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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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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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做到无杂物、无灰尘,对设备和附件工具以及软盘等物资做好防潮、防变质等工作。
2、计算机中所有软件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窃取、复制、转让或出售,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3、计算机房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非工作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行擅自进入,更不允许动用设备。
4、不得使用非计算机指定的`软盘,也不得在其它机上使用本计算机指定的备份软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出现计算机故障时,如果专业经验不足,不得强行处理。应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6、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打印机卡纸时应先关机,再取出碎纸。
7、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
8、下班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关机,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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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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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MODEM、UPS、电源、传真机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周边及外部设备的采购、使用、报废等须经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信
息化设备的使用,信息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
第四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信息部对公司 1
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未经信息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资产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信息部。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相关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应该负责所有的.相关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有义务负责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重置等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的确定由信息部负责,如果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化设备中出现硬件故障,请填写《鑫升集团信息化设备维修及耗材申请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或所需耗材型号等相关信息,并通知信息部人员确定故障原因以及维修。
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经信息部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发维修的,由信息部负责开单外发,维修好后由信息部确认,使用部门从信息部领取维修回的设备。所有相关维修费用、耗费用,记入相关部门名下。
第九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信息部对所有硬件损件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周边或外部设备进行维修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供备
用机.(在公司配有备用机时)非信息部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由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软件应用,信息部不提供相关的一切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和部门授权认可的公司人员。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所有资源内容:未经上级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其他人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更新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计算机用户不得改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件设置(尤其:计算机名字、工P地址、浏览器的相关配置等);如果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的软件设置需要进行一系列改动必须向信息部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对于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及其他网络应用系统用户,请 3
在用完系统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五条 不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非系统白带的与工作无关应用程序,此类程序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速度,降低用户的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公司信息部人员会不定期检查公司计算机,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 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应开设自己的计算机系统登陆账号,该账号密码,必须使用非空、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密码不得以任何的书面形式的纪录或表示。公司E RP系统使用者的账号、登陆密码必须是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如需更改ERP账号密码顺与信息部门人员联系更改。
第十八条 所有计算机系统的各类账号(包括ERP系统)由信息部统一管理,信息部应对此做一专门档案,严格执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用户要严格保密自己的账号密码:严禁用户通过任何方式的表示方法向他人泄露有关计算机账号的所有信息(包括账号ID、密码、账号属性、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清楚公司有关的计算机管理条例,接受公司信息部对其计算机做的相关安全管理设置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如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防止病毒蔓延殃及网络上其他的计算机用户;信息部要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的更新工作正常进行,严禁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系统。
第二十三条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Z I P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查杀。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数据备份,各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每周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一次软盘(或者优盘)备份和一次硬盘备份。严禁将重要数据、文档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系统桌面。
第二十五条 同一台计算机若有多个用户使用,各计算机用户请把自己的文件存放到自己的子目录下,自己操作自己的子目录,尽量不要改动他人的子目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网络里的各种数据及报表应严格控制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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