或书面检讨。

  4.2.3 经济、实物奖励:

  1 现金奖励或工资合加计发;

  2 实物品奖励;

  3 总结、表彰会议及其他;

  4 证书、奖状(杯)等。

  4.2.4 经济处罚:不超责任人过当月工资30%,不超过责任部门当月产值的10%。

  1 部门现金处罚;

  2 部门、个人工资扣除;

  3 项目款项扣除(如:承包商、供应商)。

  4.2.5 行政处罚:

  1 种类与要求:

  ⑴ 警告:处分期限3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晋升,不影响工资档次级别晋升和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⑵ 记过:处分期限6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⑶ 记大过:处分期限12个月;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职务、工资档次级别晋升,不影响其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个人奖励。

  ⑷ 降职:可降1-2级,最低为普通职员。

  ⑸ 撤职:撤销原有所有岗位职务,退回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待岗。

  ⑹ 开除: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⑺ 承包商、供应商及个人退场处罚、列入黑名单。

  2 其他:

  ⑴ 亦参照控股集团《奖惩制度》惩罚条款执行。

  ⑵ 期间有重大安全事迹、贡献或安全生产管理较积极,超过执行行政处分期限过半的,经本人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后简称“安委会”)书面申请,安委会受理、提议、讨论,超参会半数人员同意(安委会实际出席率不低于60%),并报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可减少或撤销其处分期限。具体功过相抵原则与要求亦可按控股集团《奖惩制度》功过相抵条款执行。

  4.2.6 凡受经济、行政处罚部门、个人,集团相关部门应给与重点关注和帮扶。

  4.3 安全生产奖惩对象分为:

  4.3.1 单位(部门);

  4.3.2 个人;

  4.3.3 对承包商、供应商只对其单位(部门)进行经济奖惩,对人员进行批评、培训教育或要求退场。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4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涉及的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专项基金。

  4.5 奖励

  4.5.1 凡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管理部门,集团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奖励团队20xx-5000元及其他实物奖励。对其中成绩突个人,奖励500-20xx元及其他实物奖励。

  1 认真贯彻“安全 充栋盈车

  2 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3 具有安全生产的先进思想和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4 被市级以上政府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称号工地等与安全相关的集体重要表彰、奖励。

  4.5.2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并通报表扬。

  1 对避免一触即发的极可能导致众伤众亡恶性事故者、致死亡恶性事故者、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20xx-10000元。

  2 对在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事故受害者,避免极可能发生的死亡事故者,奖励20xx-5000元。

  3 在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工器具、新办法、新工艺,填补了现场安全措施的`空白,或解决了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较明显或成绩突出者,奖励20xx-5000元。集团公司有另行制度进行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4对消防工作有高度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发挥防火

  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2 凡发生责任较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3000-8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3 凡发生责任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20xx-7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4 凡发生公司级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1000-3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5 凡发生公司级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责任人处罚如下。

  ⑴ 对主要(直接)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⑵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⑶ 对其他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⑷ 对责任部门给予500-1000元罚款。

  ⑸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现金处罚。

  6 凡发生公司级轻微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决定该起事故的处理权,如违章或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由责任单位自行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 事故涉及承包商或供应商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承包商或供应商处罚如下。

  ⑴ 集团公司级重大事故,给予500-20000元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⑵ 凡发生责任一般及以上事故,给予项目合同金额1-15%罚款,降低安全信誉等级、取消今后合作资格或立即终止合同处罚,直接责任人退场处罚。

  8事故管理不符合以下情况的,将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事故级别的上限或上升事故等级处罚要求加重处罚。

  ⑴ 未严格按照集团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事故救援、报告和调查(迟报、漏报、谎报等)。

  ⑵ 存在事故隐瞒不报,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⑶ 事故调查不及时或不积极配合,现场证据损毁、做假供伪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⑷ 未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真实,未做到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6.3 现场作业管理处罚:

  1 凡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直接处罚。

  ⑴ 进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xx使用要求的给予500元/人·次罚款(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⑵酒后作业者,高空抛物者,带宠物、恶犬进入施工现场者,带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者,给予责任人500元/人·次罚款。

  ⑶ 在施工现场嬉戏、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盗窃、破坏集团或他人财物,聚众闹事、故意损坏集团形象,扰乱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者;给予500-5000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⑷ 违反施工现场“三违”者,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人·次罚款。

  ⑸ 雇用未成年人进行作业;给予责任部门500-1000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退场。

  ⑹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不制止,给予其与违章人员行为同等处罚。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劝阻不听或态度恶劣的,另行对班组双倍违章处罚,并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退场处分。

  ⑺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设备设施、环境等造成伤害、损坏的不安全行为,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

  ⑻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给予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次罚款。

  4.6.4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基础资料管理处罚: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或方案、措施存在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等,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

  2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不齐全,操作性差,情节严重或未及时建立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3 部门相关安全记录档案资料不全、遗失、损毁、零乱、存在代签、漏签字、填写不规范、作假等;情节严重或未及时整改完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架子工、机操工、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无相关特种作业证件、未年审、过期等,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人次罚款。

  5 劳务分包单位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分包单位400元/人·次罚款。

  6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规程、办法、通知、影像等资料以及涉及影响集团公司形象、利益的安全管理信息,未经批准私自对外以实物文档、网络电子平台(QQ、邮件等)形式、进行复印、借阅、赠予、传播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集团公司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安全施工方案与现场严重不符、故意制作虚假安全资料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8 塔式起重机安拆、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时不按其规程、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或违反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防护设施不到位等,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4.6.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处罚:

  1 凡未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选列条款要求的,情节严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时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应直接处罚),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6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1 凡违反集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VI》标准等条款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7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处罚:

  1 凡违反集团设备设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款。

  4.6.8 培训教育处罚:

  1 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等;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2 进入施工作业前未进行进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给予责任部门400元/人·次罚款。

  3 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 班组未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给予责任班组500-20xx元罚款。

  5 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开展事故演练、培训,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6 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其他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及违反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强制处罚要求,在计划、购买、储存、发放、管理等过程中违反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0 重大危险源管理

  1 凡违反集团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定及其他要求条款内容,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

  4.6.11 凡未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席安全会议、活动、培训教育、事故演练等,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给予责任部门500-20xx元罚款。

  4.6.12 公司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部门未按期进行关闭、回复,给予责任部门200元/项罚款。拒签收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拒签收责任人500元罚款。

  4.6.13 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良,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下发停工整改的,或在停工通知(含集团下发)期间擅自施工的,给予责任部门20xx-1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6.14凡被媒体(报纸、报刊、网络)曝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协会)通报批评的,给予责任部门5000-2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1000-20xx元罚款,并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公司下达的紧急工作任务不按工作要求执行的,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

  4.6.15 除4.6.1-4.6.14条款外,另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规定、通知或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5 其它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其他制度内容,以本制度为准,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管理办法》废止。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

  (二)、员工入住宿舍前,先到办公室申领锁匙,并作好宿舍内物品、电器设备登记。

  (三)、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钉、钻孔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

  (五)、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向宿舍地板、墙壁、楼道、门窗外倒水。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宿舍内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盗以及防煤气中毒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线路、电器和管道等设备设施,并对出现的隐患及时维修。

  (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八)、维护环境卫生,不把剩饭剩菜、包装物、纸屑果皮、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冲凉房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九)、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处以10元—20元的处罚。

  (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盗窃及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

  (十一)、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炸药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和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22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相在异性员工宿舍逗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自负一切责任。

  (十三)、员工迁出宿舍,必须把宿舍的锁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卫生,并请办公室负责人检查、清点入住前借用的物品、电器设备,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员工宿舍、饭堂水电管理办法

  为节约水电资源,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除公司总部饭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电的职工宿舍(单元)及饭堂的水电,实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

  1、公司将水、电表装到各宿舍(单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计量。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单元)职工平均分担,从该宿舍(单元)职工工资中扣减。

  2、饭堂用水用电由公司装表计量,公司按饭堂正常开饭人数规定每人每月

  的水电用量,超出部分由该饭堂开饭人分担,从开饭人伙食补助中扣减。

  (二)、公司在各宿舍(单元)装好水电表实施计量之日起,所在职工(或家属)生活上不能无偿使用公司水电,否则按偷水偷电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严禁各职工私自拉接公司水电到宿舍(单元)使用,严禁私拆或故意损坏水电表,如发现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损坏现象,对责任人除责令其赔偿恢复外,当月水电量按正常用量3倍计算,并每次罚款200—500元,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给予开除处理。

  三、公司饭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饭堂的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心、舒适、用餐环境,维护和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饭堂采购的员工,要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采购到有毒、劣质、过期变质的食物原料,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在费用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菜式多样化,每天尽可能变换菜式,使员工食得健康。

  2、炊事员在做饭菜前,要检查饭菜原料及配料,发现有毒或变质的要及时更换。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洁干净,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把饭做好,把菜炒香,为员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饭菜。

  4、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讲究个人卫生。公司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等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公司每年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调离或辞退食堂工作岗位。

  炊事员要做好饭堂清洁卫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厨房饭厅清洁卫生。

  5、炊事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设备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员要掌握用气用电知识,注意用气用电安全。饭堂的电器、炉灶等要定期检查,防止触电,煤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7、员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卫生,不能将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员要掌握好每餐开饭人数,做到开饭者吃,不开饭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听从分配,服从管理。

  10、遵守财经纪律。职工就餐一律凭饭卡打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食堂工作人员要每月按规定向财务报账,并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11、爱护公物。建立食堂设备、餐具台帐,并认真保管。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集体财物,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

  12、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品种要多样化,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到科学有营养,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做到职工满意。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4、认真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级别准备饭菜,保证接待饭菜质量,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15、公司将每季对各职工食堂的饭菜质量、服务水平、采购情况、帐目建立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综合检查、民主测评和有效监督,对工作较差、不负责任的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接待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的原则,对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1、外来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按级别、标准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上级领导,须先到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负责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办公室,详细告知人数和接待级别,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3、生活服务部按照接待的级别和标准写出菜谱,有采购员进行采购。饭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酒水由办公室根据接待级别和人数统筹安排。

  5、所有接待的开支另行做帐,按程序向财务报账。

  6、严禁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巧立名目,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者自付费用。

  7、接待人员采取轮值制度,由办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员要在考勤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好,作为加班计算依据。

  8、接待人员要热情礼貌,真诚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时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毕之前不得离岗。

  9、接待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不得披头散发,讲究卫生,把接待环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毕前,厨师不能离岗,炊事员分完饭后要参与接待工作。

  11、要及时搞好VIP包房的卫生工作,客人离开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冰箱除外),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房。

  12、爱护好VIP包房的财物、餐具,纸巾、纸杯等消耗品要节约使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一、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救生应变部署;

  (2)进水堵漏部署;

  (3)消防应变部署;

  (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

  (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

  (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

  (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二、航道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

  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

  三、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

  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

  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

  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四、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维修及保养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术状态,维护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过早磨损、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船员通过不断的保养和检修;能提高船员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船舶保养工作实行例行保养(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停泊保养)和三级保养(停航保养)的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养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机在运转情况下进行的必要保养工作;停泊保养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员进行的保养检修工作;停航保养是有计划的停航自修,进行在不停航保养时无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长督促大副和轮机长负责贯彻驾驶部和轮机部的三级保养。

  4、三级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驾驶部、轮机部进行日常和停泊保养,对一些航行时不开动的副机,可以在航行中考虑适当的折检。

  5、停航保养由驾驶部和轮机部分别编写好计划,计划安排的项目要紧凑,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务必要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如有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过技术部门由修造厂协助解决。

  7、停泊、停航保养以后,要及时作好记录,对船体的主要结构.壳板、舵系、锚系、主、副机的主要配件等,应尽可能重点检查,按记录表登记。

  五、船舶装卸货物管理制度

  1、装货前后检查。重点是大舱和船体结构的检查。装货前,首先检查大舱保证大舱干净适货,对大舱设备、大舱的结构强度,特别是大舱顶部边缘、四角、肋骨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大舱的结构良好;再对各边柜、压载舱进行检查,保证结构的良好可靠。装货中,对大舱结构和货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是否按计划装载,大舱结构强度有什么变化,确保安全。装货后打好货物封签,对大舱和舱口围等重要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船舶运输途中,按正确航线行驶,不要随意停靠其他码头,要确保货物不受潮、不被淋湿、数量不短缺。

  3、船舶到达卸货码头后,按卸货码头规定停靠。卸货前,让货主确认货物是否毁损、灭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促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1、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

  2、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全齐,运行正常;

  3、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

  4、加强对太湖、内河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生产管理;

  5、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

  6、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7、建立健全渔船船东互保制度,提高渔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实施方式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要做到“五个结合”:

  1、贯彻“三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制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2、坚持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加强和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渔业安全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5、坚持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渔业村与广大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帮助指导渔民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根据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5月底前,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农林局。

  (二)深入治理阶段:各地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整改提高阶段:各地在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各地的渔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各地要按照行动方案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区农林局。

  区农林局将于6月份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组织交流,并适时组织联合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到每个岗位。区渔政、船检、港监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渔业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把这次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渔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渔民群众参与治理行动,调动渔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加隐患治理,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治理不力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1、为确保检修理的安全,必需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便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需集中指挥、统筹支配、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仔细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修理的安全,检修理前必需预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修理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状况,有无特别。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修理事项。

  8、如在检修理过程中发觉特别状况,应准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连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